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发展:理论、路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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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低碳工业化:可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

一 高碳工业化与低碳工业化

18世纪的工业化是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高碳工业化”,这个过程是人类有史以来技术进步最快的时期,也是人类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学的规律告诉我们,产业的发展、经济的增长来自两类因素的作用:一是要素投入;二是要素的生产率。从生产率角度看,伴随着技术进步、生产率提高,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产品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直接引致市场范围的扩大,市场的扩大又对资源能源产生更大的需求。从要素投入角度看,由于在既定技术水平之下的边际生产率递减,经济体在一定时期必定趋于一个增长的上限,要实现增长,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既有生产模式的转移与复制、产业转移;要么是技术的再次突破。两方面因素的作用循环累积,表现为世界各国在全球竞争中的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产业不断转移,发达国家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优势,以其高技术、高附加值、市场垄断势力获取高收入,而低附加值、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被不断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是全球的资源、全球生产支撑了发达国家高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模式,这样一种经济格局注定是不可长久的。尽管世界技术不断进步,但是始终没有离开化石能源这个基础,未来的发展资源环境支撑不起,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摒弃高碳的老路。

实现工业化的只是少数发达国家,如果今天世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按高碳的道路继续走下去,后果不堪设想。仅以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这些世界上最大、发展最快的新经济体为例,如果这几个国家要达到欧美现在的人均收入水平,按照这种高碳经济模式,世界能源将无法满足需要,而与之对应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更有可能引起灾难性后果。国际顶级学术期刊《科学》在2010年发表论文称,如果GDP年增长率7%,而单位GDP的碳排放量同比例增长,那么到2030年中国GDP将翻四番,碳排放将随之从16亿吨蹿升至80亿吨左右,也就是当前全球人类总排放之和。这种增长如果出现,对全球气候的破坏可能是不可逆转的。因此,高碳工业化的老路没有前途,资源和环境无法承载世界上占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继续走老路,必须走一条“低碳工业化”道路。

什么是“低碳工业化”的道路?“工业化”的问题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发展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无论是钱纳里、库兹涅茨等关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三次产业结构性变迁规律,还是霍夫曼定理所描述的工业结构本身存在由轻纺工业占优势向重化工业占优势、由重化工业占优势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占优势的演进规律,都已成为经济学中最重要的规律之一。但是这一研究本质上是对高碳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变动规律的揭示,对于结构性变迁过程中能源消费与温室气体排放没有触及。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展经济学早期,张培刚先生提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概念,他在1949年《农业与工业化》一书中定义的工业化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的过程”。斯威齐(1942)把工业化定义为新工业的建立或新生产方法的创用过程,这两个定义更深入地揭示了工业化发动、演变的本质,工业化本质是新的生产方式和新产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过程,而且工业化的实现形式可以是多样的,比如高碳的或低碳的。

基于此,本章借用这个概念,提出“低碳工业化”是指国民经济的基要生产函数(生产要素的组织方式)实现从“高碳”向“低碳”连续突破性变化,低碳的生产方式和低碳产业逐渐替代高碳的生产方式和高碳产业的过程,最终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过程摆脱化石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的束缚,其基本含义的直观表达见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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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高碳与低碳工业化的路径选择

二 低碳经济潮流与中国低碳工业化道路选择

针对当前日益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发达国家纷纷提出“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如2003年英国首先提出“低碳经济”发展目标以来,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响应,制定本地区、本国“低碳化”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抢占低碳经济发展的先机。2005年悬而未决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预示着世界经济“低碳化”的国际规则形成,后《京都议定书》的谈判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从本质上说,“低碳经济”是人类对自身发展道路的自我否定和反思,是20世纪提出的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理论的一次精炼和升华,根本目标在于人类可持续的发展基础之上的经济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型和思想观念的转变,被视为继现代工业文明之后的新的文明形态。未来低碳经济可能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如今欧美国家纷纷建立碳交易市场,推出“低碳”技术和产品标准,争夺全球涉碳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一些发展中国家也相继提出本国的碳减排目标。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目前没有减排义务,但也感受到了非常现实的压力。

尽管从总体发展趋势判断,在环境约束下,人类将最终走上低碳经济的道路,但是对个别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而言,还会存在两种选择:一是继续加快推进高碳工业化,在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后再来推进低碳经济;二是从现在就开始转型,直接走低碳工业化道路。尽管继续走前者这样的道路有经验可循、技术成熟、风险小,但是更可能丧失百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走前者的道路本身是一种机会主义的行为,搭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便车”,其后果不可避免地引起资源环境的冲突,如果所有国家都这样去选择,结果只能是悲哀的“囚徒困境”。后者与之相反,先行者尽管有可能享受发展低碳经济的“垄断租”,但是这毕竟是一条没有经验可循的新路,因此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对于中国而言,可以怎样选择呢?从外部环境来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国家,根本没有机会主义、“搭便车”的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要实现“和平崛起”,必须率先实现经济转型——走低碳工业化道路。从内部可持续发展来看,如果我们继续走高碳工业化的道路,必将极大地依赖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而按照一般经验这类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使用期限也长,极易在技术基础和社会基础设施层面形成“锁定”效应或“路径依赖”,最终我们只能成为发达国家转移高碳产业的基地,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再次滞后。不仅在投资领域如此,在消费领域亦如此。如果不改变高碳的生活方式,以汽车、住房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也可能形成“锁定”,未来的转型可能付出更大的代价(庄贵阳,2005)。从发展机遇来看,低碳经济被人们认为是继两次工业革命、信息革命、生物技术革命之后,第五次改变世界经济的革命浪潮。在信息革命之前几次经济浪潮中,中国远远落后,在信息革命中,中国抓住了机遇实现较快速的发展,而今低碳经济则是中国加快发展、实现赶超的历史性机遇。因此,从现在开始推进低碳工业化是我们唯一的选择,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具体体现,与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是一致的。

在当前形势下,中国政府已经明确表示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2005年中国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06年年底发布了《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2007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8年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2009年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生效,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了中国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2009年年底,中国明确了碳减排目标,即到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且将此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可以说,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应对全球环境危机、气候危机的必然选择,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在工业化中期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必然跟发达国家有本质不同。对于中国而言,低碳经济政策的核心是如何实现“低碳工业化”,即如何有效推动国民经济基要生产函数从高碳向低碳的突破性变革,通过中国“低碳工业化”的限制因素、发动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带来的要素之间、产业之间、地区之间与国际间相互作用的研究,确立低碳经济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