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关于重庆移民史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
第一节 移民与重庆区域移民史研究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人口流动与迁移往往伴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演变。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中后期,就出现了许多大规模的举族迁徙。从文献及考古材料中可以发现,当时居住在陕甘交界处的黄帝部落和陕西渭河流域的炎帝部落曾先后沿黄河两岸向中原迁徙;山东半岛的东夷族向中原、淮河流域移动;居住在南方的三苗、九黎集团向中原进军。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夏、商、周时期,这种大规模的举族迁徙更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在记载商王朝事迹的《尚书·盘庚》中,就有“盘庚五迁,将治亳殷”,“盘庚迁殷,民不适有居”之说[1],这说明在商王盘庚时,就曾经统率商族多次进行大规模的举族迁徙。先周时期也是如此。如先周族之迁幽、迁岐,“既溥既长,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其军三单。度其隰原,彻田为粮。度其夕阳,幽居允荒”。[2]“周原朊朊,堇荼如饴。爰如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筑室于兹。”[3]这些描述,便明显具有举族迁徙而寻找适宜耕种及良好定居环境的生存与发展意义。
在中国先秦典籍里,最早出现“移民”这一词汇,则是在《周礼·秋官·士师》一文中。《周礼·秋官·士师》记载曰:“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意思是,如果一个邦国内发生灾害、饥荒,可以让受灾民众迁往谷物丰收的地区就食。也就是说,由于经济原因,当时的政府已经开始组织或者鼓励受灾地区的灾民向谷物丰饶的地区流动、迁移,来解决灾民的粮食问题。《周礼·地官·邻长》则记“邻长”职责说:“邻长掌相纠相授……(民)徙于他邑,则从而授之。”即在当地居民要迁徙到它地时,由邻长开出证明。这说明,在中国先秦时期,人口流动与迁徙,已经成为基层社会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在现当代,人口迁移已经成为世界普遍具有的现象,“移民”一词也成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专门范畴。从“移民”一词的解释来看,1980年版的《美国大百科全书》(国际版)第19册解释为:“广义的移民是指个人或团体有相当长的比较经常性的迁移行动。这一定义中的‘相当长的距离’和‘比较经常性的’两个关键定语,因人们使用的标准不同,而有各种不同的解释。”1984年出版的《英国大百科全书》对于此的定义则是:“移民通常是指居住地发生了经常性的变更的个人或团体。”[4]《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在“移民”条中,指移民为人们离开原居住地,超过一定行政界限,到另一地居住而实行迁移的人口[5]。《现代汉语词典》“移民”条,则指移民为:①居民由一地或一国迁到另一地或一国落户。②迁移到外地或外国落户的人[6]。学者们对于“移民”概念的解释,着重是从当代移民特征来阐述的,它强调了移民范畴的“空间”、“行为”、“向性”、“目的性”、“行政界限”等特征,并且特别从当代流行的跨国移民的角度来诠释“移民”范畴。这是由于当前跨国移民已经成为当代世界范围内特有的经常性现象。这种现象使“移民”这一范畴又往往和国际性人口迁移相联系,既有“相当长的距离”,又有“比较经常性的”等几个关键词作为其内涵构成。这些解释,与当前国际性移民,尤其是与当前跨国移民,即该人或者该团体改变国籍、取得他国合法居留权、在他国居留满一定年限的实际是比较一致、吻合的。
但是仔细研究中国历史上的各种“移民”,则发现它们既有着上述解释的普适性特征,又有着中国特殊的区域性特征,以及中国历史上特有的内涵性解读。在中国古代,由于地域广大,各地区之间存在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在地理空间上的差异,各地区之间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发展程度的差异,使人口流动和迁徙的规模、频率都相当浩大与频繁。人口流动和迁徙往往是因为灾害、战争、边屯、获取耕地、政府政策性迁移等政治、经济、社会原因所构成。而在中国近当代,人口流动和迁徙则往往是由于举国战争、大型工程、政治运动,或者现代的城市化进程所造成。因此,不论是古代中国还是当代中国,存在的诸多移民现象,既可能是政府主导的一种政治、经济、文化行为,也可能是一种民众无目的地的、随意的、偶发的,为了避开战争、灾害,随土就食而产生的人口迁移。实际上即是由于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变迁等原因而在一定空间的人口流动现象,是人们从一个地点向另一个地点的有目的、有计划,或者无目的、随意偶然的迁居行为。