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新论:胡适成功因缘和治学方法辨析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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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美国求学时所受的影响

胡适从警局出来,心中如五味杂陈,心里万分懊悔,觉得对不起慈母以及未过门的江冬秀小姐,他决意与旧我决裂,摒弃昨日的旧我,走一条新生的道路,好得以重新做人。那时,社会相关的机遇也比较多,最著名的就是由退回的庚子赔款作为基金的官费留美,其他还有各省的官费留学等项目,对于一位力争上游、立志成才的青少年来说,总是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新道路的。胡适选择考官费留美,这说明他对自己还是有相当的自信的,这当然也是一种自我的身份认定,他并没有妄自菲薄,而是觉得能出人头地的。所以在他二哥嗣秬的陪同下,北上皇城(那时还在大清),到京师参加他的大考去了。具体的考试过程,胡适在《四十自述》中有具体的记叙,这类似于现今的高考或研究生考试,分两天进行,第一天考国文及英语,他深厚的国文功底及良好的英语成绩,让他顺利晋级,虽第二天的“专业课”考试不够理想,但总成绩尚可,以所取70个名额中的第55名的成绩,成为“进士”。胡适记叙这个过程如此清晰,除了这个过程对他至关重要以外,还有一层深层的意思,那就是既然国文得满分,专业课不怎么好,何不干脆以国文课为专业课,实际上他不光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出洋之际,行囊中装有一千三百卷线装古籍(此资料来自《胡适,此生粘着“自由行”》,2012年的《人物周刊》),可见他的用意是非常明显的,假如不是要把国文当专业主修课,他带着这么多的线装古籍,难道准备到美国去做书商,卖中文古籍不成?!

胡适在美国留学七年,进的是美国一流(first-class)的常青藤大学盟校,先在绮色佳的康乃尔(Connell)大学学习农学,因为他接受二哥的建议,想以农学报国。但学了两年的苹果的分类、植物的嫁接等技术以后,经过再三思考,觉得在这里所学的农学技术如同“屠龙术”一般,难以在国内发挥功效,所以毅然决然地决定换系,开始系统学习哲学,在那里通过几个主修(major)程序后,基本完成本科的学业,然后进入研究院,主修哲学,辅修英国文学和经济。但学了一段时间后,他似乎对于康乃尔大学的新唯心主义哲学派别占主导的状态不满,他因经常演讲,成为绮色佳城中家喻户晓的人物,时常有各色的客人来访,以及各种组织的邀约,以至于他觉得需要在“万人如海一身藏”中来把自己藏起来,他思考再三,就到纽约这个大城市去藏身了。情况确如他所想的,纽约是个大地方,完全可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只身在其中,大有“贫居闹市无人问”的理想境界,这是一个原因;此外,因他已经读过杜威老师的实验主义哲学思想的大作,并服膺于杜威的理论,对这位神明似的大人物早已心向往之,所以决心投入杜威的门下,因此,转学到了杜威供职的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以哲学为主修,并辅修汉学(Sinology)。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待了两年,参加了相关博士论文的答辩后,于1917年夏天回国,并在当年的九月应聘出任北京大学哲学门的教授。

胡适在美国的七年,是他的学问融会“中”“西”的重要阶段,甚至可以说是由“中”及“西”的基础阶段。在这个阶段,他不仅学习了包括农学在内的西方的学问,更是学习了“西学”中的治学方法,掌握了以怀疑为发端,进行实验求证的治学模式,等等,所有这些对他一生的行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创设了中西合璧的具有鲜明胡氏风采的治学新方法。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讲,胡适在美国的留学活动,也极大地促进了汉学在西方,尤其在美国的传播。这一点似乎没有引起研究胡适者们的重视,但实际上,由于胡适以汉学为辅修,不仅使得带到美国去的一千三百多卷中文典籍有了用武之地,更使得“光杆司令”丁龙讲座教授Frederich Hirth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学生——哪怕是辅修,所以胡适成为Hirth教授商店开张的第一位顾客,就这一点来说,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指标性意义。聪明的胡适以研究中国上古哲学史为博士论文的选题,真是非常的讨巧,一来他曾经读过诸子的典籍,相信在一千三百多卷书中有不少是诸子的书籍;二来他可实现要补全梁启超所整理的中国旧思想史的宏愿;其三,他一定也了解Hirth的《中国上古史》;其四,最最重要的是他主修的是杜威的哲学专业,所以研究中国的上古哲学就成为了一个非常perfect judge(完美决定)。胡适的工作可看成汉学在西方主要大学的研究院中的博士论文选题的一个开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具有示范作用。

