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周末的时候,韩盛业打来电话,约秦熹吃饭。
“想吃什么?火锅?烤肉?还是石锅饭?”他问。
“火锅呗。余记那家好久没去了。”
韩盛业是东北人,喜欢粗疏的饭食。最初几次他带秦熹出去,也曾去过咖啡馆西餐厅。在那样的地方他总是拘谨,吃的也特别少。后来秦熹发现了,就说,我们去吃火锅吧。韩盛业很高兴,觉得她懂得为人着想。但实际上,吃饭的时候,谁也不会喜欢看着对面的人对着食物文质彬彬。看着韩盛业放开手脚涮肉片儿,秦熹才觉得他是他,才会觉得自己也食欲大振。
但是无论如何,韩盛业算是形成了习惯。隔个两周,或者三周,开着自己那台路虎来到这个城市,只为和秦熹吃一顿饭。
他会讲些他生意上的事,两人也会讨论点时事新闻。热腾腾的饭馆里面,聊一些热热闹闹的世俗事,那几年她长时间待在设计室里的冷意就会消散掉。
周佳璐曾经拷问她与韩盛业的关系,秦熹纠结了片刻,说:“我觉得他是我的哥哥吧。”看到周佳璐的表情变化,她又赶紧补充:“我知道这听着虚伪,矫情,但是……”
周佳璐白了她一眼。“行了我可不管你们哥哥妹妹的,其实是我娘指使我来敲打你,她说离婚的男人不能碰,年纪那么大,何况还有娃。你条件这么好不能糟践了自己,一定得找个家世清白,年轻英俊,才华横溢……的好人。”
周师母特别热衷于关心年轻一辈的婚恋大事,这是周佳璐最大的烦恼之一。但是秦熹连连点头说:“放心吧,我和韩盛业没有什么的。”
“我只是把我妈的话带到,你紧张什么。”周佳璐不以为然,“要我说,只要两个人感情好,离婚又算什么?我妈就是老观念,不要理她。”
周佳璐就是这样敢爱敢恨。秦熹刚认识她那会儿,她刚上大学,还对爱情抱有美好向往。她对喜欢的男生,从来一往无前。可惜大学换了四个男朋友之后,幻想渐渐破灭,兴许是有点灰心,兴许是有所成长,总之工作之后对感情的事她谨慎多了。但也因此,加上她眼光又高,这几年一直单身。她倒不急,可是她妈妈却快要沉不住气。
秦熹下班时,韩盛业已在楼下等她了。周末的余记人满为患,熙熙攘攘仿若菜市。但总有一个留给他们的空座。
韩盛业不爱包间,只喜欢人声鼎沸的大堂。他也有本事在他们常去的各个小店都订下来这么个位置。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旁边人多,我心里才踏实。”有一天他带上七八成的醉意这样对她说,“呵,秦熹,我愿意看见你,可要是和你单独在一起,我又心虚。说出来你是不是要笑话我了?”
