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与当代中国发展:“历史唯物主义与当代中国发展”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我们借鉴苏联经验,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行政管理体制。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行政管理体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党中央以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权限为内容,曾多次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虽然当时的改革没有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但这种努力和尝试为后来的改革还是积累了必要的经验和教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开始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性转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实行全方位管理,政府职能几乎覆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则需要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要求政府不再干预微观经济运行,把主要精力放到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上来。因此,改革开放后不久,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提出了机构改革的任务,指出这是搞好现代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之一。他强调,“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1]如果不搞这场革命,就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2]。适应党的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的需要,1982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后第一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改变机构臃肿、层次繁多、人浮于事等状况,明确行政、事业、企业的界限,精干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高政府组织和工作效率。而1988年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则首次明确提出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要求以政企分开为主线,减少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设专业机构,减少专业部门对企业的干预,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以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明确指出:“机构改革,精兵简政,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任务,也是深化经济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3]他强调,机构不改革,国有企业就很难真正走向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建立起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迈不开更快的步伐,我们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就难以立于不败之地。适应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宏伟目标的要求,1993年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计划、投资、财政、金融管理体制,撤并了一些专业经济部门和职能交叉的机构,将一部分专业经济部门转化为经济或服务实体,将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到宏观调控上来。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1998年的改革在转变职能方面迈出了更大的步伐,通过实行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以及直接管理企业的脱钩,同时大幅度裁并国务院组成部门,精简人员编制,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依据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城乡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资源环境之间等发展的不平衡,避免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分配的不公平等问题,保护环境,避免严重的两极分化,胡锦涛同志多次指出,要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的调控功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职能,推进新农村建设、协调区域发展、保障就业、促进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保护环境等等。2005年12月20日,胡锦涛在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他强调,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要通过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2003年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更多着眼于通过制度创新来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这次改革着重对国有资产管理、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流通管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体制进行了调整。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进一步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出了重大部署,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份系统阐述和规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蓝图的中央全会文件,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不断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指导意义。2008年2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形成惠及全民、公平公正、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部署,从2008年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发,统筹兼顾,在一些关键领域采取了重大举措。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从中央到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方针,既抓住有利条件,针对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迈出了重要步伐,同时,又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并为今后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可以看出,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始终是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与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相协调,与经济社会转型同步进行的。实践表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改革相辅相成,协同推进,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