第三节 国际责任观的中国建构与独特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参与和融入国际社会,随着我国实力不断增强,在国际舞台上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国际责任论”呼声也日益高涨,因此,建构中国的国际责任观是件紧迫而又意义重大的课题。
一 建构中国国际责任观的重大意义
首先,建构中国的国际责任观对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化解国外误解、提升我国话语权和软实力有着重大意义。“负国际责任”的中国,这一观点最初大约是在1997年由中国领导人提出。[11]美国常务副国务卿佐利克于2005年在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上作了关于鼓励中国成为国际体系中负责任“利益攸关方”的演讲[12]。2006年12月欧盟理事会发表了关于“欧中战略伙伴关系”的结论,力图从全球层面看待双方关系的重要性,明确表示积极支持中国成为国际社会成功和负责任成员的同时,呼吁中国在贸易、知识产权、人权、援助政策、气候变化、地区安全等领域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13]。
其次,在当今国际责任观失范的语境下,建构既符合自身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又能为国际社会提供示范的国际责任观,对建构全球民主治理和当代国际社会和谐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4月29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会见记者时表示:“中国一定会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这不仅是国际社会的期待,也符合中国的利益。”[14]这些话语集中体现了中国的国际责任研究是一个迫切而重要的课题,它有利于缓解国际社会话语对中国的压力,有利于中国获得国际责任话语权,从而提升自身的软实力。
二 基于“共在世界、和谐发展”的国际责任观的中国建构
关于建构中国的国际责任观方面,不少学者都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中以下四个议题是经常讨论的:做负责任的大国与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中国是否应该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中国的国际责任与中美关系。[15]关于国际责任观的建构,笔者认为中国应以“共在世界,和谐发展”为根本理念,在继承发扬传统“和合”文化基础上,坚持民族国家共在论的基本立场,坚持国家利益和国际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价值追求性与现实可能性相统一的原则,走批判性的建构主义国际责任观道路,协同国家身份建构,以服务于我国的大国战略。
何谓“共在世界,和谐发展”理念?它的依据是什么?它有什么重大价值?“共在世界”指世界不是西方传统文化中的主客世界观,由于近代以来西方的单子主体思想根深蒂固,因此对国际社会或国际世界理解也深深烙上了单子式的主客世界观,主客世界把自己的主权国家(或民族国家)之外的国家和国际社会看做是自己国家主体的客体,是一种支配和利用关系,它遵循的是一种工具理性,因此在单子式的世界观中,其他国家都容易成为自身发展的工具,而不顾对象自身的内在价值和发展,这种世界观下的国际社会是一个扭曲的国际社会,是一个利己主义主体的竞技场,是个异化了的不公正的霸权主导的权力和利益结构。“共在世界”反对这种西式的单子论主客控制关系的世界观,强调共生共存的主体间性的世界观,是一种民族国家交互主体的国际社会观。因此,它追求的是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平等互利、交流互鉴。“和谐发展”与“共在世界”内在一致,和谐发展不同于单子式的主客世界下的操纵式和对抗式发展。操纵式和对抗式发展,是不顾对象的主体性,把对象看成是自身操纵、控制和夺取的对象,在经济上容易恶性竞争资源,政治上容易忽视平等,在文化上容易同化客体、抹杀差异,因此容易导致国际社会冲突和失衡发展。“和谐发展”重视世界的多元性、丰富性、差异性,强调多元主体和差异之间的和谐共处,相辅相成,平衡发展与共同进步。
国际责任之所以在当今国际社会显得尤为重要,不在于国际责任的呼喊声有多响亮,而在于当今国际社会需要一种真正的国际责任,需要促进“共在世界,和谐发展”的国际责任观。虽然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但世界依旧不和平,贫穷依然存在,甚至局部地区和某些发展问题还在恶化,最突出的体现是世界发展严重失衡,南北差距日益扩大,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霸权势力依旧横行。这些现象、这些恶行背后都隐藏着“主客世界,畸形发展”深深的烙印。因此特别需要建立一种有利于促进“共在世界,和谐发展”的国际责任观。
