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释迦牟尼佛时代的政治、社会与经济
一 从军事部落民主制向国家制的转变
从《梨俱吠陀》中所引河名可知,在前期吠陀时代,雅利安部落所占领的地区主要包括阿富汗东部与印度河流域,但其势力开始伸向恒河上游。[38]约公元前10世纪雅利安人开始大规模向着恒河流域东移,占据了恒河上游恒河—朱木拿河河间地及邻近地区。当时强大的雅利安部落有二:一者居楼(Kuru,俱卢),由居楼与两古老部落普鲁、婆罗多合并而成;二者其盟友般阇罗部落,也是由部落合并而成,但属于新崛起的大势力。这两个部落在那个时代最为强盛。在西北方有剑浮沙、乾陀罗与摩德罗等部落;在东方恒河中游有迦尸、居萨罗与毗提诃等部落,他们之间关系密切,其中居萨罗、毗提诃部落与居楼、般阇罗部落处于敌对状态。而在恒河下游及三角洲一带有摩揭陀、鸯伽与梵伽等部落,它们不属于雅利安势力,被视为蔑戾车(Mleccha)即野蛮人部落。在温德亚山脉以及德干北部地区,还有很多非雅利安部落,如安达罗、尼沙达、维达尔巴斯、普林达与沙巴拉等,也被视为野蛮人部落。[39]
雅利安人仍处于部落社会,实行军事民主制,其首领罗惹经民众会选举产生。在罗惹下,还设有军事首领、村社首领、收税官以及部落祭司。这种军事民主制的民主机构主要有两种:一者议事会,由上层长老组成,主要处理司法事务;二者民众会,即部落全体成年男子组成,主要负责立法与各种决策,尤其是选举部族首领。[40]但在后来,随着征服的加剧,罗惹权力膨胀,而且开始世袭,民主机制遭到破坏,民众会名存实亡,议事会转变为一种贵族团体,只起顾问咨询作用。
约在公元前9世纪,在居楼部落所在的恒河—朱木拿河河间地所谓“居楼之野”(Kuruksetra)的地方,发生了一场几乎波及北印度所有部落的部族战争:婆罗多族居楼部落的两大家族居楼与般度(Pāndu)为争夺王位而战。[41]随着般度族的胜利,雅利安部落的军事民主制时代走向尾声,而一些部落形成了国家统治体制。在这些部落中,般度族主导的居楼部族最先成立王国,建都于象城(Hastināpura,哈斯提那布拉)。以此地为中心,包括恒河—朱木拿河河间地及其毗连区域,成为雅利安人的圣地(ryāvarta),与非雅利安人居住的“不净之地”区别开来。此时也被认为是阶级分化而进入阶级社会的时代。[42]
虽然在部落王制的国家中属刹帝利种姓的国王的权威日益增大,婆罗门种姓的权威在逐渐下降,但雅利安人的社会结构仍以四种姓为基础构成。婆罗门种姓作为专门从事祭祀、教授吠陀的祭师阶层,不事生产,靠信徒供养为生。刹帝利种姓作为专门从事战事与防御的部落首领和武士阶层,垄断军政大权,也不事生产,靠贡赋为生。这两个阶层的统治地位未受动摇。吠舍种姓与一部分首陀罗种姓在这个阶段组成成分有所变化,除牧民外,农民与商人、手工业者都随着恒河流域的开发以及铁器的应用人数大为增加,生产方式与生产力都得到较大提高。他们是从事生产、缴纳贡赋的主要阶层。一部分首陀罗种姓作为最底层的奴隶,主要是非雅利安人,被排斥在正常的社会、政治与宗教文化生活之外,遭受压迫与奴役。
到公元前7世纪,雅利安人进一步东移占据了恒河中游。在此期间,居楼国也东迁跋沙地区,以赏弥为首都。一些部落强大起来,它们各有其中心城市,在恒河流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这些中心城市大多由沿河的村落发展而来,不仅是国家的政治中心与军事堡垒,而且是商业与手工业的中心,因统摄其周围地区的村落而成国家,故称城市国家,或者城邦。这其中,与居楼结盟的般阇罗部落也较早形成国家,包括有三个重要城市,即波利查克拉、剑毕离与阿喜制多罗。毗提诃建立了毗提诃王国,其首都米提罗位于今尼泊尔境内。重要的国家还有以阿踰陀为首都的拘萨罗王国与以波罗痆斯为首都的迦尸王国等。[43]
