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的特征分析
3.3.1 产业起步晚,但规模化发展速度快
国内最早的太阳能企业虽然始建于1966年(宁波太阳能),但是整个光伏产业的真正发展则是在20世纪末,尤其是21世纪初。国内光伏产业的规模扩张速度和典型光伏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国内整个产业的发展特征,即产业的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异常迅猛。从产业的整体规模来看,2005—2011年全国光伏电池产量从146MW迅速增长至20GW,年均增速高达127.05%,目前光伏电池产量已占到全球的约65%;光伏组件总产量则从200MW增长至21GW左右,年均增速为117.2%,约占全球总产量的60%。从国内典型企业的成长历史来看,目前国内知名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大都成立于2000年以后,但是企业的产能扩张规模则日新月异。例如,成立于1997年的天合光能2006年的电池产能仅为50MW,但是到2011年已经发展到1900MW,预计到2012年将进一步扩展到2400MW;1998年成立的英利2004年的产能仅为6MW,到2011年则已经扩张至1700MW,预计到2012年产能将达到2450MW;晶澳太阳能成立于2005年,但其电池产能迅速从2005年的75MW扩张至2011年的2800MW;晶科太阳能成立于2006年,目前的电池产能也已经达到1200MW,等等。
国内光伏产业和企业发展呈现出的“起步晚、发展快”特征,是与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时代特征紧密相连的。21世纪以来,以欧美国家为典型的发达市场愈加重视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不断加大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其中,以德国、意大利、美国等为主的发达国家将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补贴置于市场应用环节,这使得全球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企业都可以因此而获得成长机会。在这些国家政策的大力拉动之下,全球光伏产业链条上形成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和严重的供应缺口,而中国光伏产业和企业则正是借助了欧美国家的政策补助之风,迅速扩大产能,实现快速发展。
3.3.2 从中间制造环节切入,逐渐向上下游拓展
国内光伏企业的发展是从产业链中端的电池或组件等制造环节开始的,这是全球光伏产业快速成长和产业链环节特征之下的合理选择。在整条光伏产业链上,中端制造难度最小,技术壁垒最低,对意欲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是最易突破的环节。但与此同时,这些环节则正处于整个产业链环节中附加价值最低的“微笑曲线”中端,处于该环节的企业利润容易受到上下游环节的挤压。基于这一发展现实,国内知名企业最终都共同走向了向上下游拓展的发展之路。如表3-6所示,国内主流光伏企业基本都是从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切入,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向上游或下游环节拓展。目前,国内大多知名光伏企业都试图在全产业链上进行深度拓展,打造全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的生产格局。
表3-6 国内主流光伏企业的一体化发展路径
资料来源:根据各企业官方网站资料整理。
从根本上讲,光伏企业也是在市场价格信号的指引下,根据自身的实力逐渐向利润高的环节拓展。例如,赛维、英利等企业从早年的硅锭、电池制造环节向上游多晶硅环节的拓展,究其原因是多晶硅市场的供不应求导致高额利润的存在;而时至今日,在多晶硅市场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多晶硅产品的价格已有大幅下滑,该环节的利润已经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耗散,目前的市场状态是“得项目者得天下”,进而又引导企业向下游的光伏系统应用环节延伸。
3.3.3 企业示范与集聚效应显著,产业发展呈区域集聚态势
目前,国内虽然有众多城市争相建立光伏产业基地,但大多有名无实。至今,国内光伏产业最为集中的省份为江苏、河北、浙江和江西,这些区域光伏产业的发展有着类似的路径,即依靠龙头企业的发展迅速吸引一批配套企业或新企业的进入,逐渐形成产业集聚发展的态势,企业发展的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十分显著。
龙头企业的示范效应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和企业发展上。光伏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初始投资动辄几个亿到十几个亿,甚至一百多亿不等,企业投资一般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可以节约不少隐性成本。另外,在2005年前后,受国际光伏市场拓展的利好,国内光伏先行企业均获得不菲利润,由此吸引了社会资本的广泛关注,继而随之入行的企业不在少数。如表3-7所示,国内先行光伏企业早年的净利润水平可以达到20%左右,对其他低利润率行业和社会游离资本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该示范效应的直接后果是在2005年左右成立了一批光伏企业,例如南京中电、江苏韩华、浙江昱辉、晶科能源等知名光伏企业都是在2004—2006年之间成立的。
表3-7 国内光伏先行企业的净利润率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各企业年报数据整理。
