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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精神现象学》与近代道德哲学主题
黑格尔在1795年4月16日给谢林的信中,曾经发出感慨:“为什么,到这样晚的时候,人的自由禀赋才得到承认?这种禀赋把他和一切大人物置于同一行列之中。我认为,人类自身像这样地被尊重就是时代最好标志,它证明压迫者和人间上帝们头上的灵光消失了。哲学家们论证了这种尊严,人们学会感到这种尊严,并且把他们被践踏的权利夺回来,不是去祈求,而是把它牢牢地夺到自己的手里。”[1]黑格尔意识到了近代道德哲学一个重要转向:自由的转向,这完全不同于古典伦理学的主题:幸福。这里我们需要回答黑格尔的这个“为什么”,以便廓清黑格尔伦理思想发端的历史源头。更为重要的是要分析由自由带来的从古典伦理学向近代道德哲学的转变以及由此带来的难题及其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