在恒河中下游,还有不少属于首陀罗种姓的非雅利安人即以奥族人、荼卢毗族人为主的原住民部落,以及雅利安人的吠舍种姓与首陀罗种姓通婚所成的混血种族部落,他们在与雅利安人的部落作战中,与雅利安人的文化相融合,也形成了一些国家。这些国家虽然受到吠陀文化的影响,但作为非主流文化的流行地区,其刹帝利种姓的地位大大提升,甚至压倒了婆罗门种姓,成为最高种姓。
在这些地区,非主流文化与属刹帝利的国王构成相互支撑,受到保护。这其中要注意,这些王国是低种姓建立的,因而其国王大多并非雅利安人的刹帝利血统,而是由于获得国王的地位而称刹帝利种姓。这样的刹帝利种姓当然不会甘居婆罗门种姓之下,而是利用国王的权势领导其他种姓。
二 列国时代与十六国
正是在完成政治体制大变革的阶段,迎来了公元前6世纪,即佛陀释迦牟尼的时代。这个时代也恰恰意味着进入了印度历史上的列国时代,即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列国时代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印度政治与文化中心转移至恒河中下游;二是城市、国家大量兴起、并立与争霸;三是印度文化进入正统与非正统文化相互竞争、百花齐放的文化轴心时代。在此基础上,印度国家将走向统一。现今世界上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兴起的。
在列国时代的初期,在无数部落以及城邦小国中,形成了一些较大的国家,其中有著名的十六大国之说。在阿含经中,此十六大国多处谈到,后来部派佛教(以及南传佛教)与大乘经典也有提及。《长阿含经》卷五列十六国为:
鸯伽国、摩竭国、迦尸国、居萨罗国、拔只国、末罗国、支提国、拔沙国、居楼国、般阇罗国、颇漯波国、阿般提国、婆蹉国、苏罗婆国、干陀罗国、剑洴沙国。[44]
在阿含经其他处如《中阿含经》等中有大同小异的说法:
十六大国,谓一者鸯迦,二者摩竭陀,三者迦尸,四者拘萨罗,五者拘楼,六者般阇罗,七者阿摄贝,八者阿和檀提,九者枝提,十者跋耆,十一者跋蹉,十二跋罗,十三苏摩,十四苏罗咤,十五喻尼,十六剑浮。[45]其中有两个国家不同,即苏摩与喻尼。
在南传巴利藏经中所列也相似。但在耆那教的经典《薄伽跋提经》中所列十六国则差异较大。学界认为阿含佛典中所列是列国时代前期的国家状况,而耆那教经典所列是较后时期的情况。[46]在大乘经如《仁王经》中也提到十六大国,包括毗舍离国(吠舍离)、萨罗国、室罗筏国(舍卫国)、摩伽陀国、波罗痆斯国、迦毗罗国、拘尸那国、睒弥国、般遮罗国、波咤罗国、末吐罗国、乌尸国、奔咤跋多国、提婆跋多国、迦尸国、瞻波国等。[47]这种分法与阿含经中所分出入很大,可能有四方面原因:一者有的是以中心城市名为国,如舍卫国是舍卫城,其国一般称居萨罗(萨罗);二者时间较晚一些;三者有重复列的,如波罗痆斯国实际是迦尸国的首都;四者根据相对佛教的重要性而非大小列入,如迦毗罗国。
在《长阿含经》中所列前期十六国的具体相对位置如下。
摩竭(Magadha),即摩揭陀,又作摩竭陀、摩伽陀等,位于中印度,恒河中下游,乃佛陀时代四大强国之首,其首都王舍城(Rāja-grha)也是当时恒河流域最大城市。佛陀成道于此国的菩提伽耶(Buddha-gayā),弘法也多在此区域,如王舍城、灵鹫山(Grdhrakūta,耆阇崛山)、竹林精舍(Venuvana-vihāra)等。当时的国王频婆娑罗(Bimbi-sāra)与居萨罗国王波斯匿(Prasenajit)乃佛陀的最大护法王。在佛陀入灭后,佛教第一次大结集也在王舍城外的七叶窟(Sapta-parna-guhā)举行。