龙头企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则体现在吸引配套企业在邻近区域的发展上。在国内光伏产业中,江苏、河北、浙江和江西四省都是在大型光伏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形成了产业集群发展态势。例如,江苏较早成立的知名光伏企业最多,在很大程度上也奠定了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光伏产业发展基础。目前,江苏省有光伏产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有3个(苏州、常州、无锡),全省光伏企业数量已经达到600多家,从业人员12万人,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河北省则有英利和晶澳两家大型光伏企业,并由此吸引了一批配套企业的入驻,目前形成了保定和邢台两个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浙江和江西则分别在昱辉和赛维等企业的带动下形成了一批产业集群,两地也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国家级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3.3.4 民营企业活跃于制造环节,应用市场则由国有电力企业把持
国内光伏产业是从产业链的中游起步,这些环节从一开始就走向国际化的自由竞争市场,较少受到不正当竞争的干预。河北英利、无锡尚德、常州天合、江苏阿斯特等民营企业较早进入光伏产业,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主要依赖国际市场的需求,以及来自地方政府的各项政策支持。自由的市场竞争和国际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给民营企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得民营资本能够顺利进入光伏产业。目前,国内主流的光伏企业中,除了大全新能源是在多晶硅产品价格处于高点时由国有企业成立的子公司进入,以及已经被韩国韩华集团收购的江苏林洋外,其他均是民营企业。与制造环节不同的是,国内光伏系统应用和电站建设市场则主要由国有大型电力企业控制。如表3-8所示,在2011年国内光伏项目开发商中,前十大开发商市场份额占到全国的63%。其中,前四大开发商所占份额达到40%,而前十大开发商中仅有两家是民营企业(正泰集团和力诺集团),且两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仅有6%。
表3-8 2011年我国光伏项目开发商的市场份额 单位:%
续表
资料来源:Solarbuzz,www.solarbuzz.com.
出现民营企业主导光伏产业制造环节,而国有大型电力企业掌控光伏电站市场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同的市场管制特征。在光伏产业制造环节,并没有显著的政府干预,民营企业可以在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性。与此不同,我国光伏电站的建设则实行招投标制度,传统的大型国有电力企业拥有十分雄厚的资金,在招投标中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投标,而国有企业在资金上的软约束进一步刺激其甚至不惜以项目亏损价进行投标,以期抢占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项目资源。自国内启动光伏发电特许权招标以来,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且不少项目以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价进行竞标。例如,2009年3—6月,国家能源局启动第一个10MW荒漠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最终的中标价格为1.09元/kW·h;2010年的大型荒漠光伏电站特许权投标结果显示,所有中标单位均是国有企业,且中标价格均低于1元/kW·h,最低价为青海共和0.7288元/kW·h的30MW项目报价。但实际上,根据测算2010年的光伏发电成本应该在1.5元/kW·h左右,以低于成本价的竞争投标只为将民营企业挤出光伏发电市场。
3.3.5 从“三来一补”模式起步,目前仍受国际产业的巨大影响
“三来一补”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形成的外贸加工业发展模式,在这种产业发展模式之下,企业用于生产的技术、原料、市场均依赖于国外。几年前,国内从事电池片、组件生产的光伏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设备完全依赖进口,而最终产品也几乎都用于出口。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和设备引进、消化、吸收,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的加强,目前国内企业已经具备大规模生产多晶硅原材料的能力,大多数生产设备也能够自主设计和制造。但是,总体上看,国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和设备仍有一半左右依靠进口,而终端产品应用市场依然严重依赖欧美国际市场。如图3-9所示,随着我国金太阳工程、地面电站项目招标等政策的实施,国内光伏市场逐渐启动,国产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出口比例有所下降,但到2011年依然维持在90%左右的高位水平(若按照国内装机容量统计,则该比例进一步下降至87%左右)。
图3-9 国内光伏电池对外依存度
资料来源:根据吴达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及难点问题分析》,2011年7月3日;王斯成《加快启动国内光伏市场,应对国际光伏形势新变化》,《太阳能》2011年第4期等资料整理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