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新论:胡适成功因缘和治学方法辨析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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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海求学时所受的影响

胡适带着身兼严父的慈母的嘱托和期待,只身来到上海,步他先人及兄长的后尘,开始了新的求学过程。他在上海住了六年,读了三个学堂,分别是梅溪学堂、澄衷学堂和中国公学(他自己认为应该是四个学堂,其中,中国公学包括中国公学和中国新公学),然后以中国公学的学生身份考取美国的庚子赔款留学基金,从而于1910年出洋到美国留学。

分析在上海的六年,大致可分三个阶段,最初的两年为第一个阶段,相当于读初级中学,主要涉及如何学习和所受到时风及教员的影响等等;随后的三年左右时间为第二个阶段,主要以中国公学为舞台,从读书到交友到参与学校的自治管理到中国新公学做教员,直到新公学解散,这一段时期,相当于他的高级中学学习阶段及后来的实习过程,他不仅参加了学生团体,还参与编辑及主持相关的团体刊物,让他大展了一些身手,同时他也以学生的身份被聘为教员,这在某种意义上就类似于毕业前的实习,他有幸教到了后来非常著名的学生,如饶树人、严庄、吴健雄、张溪若等;第三个阶段姑且可认为是彷徨和堕落及最终涅槃的阶段,他因为家庭的破落,兄弟的分家,及家中的顶梁柱的二哥的性情的变坏,让他在迷茫中追求了一种放任自由的生活,但这表面的堕落且深深地唤起了他内心对自我的身份认定,在看似花天酒地般的胡乱作为中,有九年家乡生活中所遭遇的各样情况的回忆,一定想起了先父的遗命和母亲的眼泪和期盼,所以在进警局后,看似他因酩酊大醉如同死去一般,但实际上在那时,放荡堕落的旧胡适真的已经死了,而醒来的便是一个全新的摒弃陋习、努力奋进、追求修养的新胡适了。从此后,他刻苦读书,准备参加第二年庚子赔款的官费留美考试,从此为他人生的新阶段拉开了序幕。

胡适家在上海有生意和店铺,胡适在上海是有落脚点的。他先进入梅溪学堂读书,这个学堂的创办人就是他先人在龙门书院的同学张经甫,他可称得上是那时新式教育的先驱人物。但胡适仅在那里待了半年多一点的时间就离开了,离开的原因是思想激进,不愿作为学生代表到“反动”的上海道衙门去考试,这一方面说明胡适的离开不是因为读书不好,而是读书很好,有自己的想法再加上点恃才傲物的因素在作祟而已,很有点“岂是池中物”的气概,间接地反映了胡适的一种气度。他在梅溪学堂虽很短暂,但学会了如何做命题作文,更学会了如何把以前读进去的书进行系统表述出来的方法,这一步看似基础,实际上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它融会了以前所读的书,更贯通了如何以自己的语言来进行浅显的表述的技巧,为胡适一生的文字业绩开了一个好头。

然后,他到了澄衷学堂,在那里学习了一年半多的时光。他毕竟是“穈先生”,读书是非常具有灵气的,他更具有一种开拓创新的锐气。除了不断的升班外,他自认在英语和数学上有很大的长进,因为学堂管得很严,经常有考试,使得胡适的英语和数学都学得非常扎实;尤其是数学的长进,除了说明胡适是聪明人外,还说明他接受了理性思维的严格训练,这对他日后的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这也为其具备基本的科学常识打下了基础。