那一刻秦熹觉得他满怀落寞。这样确实不好,她那段时间就常想。于是趁此机会她轻声说:“韩哥,要不我们以后别见面了吧。”
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见,只见他俯在桌上睡了过去。
后来韩盛业每每找来,秦熹想再提这话,但总是在喉间滚了几滚,最终却说不出来。渐渐地她认命了,她不得不承认,自己也很寂寞。舍不得放开一点点的温暖。
和韩盛业在一起,鲜辣的菜肴,滚烫的汤汁吞下肚去,自然而然就觉得身心饱足,人生喜乐。那么就这样,也许也不算什么坏事。
她起初担心自己会耽误了他,不过渐渐释怀。韩盛业一直在热切诚恳地物色结婚对象,想给自己的女儿找个好妈妈。他这些年生意欣欣向荣,资产滚雪球般提升,就算带着孩子,也有不少条件优越的女孩子趋之若鹜。可惜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这主要是因为,韩盛业的终身大事,并不完全是他自己说了算。
“本来上周我就想来的,可是正好约了一个姑娘见面。”韩盛业说,“我姨妈介绍的,我觉得人挺好,可是我家小姑奶奶不同意。她说人家是桃花眼,一定生性风流,将来要给我戴绿帽子——你说说她小小年纪,什么时候连相面都会了,啊?她说是网上学的。气死我了,就不该给她买什么手机电脑。”
秦熹笑得连筷子都拿不住了。“她还是个孩子嘛,你较什么真?”想了想又同情地说,“我看你已经够挑剔的了,可是后面还有一关,要嫁你实在太不容易,只能盼着将来有一位女骑士,过五关斩六将,搞定你们韩氏父女。”
“都怪我把她宠坏了。”韩盛业只会连声说,“现在完全不知道拿这孩子怎么办才好。”
韩盛业很爱他女儿。早年刚做文教器材生意的时候,他栽过跟头,一度把所有本钱赔光,无法周转,几乎倾家荡产。他前妻就是那时候跑掉的。
他们并没离婚,只不过她卷了家里仅有的几千块钱,从此杳无音信,只给他留下襁褓里嗷嗷待哺的女儿。最初他连买奶粉的钱都没有,只靠从早点摊子上讨来的米汤糊糊养活孩子。他觉得亏欠女儿良多,这几年日子好过了,便越发宠溺,直至把她养成尖牙利齿的小公主。
今天韩盛业很高兴。据说刚刚谈成了一个重要合同。两个人天南地北地胡扯了一会儿。余记火锅的大堂里挂着一台电视,其实根本没有人看,但它仍然兢兢业业,上面新闻娱乐,轮番播映。吃掉最后一盘羊肉,临近结束时,秦熹瞥了一眼电视。
上面在放一个省台的节目。周佳璐对着镜头侃侃而谈。镜头一转,江允哲便成了主角。他穿了一身米色的休闲西装,很随意地靠在沙发上,有种率性的时尚,又透着学者似的风雅。店里头人声嘈杂,他们在讲什么,秦熹听不太清。她只是低下头,想喝口果汁,但却拿了一旁的一罐啤酒。
韩盛业说:“你从来不喝啤酒。”
她发现自己拿错了,把易拉罐放在桌子上,掩饰地笑笑。
韩盛业不动声色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抬头看电视。过了两三分钟,他反应过来了:“这不是……这不是那个谁吗?”
秦熹故意歪头问:“谁?”
“就是,就是当年打了我一拳的那小子。”韩盛业想了半天终于说,“他居然回来了啊。”
“嗯。”
韩盛业有点出神地回想了一会儿,笑道:“我这人就是记仇,他当年到底为什么那么气急败坏我都忘了,只记得他拳头挺狠,我这只眼睛差点废了。”
秦熹有点愧疚:“是我不好。”
“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只记在他头上。”韩盛业大笑,“回头有机会再找他算账。”
秦熹也笑了,但不说话。韩盛业顿了一下,反而认真道,“他回来就好,不然这些年,因为我沽名钓誉害了个年轻人,心里还真过不去。”
听他这么说秦熹有点难过。她说:“那并不是你的错。是学校的问题。实在要说,也是我造成的。”
“说什么呢?”韩盛业摸摸她的头发,“他这不是好好回来了吗?看上去还挺春风得意的——幸亏他回来了,不然只怕你真忘不了他。”
韩盛业这话说得一针见血。和他分别后,秦熹一直在想,江允哲没有回来,自己也许真的无法释怀。他现在回来了,算是给她一个放下他的机会。命运就是这样安排的吗?