胡适在美国的七年,让他成为欧美学派中的一位成员,而欧美学派的很多人,民国时代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都产生过很重要的影响,就这一点来说,他作为这个团体的一员,对他的事功是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的。归纳胡适留学的经历对他成功的影响,还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

其一,他到康大后,住在康大附近的信奉基督教的家庭中,这让他有机会接触基督教的同时,更在与这些善良的美国公民的接触中,切身感受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尤其在对诸如和平、忍耐和非暴力等的感受中,学习了良善、宽容和忍耐等的好品行,进一步巩固了他原来就具备的美德嘉行,这些是形成胡氏所独有的“磁性”品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适虽最终未被基督教感化,但他对基督教的感动是真实存在的,他受贵格派(Quake)基督教的影响更为深刻,并被他们的真实无伪的品行所深深折服。他还与好些具有渊博学识的教徒成为了终身的朋友,所以,他的思想和行为都受到了影响。他与世界各地留学生的交往,使他接受了世界主义的思潮,他阅读了Narman Angell的《大幻觉》(The Great Illusion)以后,产生了对新和平主义的信仰,尤其在1915年的中日纷争中,他就主张不要发生战争,成为了中国留学生中孤独的反对派,等等。这些都对他认知和性格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部学习时,他同样接触世界各地的人们并参加各种活动,应征相关的论文,展现出朝气蓬勃的学习、生活状态。

其二,他保持了与中国留学生的密切接触和互相学习。那时出洋的学生,无论是官费的,还是自费的,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都是青年才俊,都是时代的翘楚,胡适与他们的交往,互相的论学,编辑相关的杂志,从中增长了才干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修养。这些留学生都身居异乡,他们的同胞之情和乡亲情谊都是弥足珍贵的,互相之间的包容、理解和照顾都是真切感人的,哪怕是观点有不一致,互相有论战,但都不会减少彼此间的照顾和牵挂;尤其当胡适与绝大多数的留学生,在1915年间的中日纷争中是否要打仗的观点上发生冲突,彼此有激烈的论战之后,这些留学生仍旧与胡适和睦相处,仍旧互相包容和关照,这些让胡适真切地感受到了情谊的珍贵,更让胡适进一步体会到:择善固执是反映一位学人的担当的大事,也是他秉承其先父所教的“率性而为”的具体写照。

还需大说特说的是,这些留学生都有很好的国学功底,他们对于中国文化的认知,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的士大夫的水准。他们或多或少地受到西方文化的熏陶,开始关注包括文字、标点符号等在内的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尤其对于文言与白话之类的讨论,拉开了白话文运动的序幕。胡适作为辩论的一方,固然观点正确,辩论精当,但对方的旗鼓相当也是促使辩论深入的重要条件,这一层意义上讲,与胡适一起辩论有关白话文运动的诸位留学生同学青年,同样是非常了不起的。胡适的“朋友”或“论战之友”的高水平也激发了胡适的高水平的发挥,这班同学朋友对胡适的成功是起着重要作用的。