此外,他还学到了时髦的东西。一是阅读了《天演论》并亲近赫胥黎(Huxley),对于“物竞天择”有了基本的了解,一方面因为中国的处处失利,他就很自觉地把这自然选择的法则应用到社会学中去了,用来解释为什么中国总是失败;另一方面,它也成为胡适自强自立的一种激发因素,成为催人奋进的一种动力,无形中给胡适很多的激励,所以他会给自己取别名“期自胜生”之类的,这应该是这时期中他的思想的一种表现;还有,他在了解赫胥黎的过程中,也慢慢认识赫胥黎在科技和思想上的卓著见解,这怀疑的思想方法正契合胡适在家乡所学到的方法和养成的习气,这一点让胡适十分惊喜,似乎找到了同道,对胡适富有怀疑精神的思想成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看成胡适一生的观点和思想相对连贯的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Bacon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说“一个伟大的学说,要起于怀疑,终于信服”,也就是说一个学说需要经得起别人的怀疑,让别人从怀疑到信服,才能体现学说的真伟大。怀疑是什么?怀疑就是思辨、分析,就是论证,是证实也是证伪,是一个纯化和提炼的过程,无论是科学规律,还是学说,都应该经过这样的过程。

胡适在澄衷学堂中还阅读了大量的其他课外书,尤其阅读“笔锋常带感情”的梁启超的文字,对他产生了无穷的影响,除了受梁氏所表达的思想、见解等的引导,还受梁氏的语言风格和所做工作的影响。梁启超的《新民说》、《论毅力》等篇章,对社会所缺少的公德、国家思想、自由、自治、自尊、生利的能力等等进行评说,让胡适耳目一新。更难能可贵的是,梁启超用历史的眼光来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的见解,在胡适的心中扎下了根,他分析了梁启超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指出了它的好多缺失和缺点,通过几年的思考,胡适有要替梁启超补全和修整相关部分的想法,而且作为一个自己的秘密而时刻准备起来,等等。这些可被看成胡适治学的先声,他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气盛的样子,着实非常可爱。他自己也承认,因为有要为梁启超补全中国旧学术思想的宏愿,不仅留心读先秦诸子的书,更为后来研究中国哲学史埋下了伏笔;还有一层意思是因为这个因缘,为他后来研究禅宗历史,进而写神会和尚的传记种下了因由。

梁启超关于中华民族的缺点等的论述,为胡适发起组织“自治会”等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他的热心组织活动及在相关组织中进行的演说,不仅锻炼了胆识,还练就了口才,更能臧丕人物,真是别有一番气象。因此,他有胆量为同学鸣不平,虽自己受责备,但这种“侠肝义胆”的壮举,确实展现了青少年所具有的热血和真诚,是最体现个性和时代特点的,是否也是“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一种先声?因为为同学鸣不平而受到的处罚,让他心生离开澄衷的念头,正好因中国公学招考,他就顺利地考取中国公学,开始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而在澄衷中,他的自治的训练、演讲的训练以及扎实的国语、英语和数学等的基础,为他在中国公学中大展雄姿打下了基础。

胡适在中国公学阶段,正好是从少年到青年的过渡时期,也是他基本个性及品行的形成期,从人成长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全盛时期(heyday time),胡适后来所有的观点及活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相应的根和影子。下面进行逐一分析归纳。

其一,因为中国公学的特殊性,胡适在那里交到了很多的朋友,这些朋友实际上成为了他一生的正资产,无论在学问方面,还是在生活等方面,在很多时候起到很关键的作用。中国公学是留日学生抵制日本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而创设的。那时,很多中国学生留学日本,这些学生可谓是中国年轻一代的精英,他们很多人有抱负、有才学、有热血、有斗志,都怀抱济世之志,这些人大多离开家庭,受到束缚的力量相对较小,所以都展现出一种特有的活力和朝气,这些人比胡适的年龄要大一些,阅历和社会经验都要比胡适多得多;除此外,还有一些当世的才俊和翘楚如马君武、于右任等先生,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留下了重彩浓墨的历史印记。胡适与这些人交往,从他们身上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他的性格也受到这些人的影响,胡适自己也说:“他们认为我将来可以做学问,他们要爱护我,所以不劝我参加革命的事。”原来中国公学中的好多教员和学生都是革命党人,这些人重信仰,轻生命,重情义,有很多革命情怀,同志、朋友之间很容易建立可贵的伙伴情谊(fellowship),确实让胡适体会到朋友团体的力量和互助的快乐,这些对胡适好交友、重情义的个性的养成是产生了影响的。