她回家,在楼下,看见他的窗口暗着。她想了想,掉头回了公司。
整栋楼的灯都关得差不多了,她摸黑上去,果然,他还在办公室里。
他们打算做的项目已是箭在弦上,三个月内定方案,各方通过后就要开始动工。这三个月是他们策划部最紧张的时候。他刚上任不久,需要熟悉的东西也很多,因此每日独自加班到深夜。
她站在黑暗里,只有外边的一点光线透进来,清冷的,寡淡的,照见她自己的影子。她和他一墙之隔,其实又相隔千山万水。除却咫尺天涯,再想不出其他形容。
秦熹站在江允哲的办公室外面,放纵了自己,想象他专心致志的样子。她一直觉得他认真的时候最好看,以前每次一起自习,总是他认真做题,她偷偷看着他犯花痴。
有时他发现了她没有好好复习,总在偷懒,也会吼她。不过她根本不怕,用手抓住他的两只耳朵:“就不做题就不做,数学还有两本卷子,你的给我抄呀。”
江允哲对此非常无奈。不过她任性归任性,为了赶上他的步伐,她其实也是非常努力的。当年她化学最糟糕,为此她高二的时候特意去上补习班,成绩突飞猛进,她也对化学产生浓厚兴趣。
但有些事情其实不用多好的功课就能明白。比如氰化物是最致命的剧毒物之一。只要一丁点的分量就可以毒死一匹马。
曾经有一天她觉得自己失去了整个世界,那个时间点上,又恰恰能够接触到这个化学制剂,于是偷了一点出来,一心想要玉石俱焚。
她把毒药倒进红酒里,举起瓶来又放下,内心纠结万分,总是下不了狠心去喝,只好看着它一直哭。
大概有一个时刻她是真心想死的。可到最后也没有死成。
只因为江允哲打了个电话,她就满怀希望颠颠地找他去了。她相信他会给她一个未来,其实他当时也确实许诺了她一个未来。她曾经怀抱着那样美好的期许,觉得不管发生什么,只要两个人的心在一处,就不会被分开。
可惜终于还是粉身碎骨。
秦熹又趁黑悄悄摸下楼去。
这十年来,她确实也有很长时间不曾想起他。毕竟日子总要向前流转,很多时候她也真以为自己忘了。然而当他再次出现,记忆里零碎的细节又像雨后的杂草般疯狂滋长,无处不在,仿佛每一次呼吸里都会冒出他的影子。她压制不了,因此在这黑夜里的一个时刻,也纵容了自己去回忆,去用思念抚摸过他的轮廓。但是仅此而已。她用尽对他的残留的爱,能够做到的只有这些。
周一一到办公室,小陆就扑上来,告诉秦熹她荣升总监助理。“这是全公司女职员梦寐以求的职位啊,秦熹姐,你一定得好好把握机会!”
小陆又是两眼冒心又是摩拳擦掌,搞的好像自己就要上阵去攻略男神。
对这个决定,秦熹其实早有准备。中午她悄悄地去总裁办公室堵老总,还真让她堵着了。
她要求不做江允哲的助理,老总一开始没当一回事,直说:“别闹别闹,对千岚山这个项目方方面面都了解的,除了你还有谁?”
“小陆一直跟我一起跑这个项目的,她也可以胜任。”
“不行的,她没有你稳重,我不放心。”王树成行将谢顶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又说了几个回合,王树成不肯松口,已经露出嫌隙之色。秦熹只好从包里取出准备好的辞呈递了过去。
王树成认真了点,但语气里更多的是恼怒。“辞职?秦熹,你这是要威胁谁?你到底要干吗?我印象里你不是这种人。”
王树成是周钟景的老同学,这几年对她多有照顾,她这时候撂挑子,没个有力理由是万万交代不过去的。她早知道会这样。她笑着说:“王总,我直说吧。江允哲是我的前男友,见了面总是尴尬,这个助理的位置,我真的做不来。”
王树成终于目瞪口呆。他想起第一天在电梯口的事。“你们这些年轻人,简直是……”他连连摇头,末了他说:“你回去想想,我这边物色下别人。你知道,离了你还真不太好办。”
秦熹松了口气。正要离开,王树成又叫住她:“秦熹,你知不知道最近市政府在换届?”
秦熹一愣,摇摇头又点了点头。要说换届的事,电视上天天在播,只是她没在意而已。老总挥挥手,算是放她走了。
最后那句话的意思她其实明白,王树成也是聪明人,点到为止,再也没多说别的。
但她突然就纠结了。
她回办公室没纠结多久,周钟景打了电话来,问她有关千岚山项目的一些事情。他一直关心这项目,零碎的东西懒得去找下面的人,都只来问她。秦熹一一答了,最后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周老师,最近换届,您那边都顺利吗?”