这种人口的空间移动,其定居的时间可能是定期及不定期的、或长或短的,其迁移的距离可能也是或远或近的。也可能人们在其移居他地的初期,迁徙的居民并没有一定的迁徙目的地和计划,其迁徙仅仅是为了寻求合适的土地或者安宁的生存环境,具有比较大的随意性。因此,在中国,需要从“空间”、“行为”、“向性”、“目的性”、“行政界限”等多角度和复杂性方面去理解中国移民的目的和内涵。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多次出现的流民和流民潮,其中的许多流民就是在灾害年间,为了就食而形成的没有目的的迁徙行为。因此,在研究中国具体的移民情况时,我们特别主张“移民”的范畴内涵需要更宽泛一些,由此包容各种情形。为此,我们同意葛剑雄先生对于“移民”所下的定义,即在中国,移民“是具有一定数量、一定距离、在迁入地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7]。这个定义由于其内涵的包容度,能够以比较精练的语言来概括中国历史上的各种移民原因和现象。这也是我们研究重庆区域移民史的理论前提。
在中国,由于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各种原因,人口迁移的类型也十分复杂。在研究重庆区域移民史的时候,我们应该对中国历史上的移民先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通过比较而更加明确重庆历史上的移民特点及其内涵、阶段性等。在中国,人口迁徙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出于生存或者经济的原因的移民。即人口迁移是为了人们自身的生存与繁衍,或者说为了追求更好的生存环境而发生的一种自愿性的人口迁移。
人口流动和迁徙对于个人和团体而言,都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与生命过程,是人们社会生产生活乃至人的生命过程的变更,因此,它是一项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重要的系统性迁徙工程。从人们的迁移动因开始到迁移到新的定居点,不仅有其动因的支持,更有着其行为的实践。这个过程是复杂而多变的。从理论上说,移民这一范畴及其相关理论,既包括了人口迁移理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又包括了自然生态恢复与发展理论等。这些理论的构成,为我们对于区域移民史的探索、研究提供了深入和广泛的理论空间。在当前移民理论中,用地区间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差异,即移民推拉力机制理论来解释、说明移民,主要是自愿移民的动机、原因,是一种用来论证移民出于生存或者经济原因的重要的人口迁移理论。这种理论研究移民迁出地与迁入地之间,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而形成推力、拉力的外部机制,使有着改善生存环境动机的人口向着环境好的地方进行迁移,有着一定的合理性。早在1938年,赫伯尔(R.Herberle)就指出,迁移是由一系列力量引起的。“这些力量包括促使一个人离开一个地方的‘推力’和吸引他到另一个地方的‘拉力’,即迁出地的消极因素和迁入地的积极因素对于迁移者的影响。它认为,迁出地必有种种消极因素形成的‘推力’把当地居民推出原居地而迁入地必有种种积极因素所形成的‘拉力’把外地居民吸引来。”[8]并且这种空间差异的程度大小也同时决定着区域间人口迁移势能的大小,即推拉力的强度。这种理论在解释移民发生的动力机制、主观原因中,有一定道理。它能够比较好地反映作为人的主观性和愿望在选择生存空间与自然资源中的能动作用,说明了在迁入地与迁出地之间的地域空间差异,以及这些地域差别的综合作用,和人之本性的向往美好社会的预期,形成在不同地域空间引发人口迁移的最根本的推拉力的外部与内部机制。
移民推拉力机制理论在我们研究中国移民史的时候,也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首先,是表现在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的空间差异方面。在人类历史上,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必要条件。各地自然环境的不同,形成了各个不同的自然资源的空间差异,这些自然资源的空间差异,导致由环境因子构成的生态条件即气候、地貌、水文、土壤和植被的区别。这些区别对于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尤其在中国古代以农业为主,靠天吃饭的小农生产方式下,经常性的气候突变,频繁的水旱灾害,各地土壤的肥沃贫瘠,植被的密集稀疏,等等,都可能影响到人们的实际生产、生活。由于这些因素导致了农业所需要的自然资源的短缺及恶化,直接导致人口的迁移。中国历史上许多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或者是在灾年里大规模的人们为就食而举家、举族的迁徙,或者是为了改变生活质量而向地广人稀地域的艰难跋涉,等等,都与这种自然资源的空间差异有着密关联。正是贫穷、灾害的生存环境所形成的“推力”和人们渴求摆脱严酷、贫困的生存环境,向往富饶、平安生存环境的强烈动机与愿望,致使人口的迁移活动不断发生。而有着更多土地资源和风调雨顺的农业环境的地区,则自然成为人们向往和迁徙的去处,也形成了对于移民来说强烈的“拉动力”。在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阶段,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依赖性就越强,而由自然环境差异引起的人口迁移活动就越频繁。
