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工具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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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边际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消费一定量的某种物品时,最后一单位物品给其带来的效用水平。从人类行为看,消费者在消费某种物品时,会随着消费数量的增加,从每一等份物品中所能获得的效用呈现渐次递减的现象,这一现象被称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赫尔曼·戈森被视为首位阐述这一规律的学者,因此该规律也被称为戈森定律[3]。1860年,心理学家韦伯和费克纳通过心理实验验证了这一现象,意味着这一规律可以从人类心理和生理的角度进行解释,为此该规律又被称为韦伯—费克纳边际影响递减规律。

戈森是这样表述的:“(1)如果我们连续不断地满足同一种享受,那么这同一种享受的量就会不断递减直至最终达到饱和;(2)如果我们重复以前已满足过的享受,享受量也会发生类似的递减;在重复满足享受的过程中,不仅会发生类似的递减,而且初始感到的享受量也会变得更小,重复享受时感到其为享受的时间更短,饱和感觉则出现的更早。享受重复得越快,初始感到的享受量则越少,感到是享受的持续时间也就越短。”[4]

继戈森之后,以杰文斯、瓦尔拉斯为代表的数理经济学派,以及由门格尔、维塞尔、庞巴维克组成的奥地利学派,均先后用不同的表述方法完成了对边际效用价值论的补充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三个人几乎在相同时间内[5],分别在不同国家独立地提出了边际效用决定价值的观点,这成为经济学史上的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