“咦,怎么连你也关心起这个来了?”周钟景爽朗地笑着,“一切都好,只要你们千岚山这个项目别给我出什么乱子,我这个副市长还是能坐安稳的嘛。”
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她也懂的。但就是心里翻来覆去地过不去。她听周佳璐说过,千岚山这项目是周钟景一力支持的,领导班子里不以为然的人并不少。周老师头些年一直在高校,真正从政也就这几年的事,他需要拿得出手的政绩,现下就指望着千岚山这边的成果。
这当然和她秦熹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周家有恩于她。刚上大学的那会儿,由于不肯花秦正权的钱,她生活窘迫。为了赚出自己的学费生活费,她兼了好几份工。其中包括打扫学校的一间实验室。有一回,她提了一大桶水上楼,脚底下又湿又滑,走了几级台阶便滚了下去。
还好不高,没出大事。只是水洒了,膝盖磕到了,她狼狈不堪。只听有人在一旁连声说:“同学你怎么样?你受伤了,快去校医院吧。”
她认出来那是教他们城规原理的周钟景老师。她赶紧道谢,面带微笑,仿佛摔坏的腿不是自己的。
后来她还是重新打水,咬牙把该拖的都拖完了,回到寝室才觉得膝盖痛得发抖,卷起裤腿一看青肿了一大块。
她还在想着接下去几天的课怎么办,周佳璐出现在她面前,有如从天而降的女神,给她送来跌打药水,搀着她去上课吃饭。
其实那时她和周佳璐完全素昧平生,顶多知道她是隔壁新闻系的系花,如此而已。后来渐渐才知道她就是周老师的女儿,秦熹受宠若惊。周佳璐说:“你摔伤了腿还坚持打扫完实验室,我爸都看在眼里。你以为我为什么能给你送药?还不是我爸吩咐的。我以为哪个貌比天仙的女生连我爸那样硬心肠的人都能心疼呢,没想到是你这样的傻妞。”
她说这话时还不忘往秦熹脸上捏一把,秦熹打她她就举起枕头挡,两人笑成一团。
周佳璐是她大学收获的第一个朋友。那时候,她和高中的同学都断了联系,因为江允珍,身侧流传着可憎的风言风语。只有周佳璐阳光般照亮一切。
当然归根结底要感谢周钟景老师。后来他们知道了她家里的情况,周佳璐就常常带她回家去。师母也特别疼她,各种家常吃食,换季添置的衣物,哪件都准备得和周佳璐一色一样,逢年过节喊她到家里,真把她当自家女儿养。周钟景虽然平时不说什么,但大二就让她进了设计院,学业上更是倾心相授,她工作了,也还是用自己的羽翼护着……偶尔她在周家也会有种幻觉,好像那就是她的幸福家庭,从来不曾破碎。
这样子想了半天,有人来问她搬办公室要不要帮忙,终究没有拒绝。她稀里糊涂地拿着自己的东西,就搬去了江允哲那间大办公室外面的小套间里。
江允哲在里面埋头工作,并不在意外面发生什么。等她把一切暂且安顿好,他对她说:“给我泡杯咖啡,谢谢。”
她去给他泡了杯速溶咖啡。她想起来他不喜欢加糖,倒不是因为他爱喝苦的,而是咖啡于他,提神是首要功能,他说越苦的越容易刺激得人清醒。尤其到了高三,不是熬到深夜,哪里还能独占鳌头。
他喝了一口,微微皱了下眉,说:“以后还是加糖吧。”
“过去你不爱加糖,我以为……”说到这里她飞快打住,改口道:“我知道了,下次加糖。”
“秦熹,”江允哲突然抬起头来看着她,“我想,最苦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他的目光幽深,仿佛有许多话未能出口。他明明什么动作也没有,她却受惊似的退后两步。待她站定,心头乱跳的那点悸动已经熄了,打定了主意,她便笑了起来。