其次,是不同地理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事实上,由于中国地域广大,东西南北的经济发展差距比较大,引起了各区域经济人口容量及生活质量的差别,形成各区域高低相异的人口的经济势能差。尤其是在古代农业社会,生存空间内的自然资源和人口比率,形成了人们生存与再生产的巨大压力。这些压力直接导致了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如社会组织的划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口的迁移,等等。到了中世纪,人口数量与生存环境的土地的比率关系,直接影响小农生产者耕地占有的比例,这种比例关系的失调,则造成了小农生产者的生产、生活压力,是当时生产者关注的第一要务。当人口数量与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比率失调时,人们就会自觉地、自发地去寻求新的土地资源,这就导致人们追逐土地资产的迁移活动。同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含生活质量中的经济收入、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等等)的空间差异,也导致人口迁移的速度加快。人们为了经济利益,不断地迁徙、流动。这从中国古代人们的迁徙动机和中国近当代城市化进程中,人们大规模的向城市流动、迁徙的“孔雀东南飞”的行为,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为主要特征的城市“民工潮”就可以看出。因此,中国自古以来虽然有着“安土重迁”,不轻易迁徙的传统,但是人们追逐土地资源和经济利益,向往美好生活的本能和动机,却又驱使着人们不断地流动、迁移,去寻找更加适宜于生产、生活的家园。可以与这种理论相互说明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纳克斯(Nurkse)于1953年提出的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贫困者由于长期处于一种低水平的恶性循环中,导致贫困产生和延续的各种因素组成一个封闭的循环链条,在时空中周而复始地发生,贫困者自身无法从这种循环链条中脱身,只有借助外力打破这种链条,才能使低水平的恶性循环终止。这种外力就可能是彻底摆脱这种贫困封闭的循环链条的人口迁徙。可见不同地理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是导致移民的发生的极其重要的原因。
再次,人们生活其间的政治、社会环境的好坏,也可以看出移民的社会原因。在中国古代,由于封建专制主义残酷的政治统治,繁杂的苛捐杂税,地方乡绅的压迫剥削,加上一些地区连年不断的战争,形成了政治与社会环境的外推力。它使这些地区的农民无法正常生活下去,也纷纷举族、举家迁徙、逃亡,希望能够寻找一片风清气正、皇恩浩荡的“王道乐土”安居下来。这种政治与社会环境所形成的人们的逃亡、流动与迁徙,亦是中国古代移民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两地之间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形成的中国人口迁移的“推力”和“拉力”机制,只能是人们迁徙的外部条件,最终迁移行为实施与否与个人的自身主观因素,如心理因素差异、观念行为的差异有关,并且由此最终引起不同的迁移行为。为此我们应该看到,个人心理因素的差异是最终引起人口迁移的重要内在机制[9]。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其动机产生的本质,就是出于人本性的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人们在选择未来时,“趋吉避凶”的本性是人口迁徙的重要选择原则,而一系列自然、经济、政治、社会等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各种差异,正是人们进行迁徙决策的基点和根本。这既符合历史的实际,也符合逻辑的法则。因而我们应当看到,在研究移民类型时,这种类型,即出于人本性而向往美好生活的移民在选择迁徙的内在机制与外部机制上,是趋向一致的,这种移民大多数是属于自愿移民或者政府政策导向型移民类型。
