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报告
2012年,全省卫生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大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有力地提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
一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
1.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顺利推进。2012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组织召开全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座谈会,建立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2012年省财政共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9.7亿元,下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亿元。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政府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继续规范推进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减少城乡居民药品费用10亿余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2012年,省委、省政府将“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纳入2012年十件民生实事,大力改善和提升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均衡协调发展。2012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1.4亿元支持6间县医院、167间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建立完善全科医生制度,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签约制度,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工作;推进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年老已离岗乡村医生、接生员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机制。
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2012年出台《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第1批16个县(市)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深圳市率先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同步推进“四个分开”综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东莞、珠海市也加快了改革试点步伐,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行常见病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试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开展平价医疗服务试点,减轻民众医疗负担;珠三角9市实现三级医院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减轻居民看病就医负担。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10类基本和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国家项目全面完成。2012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25元以上,珠三角部分地市达到40元以上;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8.3%;2012年,全省启动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地中海贫血干预并将其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突破。2011年利用4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16个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2012年省政府成立了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全省医药卫生信息化总体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项目支持,筹集4.43亿元启动省级卫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地大力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公共卫生和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佛山市成为国家居民健康卡试点城市,积极推广居民健康卡建设和使用。
6.新农合制度改革全面完成。2012年新农合筹资水平达到27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最高封顶线达到15万元以上,全省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建立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制度,扩大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和大部分省、市级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即时结报,农村居民现场看病现场报销。2012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功实现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运行。
(二)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重大疾病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1.卫生应急能力明显提升。组织修订全省卫生应急预案,强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广州市越秀区、深圳市宝安区通过复核:广东省国家突发传染病类防控队、广东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通过卫生部验收,成为第一批国家卫生应急队。2012年,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被确定成为全国首家省级应急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
2.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防控。出台《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艾滋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实施全球基金耐多药和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科学处置河源紫金丙肝事件和罗定病毒性脑炎疫情,积极防控手足口病、流感和登革热等传染病;成功实施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应急免疫、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依法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和精神卫生工作稳步推进。广泛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城乡卫生面貌得到极大改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明显,扎实推进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全省农村自来水、卫生户厕普及率分别达到85.0%和87.5%。
3.妇幼保健工作成绩显著。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扎实推进“一法两纲”,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贫困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妇女常见病规范化筛查与治疗、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早期筛查和干预等项目,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2011年7月,国家评估检查组对广东省实施“两纲”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广东省妇女儿童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健康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部分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4.卫生法制监督工作继续强化。加强“六五”普法,完善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和管理行为,启动地方卫生标准管理;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经营生产消毒和涉水产品行为;组织打击查处全省医疗“黑诊所”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医源性感染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等专项督查。
5.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2012年十件民生实事,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幸福广东指标考核体系和地方政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在全省评选设立1万家食品企业和5000家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示范点;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塑化剂”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覆盖范围,在8个省级监测点设立了96个监测区域;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完成4413份企业标准的审查备案和19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三)继续完善医疗管理和科技人才建设,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1.医疗服务管理持续加强。大力推进“三好一满意”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组织制定全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继续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获得20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出14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11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基层医院能力建设,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加强医疗准入技术监管,提高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做好执业人员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行预约诊疗、假日门诊、电子病历、门急诊病历“一本通”等便民惠民措施,方便民众看病就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促进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势良好,规模和服务量均居于全国首位。2012年,全省民营医院诊疗量2637.1209万人次,占全省医院的8.3%;民营医疗机构诊疗量12582.3629万人次,占全省的17.6%。还积极推进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来粤行医办医,促进粤、港澳医疗资源互享和交流。
2.卫生科技和人才工作纵深发展。立项建设20个医学重点实验室和30个医学重点学科,获得5个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免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425名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央财政投入4610万元支持5个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全省6407名乡村医生完成中等学历教育,20.8万名基层医务人员接受了岗位培训。
(四)大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中医药发展五年大见成效的目标基本实现
继2006年之后,2012年省委、省政府再次高规格召开全省大会,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再出发、再深化。坚持把中医药事业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加以推进,通过加强省、市、县三级中医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以城市综合性中医院为龙头,以市、县级中医院为骨干,以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点为基础,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三名两进工程”,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治未病”工作,广东成为全国首个“治未病”预防保健试点省份,积极探索构建中医预防保健网络;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群众信中医、用中药、重养生的风气日益浓厚;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38个国家、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研究室,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12年全省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和入院人次分别是4936.1万人次、106.6万人次。
(五)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广东医生精神得到发扬
大力弘扬“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神,充分发挥省中医院、复大医院以及侯凡凡、董淑猛、徐克成等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着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开展“廉洁诚信医院”创建活动,推动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继续打造“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品牌;深入开展医药回扣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验总结