“江总,我把话说在前面,”她口齿清晰地说,“我现在是你的助理,工作上的事,我自然会尽心尽责。但我希望我们保持纯粹的工作关系。不要把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来。”
江允哲目光灼灼:“不用你提醒。我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这点你应该很清楚。”
他们在工作上很快就找到默契。各种会议,各方沟通,落到图纸上可能就是小小彩色的一块。但这图景在他手下飞速生长起来。不过他们确实没有再谈论过任何工作以外的事了。
千岚山的项目定下了,她就离开。她打定了主意,辞职也在所不惜。
也许时过境迁,一切可以轻轻揭过,她也曾这样奢望着。可是她做不到,她自己心里清楚。她深恨自己的不堪一击,只有逃离。而造就这个局面只有一个原因。
她还爱他。
爱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经过这十年,她好像都忘了。她用尽全力去拔除心里的这一根毒刺,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可是在他出现的那一瞬间,她才发现自以为是的平静是一种痴心妄想。曾经经历过的爱和痛统统卷土重来,排山倒海,毫不容情。
也许不应该,也许是她太卑微。可她没有力气去挣扎了。努力了十年去忘记,既然做不到,不如承认,不如接受。不要费力去消除,也不要去触碰,躲开是唯一可以选择的方式。
因此她一面尽力辅佐他的工作,一面尽量把需要留意的事教小陆了解清楚。她若走了,她这个位置总得有人接手。是不是小陆不知道,但那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
过了两周,江允哲提出要去千岚山看看。
其实在他来之前,对千岚山的考察就已经完成了。前期资料里面,有对地形、地貌、植被、水源的详细记录,甚至是三维模拟图。但是他既然开口,大家就得行动起来。联系了千岚镇政府,周末一行人便浩浩荡荡过去了。
大多数人把这当成一次轻松的郊游。事实也是这样。镇子上的人带他们在山脚下转了几圈,便回镇子上最好的酒店请他们吃饭。中间江允哲问了一句下午能不能进山去,负责接待的人面露难色,他便没有坚持。一时间算是宾主尽欢。
吃完饭镇上还要安排他们泡温泉,他推说有事要先离开,便出来了。
待他上了自己的车,发动车子开了差不多有一两百米,才突然发现秦熹在后座冒了出来。
他惊得踩下刹车,差点撞到树上。“你为什么在这里?”
秦熹睡眼蒙眬,还没全醒,只含混地说:“那个郑主任非要叫我喝酒,我只喝了一小口,谁知就这样了。”
“那你怎么不去酒店客房里睡?”
后视镜里,他看见她脸色微红,眼里像含着一汪水,和她十八岁时候没有一丁点区别。她慢慢坐直身体,渐渐清醒了,眼中便冷了下来,瞳仁深黑,换上一副职业化表情。
“我怕你自己一个人就跑了,在车上等你最安全。”她已经端庄坐正,“没和你打招呼真是不好意思。我们走吧。”
他迟疑了一下:“你不要去了。”
“江总,”她这么叫他,“你是要去工作的,我是你的助理,当然应该陪同。”
他不再坚持,重新发动了车子。
所以不久之后,他们就进了山。一进千岚山,遮天蔽日的树木让初夏的空气阴凉下来。先是沿着山脚小道开了一阵子,然后路没了,他们就下车。江允哲从后备箱里卸下来一个大背包,他背上之后像是一名合格的旅人。而秦熹两手空空,穿着及膝的百褶裙,看上去十分寒碜。
“你什么也没有带吧?”他问。
她老老实实地说:“没有。我哪里知道你要偷偷进山?”
“那你怎么知道到车上猫着?”
