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毗沙都督府羁縻州之我见
——兼评《唐代于阗的羁縻州与地理区划研究》[1]
唐初先后击灭高昌、西突厥,西域诸国望风而降,广置羁縻府州,国王兼羁縻州都督或刺史,是为兼名羁縻府州。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虽然画出了羁縻都督府,但下面的羁縻州却画得很少,原因盖在于两《唐书·地理志》只记其名,未记建置沿革和道里位置,甚至对于今新疆境内的龟兹、于阗、疏勒诸国连完整的羁縻州名单都没有。
如《旧唐书·地理志》载:“毗沙都督府,本于阗国……上元二年正月,置毗沙都督府。初管蕃州五,上元元年,分为十。”《唐会要》载:“上元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其地为毗沙都督府,分为十州。”[2]《新唐书·地理志》亦云:“毗沙都督府,本于阗国,贞观二十二年内附。初置州五,高宗上元二年置府,析州为十。”两《唐志》既云前上元二年(675)以前已置五羁縻州,则毗沙都督府之初置年代当在贞观二十二年(648),与疏勒都督府同置。如苏北海、钟兴麒就认为,贞观二十二年阿史那社尔平龟兹时,于阗王伏阇信来朝,“由此内附,并于和阗境内设毗沙都督府”[3]。薛宗正则认为,贞观二十二年所置,只是毗沙州,“以其王尉迟伏阇信为刺史,至于晋级为毗沙都督府则乃以后事”[4]。
按唐初西域的羁縻州,除直属于北庭都护府者外,一般都从属于某羁縻都督府,还没见到单独置州的例子,所以笔者认为薛氏所言不确。不过,贞观二十二年于阗国内附之初所置都督府,似应如龟兹、焉耆、疏勒之例,以国为名,至前上元二年,方由“于阗”改名为“毗沙”。唯其如此,方能解释何以两《唐志》《唐会要》坚执“上元二年置毗沙都督府,析州为十”一事。其所以改名“毗沙”,诚如苏北海所言,与当时于阗王尉迟伏阇雄亲率子弟酋领七十人来朝有关,增置的五州,可能用于封赐这些“子弟酋领”。于阗王素奉佛法,自称为“毗沙门天”(Vais ravanadeva)之祚胤,[5]大概伏阇雄对之特别笃信,于是在他的要求下改用“毗沙”作为新置一州及都督府名。
关于毗沙都督府的实际领州数,学者未曾对两《唐志》《唐会要》的记载提出质疑,如朱丽双最近仍然坚信前上元二年的毗沙都督府是十个州。[6]但笔者很怀疑这一数字,因为在西域羁縻都督府中,都督府所在地都置有本州,而两《唐志》在统计领州数时,照例不含本州。
最为明显者,诸史志载西域十六国羁縻州总数有“七十二”“八十”“八十八”等说,各家于此解释各异。冯承钧、吴玉贵等认为是先后有调整增补,[7]而岑仲勉则指出,此等差异系统计标准不同,“七十二州”是未计入十六国都督府所在州(本州),“八十州”是未计入奇沙、姑墨、旅獒、昆墟、至拔、鸟飞、王庭七个单州都督府(其中鸟飞州都督府实领二州),“八十八州”则是将都督府所在州与所领支州全部计入,“各书所记府州之数,实际毫无抵触”[8]。笔者在撰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时,已发现并证实不仅西域,即在全国,各羁縻都督府与内地正都督府一样,均存在都督府本州,只是在习惯上往往与都督府混同,不计在领州数内,[9]故此深服岑氏之卓见,益加坚信无论正都督府还是羁縻都督府,皆兼置有同名本州。
此外,以吐火罗国所置月氏州都督府和以罽宾国所置修鲜州都督府的领州数,即在两《唐志》与其《西域传》中,亦存在一州之差,显是不含本州在内所致,如月氏都督一职的全称是“使持节月氏等二十五州诸军事”,修鲜都督一职全称是“修鲜等十一州诸军事、兼修鲜都督”,其中的“月氏等州”“修鲜等州”皆是都督府置有同名本州的确凿证据,而为两《唐志》羁縻州名单失载。
由此可见,毗沙都督府的全称也应是“毗沙州都督府”,以毗沙州为本州,其余五州或十州只是其支州,前上元二年后,实际共领十一州。此十一州州名,两《唐志》没有专门记载,仅《新唐志》列有“河西内属诸胡,州十二,府二”,嗣经考证,此十二州分属龟兹、疏勒二都督府,[10]二府指开元、天宝新置渠黎、妫塞都督府(详见本章第二节),皆与毗沙都督府无涉。