鸯伽(Aga),又译鸯骑等,首都赡波城(Campā),位于摩揭陀之东,在恒河下游,在佛陀时代似已隶属于摩揭陀。
居萨罗(Koala),又译萨罗、拘萨罗等,位于中印度北部,居楼与般阇罗之东,乃佛陀时代的四大强国之一,释迦族的迦比罗卫国(Kapila-vastu)在其北面,似为其属国。首都曾有三个:最先是阿逾陀(Ayodhyā),又迁沙祇(Sāketa,莎枳多),后为舍卫城(rāvastī)。在佛陀时代相继由波斯匿王与毗琉璃王(Virūdhaka)统治。舍卫城,又作室罗伐悉底等,是佛陀传教的主要根据地之一,有著名的祇园精舍,即祇树给孤独园(Jetavana-anātha-pidadasya-ārāma)等。毗琉璃王曾发兵攻灭佛陀的故国迦比罗卫国。
迦尸(Kai),又译迦夷等,首都为波罗痆斯(Vārānasī),位于摩揭陀之西、居萨罗之东南。最初迦尸在十六国中最强,但时间不长,后为居萨罗所征服,在佛陀时代已成居萨罗的属国。佛陀初转法轮即在波罗痆斯附近的鹿野苑(Mrgadāva)。
跋祇(Vrji),又译跋只、拔只、跋耆、弗栗恃等,隔恒河位于摩揭陀之北,乃离车(Licchavi,都城吠舍离)、毗提诃(Videha,都城蜜稀罗,Mithilā)等诸族组成的共和国,以离车族为主导,吠舍离(Vaiālī,又作吠舍厘等)为首都。后来曾在吠舍离举行佛教的第二次大结集。
末罗(Malla),又译作跋罗等,位于跋只之北,首都为拘尸那揭罗城(Kuinagara,意译上茅城)。拘尸那揭罗乃佛教著名圣地,佛陀在城外的娑罗树林中入灭。
支提(Cedi),又译支陀等,位于迦尸之西,有说首都为赏弥(Kauāmbi)
跋沙(Vatsa),又译作拔沙、跋蹉等,在迦尸之西、支提之南,或可与支提视为同一,首都亦为赏弥,乃佛陀时代的四大强国之一,其国王邬陀衍那(Udayana)是佛陀的虔诚信奉者。
居楼(Kuru),又译拘楼、俱卢等,位于恒河上游的西岸,首都因陀罗布拉斯达(Indra-prastha)。原居楼国东迁赏弥后留下者所成之国。
般阇罗(Pacāla),又译作般阇荼等,隔恒河在居楼之东,由北部般阇罗(Uttara-pacāla,首府在北部的坎毗拉,即Kāmpilla)、南部般阇罗(Daksinā-pacāla,首府在南部的羯若鞠阇,即Kanya-kubja,又作曲女城)组合而成。
阿湿波(Avakā),又译作颇漯波、阿摄贝等,在苏罗婆之南,首都为补多勒迦(Potalaka)。也有说其国在温德亚山脉之南,即南印度。[48]
阿般提(Avanti),又译作阿般陀、阿槃陀等,位于西印度今温德亚山脉(频阇耶山脉,Vindhya)之北,赏弥之西,阿湿波之南,其可能有两部分:南国首都为摩醯昔摩地(Māhismatī),北国首都为邬阇衍那(Ujjayana,或Ujjayanī)。[49]此国在佛陀时代为四大强国之一,与摩揭陀处于敌对状态。
婆蹉(Matsya),位于居楼之南、朱木拿河的西岸,首都为毗罗陀(Virāta),与苏罗婆、支提关系密切。
苏罗婆(ūrasena),又译苏罗咤等,也在朱木拿河的西岸,具体在婆蹉的南邻,首都为马土腊(秣菟罗、摩偷罗,Mathurā)。
乾陀罗(Gandhāra),又译作健驮逻、干陀罗等,位于五河地区(今旁遮普)的西北部,首都为呾叉始罗(Taksailā)。呾叉始罗乃佛陀时代北方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中心,甚至远在中印度与东印度的不少年轻高种姓者都慕名去求学。
剑浮沙(Kamboja),又译剑洴沙等,位于印度河的西岸,在干陀罗的西南,首都为堕罗钵底(Dvārapati)。