2011—2012年,全省卫生系统加大投入,加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完善政策,促进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一体化发展。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全省卫生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部分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人均期望寿命76.1岁(全国74.8岁),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12.36/10万(全国24.5/10万),婴儿死亡率3.63‰(全国10.3‰)。全省医疗卫生机构1.7万个,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床位数分别达到1.88人、3.3张,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增长,结构更加合理。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4.4亿人次,占总门急诊人次的69.5%。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减小,低于全国平均增幅。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2011—2012年,广东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一方面是全省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全省卫生系统坚持改革创新的结果。
(一)坚持基本医疗为主的发展思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加大基本医疗卫生投入,“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连续两年被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并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排名第一。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病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持之以恒落实各项干预措施,把疾病防治结合的要求落实到位。近年来,全省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已从传统的以治疗为重心向以预防为重心转变,促进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预防保健发展,预防和治疗同步发展,共同进步。
(三)坚持协调发展的科学思想,把落实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贯穿到全省卫生工作当中,从广东实际出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珠三角带动粤东西北、以城市带动农村,引导资源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倾斜,促进全省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均等发展。全省卫生发展规划中,以农村为重点,以社区为基础,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员补助,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制定乡镇卫生院和基层社区补偿措施,基层医疗卫生的健康发展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坚持多元化发展的工作措施,把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的发展策略运用到卫生发展工作当中,政府主导增强公益性,社会投入发展多样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大力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办医,积极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加强粤、港澳医疗合作,民营医院的蓬勃发展有效补充了政府对医疗领域投入的不足,减轻了政府对医院投资的压力,为全省医疗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2011—2012年,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整体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难度和阻力都在加大,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改革还未取得实效。二是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经济欠发达地区卫生财政支出压力大,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困难,基层人民群众保障水平还较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还较重。三是卫生事业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客观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群众医疗需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不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还任重道远。四是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及生存环境的改变导致居民疾病谱的变化,医疗服务需求大量释放、医疗卫生服务面临严峻挑战,重大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和食品安全压力依然很大,等等。
出现这些问题除了体制机制及历史发展原因外,还有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医疗卫生建设投入不足、相关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卫生配套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主要有:一是长期卫生财政投入有限。一段时间以来,忽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和特殊性,没有体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府主导”属性,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投入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困难,运行机制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陷入生存和公益两难困境,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二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还不健全。粤东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健全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战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没有稳定待遇和保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和技术发展相对落后,很多优秀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就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很难吸引和留住优秀卫生人才,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缺乏人才和技术支撑,制约了全省卫生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三是医疗卫生发展配套机制还不完善。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了基本医疗外,还承担着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要求基层卫生队伍向着全科型医生发展,而相关的保障配套政策还未完善,因改革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和明显,制约了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发展,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强化医疗卫生事业“政府主导”,推进医疗机构公益性建设
在医疗卫生领域,市场不能完全有效地配置资源,需要政府在公平与效率之中作出选择和安排,矫正市场的不足。“政府主导”是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的核心。“主导”一方面体现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实现目标、基本原则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体现于投资主体上的政府责任和建立“公益性”保障机制。过去几年卫生事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推行等,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是,医疗卫生进一步发展还存在困难,卫生事业改革的空间还很大,要进一步开放思想,创新举措,鼓足勇气,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改革目的就是让广大人民受益,医疗卫生事业不能简单依靠市场调节,财政补助在投向医疗服务需求的“需方”时,也要同步补助提供服务的“供方”,要通过创新管理、运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强化医疗卫生事业各级政府主导责任,提高省级转移支付水平,落实地方财政配套供给,破除“以药补医”,合理调整利益格局,推进医疗机构公益性建设,形成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添活力的机制,统筹谋划,循序渐进,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二)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协调性,形成卫生事业发展共同合力
医疗卫生关系千家万户,医疗卫生也是社会公益的一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不能搞单兵突进,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加强工作领导以及部门协调,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宣传,积极争取全社会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共同参与、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共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五年后参照居民收入翻一番的要求,力争广东筹资标准率先翻一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既要提高人民群众保障水平,也要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协商谈判,确定具体支付方式、额度、条件和分担比例等,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使用范围,理顺医疗价格。要通过区域卫生规划,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模、数量和功能,着力解决当前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均的问题。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继续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力争五年后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25%~30%。
(三)创新卫生事业改革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当前卫生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创新卫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是今后卫生工作的重点。下一阶段,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卫生事业发展方式,依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行为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要按照协调高效和责权一致原则,大力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切实承担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职责。要继续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第三方医药全流程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四)坚持卫生事业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防治并举的健康策略
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随着人口、环境的变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我们要不断适应疾病谱的变化和医学模式的转变,针对重点人群、重大疾病以及重大健康危害因素等,制定并实施公共卫生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要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全省公共卫生机构的公益性管理体制,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心下沉,切实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建设。要不断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使健康知识普及全省国民。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
基层卫生是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也是承担全省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要继续加强基层“硬件”建设,改善基层服务条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补偿机制,提高基层卫生队伍基本保障。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的培训培养,通过创新招聘方式、提高工资待遇、改革职称评定标准等政策,建立吸引人才到农村、到社区服务的机制,完善基层人才培养和发展战略,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能招到人才,能留住人才,解决基层卫生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能力提高和长期坚持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要加强政策引导,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要探索通过医疗服务联合体等形式,推进医院与社区一体化、县镇和镇村一体化,引导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流动,尽量使基层成为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首选”,切实解决基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广东省卫生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