不过苏北海首次提出:毗沙都督府所领州,有《新唐志》所载贾耽《四夷道里记》的皮山城、固城镇、吉良镇、胡弩镇、坎城镇、兰城镇。[11]继而王小甫进一步列出毗沙都督府所领十州的名单为:吉良、皮山城、固城、胡弩、于阗、坎城、汗(扜)弥、精绝、兰城、戎卢。[12]惜其均未加考释。刘统则别出蹊径,以《新五代史》所载高居诲《使于阗记》及《宋会要辑稿》提到的于阗国州名如绀州、安军州、银州、卢州、湄州、玉州、新福州等推测唐代情况,指出:“于阗以汉家名称置州,似应为唐朝时设置。”[13]
近年朱丽双又有重要突破,她根据和田出土的藏文、汉文文献考证出十州中有六城、西河、东河、河中、猪拔五州,并认为其余五州名虽不详,而治所应在坎城和蔺城地区、吉良镇和固城、皮山城、神山等地。[14]
笔者不敏,视野所及,仅限于历史地理角度,今亦于毗沙都督府所领十一羁縻州建置沿革情况略陈己见。其要点是:贞观二十二年,始以于阗国兼置羁縻于阗州都督府,除本州外,另以于阗先前所灭皮山、扜弥、渠勒、戎卢、精绝五国分置羁縻蒲山、六城、渠勒、戎卢、精绝五州。前上元二年,从吐蕃手中收复羁縻于阗州都督府,并析置羁縻毗沙、西河、勃野、河中、东河五州,移都督府治于毗沙州,遂改名羁縻毗沙州都督府,坎城、吉良、固城则仅是军事城堡,而非州治(如图2所示)。考证如下。
图2 唐开元初毗沙州都督府所领羁縻州复原图
(一)羁縻毗沙州
永徽二年(651),羁縻于阗州陷于西突厥。显庆三年(658)复置。咸亨元年(670)陷于吐蕃。前上元二年收复,始析置羁縻毗沙州。而薛宗正言:“毗沙州,于阗国置,以毗沙天王乃于阗保护神而名。据《新唐志》卷四三地理志,‘毗沙都督府,本于阗国,贞观二十二年内附,初置州。’”[15]薛氏将引用的《新唐志》末句“初置州五”截去了“五”字,使文意看起来似乎贞观二十二年已“初置毗沙州”,不妥。
今和田县东南20余公里布扎克乡小库马提村的玛利克瓦特(MeliKəwət,旧译买里克阿瓦提、米列克瓦特,亦称喀拉马哈常、查尔玛卡赞)有什斯比尔唐代古城,面积达1.2平方公里,位于玉龙喀什河西岸,实为和田绿洲最大城址,有佛寺、陶窑残址,[16]黄文弼、李遇春、刘统以为是唐代于阗国都西山城,[17]可从。今参诸说及于阗州改毗沙州事件,西山城实是前上元二年所移新都城,亦即新置毗沙州及毗沙州都督府治城,西城(约特干、姚头冈)乃是汉晋旧都,仍置于阗州。笔者所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虽将毗沙州定于什斯比尔古城,但又误以为该州就是于阗州的更名,今当订正。
(二)羁縻于阗州
如所前所考,贞观二十二年以于阗(或作瞿沙旦那、涣那、豁丹、屈丹)国都置羁縻于阗州,兼置羁縻州都督府,治在西城。西城一名始见于《汉书·西域传》,余太山疑“西”为“于阗”之夺讹。城址自法国人杜特雷依(Dutreuil de Rhins)于1891年首次提出在和阗城西二十余里的姚头冈(今译约特干)遗址(今属和田县巴格其镇海勒其村)后,英国人斯坦因(A.Stein)、埃默瑞克(Eminerick)、法国人沙畹(E.Chavannes)、伯希和(Pelliot)、日本人白井长助、松田寿男及中国学者冯承钧等均表赞成,[18]殷晴、薛宗正则认为在和田县红旗公社(今巴格其镇)阿拉勒巴格村的奈加拉·哈奈(亦译纳格拉罕纳)土墩。[19]
李吟屏则依据《魏书·西域传》“于阗国……所都城方八九里……于阗城东三十里有首拔河,中出玉石。……城东二十里有大水北流,号树枝水,即黄河也,一名计式水。城西五十五里亦有大水,名达利水,与树枝水会,俱北流”的记载,认为于阗国都“西山城”可以理解为“西边山下的城”,即《汉书·西域传》的“西城”,在两河之间,什斯比尔古城只是殷晴所证的佛寺遗址,并非王城。笔者以为这是将旧都“西城”与新都“西山城”混为一谈了,不足采信。