第二种类型是因为躲避战争、自然灾害、社会不公等原因而形成的人口迁移。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残酷统治,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不断激化,使战争频仍,天灾人祸常常发生。不管是农民与地主阶级的军事斗争,还是纵贯中国历史几千年的民族之间的战争,都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民众在原居住地无法继续安身,而导致南北东西地域间的大规模人口迁徙。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总体来说,就是一部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大规模移民的历史。在魏晋南北朝时,北方地区渐趋寒冷,以游牧经济为主的北方少数民族大举进入中原,汉族士人大规模南迁,“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10],形成了著名的“永嘉南迁”,即中国第一次人口南迁高潮;唐朝天宝十四年(755)的“安史之乱”,中原人口大量南移,以至于“天下衣冠士庶,避地东吴,永嘉南迁,未盛于此”[11],形成汉人南下的第二次高潮。北宋末年的“靖康之难”,金军大举攻宋,再次导致中原人民大规模南下,以至于“高宗南渡,民之从者如归市”[12]。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久,不亚于之前的“永嘉之乱”、“安史之乱”,由此形成汉人南下的第三次高潮,他们甚至远走岭南,史称“中原士大夫避乱者多在岭南”[13]。这几次大规模的北方士民的南下,使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形成了全国人口和经济、文化南重北轻的格局。在唐代,两湖、吴越已成为中央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宋代以后,南方人口第一次超过北方,最终完成了中国人口、经济、文化重心从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的转移。至13世纪初,蒙元崛起,灭金攻宋,中原地区战火更烈,居民南迁规模也更大,历史上今河南地区人口最少的时期便出现在元朝初年。在这次移民高潮中,南迁人口有数百万之众,多寓居今浙江、江苏,并散居于今上海、福建、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地。宋代诗人韩淲曾感叹道:“莫道吴中非乐土,南人多是北人来。”[14]在蒙古人、满洲人入主中原之初,中原人民纷纷南逃避难,而先期迁徙到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中原移民则部分流往岭南、赣南。在历次南迁的中原移民中,相当一部分是经济实力强、文化素养高的宗室贵族、官僚文人。作为移民的主体,他们在移入地也依然居统治或者主导地位,对于传播中原文化,帮助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巨大。
明清时期,开始出现大规模的由东向西的移民高潮。当时全国人口分布的梯度仍然很大。有学者据《元史·地理志》测算,当时长江以北地区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不超过15人,今浙江达到100人左右,江西大约为50人,湖广大约为20人。而远在西南的四川则每平方公里大约为5人。人口分布密度呈现由南到北、由东到西的逐步由大到小、由密集到稀疏的趋势[15]。这就使中国人口分布出现东西与南北的不平衡,尤其是东西部之间不平衡的情况,也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移民规定了大致的方向。当时全国人口的恢复与发展较快,尤其是大部分南方地区的人口分布已经相当稠密,北方平原地区也是人满为患。于是,由平原向山区的人口迁徙,由中原腹地和长江流域、东南地区向西部地区的移民,或者由关内向关外的人口迁徙就成为移民的主流。明末清初的农民战争和清军入关后的镇压,使一些地区人口锐减。于是大批人口从东到西的迁徙,从内地到边疆的流动就成为主要的趋势。明清时期,出现汉族移民对西南部边疆地区的移民垦殖,以及“江西填两湖”、“湖广填四川”大规模人口迁移;清末至近代历史上,汉族移民对于台湾的开发,“闯关东”、“走西口”,大量移民的迁入,使这些地区的人口大量增加。例如东北地区,在从1893年到1945年的50多年里,由于大批移民,其人口增加了6倍,由过去的600万增加到4000万左右。而清代出现的“走西口”,大批山西、陕西、河北的农民,纷纷经过长城西段的张家口、独石口、杀虎口等关口出关,迁徙到长城以北的内蒙古地区,定居下来,进行农业、工商业生产,形成“关民多有出口谋生,从此寄籍它所,不再回里者”的情况[16]。在明末清初,现今的四川、重庆地区,战争频仍,满目疮痍,出现了“地方残民尽饿死,田上尽荆莽”[17]的现象。于是,政府采取措施,鼓励湖广农民向四川、重庆地区迁徙,以填补当时战争之后的人口不足,试图改变地广人稀的状况,由此开始了数十年的“湖广填四川”的大规模人口迁移。这种由东向西,由内地向边疆的移民高潮,也是明清及以后人口迁移的主要去向。
在这一类型的移民中,包括了自愿和非自愿的移民。应该说,这些被迫迁徙的民众,大部分是为了躲避战争、灾荒而不得不外出流徙。但是也不排除其中的一部分民众是在政策性鼓励下,为了获取土地资源而自愿向其他地区的。
第三种移民类型是历代政府为了调整国家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而进行的人口迁徙,目的是为了平衡人地关系,使农业经济能够相对均衡发展。