胡适在中国公学时期,不仅结交老师辈的朋友,如马君武、王云五、宋耀如等,还有一般的同学辈的朋友,如赵元任、任鸿隽、但懋辛、朱经、钟文恢、傅君剑、许怡荪等,学生朋友中也有:饶树人、吴健雄、杨杏佛、张溪若等。这些人都是那个时代拔尖儿的人物,如马君武,这位广西人非常著名,不仅从过政,还做过大夏大学校长、广西大学校长等;又如王云五,他以商务印书馆为基地,也从过政,做过经济部长、行政院副院长等;宋耀如则是宋子文、宋庆龄、宋美龄等的父亲。胡适与他们交往,互相学习,在相对自由奔放的小环境中激荡熏陶,互相取长补短,获得成长。

其二,在中国公学中,胡适获得了很好的民主实践和处理事情的经验。虽在澄衷学堂以“自治会”发起人的身份进行了民主的试验和演讲的锻炼,但在中国公学中的实践无疑更加到位,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公学的性质决定了自治型的特质,另一方面,胡适的好人缘和好功底也让他当上了总书记(这里的总书记者,就是总的记录员而已,非其他意义上的总书记)。还有一个因素是新旧中国公学之争,让胡适及其朋友更有了发挥专长的舞台和机会,这一年多的新公学中的经历,锻炼了他们的才干,更加巩固了这般年轻人之间的友谊,让他们知道,大家为着同一个目标,共同努力,有些看似艰难的事情也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这是否让胡适从中获得了灵感?他以后所从事的事功,都是以一个团体出现的,无论白话文运动、现代评论派以及50年代与雷震、殷海光他们的自由中国……都可以作如是观,同样的,建立新史学过程中与傅斯年、顾颉刚等的事功也可作如是的解释。

其三,胡适在中国公学中唱和了好多诗词,为他日后对新式诗词以及民歌等的研究做了铺垫性的工作,这一点,非常重要。因此他能写诗,而且他的经验是不必先学对仗,然后作诗,而是通过读诸如《陶渊明集》、《白香山诗选》、《诗韵合璧》之类以后,融通作诗的技巧,然后直接作各种样式的诗词,这为他打开了弄文学史的新局面,成为他一生志业的先声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涉及英诗中译等的训练,通过向老师请教,选择文雅的词语等方式,来提高自己作诗以及译诗的水平;他还研究如何做律诗,《四十自述》中有一段话,足可说明他对律诗的理解和态度:“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他在这句话中用到了一个“诌”字,可见他认为作律诗是一种机械性的工作,在“限韵”及“和韵”的条件下作律诗,他给出的观点是“只要从韵脚上去想就可以了”,由此掌握了韵脚的使用方法。所有这些,确实反映了他少年天才的本色,在很多年后,唐德刚先生论及胡适对律诗韵脚的理解,还是感佩得五体投地的,他有幸听过唐桂章(诗词大家)的解释,结果不得要领,但经胡适老师出马一解释,让他领会得如同醍醐灌顶般清晰。胡适的这些本领,大多就是在这个时段学习实践的,这完全可看作是他在白话文运动中,以作诗作为试验白话文是否可行的一个重要选项的先期准备,更可看作创作《尝试集》等工作的一个基础。他的这方面的训练,也为日后写出有意义的题词等词句做了准备,如他的“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维桑与梓,必敬而止”之类的,看似平淡,但都大有功力,这功力大多来自这一时期的训练。