“你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你带了这么多东西,穿的又是运动服,这才想到的。”
她看见他盯着自己高跟皮凉鞋,瞪了他一眼,呼啦一下扯开自己大大的斜挎包,提出来一双登山鞋。
他一下子显得轻松好多,高兴地说:“鞋子你倒带了,这就好了。”
“当时回去换衣服是来不及了,只能到门口随便拿双鞋子。”她换好鞋,把高跟鞋丢进他的后备箱里。换上这鞋整个人都觉得爽利不少,“好啦,走吧。”
他想了想,从他那百宝袋里抽出一根登山用的手杖给她。“用这个走起来会轻松些。”
他们就这样出发了。到了山里,才知道“千岚”之名的含义。这山间终年雾气缭绕,而脚下小路崎岖。有时候有奋力可以通行的道路,有时候根本没有,只能拨开灌木丛勉强向前。这也是它多年来一直未经开发的原因之一。她丝质的裙子算是毁了。要是走在那前面的换个人,她非要叫他赔一条裙子不可。可偏偏是他。
不好走的路段,他时不时回过头来拉她一把。他的手心温热,手指有力。他们说的话不多,一直在聆听细风拂叶,鸟语虫鸣。
江允哲拿相机拍了许多照片,有些地方还录了视频。就连青草丛生杂乱无章的山麓,在他们看来都别有意趣。因为在他们的初步规划里,这里会建成一个植物园。常见和罕见的植物品种会组成一个新天地。
他们讨论了一会儿植物园的前景,秦熹忽然张开双手,愉快地叹了口气,说:“种什么就不归我们管了。要是我呀,就全部种上玫瑰,种满所有的颜色和品种。”
这话是未经思索脱口而出的,话一出口,她忽然后悔了。
她暗暗抬眼看了一眼江允哲,他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多想,她想他大概是忘了。
她最喜欢的花是玫瑰,倒不是因为它的象征,而纯粹是因为它外观上的华美馥丽。俗是俗了点,但并不影响她看见它的喜悦。高二那年的情人节,他们走在街上,被一个卖花的小姑娘拉住了。
这个时间的花价格都十分吓人,小小一支都要十几块。她那时已经知道他家境拮据,所以拉着他不让买。他最后终于没买,只是低头走着,有点闷闷的。
她安慰他说:“那个玫瑰一点都不好,要不了多久就谢了。”
“可是你喜欢。”
“我是喜欢,但我又不在乎这一天的这一支。”她走在街边蹦蹦跳跳的,“以后呀,我可是要建一个花园,里面种满玫瑰的。每到情人节,我就提一大篮子到街上去。”
江允哲说:“那你要变成卖花姑娘了。”
“不,我才不卖呢。”她转身笑嘻嘻地看他,“我会送给每一个人,每一对情侣。玫瑰这么美好的东西,每个人都应该拥有。”
他看着她说:“好,那我们将来就建一个大大的玫瑰花园。”
言犹在耳,人事已非。她略有失落,但亦坦然。这本来就是一句天马行空般的玩笑话,转头就忘了。如果没有因为离别而带来的千百次回忆,兴许她自己都不会记得,更不该提。
“这儿的植物园不能全种玫瑰,”他对于这样一句傻话竟然认认真真地回应,“玫瑰应该生长在更辽阔的地方。”
她愣了愣,但他已经接着往前走了。她不再多想,赶紧跟上。
日暮时候,他们穿过一片林子,眼前豁然开朗。一条溪流在脚下潺潺而过,水里一片片碎金般的流光,仿佛是夕阳揉碎了洒得满天满地。
“呀,清涟溪!”秦熹叫了出来。其实千岚山的一草一木都在心里记熟了,可是见到实景,那感觉还是不一样。
江允哲眺望着溪流的那一头,竟然说:“秦熹,我后悔接这个项目了。”
秦熹侧过头看他。他说:“这儿这么完美,不应该人为破坏这种原始自然的美丽。”
他又犯痴了。她笑道:“江总,你不接,也会有别人接。市政府要让这儿变成一块财政收入,你们MOR又何尝不是?在自己手里反倒放心。”
“是啊,所以我要来看看。卫星图上的东西毕竟是死的,亲眼看见才能有感觉。”
这话他这段时间念叨过好多遍了。虽然他做的只是总体的规划设计,下面细分方案并不需要插手,但总要亲自来看看,才能对这案子有个真正的感性认识。但山里行走不便,要是真的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来做,未免又要拉一个大阵仗。所以午间他一提,镇上的人没答应,他也就作罢。他其实早就准备好了,自己来看一看。秦熹很清楚他的想法,她也是这样想的。因此今日出门一看他的装束就明白了。