一般来说,社会经济发展要与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由此实现生态经济平衡。尤其是在农业社会,土地是国家、地主、农民的基本财产,它需要合理的人地关系才能够达到农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一个农业社会来讲,除了土地之外,人口数量同样是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合理调节人口与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的比率,保持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均衡,就成为一个政府恢复与发展社会生产的重要功能,也是以农业为主的古代政府,在指导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基本原则。在中国古代战争或者灾害频仍的情况下,在每次大规模的战争或者灾荒之后,其战争与灾害的发生地人口锐减,就会出现地广人稀的状况。为了恢复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恢复赋税征收,政府就会适时调整这种人地关系不合理的经济空间差异格局,组织人多地少的地方的人民来填补这些地区的空白。由政府组织的人口迁移,在各朝各代都出现过。这些移民的大部分是属于受到政府强制、半强制,或者以政策性利益诱惑迁移的民众。当原居地的推拉力不足以推动移民向外发展时,这些民众是不愿意迁移的。于是政府就以政治权力的力量,强制性地组织实施向新的居住地的迁移活动;或者以政策性利益的诱导,组织民众向外地迁移。由于政府或者组织者为了使人口迁徙计划能够实现,往往通过政策导向,给潜在移民更多的物质、文化、前景、资源等的诱导,就能够让许多移民,由非自愿移民或者潜在移民转变成自愿移民。
中国历史上一次又一次大规模的移民,使岭南、河西走廊、内蒙古、西南、东北三省等逐步得到了开发。这些移民,有自发产生的,也有政府为了开发、治理边远地区而组织的。例如秦汉时期为了实边,改造边疆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在帝国统一后,大量迁徙民众进入新的开发地区。《史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十二岁”[18]。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四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阳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19]。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11),“迁北河榆中三万家”[20]。征服百越后,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21]。汉高祖也称“秦徙中县之民(即中国县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22]。先后共迁徙了50万人到岭南居住,这些人成为岭南的主要居民。汉武帝时,也多次强迫迁徙中原居民到边鄙的土地居住、开发。
再如明清之际的“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就是这样的一种为了均衡中国东西中部人地空间格局的情况而采取的政府行为。当时四川、重庆地区战争频仍,满目疮痍,士兵无粮,以至于出现“每发兵捕人,谓之人粮。凡拿到人口,选肥少者付厨下,余者系瘦乃给士兵烹宰”[23]的状况。加上连年灾荒,“全蜀荒旱,殁死无数”[24];“四川大饥,民互相食”[25],使当地人口锐减。为此,清初授任四川巡抚的张德地曾上疏言:“四川自张献忠乱后,地旷人稀,请招民承垦。”[26]并要求将流寓各地蜀民,撵送四川[27]。康熙七年(1668),张德地又上疏,言“蜀省洊罹惨劫之后,民无遗类,地尽抛荒”,并以历史上川渝曾有湖广实川为由,请求招徕外省移民填川[28]。清政府鉴于四川地区这种农民与耕地比率严重不均,以致直接影响到清政府对于这些地区的治理、税收的情形,于是鼓励与号召湖广地区的民众向川渝地区移民。为了激励和督促地方官员招民垦荒,培植赋税来源,清政府还特颁发了垦荒令,要求地方官员遵照执行,并作为政绩考核内容。针对川渝地区特殊情况,朝廷于顺治十年(1653)提出了“四川荒地,官给牛种,听兵民开垦,酌量补还价值”的政策[29],由政府提供耕牛、农具、种子给兵民,待收成后,再由兵民酌量补回其价值。顺治十三年(1656),巡抚高民瞻奏请四川新垦农田宽至五年起科,获准实行[30]。顺治十四年清政府又颁发了《垦荒劝惩则例》,明确规定了对官员的奖惩标准、垦荒地的所有权问题。康熙十年(1671)六月,四川湖广总督蔡毓棠上疏言:“蜀省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招民开垦,洵属急务……请敕部准开招民之例。为候选州同、州判、县丞等,及举贡、监生、生员人等,有力招民者,授以署职之衔,使之招民,不限年数,不拘蜀民流落在外,及各省愿垦荒地之人,统以三百户为率。俟三百户民尽皆开垦……如此,则人易为力,而从事者多,残疆庶可望生聚矣。”清廷完全采纳其建议,并“下吏、户、兵三部,会同议行”[31]。清政府对“移民填川”的奖励范围、幅度越来越大,并且给移民入籍子弟考试、土地所有权、赋税等种种优惠,延长了招垦授职年限。移民入川开垦,清政府除了给以牛具、籽种、口粮外,在雍正六年(1728),清廷还拨发十万两白银,并根据四川巡抚宪德疏请,对入川垦荒移民“每户给银十二两”[32]。这些无疑极大地吸引了大批移民入川开垦。康熙五十三年(1714),又规定不再纳粮征赋,以稳定移民垦荒。在这些措施的鼓励下,大批民众源源不断地迁徙进入四川和重庆地区,成为清王朝开发西南地区的中坚力量。