根据当时的政治状况看,这十六国明显并非政治大集团的划分,也并非都为真正的强国,事实上鸯伽、迦尸等国已经隶属于周边大国,而且末罗、支提等只是小国,否则应包括悉毗(ivi)、摩突罗(Madra)、乌仗那(Udyāna)等国。一般认为,十六国主要按照历来种族势力的分布予以划分,且主要关注恒河中上游地区,其他地区涉及较少。
如果按照强弱层次划分,在十六国中,四大强国即阿般提、跋沙、居萨罗与摩揭陀构成了第一层次;乾陀罗等构成了第二层次;其余小国如末罗等构成了第三层次。在十六国之外的国家一般只能列入第三层次,如迦比罗卫等。
总的来看,这十六国主要位于恒河流域(包括其各支流),只有乾陀罗、剑浮沙在印度河流域,即西北印度(或北印度),阿般提在温德亚山脉北,属西印度。在南印度以及东印度还有一些国家,如北孟加拉的奔那国(Pundra)、中孟加拉与东孟加拉的文伽国(Vaga)、南部的案达罗国(Andhra)、东海岸的羯陵伽(Kaliga)等,这些国家皆非雅利安国家。[50]
三 列国政治状况
列国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邦,或者城邦的联合体,数量远比十六国多。这些国家的政体略有两类:一者君主体(Rājya,即啰劫),二者共和体(Samgha,即僧伽,或者Gana,即哥纳)。君主制乃以世袭的王权为基础建立的统治形式,但并非绝对专制的体制,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国王,其权力会受到婆罗门阶层或者惯习法或者某种会议的限制。不过,在婆罗门的参与下,君权神授的观念开始出现。从行政体制看,在国王下,设有行政官、军事长官、司库官、征税官、地方行政官(包括千村长、百村长、十村长、村长)、正宫、内侍等。立法、司法亦具雏形,但法令由国王颁布。军队已经常规化,建立有步兵、骑兵、战车兵和象军。宗教与行政分离,宫廷祭司并非行政官,而是负责祭祀、占卜,并充当国王顾问。共和体则为多王分权的多头统治,来自刹帝利阶层的贵族首领各司其职,而且组成长老会议,共议国事。在共和国里,也设有掌管军事、财政与司法等事务的职能机构及其官吏。一般而言,共和体制较君主制保留有更多的部落传统。[51]
在列国中君主制占多数,主要有迦尸、居萨罗、摩揭陀、跋沙与阿般提等国。迦尸虽然在最初最为强大,但后来在争霸中被居萨罗吞并,所以在佛陀时代主要有居萨罗、摩揭陀、跋沙与阿般提四大强国。君主国还有鸯伽、阿湿波、婆蹉、苏罗婆、乾陀罗、剑浮沙等国。共和国中较大者有跋祇、末罗,可能还有支提,较小者有迦比罗卫、考利耶、波迦、毛利耶,等等。在十六国中,居楼、般阇罗初为君主国,后转变为共和国。[52]
从主要国家的地理分布看,政治中心已经转移到恒河中游,文化中心也相应发生了这种转移。但其中,正统文化婆罗门教的中心在恒河上游,而非正统的文化中心则在恒河中游,即中印度。
列国之间不分种族频繁征战,灭国、吞并不断发生。大国中,首先是迦尸成为战争牺牲品。随着摩揭陀国的强盛,居萨罗、阿般提两大强国感到巨大威胁,互相敌对,时有战争爆发。与佛陀同时代的居萨罗国王是波斯匿王,军力强大,笃信佛教,是佛陀的一个重要护法。如来成道不久,波斯匿王即位,欲娶释迦族之女,摩诃男却选婢女充任,立为正宫,生子毗琉璃。但后来毗琉璃即位后,深感耻辱,发兵攻打迦比罗卫国。佛陀曾经多次阻止未果,最终释迦族被灭。摩揭陀国在佛陀时王名频婆娑罗,也是佛陀的一个强大护法。在此王统治时期,通过征战,吞并了鸯伽国,国力强盛起来。频婆娑罗王后被其子阿阇世纨绔子幽禁而死。在阿阇世王即位后,通过与居萨罗、阿般提以及跋祇等国的争战,摩揭陀国霸权增长,特别是瓦解并征服了以共和国跋祇为核心的东部联盟。后经过几代国王的征战,又征服了阿般提、跋沙、居萨罗等大国,实现了称霸,建立了难陀王朝,为孔雀帝国的最终统一奠定了基础。