李氏还认为于阗国都城的中心在今和田县巴格其镇阿拉勒巴格村,南北长约3里,东西宽约2里,境内有南北向的冲沟,有些地段有古物出土。[20]当年斯坦因来此“考古”时,博学的86岁老人伊伯拉汉毛拉曾据古书向其述说:“这里原是哈里哈卢·秦马秦城(Khal-hhal-i-chin-machin),异教徒的王宫紧接于此。”[21]种种迹象表明,约特干遗址是王城西五六里的娑摩若寺(王新寺)遗址或葬有高僧的公墓区,奈加拉·哈奈(纳格拉罕纳)是王城东南角或东南郊的鼓室,约特干之南有“巴塞”地名对应《大唐西域记》“王城东南五六里有鹿(麻)射僧伽蓝”的记载,[22]它们都是西城的附属部分。李氏长年进行和田地区文物古迹调查及史地研究,所论文物分布应当可信。但在约特干以西约2里的恰勒瓦西冲沟内,1980年曾发现不少文物,有陶片、瓷片等;在奈加拉·哈奈以南五六里布扎克乡的西西里克(李吟屏谓是协特里克之误,在纳格拉罕纳西北),亦时有陶片、白骨横陈水中,群众称此地原有古房屋建筑,不时发现有装骨灰的陶罐被水冲出,系古于阗受佛教影响之葬俗。[23]
由此看来,西起恰勒瓦西,东至奈加拉·哈奈(纳格拉罕纳),北起罕艾日克镇的巴勒玛斯,南至西西里克,以阿拉勒巴格村为中心,方圆五六公里内都有古于阗国都遗存发现,而史载于阗国旧都“西城”方圆不过“八九里”,可见这些遗存中有许多确是在当时的都城之外,既有佛寺、陵墓、鼓室遗迹,也还应有属于某个卫星城的部分,这是许多学者忽视的地方。《太平寰宇记》安西大都护府条云:“又从拨换正南渡思浑河,又东南至昆冈、三乂等守戍一十五日程,至于阗大城约千余里。”所谓“于阗大城”,自当是相对“于阗小城”而言,大、小二城皆以“于阗”为名,相距不会太远。巴勒玛斯有汉唐遗址,面积约0.6平方公里,出土有唐“乾元重宝”钱币等物。[24]依龟兹、焉耆等国都城(都督府城)与龟兹、焉耆等镇城密迩相接的情况来看,它应该就是驻扎唐军的于阗镇城,即西城的卫星城“于阗小城”。
笔者曾从史为乐等所言,定于阗镇城于约特干,[25]现在看来,不符合府(王都)、镇分城而治的原则,当予纠正。殷晴、薛宗正等谓于阗镇城在今洛浦县的阿克斯色伯勒,而据李吟屏、朱丽双和笔者所考,其地应是安军州或东河州治城(详后)。
(三)羁縻西河州
《新唐志》载:“于阗西五十里有苇关。”其地斯坦因疑在墨玉县扎瓦库尔干,[26]朱丽双亦云在墨玉县扎瓦乡,有唐代烽火台为证。笔者曾认为苇关在墨玉县萨格巴依乡西,其实与扎瓦乡甚近,俱当墨玉绿洲中心地区,合置一羁縻州,即前上元二年从于阗州析出。[27]今据考古发现,可定于扎瓦镇玉姆拉克萨其康汉唐遗址,其地东西南北各长1000米。[28]因为当时于阗王尉迟伏阇雄来朝,增置五州用于封赐其“子弟酋领”,最可能是析自于阗国王畿——喀拉喀什与玉龙喀什两河流域及其附近地区。
朱丽双又据麻扎塔格出土《唐开元九年十月至十年正月于阗某寺支出簿》中的“出钱捌佰文,付西河勃宁野乡厥弥拱村叱半萨童充家人悉勿吉良又科着税”,推定“勃宁野乡”前面的“西河”,源自“西玉河”的简称,如“六城质逻”前面的“六城”例,应用作州名,并将藏文文书M.Tsgh,b.i.0048(IOL Tib N1854)译为:
致东河州(Shel Chab'og ma )12个于阗人之头领于阗人sMad.[在]Shi ru nya乡。
致西河州(Shel Chab gong ma )7个于阗人之头领于阗人Bun dar ma.在Has go nya乡。
致河中州(Shel Chab dbus )9个于阗人之头领、Bar ma ru nya[乡]之于阗人Shir de。
致六城头领于阗人Khom(s?) she dad.在Ba zho nya坊。
指出:“在唐朝统治于阗时期,西河、东河和河中三地很可能是毗沙都督府属下的三个州。”[29]笔者大致同意此种新观点,将治于苇关的羁縻州勘定为西河州。不过朱氏将勃宁野乡比定为勃野,却值得怀疑。“勃野”见于《新唐志》,是作为于阗西大道一重要地名记载的,应当具有军事驻防或交通馆驿意义,而非一般的乡村,它应即《大唐西域记》中的勃伽夷城,在于阗西三百余里,西河作为一个羁縻州,似不可能管到那么远的地方。何况据下文所考,勃野别是一羁縻州。
