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地说,论证型式(argument schemes或argumentation schemes)是日常论说中频繁使用的固化了的推理模式,主要包括演绎和归纳之外的第三类推理(例如根据证人证言或引证专家意见进行论证)。它是20世纪中期首先在北美兴起,后来蔓延至全球的“新逻辑”——非形式逻辑(informal logic)的核心议题。非形式逻辑的界定、起源、研究主题、突出特性,甚至整个论辩的合理性问题,无一不与论证型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