中国为什么有可能建立最符合这种“共在世界,和谐发展”的国际责任观并践行之呢?首先,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优良的“和合”文化基因、民族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这为国际责任的中国建构奠定了历史文化基础。其次,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为这种促进“共在世界,和谐发展”的国际责任观奠定了国体基础。再次,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对国际社会和世界所做的贡献都证明我国建构这种国际责任观是完全可能的。
中国的国际责任观需要坚持“国家共在论”的基本立场。主要体现在“自在”、“邻在”、“友在”和“亲在”四个方面。“自在”指民族国家自己本身是国际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每个民族国家都首先立足于自己,搞好“自在”、“自爱”、“自强”,国际社会才能真正共在和谐繁荣;“邻在”即周边国家要搞好邻居关系;“友在”即指跟中国有着朋友一样相互合作发展的国家;“亲在”即跟本国有特殊情感的国家例如中国跟非洲国家等第三世界国家结成了亲兄弟一样感情的国家。国家共在论的“邻在”反对地缘政治的对抗逻辑,强调搞好邻居关系;“亲在”强调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友在”强调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交流互鉴。国家共在论致力于国与国之间都成为“亲在”和“友在”。
中国的国际责任的内容:维护和平与安全建设是前提,促进发展是首义,保护生态是重要之维。这些国际责任应遵循分配正义性原则:在横向上遵循对等性原则;在历时性上遵循发展性原则。对等性原则即国家的国际责任要跟国家的地位和身份对等。发展性原则即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国际责任也应相应地有所不同。国家在确定国际责任时通常要遵循两大基本原则:价值追求性原则即“可求性”原则与现实可能性原则即“现实性”原则。现实可能性原则主要由其民族国家的国家综合实力、国际地位决定,价值追求性原则受其国际身份制约。总之在国际责任上要做到“可欲”与“可行”的有机统一。如果只有“可欲”,即使国家确定的国际责任再完美,再值得去追求,其结果也只能是乌托邦而已;如果只有“可行”,不论国家的实力多么强大,地位多么高,都不愿主动去承担与其相称的国际责任,只能使自己在国际社会上地位和身份与其国际责任不匹配,从而使其国际形象大打折扣。
有学者倡导,“国际责任问题上坚持三条原则:一是限制性原则,即为履行国际责任设置底线和禁区,把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作为考虑国际责任问题的前提;二是公平原则,旨在促进建立更加公平的国际责任分配机制,倡导不同国家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国际责任,既强调世界各国在应对有关全球性问题上的共同责任和共同利益,又要联系不同国家的发展水平、综合国力、历史责任等因素,在世界各国合理分配国际责任;三是效率性原则,通过建立责、权、利三者相对平衡的机制和规则,鼓励各国对履行自身国际责任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使履行国际责任形成激励机制”[16]。限制性和公平性原则主要属于价值性原则,功率性原则则主要属于现实性原则范畴。
那么到底现阶段我国应该主动承担哪些国际责任呢?这些国际责任跟实现自身发展是如何关联起来的呢?有学者根据三分法(本土责任、地区责任和全球责任)认为我国现阶段的国际责任表现在三个方面[17]:在本土责任方面是一般大国追求基本安全与基本富裕;在地区责任方面是地区大国建构安全圈但无战略边疆;在全球责任方面是政治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国而非超级大国。这种对我国现阶段的国际责任分析有其合理性,体现了可欲与可行相统一的基本原则。也有学者从基本国情和国家身份出发,认为现阶段我国的国际责任主要包括:国内责任是最优先的责任;其次是维护亚洲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最后,中国是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于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国际责任,因此我国在全球层次也负有重要的国际责任。[18]这些分析和论断都比较准确,也十分有价值。
我们试图从国家共在论的角度来谈谈我国在现阶段都有哪些主要的国际责任。[19]
首先,是“自在”问题,国家共在论虽不是绝对的主权国家自我中心主义和彻底的自己主义论,但却离不开主权国家自在、自爱、自强、自立。没有主权国家的自在、自爱、自强、自立,国家社会也就失去了发展之基,因此对自身主权国家负责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其对外的国际责任的基础。今天的中华民族只有首先实现自身的复兴、发展与自强,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去侵略、欺负他国他族,也不依附于、仰仗于他国他族,不给国际社会添乱,不制造麻烦,才是承担了履行了自己的最基本的国际责任。