在中国近当代,这种情况也常常发生。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从东北和沿海城市向西部“三线”地区内迁的企业,以及伴随的大量人口迁移;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为水库建设,也常常导致大规模的工程移民。如新安江水库、三门峡水库和丹江口水库,在建设过程中均产生了数十万的移民。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建的三峡水利工程,动迁人口达百万之众。据估计,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因各种工程、水利建设、企业搬迁而形成的非自愿移民总数在数千万人。20世纪70年代,我国知识青年以支援边疆、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的名义,远赴农村、边疆,形成了上千万人口的大迁移、大流动。其原因,一方面是解决“文化大革命”后期经济衰退而产生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则有着调派大量知识青年充实、开发边疆,屯守边疆的意义在内。因此,由于中国地大物博,其特殊的经济地理的空间差异格局,以及近当代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使得政府为了均衡这种差异,或者为了适应近当代城市与经济的发展,而采取了政府行为,通过政策性导向来组织人口的迁移。
第四种是中国传统的政治、军事性移民。人口的迁移始终与人类发展历程相随。经济是影响人口迁移的主要因素,此外,政治、军事、宗教等也是影响人口迁移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古代,政治、军事性移民常常是政府在解决政治、军事、边疆问题中的一个重要举措。
在政治性移民方面,历代政府为了政治的稳定,疆域的巩固,常常将难以管辖的一部分地方豪强群体、贬黜官员及其家属流放、迁移到荒僻的地区,或者容易管理的地方,以改善原地区的政治生态。从理论上说,政治性人口迁移的本质就是使干扰该地区政治生态稳定的主要因素,即将对封建政治有潜在威胁的人口从该地区中撤出。在中国,由于中央政府的政治资源有限,地方官员的数量偏少,因此,要维持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格局的稳定性和有序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改变原有地区政治势力的分布,使干扰该地区政治生态稳定的主要因素,即对于封建政治有潜在威胁的人口(如旧贵族、旧军阀、豪强、大工商业者等)从该地区中撤出,从而使原来的政治生态系统对新的政治环境变化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而在这种地区的政治格局的改造中,人往往是第一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中国古代宗法制传统下,要有效改善该地区的政治格局,首先要打破的就是以旧贵族为主的宗法性豪强大族盘根错节的局面,使国家力量有效、迅速地渗入到社会基层中去,形成国家与社会的互动。
早在战国时代,就出现了以敌国之民、地方豪强、工商业者为迁移对象的大规模政治性移民。以秦国为例,在战争中攻城略地,曾经大规模驱逐敌国之民。秦惠王八年(公元前330),“爵樗里子右更,使将而伐曲沃,尽出其人,取其城,地入秦”。[33]秦昭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86),司马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三十四年(公元前273),“秦与魏、韩上庸地为一郡,南阳免臣迁居之”[34]。为了稳定关东六国的政治局面,秦迁徙地方豪强进入首都咸阳居住。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35]。迁徙六国工商业者入四川。“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致之临邛。”“程郑,山东迁虏也,亦冶铸,贾椎髻之民,富埒卓氏,俱居临邛。”[36]在当时的大规模攻伐战争中,攻城略地之后,为了巩固这一地区的政治局面,往往采用将当地的旧贵、豪强、居民迁移到其他地区的做法。
在中国古代社会,为了改善一个地区的政治环境,也常常采用迁徙君长的做法。周君王赧卒后,“周民遂东亡。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狐”[37]。更多的办法是迁徙“乱化之民”、“刁民”、“逆民”、“不轨之民”。早在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38]。史称:“梁,单上心下狐聚,秦灭西周徙其君于此。阳人聚,秦灭东周徙其君于此。”[39]秦统一六国时,“颍川、南阳,本夏禹之国。夏人上忠,其敝鄙朴……秦既灭韩,徙天下不轨之民于南阳,故其俗夸奢,上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难制御也”。[40]始皇八年(公元前239),“王弟长安君成将军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41]。
