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老人的福利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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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概念界定的必要性主要是为了避免逻辑上的混淆。[36]迪尔凯姆曾提出,科学研究的第一步就是将所要研究的事物加以明确的定义,从而确定自己所研究的到底是什么事物,同时也让别人能够明白。[37]应该说这是科学证明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条件。任何社会科学都应该有相似的研究范式,作为一项应用经济学或应用社会学研究,本书也对相关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

一 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并形成养老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其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38]这个定义是一般意义上的定义,而要理解本书研究所指称的当前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需要先明晰以下几个概念:老农保、新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老农保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特指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农村推行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以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印发为主要标志,成为当时农村地区养老制度性的保障策略,并在全国大范围推广。但是,老农保并没有实现可持续发展,于1999年进入停滞与整顿时期。

新农保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如此命名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于老农保。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印发,标志着新农保制度的诞生。在新农保开始试点实施的第三年,即2011年,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各地开始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因为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基本规定相近,且城居保制度的参保人数很少,所以有些地区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时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比如湖北省在2011年7月进行新农保第三批试点时直接实施的便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后,湖北省农村地区同时存在新农保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政策形式。而到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在国家层面正式将新农保和城居保进行合并,称之为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也就是说自2009年后,农村中先后或同时存在着新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者虽然名称不一,但是基本规定性是一致的。为了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本书不宜直接采用新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何一个名称,因此特别使用当前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指代在2009年以后存在于农村地区,尤其是湖北农村地区的新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 农村老人

农村老人首先是农民,因此界定农村老人首先需要明白农民这一概念。对于农民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法国社会学家H.孟德拉斯曾这样定义农民:农民是相对于城市限定的,如果没有城市就无所谓农民。[39]这一定义将农民的相对性特征表现了出来。当然,国外学者对农民的界定也有基于生产关系及社会关系进行的。在我国,对于农民的定义一般存在两个视角,一是从职业角度定义农民,二是从身份角度定义农民。从职业角度来定义,农民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这是相对于工人、知识分子等而言的,是比较中性的定义。从身份角度定义的话,农民即具有农村户籍的人。身份视角定义的农民源自我国一种划分城乡人口的方法——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一个历史概念,或者即将成为历史概念,因为国家即将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或将取消城乡户籍。当然,在此之前户籍仍然是划分城乡身份以及附着之上的各种利益的方式。

借鉴H.孟德拉斯等的定义,本书研究的农村老人首先是生活在农村中的居民,即农村居民,而不包括生活在非农村地区的居民。又因为新农保在试点实施时保障的对象为农村有户籍的老人,因此为了研究群体的统一,这里的农村老人进一步界定为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而不包括非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

农村老人是老人,而老人又是一个与年龄高度关联的概念。判断老年的标准可以是日历年龄、生理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等,而在社会保障领域一般以日历年龄为标准。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认为65岁是老年的分界点,而我国一般以60岁为分界点。又因为新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规定的享受养老金的年龄也是60周岁,因此本书所指的农村老人需年满60周岁。

综合以上分析,本书的农村老人是指年满60周岁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

三 福利与福利效应

福利(welfare)是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的常用词,但同时人们对福利的理解也有很大的不同。《韦伯斯特新世界大学词典》对福利的解释是:“一种健康、幸福和舒适的良好状态。”一方面它与人的需求的满足与否有关,另一方面它与人的需求的满足程度、人的主观感受有关。[40]郑功成总结福利的含义时认为,福利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最一般意义上的“福利”,常指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良好的状态和总体上的利益,包含了富裕、幸福、平等等人们追求的价值理想;(2)“福利”是一种物质的或者是货币的资源分配方式,如福利性住房分配、福利性津贴制度等;(3)“福利”指对特殊社会成员提供帮助或者特殊服务的方式,通常用来指一些专门针对贫困者、残疾人、孤寡老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救济和特殊服务。[41]