列国作为城邦,或者城邦联合体,意味城市在恒河流域大量出现。这被称为古印度的“第二次城市化”,比印度河文化时期的“第一次城市化”规模要大得多。到公元前6世纪印度出现了六十余座城市,[53]大多在恒河流域。恒河流域的这些城市作为政治、文化与经济中心,对恒河流域乃至整个印度的发展起到带头作用。据《大段涅槃经》记载,当时最重要的大城市有王舍、吠舍离、舍卫、波罗痆斯、阿踰陀、瞻波、赏弥、呾叉始罗。[54]这八大城市,除北方的呾叉始罗外,都在恒河流域。最具代表性者,北方是呾叉始罗,中印度是王舍城。呾叉始罗作为乾陀罗国首都,既是北方政治与经济中心,又是北方文化中心,甚至吸引了中印度乃至东印度不少年轻高种姓者远去求学,传说波斯匿王年轻时也在那里读过书。摩揭陀国乃当时最强盛的国家,其首都王舍城也被建成了当时中印度最大的城市。其不仅是中印度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是中印度商业、手工业集聚地,事实上,它是当时最大的城市。但后来,在优陀那跋陀罗统治时期(约前460—前444年),摩揭陀国首都迁到华氏城(Pātaliputra,又作波吒厘子城,即今巴特那市),在后者繁荣起来的同时,前者逐渐衰落。在诸大城中,瞻波与波罗痆斯是著名的大商业中心,特别是瞻波,作为恒河下游的一个大商埠,与恒河沿岸都有商贸往来,而且经海路行商到缅甸、斯里兰卡、西亚等地。
四 列国的经济与社会
就经济而言,以城市为中心,主要是商业与手工业的开展。恒河流域水上交通发达,沿河乃至海路商贸的大力开展使商业市场不断扩大,也刺激了手工业的持续增长。手工业的产品日益丰富,分工也更加专业化,生产规模也有很大发展。其中,纺织业极为发达,棉、麻、毛、丝等纺织品种类繁多;木工、酿酒、制陶业形成了规模;制糖、印染、金属加工、制革、象牙宝石制造等业也如此。手工业者们组成了自己的行会,计有十八种之多,设会长或长老作为首领。在城市中出现了手工业的街坊,如织工街坊等,在城外则出现了手工业村,如陶工、木工、铁匠等村。自然科学特别是医学有了一定发展,外科医生已能掌握局部开刀术、鼻工术、矫形术等。[55]
在城市中,与手工业的发达相应的是商业贸易的繁荣发展。城市遍布店铺,还有商队经过陆路与水路,在各大城市间往来,恒河流域的手工业品以及其他各种商品如织物、油、谷物、檀香木、香料、香水、金银珠宝及种种食品受到所到之处的欢迎。又经过海路开展有频繁的海外贸易。据记载,海路与陆路的商队规模都相当大,显示了商业贸易的繁荣。
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不再适用,甚至成为一种障碍。所以,以钱为中介的交易方式自然形成。但钱币的种类并非单一,至少有八种众多,包括金属钱币等。钱币的广泛使用,使商贸开展更加方便与便捷,效率大为提高,这样就在吠舍中出现了富有的大商人阶层,在佛经中经常以“长者”“居士”等词称呼。在大商人中,一些成为佛陀的护法居士,最著名的有须达多长者,即舍卫城的给孤独长者,曾以黄金铺地之资供养佛陀一座园林精舍——祇园精舍,或称祇树给孤独园;还有王舍城的迦兰陀长者,也供养佛陀一座园林精舍,即竹林精舍。这是佛教最早的两大修行精舍。在钱币流行起来后,出现了放高利贷的行业,这不仅使一些人畸形致富,也使一些人破产破家沦为奴隶。
在城市所辖的农村,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他们大多有自己耕种的土地,但也有小部分没有,只能给别人做雇工。当时土地名义上属于国王所有,但也存在真正的大土地所有者,或者国王所赐的封邑。农民一般结成村社从事生产,这构成了印度古代农业生产的基础。村社有大有小,大者上千户,小者仅几十户。在村社外有牧场,为全体共有。农民所交的赋税相当高,一般是六分之一,有时甚至达到四分之一。虽然农作物种类繁多,谷物都有十七种,但农民的生活仍很困苦。[56]