只是本来他想独自来的,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敬业的女助理,偏偏还是他的初恋情人。
她穿的白裙子已经面目全非,幸好她好歹带了鞋。
秦熹在溪边洗脸,江允哲便在林中空地打开背包,准备露营的事宜。秦熹回来看见摊开来的东西,简直不相信之前它们都装在同一个包包里。他带了帐篷、毯子、照明灯、驱虫药水、食物,水……还有些东西她都认不出来。
“这是要搬家么?”她叹气,语气里却有一种愉悦。在野外乍然见到这么多物资,令人顿觉人生富足之极。
“准备得很简单了。”江允哲说,“在雪山上的时候,装备比这个多多了。”
他去登过雪山。具体是哪里,她不知道。
她张了张嘴想问,但是忍住了。他那十年的生活和她无关。他的今后也和她无关。
他们吃了他带的干粮。他带了无明火的炉子,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普普通通的罐头肉片就散发出诱人的美味,她不顾形象地吃了许多。
他拿着手机地图给她看,手机本身的信号非常微弱。不过他还有专业定位的GPS,戴在手上像个腕表。她看见他手腕上的伤痕,浅淡的褐色,蜿蜒着和他的肌肤已融为一体。
那是她留下的,在那个雨天,他们在阴暗的路口厮打。她带了刀,只想拼命。他用自己的身躯抵挡,除了手臂,他的肋上应该也有伤痕,但她不太记得了。
只要想到那一天,她的胃里就隐隐抽动,条件反射似的。
“明天再逛一天就回去。”他显然没想那么多,只说,“顺着清涟溪走应该能到云景瀑布吧,到了那里再往回走,时间应该刚刚好。”
“既然到了那里,不如再往前走,就可以看见……”她说到一半反应过来,他本来计划的路线应该就是那样。那需要两天时间。而因为她的加入,食物只有两个人一天份的了,因此必须明天就返回。
她跟着他进山,到底想干些什么?他其实并不需要她帮什么忙。早上太仓促了,想到他要进山,自己一定得跟着进来,再没多想别的。
这样有欠考虑的决定,不像她的一贯风格。她有点委屈,就好像辛辛苦苦做了一张考卷,结果却得了20分,而且是因为涂错了答题卡。但她只能忍着,低声道:“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不,我很开心。”他说,“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上一次这么高兴,还是拿到瑞士签证的时候,那样就可以申请他们的学校了。”
秦熹说:“瑞士?我记得最初的目的地是法国。”
“我们的第一站是斯洛文尼亚,当时它的签证比较容易拿。然后在周边辗转了好一阵子。”
“你对我说过的,你劝过我。”
秦熹不知道要怎么说。当时她一意孤行,否则他并不会留这个莫名其妙的学。
他并没接着往下说,她也就没有继续问。他们之间隔着闷热潮湿的空气,像一层又一层密不透气的隔膜,撕不开也扯不破,所有的话音都停浮在表面。
但无论如何这是个愉快的夜晚。办公室里压抑感在林野中得到释放。当然,如果没有暴雨就更好了。
雨是从九点多开始下的。几乎是瞬间,满天星辰隐没,乌云压顶,然后豆粒大的雨就泼了下来。他们只好钻进他的防水帐篷里。没一会儿只听雨势越来越大,如同一把一把的石子儿摔在帐篷外面,听起来令人胆战心惊。
但是还好他的帐篷质量着实不错。任凭外面风雨大作,愣是一点都没有让雨水渗透进来,把帐篷里面圈成一个安稳的小世界。令人相信漫天席地的雨就算把整个世界都淹没了,这儿也会是干燥而安全的。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帐篷太小了。它只是个单人帐篷,容纳两个人之后,就彻底没有多余的空间了。
一开始两个人相对而坐,她的小腿与他交错,膝盖抵着他的膝盖。他把照明灯开了最暗一档,放在脚边。光芒从下而上映照出他的脸,像博物馆里精美的瓷器。他目光低垂,每一根眼睫都看得清清楚楚。她想起小陆说他长得像玉泽演。那天之后,她特意去找了那个韩国男星的照片来看。她觉得不像。也许在她眼中,他不会与任何人相像。