其次,是“邻在”的国际责任问题,就是要确保周边国家地区的安全、发展与和谐共在。中国是一个亚洲国家,与十多个国家比邻而居,或隔海相望,中国又是区域内的最重要的大国,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当代,中国的内外政策对整个亚洲都有巨大的影响。今天,中国必须用心经营好亚洲事务,坚定不移地做周边国家的好邻居、好伙伴,始终奉行“睦邻、友邻、安邻、富邻”的政策,为中国周边地区和国家的发展创造一个可持续的、稳定的、和谐的国际环境,成为亚洲地区和平与发展的助推器、稳定器。
再次,是“友在”的国际责任问题,即以友好的方式与当今世界的关键性大国一起承担起具有全球性、世界性影响与意义的国际责任。今天的国际社会如同一个小小的“地球村”,越来越相互依存,人们必须“同舟共济”,友好相处,共同来面对和处理一系列复杂的全球性、世界性问题,诸如战争与和平、环境与生态、气候与资源乃至诸如太空与宇宙、时空与未来等更根本性的长远性的人类问题,考虑百年、千年后人类是否还能继续生存于此小小星球上,考虑千秋万代后的人类命运问题。
最后,是“亲在”的国际责任问题,亲在的责任主要是要肩负起当今发展中国家复兴与发展的“命运共同体”的责任,特别是如何援助和支持非洲、亚洲、拉美广大地区的众多南方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兼济天下的情怀,将“中国梦”与“非洲梦”结合起来,形成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互为发展机遇、互为发展支撑的战略格局,通过建设性的发展合作举措来推进亚非国家的发展,实现人类的共同繁荣富强。
总之,在国家共在论下的中国国际责任观要立足于自身的发展,也应促进自身的发展。自在的国际责任观居首位足以体现这一点;邻在的国际责任观为国家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友在的国际责任观为国家的自身发展找到最好和最有力的合作伙伴;亲在的国际责任观为国家的自身发展找到最亲密和最坚守的伙伴。这正是我们对于当代中国国际责任形态、本质、履行方式与特点的基本看法。当代中国的对外援助与合作,中国与非洲和亚洲国家的关系结构,也应该是在这一种理念与价值观下建构和发展起来的。
(本章执笔:李育球)
[1]李东燕:《从国际责任的认定与特征看中国的国际责任》,《现代国际关系》2011年第8期,第54页。
[2]周桂银:《中国崛起过程中的国际责任》,《江海学刊》2009年第5期,第170-174页。
[3]李东燕:《从国际责任的认定与特征看中国的国际责任》,《现代国际关系》2011年第8期,第52-57页。
[4]王公龙:《国家利益、共有利益与国际责任观——兼论中国国际责任观的构建》,《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9期,第21-28页。
[5]王公龙:《国家利益、共有利益与国际责任观——兼论中国国际责任观的构建》,《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9期,第21-28页。
[6]李东燕:《从国际责任的认定与特征看中国的国际责任》,《现代国际关系》2011年第8期,第52-57页。
[7]周鑫宇:《中国国际责任的层次分析》,《国际论坛》2011年第6期,第6-11页。
[8][德]底特·本巴赫尔:《责任的哲学基础》,易小名、聂文军译,《齐鲁学刊》2005年第4期,第187-133页。
[9]吴兵:《身份与责任:中国国际责任观研究》,《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2期,第138-141页。
[10]王公龙:《国家利益、共有利益与国际责任观——兼论中国国际责任观的构建》,《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9期,第21-28页。
[11]李枏:《中国的国际责任观:研讨会综述》,《当代亚太》2008年第6期,第150页。
[12]See Robert B.Zoellick,“Whither China:From Membership to Responsibility?”Remarks to National Committee on U.S.-China Relations,September 21,2005.
[13]转引自牛海彬《“中国责任论”析论》,《现代国际关系》2007年第3期,第46页。
[14]http://news.sina.com.cn/c/2010-04-30/010217444373s.html.
[15]李枏:《中国的国际责任观:研讨会综述》,《当代亚太》2008年第6期,第150-155页。
[16]徐坚:《改革开放30年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当代世界》2008年第3期,第4-6页。
[17]肖欢容:《中国的大国责任与地区主义战略》,《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期,第46-51页。
[18]吴兵:《身份与责任:中国国际责任观研究》,《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2期,第138-141页。
[19]刘鸿武:《中国梦与非洲梦: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建构及其时代意义》,《西亚非洲》2013年第2期,第2-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