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报纸的版权哲学
信息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传统的社会形态,进而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当今社会,信息产业正在成为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与此同时,信息产业还兼具“教育事业”的性质,不断改变并塑造着人们的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培育着时代风尚。新闻信息与现代社会的关系,自报纸产生的那天起即已无法割裂。20世纪以降,新闻信息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日趋紧密,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文化已经接管了商业”。[1]信息时代的文化,主要体现在以报纸、广播和电视为主体的大众传媒所生产的新闻文化。
文化是创造的代名词,创造意味着财富,财富又象征着权利,权利需要道德和法律的精心呵护。版权本身就是权利的集合体,第一,版权是一种无形(intangible)的权利。第二,版权是一种财产(property)权利。第三,版权是一种专属(exclusive)权利。第四,版权是一种功利性(utilitarian)权利。[2]而在新闻产品[3]的诸多权利中,新闻产品的版权(著作权)[4]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以至于在世界的版权(著作权)公约和各国的版权法(著作权法)里,新闻产品的版权受到种种限制,不少国家的相关法规中明确将新闻产品的版权排斥在保护的大门之外。立法者对新闻产品的认识是否符合现实,目前尚存在争议,就司法实践而论,立法者的态度导致了对新闻产品版权保护的漠视。若深入讨论报纸的版权问题,不从辨析新闻版权的合法性入手,所有的问题讨论犹如空中楼阁,缺乏坚实的基础。本章以“报纸的版权哲学”为题作为本书的正式开篇无意于标新立异、生造“报纸版权哲学”这一新词汇,而是旨在以新闻的版权为讨论宗旨,偏重于报纸版权的哲学思考。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5]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版权哲学研究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哲学是用来探讨种种“令人类感到困惑的所在,并认识到潜伏在我们日常观念之中的种种模糊与混乱,然后批判地作出解答”,[6]科学是由观念到物,而不是由物到观念。[7]观念的获取离不开思考,科学的思考是运用抽象的方法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抽象是用少来表示多,抽象的实质是简化。
报纸版权哲学的获得途径在于寻找唯一性的表述——具有自己独特内涵的概念。概念是一切生命的原则,是完全具体之物。[8]研究报纸版权哲学的前提是,从哲学的层面透视并抽象出与此相关联的一系列基本概念,而“哲学正是对前提的探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