其四,他参与了《竞业旬报》的撰稿和编辑工作,为他的文字功夫和编辑功夫打下了好的基础。一方面,大家都是青年同学,甚至是革命同志,按照胡适自己的说法,他至少是革命的外围积极分子,这一点但懋辛先生早就告诉他了,所以,以“振兴教育,提倡民气;改良社会,主张自治”为主张的宣传报纸,自然是非常注重语体文的,胡适在这里撰写文章,发表主张,把以前所学的进行陶冶融会,不仅提升了思想,更是锻炼了驾驭文字,尤其是使用白话文的能力;同时在全国各地出现了好多以白话报为名称的报纸,以及以强调民族革命为主旨的报纸,这就是时代的风气使然,着实让胡适好好地锻炼了一番。他不仅是一事一议地发表见解,更以写长篇章回小说《真如岛》的方式来阐述思想和见解。胡适回顾在《竞业旬报》撰稿的历史,有这样总结性的文字:“我不知道我那几十篇文字在当时有什么影响,但我知道这一年多的训练给了我自己极大的好处,白话文从此成了我的一种工具。七八年之后,这件工具使我能够在中国文学革命的运动里做了一个开路的工人。”(引自《四十自述》)

曹聚仁先生在《年轻时代的上海》中对那个时期的上海自由办报等有较典型的描述,很多文人,实际上也包括胡适,以及后来的刘复(半农),大多周旋于上海的各种报章,或是投稿,或是编辑,从这种意义上讲胡适与刘复等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不过胡适早了一点出洋而已,若没有考取1910年的官费留美,那么是否也可以说,胡适只是另一个刘复而已?

胡适还自写自编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竞业旬报》,这不仅为他赚得了宝贵的谋生的资本,解决了吃住等生存的问题,更让他在编辑方面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回顾《竞业旬报》的历史,在它的三十八期的历史中,前十期,胡适是一位撰稿者,而最后的十五期(二十四期到三十八期),胡适则成为了编辑和撰稿者,可以说,胡适是《竞业旬报》历史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在《竞业旬报》中的编辑经验,为他后来编辑《新青年》、《努力》、《现代评论》等提供了最直接的先期训练。

其五,因受聘做英文教员的关系,使得他在教书育人方面有了很好的训练。胡适在中国公学不仅是学生,而且还成为一位英文教员,一方面让他在英语语言学习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另一方面,也锻炼了他的表达能力,和在公众面前的演说能力。大概因为演说非常有激情,以至于他很多时候热衷于各样的演说,不光在国内演说,更跑到美国去演说。据《胡适口述自传》记载,他在美国成为一位演说家,虽得益于一位成熟的英语演说家蔡吉庆,由于他的慧眼,认定胡适在演说方面是可造之才,所以让胡适成为一位出色的演说家;但在中国公学期间的训练,虽系无心插柳之举,实际上成为了演说家的一个前因,这确实是胡适成为公众人物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一个深具魅力的公众人物,能进行出彩的演说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他同时代的孙中山、梁启超等人物,都是非常擅长演说的。

当然他做教员也为他谋得了一些安身立命的养命钱。在他的家庭濒临破产的边缘,更因分家产,以致他需要赡养母亲的当下,这个教员的职位,为他能克服时艰提供了最必要的保障。另一方面,他步王云五先生等之后尘,学习英语,尤其在英语语法学习方面有了很好的训练,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看成是出洋留美前的语言学习。以他在中文方面的好功底,相信相应的英语的提高也是非常神速的。这些都为他日后的成功做了必要的储备和前期实习。

胡适在中国公学时期,正是新旧公学闹纷争的时期。等新旧公学的纷争结束,新公学解散以后,本来胡适是可以回旧中国公学去继续读书的,但因新公学的解散,他得了二三百元的欠薪,外加老家分了家,母亲大人又病倒了,家里正需要钱,因此,他只好放弃在中国公学继续学习的机会,想着寻找一件可以吃饭养家的差事,他正式进入了上海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环境之中,开始了他随波逐流的生活。

