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献回顾
现代经济学关于行政垄断的研究,首先从“进入规制”开始。以施蒂格勒(Stigler)为首的一批经济学家对进入规制的政策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Stigler and Friedland,1962;Stigler,1971;Swidler,1986;Djanko et al.,2002;Bertrand and Kramarz,2002;Klapper et al.,2006)。研究发现,进入规制对产业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比各种经济性进入壁垒来得更为强烈(施蒂格勒,2006)。
进入规制的研究在国外不断获得突破,但西方国家的进入规制不以限制竞争,而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王俊豪(余东华和于华阳,2008)据此引申出进入规制与行政垄断的本质差异——目的差异决定的行为差异。他认为,进入规制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以实现公平竞争;而行政垄断却容易偏向某些特殊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在实际操作中,进入规制一般与成本弱增性、范围经济等自然垄断性质相配套,与行政权力、行政机关的关系也没有行政垄断那么密切。因此,进入规制不同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行政垄断[20]。
近年来,国外几乎没有产生关于行政垄断的重大研究成果,即使出现行政垄断的外文文献,也主要是针对中国问题(Laffont,2000;Gordon and Li,2003;Owen et al.,2007;Chan,2009)。西方经济学界对行政垄断的热衷程度远不如国内,归根结底,在于西方国家的体制对行政权力做出了较为严厉和彻底的规制。行政垄断实质是渐进转轨国家的特色经济制度(王晓晔,1999;周其仁,2004;于立,载于余东华和于华阳,2008;于良春和张伟,2010),以致国外经济学界忽略了这个兼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在我国,过勇和胡鞍钢(Guo and Hu,2003,2004)较早就开始研究行政垄断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在产业经济学领域,做出开创性贡献的是刘小玄(2003a)。该文使用国有经济比重作为衡量行政垄断强弱的代表变量,考察行政垄断对产业经济和市场结构造成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高度国有的产权结构与行政垄断相结合导致了较高的垄断利润和较低的企业效率。
陈爱贞和刘志彪(2007)以博弈论分析行政垄断对不同类型企业和政府官员的作用。周绍东(2008)的实证分析发现,行业性行政垄断使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发生扭曲,导致技术进步速度大幅下降。丁启军和王会宗(2009)认为:行业性行政垄断是造就国有企业拥有过度市场势力的主因,是中国现阶段行政垄断的主要表现。罗党论和刘晓龙(2009)提出:政府对很多行业的市场准入管制都很严格,行政垄断产业的市场基本上被国有企业垄断,其经营业绩显著高于其他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越好,民营企业进入行政垄断产业的可能性越大。孟昌(2010a,2010b)认为:政府借口保护在位企业的规模经济而实施行政垄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大型国有企业的规模本身就构成了进入壁垒,这些产业无须行政垄断的保护,为克服国有企业的内生低效率,有必要放松乃至消灭行业性行政垄断。于良春和张伟(2010)证明了行政垄断对电力、电信、石油、铁路运输等产业造成巨大的效率损失,且损失额度呈增长趋势。丁启军(2010b)对全国各行各业的行政垄断强度进行测算,结果发现高度行政垄断的产业数量超过20%。
现有文献还包括对各行各业行政垄断的程度测算其效应研究。比如电信产业,于良春和杨骞(2007)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电信产业的行政垄断制度变迁历程进行了理论归纳与经验研究。杨秀玉(2009)首先研究了电信产业行政垄断的制度变迁历程,然后以ISCP框架对行政垄断的经济绩效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中国电信产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较严重,电信企业利用行政垄断的保护进行寻租,行政权力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市场机制发挥的作用极其微弱。丁启军和杨骞(2009)认为,行政垄断在电信产业造成较高的所有制结构与市场结构,使实际利润向职工收入的转移,并产生巨大的效率损失。
在石油业方面,张耀辉和蔡晓珊(2008)对原油开采业的行政垄断制度进行了制度变迁和计量分析,结果发现:行政垄断会阻碍企业的效率提升和技术进步,放松规制的积极作用非常明显。单东(2010)从制度变迁、进入壁垒及政府行为等层面进行探究,提出,行政垄断是我国石油市场出现问题的根源。
在金融业方面,Gordon和Li(2003)的研究表明,行政进入壁垒对银行业的作用远超经济性进入壁垒,行政垄断保护着国有银行的高额利润。任兆璋和郁方(2008)对农村金融中的行政垄断现象进行研究,结果发现行政垄断导致了金融资源供给不足的效率问题和农村金融资源配给不平等的公平问题。刘长霞(2008)的研究表明:行政垄断与银行业的微观效率指标显著负相关,行政垄断损害了银行的经营业绩。
在航空运输业方面,Le(1997)、陈学云和江可申(2008)考察了航空业行政垄断对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的影响,结果发现:行政垄断存在“规制失灵”问题,行政垄断制度是不合理的。白让让(2007)的经验研究发现,行政垄断是导致航空企业实施价格合谋和政府干预价格竞争的主要原因。杨永忠和游文城(2008)建立制度间关系模型,对我国航空业的结构性壁垒进行实证分析。
王会宗(2009)、杨淑云(2010a)、于良春和牛帅(2009)、白让让(2009)、杨蹇和刘华军(2009)、刘建华(2004)、叶逊(2007)、彭晓娟(2008)、周耀东和余晖(2005)对铁路运输、电力、航空、烟草、计程车、市政供水等行政垄断产业进行研究,结论基本一致——行政垄断对产业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至于地区性行政垄断,沈立人和戴园晨(1990)较早地将其称为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Young(2000)分解出地区国民收入和生产总值的内部结构演变过程,发现中国各地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具有明显的上升势头。庞塞特(Poncet,2003)、郑毓盛和李崇高(2003)、诺顿(Naughton,1999)、白重恩等(2006)、李善同等(2004)、金煜等(2006)等学者也在这一研究领域进行了拓展。白重恩等(2004)曾以国有经济比重和利税率作为地区性行政垄断的代表变量,考察地区性行政垄断与地区产业集中度的关系。黄赜琳和王敬云(2006)发现我国的地区性行政垄断问题相当严重,省与省之间的市场分割相当于欧洲独立国家间的水平。于良春和余东华(2009)构建了一个地区性行政垄断评价体系,测算出我国各省的“地区性行政垄断指数”。
纵观现有的行政垄断文献,尽管实证研究领域屡屡出现突破,但通过数理模型和理论分析进行的研究却不多,致使行政垄断理论停留于经验研究层面,未能从形形色色、众说纷纭的实证结果中归纳出抽象的经济规律。缺乏数理模型和理论研究的实证分析显得更像是无源之水,严重制约行政垄断理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