“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认为福利可以分为经济福利和非经济福利,经济福利是能够直接或间接与货币这一测量尺度有关的那部分社会福利。[42]经济福利只能受每个人消费的并能换成金钱的物品和劳务数量的变动以及他所做工作的影响。[43]一般情况下,个人福利可以利用个人的效用或偏好来表示。[44]但黄有光认为由于对别人福利的关心或无知或非理性的原因,福利与效用(或偏好)可能会不一致。[45]黄有光将个人福利(individual welfare)定义为个人的快乐,这种快乐包括声色和痛苦以及精神上的愉悦和折磨。[46]森认为个人福利应定义为个人所拥有的或者可能拥有的能力,是可能带来的机会和活动,其福利概念基于个人能力的集合。[47]

庇古过多地关注经济福利,虽然可以测度,但是并未考虑非经济的因素。森的可行能力方法则考虑到了经济福利和非经济福利,同时使福利通过功能性活动指标可以测量。综合以上分析,并借鉴已有研究,[48]这里仍然将福利分为经济福利和非经济福利。非经济福利有别于经济福利,根据本书的研究旨趣,非经济福利为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引起的闲暇与休闲、家庭关系及心理的改善。因此,本书的经济福利包括收入、消费支出,非经济福利包括闲暇与休闲、家庭关系和心理,而家庭关系可以从夫妻关系和代际关系两个维度进行考察(见图1—1)。经济福利和非经济福利之间存在一定的层次关系,非经济福利相对处于较高的层次,经济福利和非经济福利还存在相互关系,经济福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非经济福利。

图1—1 福利形态及关系

图1—2 福利的维度

如果将经济和非经济维度作为横坐标,再引入另外一个主客观维度,那么福利形态可以形成四个象限,如图1—2所示。第Ⅰ象限为客观—经济福利,第Ⅱ象限为客观—非经济福利,第Ⅲ象限为主观—非经济福利,第Ⅳ象限为主观—经济福利。因此,可以将福利分为客观经济福利、主观经济福利、客观非经济福利以及主观非经济福利。根据研究旨趣和研究方法,本书主要从主观方面考察福利。另外,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农村老人,因此将集中关注个人福利。

福利效应概念是建基于福利概念之上的。对于福利效应这一概念,目前已经出现在很多经济学研究中,比如对国际贸易相关福利效应的研究,[49]对价格波动福利效应的研究,[50]对土地流转福利效应的研究,[51]对医疗保险福利效应的研究,[52]对养老保险福利效应的研究等,[53]但是福利效应的内涵似乎又是不言自明的,很少有研究对这一概念进行专门的界定,甚至很多研究将福利效应等同于福利进行使用。孙坚强在研究中将福利效应分为狭义的福利效应、系统效应和方差效应,其中狭义的福利效应即社会福利水平改变程度,[54]这应该描述出了福利效应的核心内涵。彭开丽对福利效应的界定比较有代表性,即福利效应指一项社会经济活动对社会福利状况带来的改变(影响),即该项社会经济活动究竟是将增加社会福利,还是将降低社会福利。[55]福利效应概念是建立在福利概念之上的,上文对福利的分类适用于福利效用,也就是说福利效应可分为经济福利效应和非经济福利效应,以及客观福利效应和主观福利效应,同时,福利效应也包含福利的提升效应和福利的损失效应,或者说是包含正的福利效应和负的福利效应。[56]

本书研究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老人的福利效应,即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对农村老人福利状况带来的改变,或者说对农村老人福利的影响。这一福利效应是针对农村老人的,既包括对农村老人的经济福利效应,也包括对农村老人的非经济福利效应。另外,本书认为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纯惠农政策,其对农村老人产生的主要是正的福利效应,因此本书的福利效应特指福利的提升效应,不涉及福利的损失效应。正如前文对福利的界定,本书特别关注福利效应的主观方面,也即主观福利效应,因此后文将使用的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老人的收入福利效应、消费支出福利效应、闲暇福利效应、休闲娱乐福利效应、夫妻关系福利效应、代际关系福利效应以及心理福利效应均特指主观方面的福利效应,而养老金占总纯收入的比重、养老金的消费支出贡献率则特指客观方面的福利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