(四)羁縻勃野州
玄奘《大唐西域记》卷一二载:“于阗王城西行三百余里,至勃伽夷城。”斯坦因认为此城在今和阗至叶城间的帕尔漫(Pialma,即今皮山县皮亚勒玛乡)附近,[30]黄文弼认为在今皮山县东南的装桂牙(今藏桂乡)西北之所罗傥不果拉麻扎,“陶片散布极广,房舍遗迹犹存,井渠巷陌历历可辨,颓垣甚多,类似城墙遗迹,周广约十余里,可能为古城遗址”[31]。此遗址即今英阿瓦提村布特勒克汉唐遗址,面积约1平方公里。[32]苏北海、王小甫皆以为勃伽夷城曾置羁縻州,可从,盖前上元二年析蒲山州置。《新唐志》云:“于阗西五十里有苇关,又西经勃野,西北渡系馆河,六百二十里至郅支满城。”则“勃野”似为“勃伽夷”雅译之州名。藏桂乡附近有亚博依(aboyi)村,发音亦与“勃野”甚近,黄文弼所谓“装桂牙”与“勃伽夷”音亦相近,则似有些牵强。
苏北海、王小甫、朱丽双皆以为于阗西二百里之固城镇亦为羁縻州,朱氏更进一步认为固城在桑株河流域。笔者赞同固城的定位,但其地距勃野州甚近,仅20—30公里,同处一个不太大的绿洲,似不合别为一州。
(五)羁縻蒲山州
《新唐志》:“于阗国西南三百八十里,有皮山城,北与姑墨接。”谓皮山城所在之行政区域北与疏勒都督府之姑墨州接。皮山本为汉代古国名,三国时名“皮穴国”,《魏书》和《北史》的《西域传》皆作“蒲山”,乃一音之异译,然北朝时已“役属于阗”,隋唐更不复为国,故苏北海、王小甫、朱丽双皆以为皮山城唐朝已改置羁縻州,诚如所言。据20世纪20年代黄文弼考察所见,当时皮山县治之固玛村并无城郭,治东约二十里许之阿子麻扎附近,“有一古城址,城墙遗基及城中井渠巷陌还可辨识,周约四百九十二米,附近瓦砾甚多,疑为古之皮山国地”[33],阿子麻扎即今皮山县城固玛镇东之阿热亚(或作阿里牙)村,但后来在其南不远发现的木奎拉乡求克拉克汉唐遗址规模更大,为皮山县第一,[34]故笔者更倾向于定在求克拉克。钟兴麒以为唐皮山镇在今皮山县皮西那乡(皮什南村),乃是拘泥于《新唐志》关于皮山在于阗“西南”的表述。其实皮西那只在木奎拉西30公里,从绝对方位看仍然处于阗西北,并非“西南”,古人表述方位,往往是以出城方向为准,出城以后转向何方并不太在意,以致出现西北、正西或西南混淆不清的情况,此是常事。
唐时西域羁縻州好取已废古国为名,如蒲类、轮台、渠黎、乌垒、姑墨、郁头(蔚头)、猪拔(朱俱波)之类,蒲山国消失不久,其名犹存于贞观年间唐人记忆之中,故我们以为用作皮山城之羁縻州名,较之朱丽双怀疑《新唐志》“河西内属诸胡州”中的蒲顺州为皮山城所在之州,更为顺理成章。蒲顺州据笔者所考,应是以朅盘陀国置,在今塔什库尔干县,取“蒲犁归顺”之意为名。[35]
(六)羁縻河中州
朱丽双据藏文文书考证,毗沙都督府有“河中州”,管辖西河(今喀拉喀什河)、东河(今玉龙喀什河)之间地区。而如笔者前面所考,两河之间的于阗绿洲中心地带属于王城附郭的于阗(毗沙)州直接管辖,那么河中州的管辖范围应当在于阗(毗沙)州以北地区。贾耽《四夷道里记》云:“自拔换南而东,经昆岗,渡赤河,又西南经神山、睢阳、咸泊,又南经疏树,九百三十里至于阗城。”则疏树为于阗国之北大门,笔者曾推度在今和田县塔瓦库勒乡,宜置一羁縻州。[36]结合朱氏考证,当即河中州。钟兴麒则认为疏树城在和田县北东方红水库之西的兰干村(今依阿斯木阿瓦提乡西南),[37]似乎较之笔者的推断更合于地理形势。不过,无论在塔瓦库勒乡还是在依阿斯木阿瓦提乡,都没有发现古城遗迹,而和田县北色格孜库勒乡则发现有布盖乌依里克唐代遗址,面积2万平方米,内有佛寺残址,[38]如此,笔者今更倾向于该遗址即河中州治城疏树镇。要之,河中州应是前上元二年析于阗州北境所置。