其三,胡适留学中的专业选择,对胡适的成功也深具影响。一般的留学生,大多以理学、工学或教育类等专门学问为主,胡适开始的时候与他们一样,学的是专门化的农学。据胡适自己说,这是出国前,他的二哥给他出的主意,认为学农将来可以有大出息,这也是秉承他家别出心裁的传统使然。但是三个学期以后,因为选学了一学期的“哲学史”,居然让他对哲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从此唤醒了研究中国哲学的旧梦——他要为梁启超补全中国的旧思想史。他后来转入哲学系,系统研究哲学,无疑是他一生事功中最关键的一步转折,因为学习哲学,实际上也是学习方法论,所以才会有后来的实验主义方法论,后来的实验主义方法论的中国化表述,等等。他选择了John Dewey作为他的博士论文的导师,是深入学习Dewey的相关学理之后,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的,杜威更成了他一生不敢置疑的人物,对他的影响不可谓不大。关于Dewey对他的影响的具体分析,将在论述胡适的治学方法的相关章节中进行深入分析。

其四,在留学阶段的演说、编辑等实践,对他后来的事业的影响。一是他的参加和参与了国际学生的相关活动,让他的各种能力得到了训练,尤其他演说家的训练,不仅让他产生了很强的表现欲,成为媒体的关注对象,更为他日后为国家出力,在美国各地发表支持中国抗日的演说打下了最直接的基础。从这层意义上讲,他因不断演说而遭致奖学金的停发,应该由国家给他补齐才对,因为,这些演说的训练,成为了胡大使宣传和鼓动美国民众同情中国人民抗战而进行的全国巡回演讲的重要训练课程。他被选为《中国留美学生月报》的编辑委员,以及《中国留美学生季报》(中文版)的主编,这不仅可看成他独自承办《竞业旬报》的继续,更为他发表见解提供了好的舞台,这也可看成是中国公学阶段中的继续和国际化训练,使得胡适在多方面得到了锻炼提高。

胡适在美国的七年中,最能反映他初出茅庐第一功的,无疑就是发起了白话文运动。整个白话文运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其一是预备阶段;其二是在国内全面展开的阶段。预备阶段发生在胡适、任鸿隽、梅光迪(觐庄)、陈哲衡等人之间,他们高水平的讨论,不仅展现了很高的古文功底,更展现了同学友人之间那种挥斥方遒的豪迈气概。百十年来,他们的互动,不仅成为了文化史上的佳话,更成为了空前绝后的绝响。在出国留学热的当下,无论官费的,还是自费的,请问还有多少是保留了他们那一代的遗风留韵的,让人有欷歔不已之感。

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详细地描述了他们那时为文学革命所做的工作。除了这些青年才俊的先知先觉外,还有一些具体而微的诱发事件,但这些事件也是时风发展的产物,比如胡适所写到的钟文鳌先生,虽是一位小小的clerk(书记员),但他受传教士等的影响,应该具有很好的知识基础。他“位卑不敢忘忧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社会改革的宣传;而且钟先生是一位聪明人,他向这些留学生做宣传,希望得到积极的效果,可见他的眼光的独到,因为这些留学生,实际上代表了中国的将来,他们都是国家的栋梁。果不其然,他的宣传催生了中国的白话文运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位钟先生无疑是该在白话文运动中记头功的人物,钟先生的工作不算白费,他因白话文运动而名垂不朽了。

青年胡适在不经意间,也发挥了绩溪牛的一种犟劲,他不仅向钟先生发了短信去骂他,还觉得自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由此他与赵元任等研究中国文字是否需要废止,用字母来代替,以及如何方便教授我国文字等问题。胡适研究“如何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语文教育的问题,它涉及读、说和写等一系列问题,也是关于如何认字、造句、作文等根本性的问题,由此他系统考察了文言的特性,尤其从“声”、“字源”、“文法”和“句读”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具体辨析,觉得文言存在很多缺陷,这时还没有考虑到用白话代替文言的问题,仅仅涉及文言的改良。但随着思考的深入,他发现,文言实际上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应该用白话来完全替代文言,创造全新的中国文学的叙事方式。他之所以有这样的观点,首先得益于他在家乡时所阅读到的大量的白话小说,这些白话小说的年代越近,所展现出来的白话的程度越高,而越易于一般民众的阅读和理解。基于这样的认识,他进而提出了文学改良和文学革命的新命题。胡适他们一班同学青年,从关于中国文字的讨论转到中国文学问题的讨论的过程中。梅光迪他们作为非常出色的反驳方的角色,应该为历史所铭记的,他们提出一个一个的疑问,由胡适来一个一个地回答:首先,他们看到,白话小说已经存在,所以,白话文可以做小说形态的中国文学,应该没有问题,但它不能用来作诗词。任鸿隽和梅光迪提出白话不能用来作诗词的论断是非常高明的,也反映出他们犀利的眼光和沉思好辩的科学精神,因为诗词的形式不仅仅是中国文学样式中的一种,但更重要的是,它在中国文学中占有非常尊崇的地位,如果证明了诗词确实不能用白话来做,那么,胡适的论断就几乎是完全错误的了,反过来,若能证明白话可以用来作诗,那么对胡适方来说,确实可获得根本性的胜利。所以当任鸿隽和梅光迪等提出这样的疑问时,胡适写下这样的诗句“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来做回答,这是具有纲领性的文字,实际上回答了任鸿隽的提问,而且回答得非常巧妙,可以用如下的形式逻辑进行推演:

