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美育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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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创新之处

一 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创新

以往传统的审美教育研究多数是作为美学原理的一部分学理的延展,总体性地思考美育的性质、目的、功能、途径等问题;或者以艺术教育为典型,通过对某一艺术类型的作品鉴赏、艺术原理介绍来提升受众的审美素养。对于“媒介”因素在审美教育中的作用和价值常常被忽略,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使用的普及与深化,媒介技术的本体属性对改变受众审美体验,创造新的艺术形态,形成完全区别于“单向传播时代”的审美经验等审美教育的各个层面都起到了“根本性”的决定作用。因而本书采用了传播学的相关理论和论述方法,从互联网的媒介技术特性、传播特性、传播效果等方面论述问题,突出了审美教育的“媒介”环节。本书还大量引用了国内外媒介教育学的理论和实践资料,特别是媒介教育的心理学实证研究,目的是实现论述中美育和教育学的深度融合,提升审美教育理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二 案例分析层面的创新

本书突出了美育研究的时代感,在案例文本层面全方位关注了互联网时代的典型文本:一方面,有传统媒介(口语媒介、印刷媒介、电子媒介)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二次传播文本,包括网络小说、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广告;另一方面,还包括对网络虚拟现实游戏、网络虚拟博物馆、阿普艺术等新兴互联网媒介艺术形态的引入。特别是打破了审美客体的范畴界限,将具有“交互式的体验活动”也作为考察文本,例如,“微信公益活动”对于审美价值的正向引导,以及“网络新语体”、网络“人肉搜索”“网络欺凌”等负向的审美文化现状批判。

三 学理层面的创新

以往大众传播时代的媒介美育更多关注的是受众作为媒介使用者如何近用、分析、理解媒介信息的知识技能、分辨能力和反思批判意识。但互联网时代媒介技术彻底变革了受众被动接收媒介信息的状态,使用者同时也是媒介信息的传播者和创作者,这就使得“保护主义范式”的媒介美育出现了理论盲区。“超越保护主义范式”的学理价值关键正在于将“主体间性论”的审美价值观合理地与互联网时代的媒介文化现状对接,摒弃了“主体性”审美观对于大众媒介文化的完全抵制立场,从根本上阐释了“人的媒介化生存危机”的根本原因,并以“美在关系”为核心,探讨了建构适应当下“人—媒”和谐共生的审美价值体系的新角度。


[1]黄鸣奋:《阿普艺术:移动互联时代的新品》,《艺术百家》2015年第4期。

[2][美]尼葛洛·庞蒂:《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3][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星河》,郑波、武炜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4][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65页。

[5][美]尼尔·波兹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6][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吴燕莛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4页。

[7]张国良:《上海市民与媒介生态抽样调查报告》,《新闻记者》2007年第7期。

[8]Internet World Stats,Internet Users in the World by Regions,November 2015,http://www.internetworldstats.com/stats.htm,2016.3.1.

[9]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6年1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601/t20160122_53271.htm)。

[10][美]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7页。

[11][美]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91—92页。

[12][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页。

[13][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星河》,郑波、武炜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14][美]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版,第1页。

[15][美]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版,第15页。

[16][美]尼尔·波兹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0页。

[17][美]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18][美]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7页。

[19][美]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8页。

[20][美]安德鲁·基恩:《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丁德良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版,第156页。

[21]李龙:《从“电影教育”到“媒介教育”》,载《北京电影学院首届电影教育国际论坛论文集》,中国电影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

[22]李龙:《从“电影教育”到“媒介教育”》,载《北京电影学院首届电影教育国际论坛论文集》,中国电影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

[23]Judith Van Evra,Television and Child Development,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ion,Publishers,Inc.2004,p.216.

[24]David Buckingham,Media Education: Literacy,Learning and Contemporary Culture,Polity Press,2003,p.36.

[25]张开:《媒介素养理论框架中的受众研究》,2008年1月(www.chuanboxue.net)。

[26]白传之、闫欢:《媒介教育论——起源、理论与应用》,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页。

[27]W.James Potter,Media Literacy,SAGE Publications of New Delhi,London: Thousand Oaks,and Singapore,2008,p.20.

[28]在第一阶段,学习者要能够:识别与谈论不同写实主义的层次,例如自然主义式的戏剧相对于卡通动画。当解释个人的回应与偏好时能够使用电影语言的元素,例如场景、剪辑、影像伸缩、特写镜头、焦距。能辨识诸如倒叙、梦幻情节、夸张等方法;同时讨论为何需要这些方法与它们如何被传播。在第二阶段,学习者要能够:能分辨电影、录影带与电视中呈现一些非真实发生事件的方法,例如暴力或是魔法。探讨赞成与反对审查制度、年龄分级制与广播分界的理由。在第三阶段,学习者要能够:解释社会团体、社会事件与社会理念在电影、录影带与电视中如何再现,并使用一些名词如“刻板印象”“有原味的”与“再现”。解释以及正常化美学的判断与个人的回应。提出再现团体、事件或理念的替代方式。在第四阶段,学习者要能够:讨论及评价具有强烈社会或意识形态讯息的电影、录影带与电视文本,并使用诸如“宣传”“意识形态”等词语。在第五阶段,学习者要能够:讨论及评价在主流电影、录影带与电视文本的意识形态讯息,并使用诸如“霸权”与“故事”等词。描述及说明在电影、录影带与电视文本里不同程度的写实性。解释美学形式与社会、政治意义间的关系。