荣新江及日本学者武内绍人据出土古藏文文书考证疏树之北的神山在今墨玉县北喀瓦克乡的麻扎塔格,吐蕃统治时代有州的建置,并推测唐代可能也置有羁縻州。[39]朱丽双认为神山可能有乡和坊的建置,“很可能便是神山乡上属机构即某州的州城里面的坊……由于数据限制,这个州的名称,我们不得而知”[40]。考古工作者也证实当地城堡主要使用时期是唐代。[41]但考虑到毗沙州都督府十一州皆已考出,并无多余州额,而且神山城堡规模不大,所以笔者还是认为神山作为军镇或乡坊隶属于河中州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七)羁縻东河州
五代高居诲云:“绀州,于阗所置也,在沙州西南,云去京师九千五百里矣。又行二日到安军州,遂至于阗。”[42]绀州即唐坎城,在今策勒县北乌宗塔迪,当精绝至于阗道,距于阗城三百里。从坎城西南行二日,以沙漠地区平均日行百里计,安军州当在今洛浦县城北一带,并非于阗城。所谓“到安军州,遂至于阗”,指到安军州后,即入于阗国境(坎城属扜弥国)。刘统云:“于阗以汉家名称置州,似应为唐时所置。”李吟屏在洛浦县收集到几件唐代文书,认定文书的发现地“就是那个湮没了一千多年的‘安军州’的中心地带。唐朝安置军队于此,取名安军州,名副其实。当时洛浦县境大部应属安军州境域”[43]。虽然猜度成分较大,但安军州城的建置始于唐代,则可从洛浦县一处唐代使用过的较大城址得到证实。
洛浦县城西北杭桂乡阔纳杭桂(巷沟牙)村的阿克斯色伯勒(又译阿克斯比尔、阿克斯皮力)古城遗址,1890年为法国人杜特雷依发现。20世纪20年代黄文弼的考察报告写道:
阿克斯比尔犹言“白墙”之义。墙为土坯所砌,止存北段,长约百米左右,高约二米,余均没于流沙,在城之西、北两面,瓦砾甚多,街衢巷陌可辨。陶片多为红泥质,上刻水波纹,亦有红泥细薄陶片,上刻连环纹,又具兽形器柄及堆砌怪兽面之残陶片,与姚头冈所出者同,可能是五至八世纪所遗。[44]
其后,考古工作者探明此故城为圆形,直径约为305米,故城周围古迹范围广泛,南北长约20公里,东西宽约6公里,屋基、田渠、古河道历历可辨。[45]又据中国新闻网2012年2月29日报道,考古工作者进一步证实阿克斯色伯勒古城“始建于汉,废弃于宋”,面积达100万平方米。按此城已不在和田绿洲之内,黄文弼关于此城是于阗国都城的推测早已被否定。而据朱丽双的考证,今洛浦县一带唐代还置有“东河州”,从前述道路里距看来,阿克斯色伯勒古城为唐代东河州、五代安军州城的可能性极大。
东河州当于前上元二年与西河、河中二州同析于阗州而置。
(八)羁縻六城州
由于一份出土于和田东部丹丹乌里克的汉文文书《唐大历三年毗沙都督府六城质逻典成铣牒》中有“六城质逻刺史阿摩支尉迟信”字样,一个久已失传的唐代羁縻州逐渐浮出水面。六城,即质逻(Cira)、潘野(Phamna)、坎城(Kamdva)[46]、杰谢(Gaysata,今丹丹乌里克遗址)、拔伽(Birgamdara)和阿西(Askura)。
张广达、荣新江支持捷克学者夏伦(G.Haloun)关于“六城”为毗沙都督府下的十州之一的观点,并考证“六城”质逻即今“策勒”对音,大致在今策勒县达玛沟乡,[47]现一般认为即该乡的乌宗塔提遗址。质逻在六城中居首,当是羁縻州治地(也有人认为是州名)。又据报道,达玛沟新发现佛寺遗址壁画中有唐代汉风世俗题材及古和田文题记,[48]可为旁证。其地处山椒水湄,盖五代时之湄州。[49]王小甫以为六城质逻在扜弥国故都坎城,然又云坎城即渠勒,[50]方位有问题,不取。
六城州近于坎城,盖贞观二十二年以故扜弥国地置。
(九)羁縻渠勒州
前引五代高居诲《使于阗记》云:“其国东南曰银州、卢州、湄州。”冯志文等认为此银州在今于田县境内克里雅河上游。[51]按五代于阗国之卢、湄二州皆沿自唐代旧址,则冯氏见解似可成立,且于田为一大绿洲,本渠勒国,唐贞观时亦应置羁縻州,州治当在故鞬都城。今于田县城南有希日坎唐宋遗址,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500米,[52]疑即其地。州名依渠黎、乌垒、姑墨、温肃等例,当取旧国为名。