A:前提一:作文是可以用白话文的。

B:前提二:作诗如同作文。

C:结论:作诗也可用白话文。

实际上,胡适在回答任鸿隽的提问时,已在不知不觉中用到了这些推理方法,这些方法当然来自他的哲学学习,这也可看成学哲学的优势的一种具体体现。

除了这个形式逻辑外,胡适还在时间上作了回答,那就是,文学革命中作诗的变革应该从“如同作文”时才开始。从这种意义上,作诗如同作文,诗与文就成为统一的一种文学样式,它们统一于白话文,这样就可完成白话代替文言的文学革命的进程。

“作诗如同作文”虽是一个新颖的论断,但它实际上秉承着悠远的历史传统。早在唐代,就有诗歌的散文化倾向了,而自从宋代开始,作诗等如同作文的现象更有普遍化的倾向,只不过那时的诗人并不非常着力地作这样的诗歌而已,但以作文形式作诗的还是可以找到很多的,如唐代的一首五言诗: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云深不知处,

只在此山中。

它实际上就是一种非常生活化的日常对话,童子所回答的话,完全是一种白话,甚至是口语,但同样意味深长,成为一首著名的五言诗。类似的,杨万里也用白话文作了好多诗,如:

泉眼无声惜细流,

树阴好水爱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早有蜻蜓立上头。

到了清代,这种“作诗如作文”的倾向还是存在的,如赵翼的诗:

李杜诗词万口传,

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

各领风骚数百年。

就是到了近代,同样的有用白话文作诗的倾向,如近人叶恭绰的言志诗:

历劫空存不坏身,

廿年恒避庾公尘。

未曾饿死还全节,

也算堂堂地做人。

它不仅非常直白易懂,更是用最常见的俗字来表达出他的有志、有节。

所以,聪明如胡适者,他为了强有力地支持“作诗如同作文”这个关键论断,做了两个方面的证据收集。一是想到了寻找古人用白话作诗的证据,得到的结论是杜甫、白居易、邵雍、王安石、陆游等许多诗人用白话作了好多的诗歌,因为他在上海时读了很多杜甫和白居易的诗,而且还模仿白居易的风格,写了类同于《卖炭翁》之类的叙事诗,所以从这些人的诗词中寻找证据比较方便。进一步,为了最彻底地说明白话文能作诗,他就想到用自己作诗的业绩来最直接地证明白话能作诗,所以提出要尽全力去试着作白话诗了。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他认为古人因为仅是偶尔用白话文作诗而已,所以相对较少;如今只要试着全力去作白话诗,那么白话诗就会出现很多,也就完完全全地由白话代替文言作诗了。

除了回答诗的文学样式可以用白话来创作外,他还着力思考梅光迪提出的“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的观点。这里的“诗文”,既可单纯地理解为“诗”,而把“文”作为一种连带的形式而已。但具有精细绵密功夫的胡适,还独独把“文”理解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来思考,他认为梅光迪所说的“文”应该是《古文辞类纂》一类书中所谓的“文”,实际上是一种以议论为主的文体,胡适曾经在《竞业旬报》上做过好多白话形式的这类文章,所以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用白话是可以作“文”一类的文章的。正因为已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白话可以作议论文,所以他的重心放在如何“作诗如同作文”上了,要用全力来作白话诗来攻克这个最后的堡垒或障碍。

