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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的范围与限制
我们来看看智库样本数量的选定范围。美国和欧盟智库的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研究领域和范围也各不相同。为了方便比较研究的开展,本书将不以智库的单一指标如人员规模、资金规模或研究领域作为标准挑选智库样本。智库样本的选择将以2007—200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与公民社会项目”年度报告提供的智库索引和排行榜名单为基础,从2008—2009年连续两年进入美国智库排行榜前20名和欧盟智库排行榜前30名的智库中各选择14家智库作为比较样本。这种做法的优势是样本的综合性较强。在排行榜中名列前茅的智库一般都是美国和欧盟最著名和最有影响力的智库,各方面的发展比较成功,智库自身的特点比较突出,也能得到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新闻媒体和一般公众的普遍认可。以这些有代表性的智库作为研究样本,便于从样本中提取出比较有说服力的特征和结果。当然,这种样本选择也有缺点,即样本的数量较少,难免挂一漏万,一些有重要特色的智库可能未被选列其中,从而无法全面反映美国和欧盟所有智库的发展特点。
在智库样本的选择中,还有两类研究机构没有被列入选择范围。一类是大学附属的研究机构。这类机构在国外的智库研究中由于关于智库定义的分歧而被列入“类智库”,所以研究样本中也未出现这类机构样本。另一类是非政府组织、利益集团支持的研究机构。目前在美国和欧盟,存在着许多代表不同宗教信仰、种族、经济利益或职业诉求的利益集团或非政府组织。利益集团支持的研究机构与公共政策研究机构相比,研究行为和方法差别不大,但由于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政治利益诉求明显,其扮演的角色与法律关于非营利组织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所以也没有被列入样本选择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