麻扎塔格出土的一件吐蕃文书载:“我等下人则萨等,作为国家探哨被派往神山,已从Zhugs ngam高地来了很长一段时间。”另一件又曰:“尚论墀热和内务大臣塔赞留驻在Zhugs ngam高地的军事指挥部期间,就如同神的显现。”刘忠将Zhugs ngam 译为“苏兰”[53],叶拉太则认为,汉文“渠”在古藏语也可称作“zhugs”,“勒”与藏语“ngam”语音也相近,“从语音上分析,与古藏文西域地名‘Zhugs ngam’相应的应是汉文文书所见地名‘渠勒’”;除了语音外,“渠勒”和“Zhugs ngam”所记之地势也基本吻合,渠勒位于今新疆策勒县努尔乡境内低山带。[54]按此语音勘同较之刘说更为有理,可从。既然渠勒在吐蕃时代犹为军事指挥部驻地,想见盛唐时亦应为一州之治。不过,今策勒县努尔乡已深入昆仑山区,距绿洲甚远,非古国所在,似不宜拘泥于“高地”一词强为作解。而今于田县城一带,位处建德力河上游绿洲中心,较之建德力河下游广阔的沙漠地带及神山地区也高出不少,目之为高地也未尝不可。
(十)羁縻精绝州
唐初于阗国已“并有汉戎卢、扜弥、渠勒、皮山、精绝五国之地”[55],贾耽《四夷道里记》所谓于阗城东七百里的“精绝国”,其实是指故精绝国都尼壤城。朱丽双根据玄奘的记载,认为唐代尼壤城环境十分恶劣,不宜作物生长,“这里也许有军事系统的镇,并无州的建置,而是附属于坎城地区”。王炳华则提出另一意见,即唐代尼壤城并非是在汉晋精绝国都废墟上重建的,而是因环境变迁迁到了大麻扎或更南的地区,“应在今民丰县城至大麻扎绿洲及其间苇草丛生地带去寻求”[56]。今民丰县尼雅乡喀帕克阿斯干村大麻扎尼雅遗址中有椭圆形古城,周长约530米,[57]在汉晋旧址南一百里,不排除被唐初所利用的可能。而唐代尼雅河流域是一大绿洲,也需要有一个羁縻州管治,因此笔者认为在贞观二十二年,以新尼壤城置羁縻州,州名很可能还是取自《新唐志》提到的精绝国,王小甫也认为毗沙州都督府有精绝州。[58]
(十一)羁縻戎卢州
《汉书·西域传》云:“戎卢国,王治卑品城……辟南不当道。”王小甫疑戎卢为唐一羁縻州名,[59]以地理形势及西域诸州好用古国为名观之,其说有理。戎卢国旧治卑品城在今民丰县中部的萨勒吾则克乡牙通古孜兰干,不当且末—于阗道(此道乃经兰精绝、坎城至于阗),与“辟(通僻)南不当道”正合。据高居诲《使于阗记》,五代时于阗国东南有卢州,冯志文等认为卢州在今民丰县之沙吾则克(今萨勒吾则克乡),[60]按其地正是卑品城之所在,可见五代卢州正是唐初戎卢州,管辖今叶亦克河及牙通古孜流域。
不过,包括萨勒吾则克乡在内的民丰县中部并未发现唐代遗址,而县东北境安迪尔河下游则有多处汉唐遗址,其中以安迪尔乡安迪尔牧场东南20余公里的夏羊塔克唐代古城址规模最大,主城边长约100米,面积约1万平方米,耳城面积1000多平方米,附近有作坊、窑址、佛寺、佛塔、墓地等遗址,周边还有道孜勒克等小城,[61]此地在唐代坎城镇东六百里,不少学者已指出以夏羊塔克为中心的安迪尔古城就是唐代的兰城。兰城见于贾耽《四夷道里记》:“于阗城东三百里有坎城镇,东六百里有兰城镇。”《新唐志》安西都护府:“于阗东界有兰城、坎城二守捉城。”苏北海、王小甫、钟兴麒等甚至认为,唐代在此设置了羁縻州,州名或即兰城。[62]
史为乐等则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兰城不在安迪尔而在尼壤,[63]朱丽双也将出土文书中的“蔺城”比定为Nīña/Nīna,谓即“尼壤”的对音,并指出:“不论是20世纪初叶和田出土的汉文文书中,还是国家图书馆和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近年入藏的和田出土文书里,都不见‘兰城’的记载,却在多件文书中出现了与之形态十分相近的‘蔺城’。”进一步支持了李吟屏和陈国灿关于“兰(蘭)城”是“蔺城”之形误的怀疑。[64]但笔者认为,目前出土和田文书毕竟有限,不能以是否见有“兰城”一名否定贾耽的记载,即便“兰城”是“蔺城”之形误,从唐人频繁使用“尼壤”一名来看,也未必就能确定“蔺城”可与“尼壤”互换。否则,夏羊塔克古城又应以何名当之?