军事性移民也是历代政府为了军事目的或者边疆巩固而实行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历史上,每当征服一个地方,或者是戍守一个疆域时,为了解决粮食或者长期戍守的问题,往往采用军事性移民方法,让大量的军人和家属驻守在这个地区,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有时候,封建政权为了稳定军队,或防止旧军人的哗变,也采取将军人及其家属移防他处,长期驻守在另一地区的迁徙驻守政策。如宋代平定后蜀后,乾德三年(965)三月,北宋政府在令后蜀主孟昶率后蜀王室百官北迁的同时,后蜀政权的蜀军士兵也被命令迁往开封[42]。同年八月,为了稳定军心,宋朝廷在迁蜀兵赴阙时,条件十分优厚,不仅赏赐蜀兵父母钱五千,而且还允许蜀兵的妻子、家口一起迁往,沿途交通、膳食齐备[43]。这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军事换防,而是有将后蜀士兵迁出本土,远离宗族,避免蜀兵聚众谋反的意图在内。
在军事性迁徙中,有时封建政府还采取了大规模的民族迁徙的办法,迁移大量的少数民族军人和家属到另一疆域去长期戍守,由此形成新的移民民族区域。例如现在新疆的锡伯族,就是清中期由东北迁移到新疆伊犁地区的军事性移民民族。乾隆年间,清政府在平定阿睦尔撒纳和大、小和卓木叛乱后,新疆伊犁地区人烟稀少,土地荒芜,防务空虚。为了设重兵镇守新疆,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政府从盛京所属沈阳、凤城、辽阳城,调遣携眷锡伯官兵1020名,连同眷属共3275人,分两批出发西迁新疆伊犁屯垦戍边。锡伯族是一个人口较少的民族,这次迁徙,基本上是举族迁移。在整个西迁中,锡伯族人风餐露宿,艰苦跋涉,除了克服路途崎岖的艰险,还要抗拒严寒、暴风雪与疾病、瘟疫。最后,他们用一年零四个月时间到达了新疆伊犁,行程近两万里,并在伊犁建立了一个新的民族区域。这次西征,是锡伯族的一次远涉万里的军事性大迁徙。现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就是我国唯一的以锡伯族为主体的自治县,目前人口有15.9万。直到现在,锡伯族仍然一直将清代壮烈的举族西征作为民族自我认同的历史追忆,这次历史性的迁移在锡伯族的民族认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还有一种由政府主导,或者鼓励的大规模人口迁移活动,是集调整经济人地关系空间格局和改善政治、军事局面的双重目的人口迁移。这种人口迁移往往既是为了在地少人多的地方开垦荒地,发展农业,加强对边远荒僻地区的开发,也有以汉人去填充这些地区,屯戍此地,便于管理的目的在内。如清王朝的建立者女真人,本身来自东北地区。在他们取得全国政权以后,大量的人口涌入关内,而东北地区人口相对空虚。面对东北地区大量肥沃的黑土地,从17世纪开始,大量华北人,主要是山东人便携家带口,开始“闯关东”,历经千辛万苦,迁到关外的东北地区居住。到了19世纪,清政府鉴于沙俄的威胁,鼓励内地老百姓迁移到东北地区从事农业生产。至光绪年间,清朝在东北已经拥有1700万人口,主要以山东人为主。到1931年,东北差不多有3000万人。在这3000万的“闯关东”人群中,山东人大约占80%。清政府这种鼓励内地百姓大规模移民东北的措施是积极的,富有成效的,对于巩固我国东北边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后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企图占领东北,也只能采取建立“满洲国”,扶植傀儡政权的办法,来统治东北的老百姓。
以上所述,是我国进行大规模人口迁移的主要类型。在中国历史上,这些大大小小的移民群体,加速了整个华夏民族的融合,提升了我国民族的文化竞争力,并且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的局面。在我国,正是这种人口的不断迁徙、流动,加快了我们多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不断开发边疆地区,巩固了民族团结,使中华各民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所以,从历史上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得益于移民。从未来的发展来看,不断的人口流动、迁徙,也是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一个重要因素。
