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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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意象与抽象

“审美意象”一章中把审美意象分成三类,即:“兴象、喻象、抽象。”这种分类方式显然犯了形式逻辑的错误。笔者以为,“兴象”与“喻象”包含有意象的含义,可以作为意象的存在形态。但是,如果把“抽象”也纳入意象的范畴之中,与“兴象”“喻象”并而论之,就显得不三不四,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抽象这一概念及其所表示的艺术种类,是按照艺术形象与现实对象的具体形象相似与否这一标准来划分的,它可以与具象并列,而不能作为意象——审美至境的存在形态。所以,论者把本来不应该,也不能并列、结合的东西并而论之,从而造成了形式逻辑的错误和理论上的混乱。

论者还说:“抽象作为意象,是指这样一种性质的艺术,它是用人造的符号——这些符号一般都是高度单纯的线、点、面、体和色——按艺术家独特的个人方式组合的整体。”这里把“抽象作为意象”,并视其性质就是用人造符号组合的整体。笔者认为,把“抽象”作为“意象”的一种存在方式实为不妥。因为“抽象”是指艺术形象与事物形象的关系而言,而“意象”则指艺术的审美至境。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故不能并而论之,更不能取代之。

论者还强调:“我们这里所说的‘抽象’,不是指思维形式……尤其不是指由表象到概念的抽象思维。”并进一步指出:

中国绘画中的抽象成分是较多的……中国画中的抽象成分一般以“词汇”为单位,所有的“皴法”都只是“词汇”意义上的抽象,而在“句法”和“文法”上,却仍然要服从“造化”的运动规律,符合“自然”的基本结构……相对于再现性极强的西洋古典绘画,中国绘画在绘画语言的“语汇”“句法”和“文法”上,都有强烈得多的形式提炼,也就是说,都有更主动的符号化倾向,因此,也就显得具有更多的抽象韵味和抽象外观。

不难看出,论者对中国画艺术特质的理解存在着偏颇现象。这里以“抽象”“符号化”“抽象韵味”与“抽象外观”来概括中国画的审美特征和形式特征实为欠妥。就中国画的技法语言来说,它虽然具有“抽象”或“符号化”的因素,但同时更不能忽略它又带有很强的“意象”色彩(中国画的皴法,像“披麻皴”“荷叶皴”“云头皴”“丁头皴”“米点皴”等,无不具有意象色彩。“意象”不等于“抽象”,一般来说,西方近现代艺术追求的荒诞和无序,其审美特征可以用“抽象”和“符号化”论之。而中国艺术则注重“表现与再现同体”,追求“似与不似”“不似之似”,故用“意象”概括其审美特征更为确切)。中国画的线、点、面、体,以及勾、皴、点、染等语汇,是作为画家思想情感的载体而存在的,这种艺术语汇一旦被画家所驾驭,便赋予了真实的生命,不可再把它理解为无生命的抽象之物。正如清初画家石涛所言:“笔与墨会,是为氤氲。氤氲不分,是为混沌,辟混沌者,舍一画而谁耶?画于山则灵之,画于水则动之,画于林则生之,画于人则逸之。”(《石涛画语录·氤氲章》)这里,石涛提出了“一画”的理论,“一画”是石涛绘画理论和绘画创作的根本法则:“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石涛画语录·一画章》)“一画”之法不是或不仅仅是指绘画的基本技法和具体方法。从根本上讲,它是贯通宇宙—人生—艺术的生命运动的根本法则,其中蕴含着深刻的艺术哲理,包含着整个绘画艺术的内在规律。并非象论者所言,仅仅体现为“抽象韵味和抽象外观”的符号。

“审美意象”一章中把“意象”与“抽象”混为一谈,不仅以抽象代替意象,更是把西方现代形形色色的艺术流派,诸如“超现实主义”“意识流”“表现主义”等现代抽象主义艺术流派统统以“意象”来涵盖其共同的特征。并说:“尽管西方现代派艺术五花八门,但就意象的构成方式来说,区别于古典艺术而又独具特色的。”“虽然西方现代派艺术引起了我们的审美困惑,但其主流基本上仍然没有抛弃意象这一艺术本体。”“尤其是意象焦点向主体的自我的转移,将审美主体在意象构成中的主导地位自觉地、大大地予以强调和冲突,形成了现代派艺术的总体审美特色。”至此,论者把意象的概念彻底泛化了。

纵观论者的观点:“任何艺术的本体都是‘意象’”,“‘意象’是艺术的本体。”意象是“‘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艺术中的审美问题始终是一个意象生成的问题”。“意境”是“意象”,“抽象作为意象的一种形态”,“意象……形成了现代派艺术的总体审美特色”。他把一切艺术统统归结为意象,意境是意象,抽象也是意象,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推理的话,那么,“典型”也必然作为“意象”的一种形态,隶属于“意象”范畴了。如果真的如此的话,岂不成了文艺理论和文艺美学史上的一大悲剧!

“意象”这一美学范畴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个时期以来,文艺理论界对意象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提出了许多理论观点,包括意象与艺术的关系等。但总的来讲,在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中,许多基本的问题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多数学者各抒己见,其中不乏一些真知灼见的论点。但是,像叶朗先生在“意象”审美范畴上逻辑混乱、概念不准确等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这种现象在学术界尚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这也表明,要达到“意象”审美范畴诸多问题的完满解决还有着相当漫长的历程。


[1]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顾祖钊:《艺术至境论》,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65、46、47页。

[3] 顾祖钊:《艺术至境论》,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65、46、47页。

[4] 敏泽:《中国美学思想史》第2卷,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52、53页。

[5] 宋祚胤注译:《周易》,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342、343页。

[6] 刘勰:《文心雕龙》,齐鲁书社1990年版,第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