夏羊塔克古城所在的安迪尔河流域,《大唐西域记》记为“睹货逻故国”,《释迦方志》记为“都罗故国”,曾是被吐谷浑人称为“折摩驮那”(且末吐火罗)国的旧境,北魏时亡于吐谷浑,家园遭受严重破坏。贞观十八年玄奘返唐行经其地时犹见“城郭岿然,人烟断绝”,安迪尔河流域也是“国久空旷,城皆荒芜”[65]。但考古工作者证实安迪尔古城“唐代又恢复活动”[66],恢复活动的时间,很可能是在前上元二年于阗国王尉迟伏阇雄率子弟酋领来朝受封,改置毗沙州都督府之后。其理由如下。
是年让毗沙州都督府增置五州,表明了高宗嘉奖于阗王来朝的态度,双方关系升温,有可能将安迪尔河一带的荒地荒城赐给于阗,让其重建城郭,打通且末—于阗道。从卑品城不见唐代遗迹来看,该城作为戎卢州治的时间一定不会太长,其部民大概就是在20多年后的前上元二年被迁移到安迪河流域,成为以夏羊塔克为中心的安迪尔新城——兰城的建设者和新居民。因此笔者大胆推测,唐初治于卑品城的戎卢州,也随之移治于兰城。也就是说,兰城确置有羁縻州,但州名似非“兰城”,因为在西域数百个羁縻州中,以城名为州名的情况比较少见。
随着唐代中后期安迪尔河流量减小,兰城渐渐不宜人居,至迟在于阗脱离吐蕃独立为国后,戎卢州又迁回故卑品城,州名却省去“戎”字,盖于阗不欲以“戎狄”自称,这就是五代时在于阗东南仍然有卢州的缘故。至公元11世纪,安迪尔城乃被最后废弃。
笔者所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于2012年4月付梓后,始见到朱丽双发表于《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2期的《唐代于阗的羁縻州与地理区划研究》一文。细读之后,对笔者启发甚大,同时也有难以释怀之处,试评析如下。
1.朱氏根据和田地区出土文书的释读,发现了“西河”“东河”“河东”三个于阗国腹地羁縻州的名称,可借以增补置于苇关、疏树二城的佚名羁縻州名称,并可纠正置于洛浦县阿克斯色伯勒古城的羁縻州唐名“安军”的错误。
2.朱氏论证了“六城”是由六个城(相当于唐朝行政体系中的“乡”)组成的一个地区名称,“质逻”是其中一个具体的城,州名当以“六城”为宜。这在前人已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朱氏已承认“六城经过一个世纪以来学者的爬梳,其构成和方位皆非常明确”,而文中在此花费的笔墨较多,似乎有些重复累赘。
3.朱氏进一步证明坎城是嫓摩地域内的一个城,在今克里雅河畔,是值得肯定的,但她怀疑坎城曾经是唐朝的一个州,却与她赞同的六城州包括坎城的观点相矛盾。
4.朱氏认为:“吉良镇和固城镇所在的地区有一或两个州。”但文中除了赞同将吉良镇定在今皮山县克里阳乡,推测固城镇在皮山县桑株河流域外,并无关于设州的论证,不过是沿用了苏北海、王小甫等人的推测而已。其实,在皮山县城固玛镇一带设置的蒲山州与吉良镇同在一个绿洲,完全可以涵盖;在藏桂乡设置的勃野州位处桑株河下游,完全可以管到中游的固城地区,何况吉良和固城皆在于阗通疏勒大道之南,依山而筑,不当大道,居民稀少,仅为于阗镇守军备御吐蕃而设,不存在建州的社会经济基础。如果一定要在这里设置一两个州的话,必然要从上文所考的十一州中减去一两个,而它们基本上都是设在人烟较多的绿洲,减掉它们显然是不合情理的。至于胡弩镇,情况与吉良、固城类似,为扼守于阗、疏勒通吐蕃要道而设的军事城堡,也不可能设州,尽管苏北海、王小甫皆列入羁縻州名单,但朱氏较为谨慎,没有直接提出。另外,文中虽然赞成皮山设置有一州,但对皮山城位置的考释并无新意,以“蒲顺”为其州名的推测也没有什么根据。
5.文中关于猪拔州的论证最具讨论价值。笔者以为猪拔州是以唐初的朱俱波国北境设置,治苦井城,在今泽普县,[67]属疏勒都督府。
朱俱波,西域古国名,一作朱驹波、遮俱波,来自čukupa、čakupa;一作朱俱盘、悉居半,来自čukupan、čakuban;一作斫句迦、遮拘迦、遮居迦、周古柯,来自cakukalka[68],可能是塞语、吐火罗语、佉卢语的不同译法。有时略去中间发音较难的软腭塞音节“ku”(使其相当于日语的促音),取čupan或čapan为简称,如“句般”(《南史》),取caka为简称,如“子合”(《后汉书》《法显传》),同理,取čupa为简称则为“猪拔”(《新唐书》)。