战争的频发、国家的生灭与经济的发展,冲击了原有社会结构,导致种姓制的变化。这不仅反映在种姓排序的变化上,而且种姓的内在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刹帝利种姓全面占据第一种姓位置,婆罗门种姓由于没有直接的政治军事权力而退居第二位。在阿含经中常按照这种位置的变动排列种姓。如《长阿含经》“世记经”中曾说世间先有刹帝利种姓,接着出现婆罗门种姓,然后再有吠舍(“居士”)种姓与首陀罗种姓,如云:
刹利生为最,能集诸种姓,明行成具足,天人中为最。[57]
在《增一阿含经》中也如是说:
初有刹帝利,次有婆罗门,第三名毗舍,次复首陀姓。有此四种姓,渐渐而相生。[58]
《增一阿含经》又云:“有四姓,云何为四?刹利、婆罗门、长者、居士种。”[59]此中还以长者与居士分别为吠舍种姓与首陀罗种姓,这与玄奘大师提到印度种姓后两者为商贾与农人的记载一致,反映了印度种姓随着刹帝利、商人地位的上升以及婆罗门、农人地位的下降而发生的一种变化。
种姓次序的变化直接反映了在列国时代,在雅利安人正统的婆罗门教势力较弱、非雅利安人文化势力较强的恒河中下游,“王权至上”的现实政治观念替代“婆罗门至上”的传统文化观念成为总体趋势。更有甚者,由于经济发展加速,财富所有者在社会中地位急剧上升,一部分大商人从吠舍种姓中分化出来,随刹帝利种姓的上升,也跃居较高地位,甚至有时排在婆罗门种姓之上。
在新的种姓思想中,不再承认吠陀所说种姓及其顺序是天生天定的说法,而将其视为社会与职业选择的结果。其中,强调刹帝利种姓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婆罗门种姓是通过职业,或者出家修道获得;一些人经商或者务农,即成为吠舍种姓;还有一些人从事手工业,则成首陀罗种姓。当然,种姓的具体分类与构成在当时要更为复杂。在这个时期,传统作为刹帝利的武士阶层、作为祭师的婆罗门阶层也有从事商业、农业与手工业的,传统作为牧民、商人与农民的吠舍与手工业者的首陀罗的职业也常互换。这样,在被视为吠舍、首陀罗的传统职业里面,常常就有原刹帝利、婆罗门、吠舍、首陀罗种姓的人共操一业,他们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原先的种姓地位。
而在这四种姓之外,还有大量的奴隶存在。奴隶属于奴隶主,而奴隶主一般是刹帝利种姓、作为大商人的吠舍种姓与婆罗门种姓。佛经里谈到奴隶的来源,如云:
奴者五种:家生、买得、抄得、他与、自来。家生者,家中婢妾生;买得者,雇钱买得;抄得者,抄邻国得;他与者,他人与;自来者,自来作奴。[60]
这其中,抄得,即是俘虏而来的,还要加上债务奴隶、罪奴等类。奴隶们主要是家庭奴隶,从事家庭的各种劳动,还有大量供奴隶主生活与享乐的侍应奴隶,另有少量生产奴隶。奴隶没有任何社会地位,被视作“物”,与象、马、猪、羊等同,可以自由买卖或赠予。奴隶没有人身保障,奴隶主可任意打骂、残害,甚至杀死。这反映了古代印度社会制度中最残酷的一面。[61]
种姓制度的一些变化并不意味其不稳定,事实上,虽然从社会地位角度看种姓有改序的现象,从职业角度看种姓有混杂的一面,但种姓的地位差别及其根深蒂固的影响并没有太大的削弱。不过,这些变化在宗教文化领域被放大,爆发了宗教与文化的种种离经叛道的新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