在完成这些构思以后,实际上在形式上完成了白话代替文言的活动,他一方面尝试着用白话创作诗歌,来应对朋友们的质疑,当然更内在的还是他已经接受了Dewey实验主义的哲学思想,当然以具体的实验的结果来支持论点是Dewey信徒所应持有的最起码的常识;另一方面,他着手思考用什么样的具体条件来本质地界定什么是用白话文所写的新文学,这一点非常重要,它涉及具体的评判标准问题,以促使白话文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唯有如此,可从本质上给出白话文学的定义,进而确立白话文学的基本范式,完成这个工作,实际上就是从根本上树立了白话文学的内容特征、形式特征。“胡记”白话文学商店里的白话文的具体特征共有八条,他是如何作白话文的角度来具体给出特征的,按照他的大作《文学改良刍议》中的次序,这“胡八条”分别为:

(一)须言之有物。

(二)不模仿古人。

(三)须讲求文法。

(四)不作无病之呻吟。

(五)务去烂调套语。

(六)不用典。

(七)不讲对仗。

(八)不避俗字俗语。

分析这“胡八条”的特征,不难发现,它从内容到形式,从具体的遣字造句,到文法标点等都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最终以“言之有物”作为“形式为内容服务”的总纲,重点强调了要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这八条确实是针砭时弊,而且有用猛药之嫌,确实给文学尤其是文体的出路开了一个良方,用了一剂重剂量的猛药。

胡适他们几位留学生关于中国文学问题的讨论,所形成的文字很快传到了国内,胡适所作的《文学改良刍议》不仅在自己主编的《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了,在留美学生中得到了传播,同时也寄给国内的陈独秀,让他在《新青年》上发表。陈独秀见了胡适《文学改良刍议》的论文,完全赞同他的观点,不仅及时在《新青年》上发表,还由此作了《文学革命论》的文章,在国内举起了“文学革命”的大旗,进而提出了三大主义,公开在国内的文人学士中提倡文学革命。这些也得到了北京大学钱玄同先生的热情支持,陈独秀、胡适、钱玄同、刘复等以北京大学为重要的舞台和堡垒,与当时守旧的文人进行文学革命的论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这些看似同学之间的课余讨论的问题,成为了开时风之先的大动作,当然胡适他们是非常了不起的。而如此轰轰烈烈的文学运动,似发端于青萍之末的涟漪,居然最终成为摧枯拉朽的伟大的文学革命,成为千年以来的中华文化的一大盛事,胡适是无役不与的健将,他在文学史上所建立的功勋,将永垂不朽。

此外,胡适还在美国学习了议会程序,这看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但实际上就是民主的陶冶。通过这样的程序训练,让他知道民主的范式的同时,更自觉地养成尊崇民主的一种习惯。依据Dewey的说法,民主的实质就是一种具体的生活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最重要的是彼此的平等和相互的容忍,在相关的公共约束条件下,尊崇彼此之间的权利。胡适在这方面的学习,让他具备更多的包容性,这在随后的岁月中 ,每有骂胡适的文字出现时,胡适始终都能泰然处之,保持极高的克制和礼让。在感佩他非凡的修养的同时,是否也可看成他青年时代所学到的民主方式有比较直接的关系;另外,他有包容异己的雅量,能与“道”不同者做朋友,这些与他关于民主方面的学习也是不无关系的。

至此,胡适成功的大幕已经拉开,他在国内表现的舞台也已经准备就绪,为他鼓与呼的人物也已经到位,打笔墨官司的平台《新青年》杂志等也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这位要角和大腕粉墨登场了。

而这位携带着“胡八条”的青年才俊,通过了博士论文的答辩,带着doctor candidate的余热,急匆匆地坐上了漂洋过海的大轮船,要回到他的祖国,见他的身兼严父的慈母和未过门的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