以上是对于中国历史上移民类型的一个普遍规律的论述。在中国历史上的人口流动与迁徙中,东西南北的各区域移民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由于中国地域广大,历史悠久,各地区之间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区域之间的人口迁徙、流动有着很大差异。例如,从历史的纵向来看,中国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最初主要是从北方向南部疆域流动。在秦汉时期,不管是“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44],“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45],还是大量迁徙关中、中原民众到巴蜀及西南夷地区,达到“秦之迁人皆居蜀”[46]的地步;或者是“永嘉南迁”的人口迁徙高潮,“安史之乱”造成的中原人口的大量南移,北宋末年的“靖康之难”而导致中原人民大规模南下,总的来看,都是一种从北向南人口迁徙的大格局。到了明清时期,则出现了由东向西人口迁徙的大格局。例如当时的“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大量人口向西迁移,就是这样一种趋势。到了近代以后,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中国西部不论是作为抗战时期的大后方,或者是冷战时期为了备战需要而作为国家三线建设基地,东部、东北部及沿海地区的大量军工企业、科技单位向西内迁,使西部的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起来。
从横向比较,中国各区域之间的人口迁徙也有很大的差异。在我国历史上,几次有名的大规模移民都有着地区性的特点和差异。如“洪洞大槐树”、“湖广填四川”、“下南洋”、“走西口”、“闯关东”,等等,这些移民现象既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又有各地的区域文化特点。例如山西“洪洞大槐树”,就是一种历史上重要的移民现象。过去,华北许多人在追溯自己的祖籍时,都说老家是洪洞大槐树。现在北京郊区好多地名也与此有关,源自山西的地名。山西有屯留县,北京有屯留营。山西有什么县,移居地就有什么村。而山西“洪洞大槐树”的背景,应该就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格局有关。不但北京是一个典型的近代以来的移民城市,中国近代沿海、沿江的大城市几乎都是移民的产物,是典型的移民社会城市,其中最典型的是上海。上海是中国近当代各地人口流动与集中的产物。在上海居民中,大多数都是来自江浙、沿海以及内地的移民。特别是作为近代一个重要的开埠口岸,一个交通中西的重要对外开放城市,经过不断的人口迁徙与流动,使上海在近代一百多年来,逐渐聚集了中国许多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精英,使上海在近当代崛起与发展,成为我国南方最为重要的大城市。
再如巴渝地区,其移民亦有自己显著的特点。以移民的人口来源、文化、习俗为例,在先秦时期,巴渝沿江的峡江地区迁徙入了不少楚人,受到楚文化的影响,其习俗中楚文化比重较大。《华阳国志·巴志》就说:“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精敏轻疾。”[47]到了秦汉时期,北方关中、中原人口又大量进入巴蜀,中原的文化风俗又渐次在这里传播。其后,大量汉族民众充斥巴蜀之地,而巴渝地区汉文化亦更加普及。汉僰道城治今四川宜宾,地处巴蜀盆地南部,原为僰人居住之地。《华阳国志·蜀志》记曰:“汉民多,渐斥徙之。”[48]当地土著人口渐渐被汉民族文化所浸染,并逐渐融入汉族中去。至明清时期,由于战乱引起的人口锐减,大量湖北、湖南地区的民众向巴蜀地区迁徙,两湖民众成为巴蜀地区人口的主要来源。而巴渝的水陆交通则成为“湖广填四川”的一条重要的通道,不少湖广移民也在巴渝地区留居下来。巴渝许多地区成为湖北、湖南等地习俗的多元会集地。到了现当代,由于抗日战争大后方和新中国成立后大三线的建设,全国许多企业内迁,大量的人口,尤其是江浙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许多人的涌入,使巴渝地区的人口素质和文化结构再一次得到提升和改造,巴渝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也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下江人”在这里甚多,“下江文化”在这里的一些地方也甚为普及。因此,巴渝地区在历代移民中的人口来源和移民形成的文化、风俗特点,与其他地方是差别很大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此,我们在探索、研究中国历史上人口迁移历史时,要充分注意各区域之间人口移动的特点,使之更加符合中国人口迁移的实际情况。
重庆作为古老的巴蜀地区的一部分,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到近现当代,有着悠久的移民历史。现在,重庆又作为中国年轻的直辖市,是长江上游重要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其移民对于重庆经济、文化的改造的重要性就更加显著。我们在研究重庆历史上的人口迁移与流动时,既要注意把握中国历史上人口迁徙的普遍特征,也要特别注意把握重庆这一政区人口迁徙的具体特点,这样才能更好地展现历史上的重庆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