此外,泽普县一名来自境内泽普勒善河(今提孜那甫河)之简称(此河《清史稿·饶应祺传》作“泽勒普善河”,今依徐松《西域水道记》),钟兴麒将“泽普勒善”拟音为“Zepaleshan”,今人多以为是塔吉克语(与塞语、吐火罗同属伊朗语族)“黄金之河”的意思,果若如此,“Zepa”应即“čakupa(遮俱波)”之简称,亦即“猪拔”(čupa)之异译,朱俱波国名的含义亦由此可得以解释:即为“黄金之国”。
而朱氏发现国家图书馆新入藏的和田出土汉文文书BH1-1《某年十一至十二月付粮历》和BH1-2《某年九月付粮历》也有“猪拔州”的相关文字:
一百一十五石九斗三升:六城欠,所由没达门;
二百廿一石九斗六合:猪拔州(欠),所由可左悌、勿地悌。
一千一百六十七石八斗五升——税粮欠后债纳;
五百一十七石八斗(□升):猪拔州,所由桑门悌、蔺能悌;
六百卌五石二斗五升:六城,所由突骑施、张庭刚。
朱氏据此认为:“猪拔州和六城并提,而且BH1-2号文书提示两地所交纳粮食的数量亦大致相当,可见两地在行政级别上应当相同。”按猪拔州是《新唐志》所列“河西内属诸胡州”之一,作为唐朝安西都护府的羁縻州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它究竟在哪里?属于哪个都督府?
朱氏说,“它与六城并列,故或许与六城州毗邻,位于于阗国东部地区”,自然就应当属于毗沙都督府。从上引文书来看,这种分析应该是有道理的,如果成立,它应该就位于笔者在《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中所拟定的设置于于田绿洲的“渠勒州”,州名应是“猪拔”,而不是“渠勒”。
不过,考虑到猪拔与朱俱波、泽普的完美对音关系,笔者认为对上述两份于阗文书也可以有另一种解析:BH1-1反映的猪拔州欠于阗的粮债,是一种跨越行政区划(都督府或镇守军)的商业借贷行为;BH1-2反映的猪拔州“税粮欠后债”,是于阗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备御吐蕃、赈灾等)跨府代征的,即猪拔州在行政建置上仍然属于疏勒都督府。
相似的例子还有昆岗。据贾耽《四夷道里记》:“自拨换(今阿克苏)南而东,经昆岗,渡赤河(今塔里木河)……九百三十里至于阗镇城。”朱氏提到,在神山之北有于阗镇属下之谋常馆,“谋常还与昆岗一起出现在人大博物馆藏和田文书166正面,文书残,是某年十月廿五日至闰十月十七日的给粮历,其中记在闰十月十五日给谋常粮馆粮多少,同日昆岗请某事云云”。既然昆岗向于阗请事,似乎应当是其下属。但朱氏怀疑:“若先经昆岗再渡赤河,则是昆岗还在塔里木河的北面。于阗辖境远在塔里木河以北,似不太合理。……或许《新唐书》的记载有误,当是先渡赤河,再经昆岗?”在笔者看来,昆岗向于阗请事也可理解为是一种在当时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客观存在的跨越行政或军事辖区的通报、求助之类的协作行为,不能轻易怀疑《新唐书》有误,昆岗的确属于龟兹镇,不属于阗。
还有一种可能是,上举文书本属治在龟兹而统领疏勒、龟兹、毗沙、于阗等府、镇的安西都护府,后因故(比如吐蕃掠夺)被弄到和田地区埋藏下来。也就是说,文书中提到的猪拔州、六城州的欠纳粮债和昆岗的请事问题,原本都是对安西府而言,并非对毗沙、于阗而言。
当然,是否能够如此解释,如有安西都护府地区同类事例来证明更好,期望将来能够有新的材料帮助最终解决这个问题。在此之前,我们仍持猪拔即疏勒都督府的朱俱波说。
另外,朱氏还将藏文大藏经所收于阗教法史类作品《无垢光请问经》中的“Phag gis mtshon pa’i grong khyer”译作“猪拔城”,以此作为猪拔州隶属于阗的证据之一。她说:“Phag意为猪,mtshon pa有标志、表记之意,grong khyer意为城,合起来可译作‘猪拔城’。”按“猪拔”一词作为地名,当来自当地民族语言的音译,绝对不可将“猪拔”二字拆开进行意译(何况“拔”字并无“标志、表记”之意),这是民族地名学的基本常识,所以笔者完全不赞同这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