[29][英]大卫·巴金汉姆:《媒体教育——素养、学习与现代文化》,林子斌译,巨流图书公司2006年版,第8页。

[30][英]大卫·巴金汉姆:《媒体教育——素养、学习与现代文化》,林子斌译,巨流图书公司2006年版,第68—75页。

[31]以亚洲地区发展媒介教育较早的台湾省为例,2005年由毛荣富、周典芳、陈国明等多名媒介教育专家合著的《媒介素养概论》一书中,也提出了与大卫·巴金汉姆教授对媒介教育途径相似的分类,包括:媒介内容之识读(媒介的产制过程、媒介的种类与呈现方式、媒介中的刻板印象)、媒介与现实(媒介与真实建构、传播再现效果之探讨)、媒介与文化(媒介与消费社会、媒介与性别、网络网际与人际传播)等。稍后,台湾媒介教育研究室召集人吴翠珍与台湾政治大学教授陈世敏在合著的《媒体素养教育》(2007年)一书中,则直接沿用巴金汉姆的研究成果,将媒介教育的主要途径面向归纳为“了解媒体讯息内容与符码特质”“思辨媒体再现”“反思媒体阅听人意义”“分析媒体组织”“实践媒体近用”几个部分。

[32]卜卫:《论媒介素养教育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现代传播》1997年第1期。

[33]David Buckingham,“Media Education in the UK: Moving beyond Protectionism”,Journal of Communication,Winter 1999,pp.33-43.

[34]David Buckingham,“Media Education in the UK: Moving beyond Protectionism”,Journal of Communication,Winter 1999,pp.33-43.

[35]David Buckingham,“Media Education in the UK: Moving beyond Protectionism”,Journal of Communication,Winter 1999,pp.33-43.

[36]毛荣富等:《媒介素养概论》,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21页;吴翠珍、陈世敏编著:《媒体素养教育》,巨流图书公司2007年版,第61—62页。

[37]白传之、闫欢:《媒介教育论——起源、理论与应用》,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4页。

[38][英]大卫·巴金汉姆:《英国的媒介素养教育:超越保护主义》,《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2期。

[39][英]大卫·巴金汉姆:《媒体教育——素养、学习与现代文化》,林子斌译,巨流图书公司2006年版,第15页。

[40]所谓的“赋权”(Empowerment)是指“人们掌握自己的条件、参与社区民主生活、深思生活环境的过程”,“赋权”的概念来自教育学者弗雷勒(Paulo Freire),他提倡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应该是一个鼓励民众去观察、分析、反省、行动的过程,教育就是赋权。而延伸到媒介教育中,“赋权”的媒介教育要教导民众从阅读文字来阅读世界,然后来书写世界,在识字过程中产生自信,认识自己和环境,界定自己的问题,相信自己有能力来改变现状。

[41][美]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4页。

[42][美]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范静哗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页。

[43][德]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扬、张岩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204页。

[44][德]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扬、张岩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205页。

[45][美]林文刚编:《媒介环境学——思想沿革与多维视野》,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7页。

[46]吴翠珍、陈世敏编著:《媒体素养教育》,巨流图书公司2007年版,第61—62页。

[47]卢锋、张舒予:《论媒介素养教育的逻辑起点》,《教育评论》2010年第4期。

[48]刘津池、解月光:《高等师范院校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研究》,《中国电化教育》2011年第11期。

[49]李树培:《儿童媒介素养教育:缘由、实质与误区》,《教育发展研究》2014年第4期。

[50]彭兰:《社会化媒体时代的三种媒介素养及其关系》,《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

[51]李凡卓:《走向媒介文化批评--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反思与展望》,《现代大学教育》2012年第3期。

[52]李凡卓:《走向媒介文化批评--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反思与展望》,《现代大学教育》2012年第3期。

[53]何雪莲:《超越解构主义——新媒体时代之媒介素养教育》,《教育发展研究》2012年第2期。

[54]卜卫:《关于媒介素养教育作为性别平等倡导战略的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第5期。

[55]宋永琴、武文颖:《网络伦理表征下的媒介素养构建》,《现代传播》2014年第6期。

[56]刘咏芳、员智凯:《论新媒体环境下青年社会责任教育的伦理向度》,《福建论坛》2013年第1期。

[57]罗生全、欧露梅:《论媒介素养教育的伦理自觉》,《中国电化教育》2013年第5期。

[58]申金霞:《论公民记者的媒介素养教育》,《新闻界》2012年第9期。

[59]李智:《媒介素养教育的本土化:从批判主义范式到功能主义范式》,《现代传播》2012年第9期。

[60]吴志斌:《论屏幕媒介环境下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现代教育技术》2010年第4期。

[61]李森有:《网络环境下的媒介素养教育模式》,《情报科学》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