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制度变迁模型
作为一门经济学说,制度变迁理论是经济学者研究缺乏精确统计数据的经济史和制度演化的有力工具。埃格特森(Eggertsson,1993)指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属于新古典经济学范畴,在交易成本等新工具帮助下,理性人与理性选择假设依旧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最佳方法。为贯彻这一纲领,本章以理性人假设为基本假设,假定所有社会参与者的行为都是基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
根据理性人假设,本书发现:在1952年年底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引导下,政府对私营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符合国家利益;企业家为捍卫产权、保留经济利润,对经济国有化战略持负隅顽抗的态度成为他们的理性选择。
产权变迁与否及其带来的经济效用成为政府与企业家博弈的基本激励。为争取经济激励,政府试图改变原有经济制度,尤其是改变产权制度和实施行政垄断,以制度变迁带来最大的净收益;企业家则尽量努力维持制度现状,尽力保证自有产权的原始归属与完整性。
根据诺思(North,1990)的定义,组织指的是在生产中合作或者联合行动的一组参与者。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制度变迁中,组织主要有政府和企业。政府作为社会正式规则的制定者,是一个组合紧密的组织。由于企业之间存在协商交易成本和利益不一致性,企业自发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交易成本较高。因此,企业之间形成的经济组织,如行业协会、政治团体等组织组合相对松散。同时企业可以通过转变组织形式而提升效率。
根据克鲁格(Krueger,1993)的观点,制度变迁会创造出博弈的获胜者和失败者,博弈收益结果引起双方的新一轮行动,进而引起制度再次变迁,最终形成新的经济均衡。埃格特森(1993)把这种连续不断的制度变迁结构上升到新制度经济学的一般研究范式,并描绘出一个制度变迁的动力结构图(类似于图2-1)。本书认为:在建国初期的制度变迁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是多阶段的,制度变迁是动态连续的。因此,本章使用的制度变迁模型是动态的。
分析现有史料,本书发现中国的历史经验除满足克鲁格(1993)的动态制度变迁框架外,还符合科斯(Coase,1937)、张五常(Cheung,1968)和威廉姆森(Williamson,1985,1993)等人提出的制度变迁结构理论——制度变迁首先作用于参与者的组织形式,再形成经济绩效。但中国国情决定了当年的企业组织并非通过与政治组织共谋而作用于新制度(Krueger,1993;Rodrik,1993)。中国的企业家一般采取自发行动或组织政治团体的方式与政府进行协商,抵抗新制度以争取利益最大化。
以上是本章动态制度变迁模型的基本思路和架构。在此基础上,本书设定了一个动态制度变迁模型(见图2-1)。其中,产权、制度以及组织形式均是参与者在利益激励下做出的理性选择,可视为模型的内生变量。
阿尔斯通(2003)指出:在制度变迁的经验研究中,可以直接检验制度变迁原因、结果及其模型的数据、定量度量方法基本不可获得,且数据的可信度相对于历史纪录来说也较低。因此,使用历史事件的细节详情作案例研究是制度变迁研究的最基本方法。本章主要以历史案例进行经验研究,同时使用大量的历史数据做定量分析。
图2-1 制度变迁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