这个过程看似偶然,实际上有它一定的必然性。试想,胡适作为新旧中国公学纷争时的书记长,他们声气相应、同仇敌忾地坚持了一年多,胡适对于新公学来说,是身兼双重身份的,但随着新公学的解散,他的身份一下子归于无,他的情感的沮丧总是难免的。此外,他家庭濒临破产,母亲的重病,以及那位江冬秀小姐的无奈等待,所有的这些,都让这位年轻人觉得前途渺然不可知般的失落。同样的,对于一些留日学生来说,他们革命的事业也经受挫折,各地的革命大都失败了,他们的好多朋友或同志成了新鬼,他们的情绪也是很失落的,这正可谓是失意人碰到了失意人,大家“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他们就一起堕落了。

胡适在堕落的过程中,并不是一点警觉都没有。他有一般同乡朋友,如许怡荪、程乐亭、章希吕等,这些人在胡适整天的打牌、连日的大醉中,时时进行规劝,希望他能洗心革面,重新振作起来。而一件进警局的事件,让他从沉沦的老我中苏醒过来,走上自救、自新、自强的道路。

胡适的堕落,似乎是他人生的污点,但实际上,这是成长所必须经过的关头,虽然这帮堕落的朋友有点浑噩,但他们也是时代的精英,如唐才常的儿子、但懋辛等,他们也是才子,他们的行为无非契合那时的上海的风气而已。他们这班年轻人的轻薄行为,如同一种冶炼,有的在这个过程中“死亡”——由才子沦落为流氓;当然也有的在这个过程中“重生”——锻造成正直的人才。胡适无疑就是后者,唯经历过这样的过程的人,他才能生发更多的宽容和同情心,知道为善的不易,当有青年碰到难事、处于下流时,能真切地体谅和施以真挚的援手,因为自己也有类似的不堪经历,也是得益于别人的帮助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所以,后来的胡适,能热心后学,愿意切实帮助别人,应该与自己的经历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的。

胡适在中国公学的时期,实际上是他一生名山事业的重要训练期,也是他一生行事为人的风格的形成期。胡适在大陆的岁月里,从服务教育的角度来看,他仅在北京大学和中国公学服务,由此也可看出中国公学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之高。

那时上海的时风,进一步说是上海的文艺,是从《申报》开始的,这些,曹聚仁先生在《文坛五十年》中有精准的描述。上海作为一个相对开放、自由的商埠,它确实汇聚了全国各地的才子和君子;因为因缘际会,中国公学更是集合了很多的留学生、革命党人,这些人中的好多人,在随后的国民革命和国民党政府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为随后胡适以士林领袖的身份周旋于国民党政府提供了便利。

胡适在开蒙读书的时候,他的父亲为他所写的早教的教材《学为人诗》中,第一句话就是“为人之道,在率其性”。相信胡适应该不止一次地读到它,也不止一次地思考何谓“在率其性”。胡适在中国公学的所作所为,正是率其性的最好表现,他在没有族长、家长等的管束下,与一班差不多大年纪的、离开了家乡、游过了日本的青年才俊一起既做学生,又管理学校,同时还搞出个新旧公学之间旷日持久的互相掐指式的纷争,让他从中活出了最接近本性的自我,各种内在的、深层的、率性的真我都有机会得以演示。若把胡适从开蒙到考取官费留美的过程看成一个宝剑的炼制过程,那么无疑在中国公学阶段就是一个收官的终其成为宝剑的过程,而他的堕落、整日的打牌和连日的大醉,及最后的发酒疯,打警察和进警局,并过堂理赔的过程,则是最后的淬火过程,从此,一把绝世宝剑已经铸成,从此,在历半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这把宝剑发出耀眼的剑光,成为了谁与争锋的角儿。

那时的中国公学,实际上就是最具活力的大学,虽然它在知识的程度等方面不是很高,但它那一种活泼、自由、向上的风气,确实是非常难得的。胡适躬逢其盛,在那里三年多的光景中,让他淬火成真正的利器,他一生的事业就此底定,哪怕是他不出洋留学,也一定不会是一位普通人了,因为他那时的锻炼和所接触的人脉,一定让他显山露水,成就远超过乃父的事功。