那张曾经在栀子树下占据她整个世界的面庞,注定会是永远的唯一。
他们没有说话——噼里啪啦的雨声占据了耳膜,说了也听不见。于是只好各自沉默。瓢泼的大雨持续了有一两个钟头,才收敛了些,不过还是不能出去。缩着一个姿势久了,各处骨头就开始酸痛。
“躺一会儿吧。”他说,“能睡会儿最好,会轻松一点。”
她没反对。躺下的时候还费了点劲,他那一端堆了背包和没来得及收拾起来的杂物,没有空间,因此他转了过来。两人调整了一阵子才能勉强挤挤挨挨地躺下。
于是她几乎躺在了他的怀里。他的手臂小心翼翼地靠在她的腰上。她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僵硬,她心一软,慢慢放松自己的身体,终于他也放松下来。
侧躺着,一滴眼泪从眼角流到耳后,润湿了头发。然而她心头空空一片,没有悲伤,甚至没有酸楚。
死也不会想到还有这样和江允哲躺在一起的一天。她恨过他,后来其实也不怎么恨了,只是想忘记。遗忘首先要学会麻木,渐渐地就没有知觉了。
夜雨沙沙打在防水布上,像是许多猫爪在挠。他的呼吸落在脖颈上,平稳而温热,微微的痒。她睁大眼睛瞪着微光下的弧顶,只想这一夜快点过去。
没过多久还是撑不住了,合着眼迷糊过去,隐约间忽然听见他似乎在耳边喃喃。
“那么久了,还是没办法……如果不能……这样也好。”
她一下子惊醒,然而他声音极低,掩在雨声中,怎么也听不真切。恍若自语的句子只分辨出来这些碎片,可她无法追问。闭着眼睛假装睡着,最后就真的睡着了。
她醒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他也不在帐篷里。她出去一看,天还没有大亮,空气中弥漫着阴雨天特有的灰蒙蒙的水汽。他特意把帐篷搭在高处,因此边上还好,但附近的低洼里积满了水,放眼望去,到处都似乎难以落脚。
他竟然给了她一片热面包,闻着还有刚烤过的香味。“你在这里待着不要动,”他吩咐说,“我去前面看看情况,再决定要不要往前走。”
他隐没在林间,她呆呆地啃了一口面包,想起来头未梳脸未洗。但她的包包扔在了他的车上,手边什么都没有。她叹了口气,决定去溪边洗脸。
等她回来,忽然听见空气里细细的声音传来。“小熹——秦熹……”
“哎……”她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下一秒,几个人便从林子里穿出来,向她冲过来。
最先冲到她面前的是小陆,她一把抱住她,然后一连串地发问:“小熹姐你没事吧?你怎么一声不吭到这儿来了?我们好找。”
后面出现的有公司的同事,镇子上的人,全体穿着厚重的雨衣,里面居然还有韩盛业。
秦熹一时有点茫然。大家则都是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韩盛业看着她笑:“没事了,没事就好,先回去吧。”
原来韩盛业这周末找她,却打不通电话。到了她公司,才知道他们去了千岚镇。他驱车来到千岚镇,还是没有寻见她。他这么一找,大家终于都发现江允哲和秦熹一起不见了。没多久又有村民在路口发现了江允哲的车子,上面有秦熹的包,基本可以确定他们是徒步进山了。
山里本就不太安全,等到半夜他们还没回来。不巧下起暴雨之后某某山头又发生了山体滑坡,大家这才紧张起来,全部进了山一通好找。
这时有人想起来:“对了,江总,江总呢?”
秦熹下意识转回头,看见江允哲站在不远处。他看着这边的人群,并不过来,身影在晨雾中显得遗世独立。
有几个人顺着她的目光看见他,朝他跑过去。江允哲微微一笑,低声说了句什么,应该是表达了歉然之情。然后他就和他们转身去收拾帐篷等等。
秦熹则和剩下一群人一起向前走,韩盛业在前面牵着她的手。他的动作自然而然,因为他总是拿她当小孩子,过马路的时候也是这样抓着她的手。何况面前有这么多的水洼。而在步行的一路上,江允哲走在几米之外的地方。她只能看见他笔直的脊背,隔着人群,像是永远无法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