中国公学出了很多著名人物,可谓是群星灿烂,这些明星中,胡适无疑是最耀眼的明星之一,这一点,可以由任鸿隽赠胡适的诗为证:“我昔识适之,海上之公学。同班多英俊,君独露头角。”胡适与中国公学的渊源确实非浅,在大致二十年后,还做过三年的中国公学校长,也由此可见,他对中国公学有怎样的情感。这一点,从他热心编辑中国公学的校史的角度也可得以印证,在20世纪60年代初,他还把中国公学的校史书籍作为礼物送给来访者。

胡适从开蒙,读他父亲的早教教材《学为人诗》开始,到离开中国公学,是他初步完成学业的阶段,虽然他未曾拿到过一张文凭,但这个阶段是他成功的准备阶段,对于他的历四十年盛名而不衰具有根本的重要性。

从山乡走出来的胡适,在上海这个大熔炉中锻造成器,他与一般的世家之子或殷实人家的子弟是有所不同的。一般的世家子弟,他们外出求学,银钱总是带足的,有的甚至还带着仆人,所以是不大感受得到世道的艰辛和生存的不易的;但因为胡适家境的相对困难,以致常需要考虑如何赚钱来应付日常的吃住和养家等事宜,这些让他更能体察世道人心和芸芸众生的生存不易,更能激发他的同情和怜悯的情愫,这对日后成名后,能以平等心对待众人,更乐于对有困难的年轻人等施予援手有直接的关系。温源宁先生在说及胡适的特质时,写道:In the best sense of the word, Dr. Hu(Hu shih) is a democrat: he has not a touch of either social or intellectual snobbishness.With everyone, whether student or communist or businessman or robber, he is equally patient in hearing as in speaking, those in distress, he helps.(用一个最确切的词来解释,胡博士是一位民主人士,他一点都没有沾染那些以社会地位或以知识水准的高低来分别对待人的势利小人的习性;对任何人,无论是学生、共产主义者、商人,甚至是抢夺者,他总是平等地对待他们,做到耐心倾听和交流;对于陷入困境的人,则施以援手。)作为一位享有盛名的公众人物,能不势利,富有平等心和同情心,确实是寥若晨星般的稀少,唯其稀少,就难能可贵了。

回顾胡适出洋前的有志于学的过程,从他自身的角度来看,确实具备了成才的最基本的条件。青少年时代的胡适,具有难能可贵的求知求真的精神,他在父母及环境等的教化下,自然而然地养成了好的学习习惯,虽然各个习惯都是非常具体的,并有一定的独特指向性,但归纳起来,大致以下几条具有较普遍的意义。

其一,他志存高远,有一种使命感,从小就确立了立志向学的心志。这个心志可能来自他父亲的遗命,可能来自他母亲的“德育私塾”,总之,他从小就树立了向学的志向,一生坚持不懈,是非常可贵的。

其二,他养成了用功的习惯,并注重日常的学识积累,日日用功,日积月累,培养兴趣,把学习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看成苦差事,在学习中找到乐趣,在学习中发现新知。

其三,注重学习方法,进行多方面的尝试和训练。无论做说书人、唱和诗词的少年诗人、沉思如何精准翻译相关英文词汇的学生,还是写章回小说、对相关社会问题进行评论的撰稿人和编辑,以及发起自治会的学堂班长,等等,这些各样的尝试和训练,都成为宝贵的经历和财富,为日后的有所作为打下基础。

其四,培养怀疑的倾向。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有怀疑,才开始自己的真实思考,这就是实证和证伪。这个倾向的确立,为他后来倡导杜威的实验主义是有最直接的联系的,它纵向连接了师爷刘载熙的“为学要在不疑处存疑”,以及后来的老朋友吴稚晖所说及的南菁书院中的“实事求是,莫作调人”等训导;横向则师承了约翰·杜威的实验主义,所树立的怀疑精神成为他日后整理国故,输入学理,再造文明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