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的境界:译意·译味·译境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节  金岳霖问题的原因

根据前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金岳霖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译意与译味的二元对立问题,二是文学不可译问题。金岳霖问题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主观方面指的是金岳霖翻译思想的矛盾和困境,反映了其逻辑分析方法在文学翻译领域的局限性;客观方面指的是翻译本身的种种困难,反映了文学翻译可译性的限度。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金岳霖问题背后的原因,以便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做好必要的铺垫。

一、知识论的立场

为什么金岳霖在一部《知识论》中谈论语言与翻译?为什么金岳霖说“站在知识论的立场上,我们注重译意而不注重译味”?凡事只有弄清原因,才可能找到问题的答案。弄清这两个问题有助于我们解决译意与译味的二元对立问题。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先从金岳霖的语言观入手,因为语言观直接影响到翻译观。金岳霖在《知识论》的第四章和第十五章两次提到语言问题,但他讨论的不是语言学家讨论的问题,而是知识论所要讨论的问题。第四章内容主要讲的是收容与应付所与的工具,包括习惯、记忆、想象、意志、注意、相信、归纳、语言、抽象。其中,习惯是最基本的工具,而抽象是最重要的工具。第七节谈及语言,无非是想说明语言文字是保存和传播知识的工具,具有客观性。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第七节的一段话中看出:“官觉所与有客观性,语言才能有客观性,它有客观性,才能成为交通工具。它有交通性,然后在收容与应付所与底工具中,它才是一有特别责任的工具。”(金岳霖,1983:224)

金岳霖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从官觉所与的客观性推出语言的客观性,接着从语言的客观性得出语言保存和传播知识的工具的结论。假如无客观的所与,语言也不能成为交通的工具。

在第十五章中,金岳霖再次讨论语言问题,这一次是从字开始谈的,并且讨论了字的三条件。金岳霖认为,研究语言文字者一般不谈这三个条件,因这不是语言文字本身的重要问题。既然字的三条件对于语言文字本身不重要,金岳霖为何还要讨论这个问题呢?

这种情形也许是研究语言文字者之所不谈的。我们也知道这不是语言文字本身底重要问题。可是,从知识论着想,这些条件非常之重要。头一点表示字非成为官觉上的材料不行,第二点表示字也有共殊问题,第三点表示字这样的官觉上的材料和别的材料不一样。(金岳霖,1983:791)

金岳霖所说的头一点指字是官觉中的呈现,是客观的所与;第二点指字是样型,也是凭借;第三点指字有意念上的意义。金岳霖之所以关注这三点,是字的三条件对于知识的形成非常重要。字如果不是客观的所与,知识的形成就没有了材料,也就等于没有了前提条件。字的样型与凭借联系着共相与殊相,这与知识的形成也关系重大。字是意念上的意义,说明在思想中是表达意念的工具。金岳霖对字的三条件的关注明确地表明了他的知识论立场。讲到这里,金岳霖(1983:793)再次强调了他的语言工具观:“我们这里当然是注重语言文字之为工具,我们底看法和讨论,完全是把它作工具底看法和讨论。”

在整本《知识论》中,金岳霖论语言时注重的是语言的工具性,强调的是意念、概念、命题。他对语言的兴趣不在语言本身,也不注重表情的语言,而在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及其根据问题。

本章底兴趣完全在语言文字为表示命题底工具。既然如此,本章虽论语言文字,然而兴趣不在语言文字本身。此所以语言文字学家所研究的对象不只是我们所提出的这点点子的问题。也许我们这里所提出的问题对于他们毫无兴趣。我们底兴趣差不多完全把语言文字视为表示意思或命题底工具。(金岳霖,1983:808)

虽然金岳霖也讨论了字的蕴藏和情感上的寄托,也分析了字句的各种意味,但他关心的不是语言的表情性,而是语言的工具性。而且,金岳霖论语言的兴趣与语言学家不同,他之所以论及语言,无非是对于命题有兴趣而已。就表示命题来说,字或句子的情感与命题不相干。既然与命题不相干,金岳霖就把情感上的寄托撇开不论。

金岳霖从字讲到了句子,讲到了表示命题的句子不是它的情感上的寄托,在撇开了字与句子上的情感寄托之后,联系到了翻译。

译意的根据就是同一的意念、概念意思或命题。这些都是思议的内容,具有普遍的可传达性,无分于不同的语言文字。由于意念和概念都是抽象的、普遍的,在一种语言里能表达的意思在另一种语言里也能找到对应的说法,这说明人类的所思都是普遍的。借助语言这个工具,译意可以传达客观的所与,思议的内容具有普遍的可传达性,这说明知识是客观的。

在《知识论》中,我们可以发现,金岳霖在谈语言时总是排除字句的多义性,撇开语言的情感寄托,强调不注重情感,也不注重表示情感的句子。下边一段引文就是佐证:“在本书我们不注重情感,我们也不注重表示情感的句子;我们所注重的是命题,其所以论及语言,无非是我们对于命题有兴趣而已。”(金岳霖,1983:808)

为什么金岳霖注重命题,而不注重情感呢?又为什么金岳霖说“对于翻译,我们注重译意而不注重译味”呢?答案要从知识论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知识论的立场上寻找。知识论的研究对象是知识,是知识的理,也就是什么是知识。金岳霖之所以论及语言与翻译,无非是想证明意念上的意义无分于不同的语言文字,客观的知识可以借助语言工具获得普遍的可传达性。知识论的研究目的决定了知识论的立场:

在知识论底立场上,我们所注重的是命题。以后我们专章讨论命题。照我们底看法,所谓知识,就内容说,就是我们所能思议的一片有结构的或有系统的真命题。在知识论底立场上,我们既然注重命题,在语言文字方面我们当然注重陈述句子。既然如此,我们所注重的是意念上的意义,因此对于翻译,我们注重译意而不注重译味。(金岳霖,1983:815)

这段话典型地代表了金岳霖的知识论立场以及他对译意与译味的取舍态度。《知识论》一书的中心思想就是要回答“什么是知识”这一问题。他的答案就在上边这段话中:所谓知识,就是有真命题。命题与语言是什么关系呢?命题既是思议的内容也是思议的结构或图案,它是独立于某种语言文字的,换句话说,翻译命题在理论上不成问题。翻译命题就意味着翻译组成命题的意念、概念与意念上的意义。所以,金岳霖得出重译意而不注重译味的结论。

译味依据的是想象、情感与意象,具有情感上的寄托,很难用命题断定和语言陈述。译味超出了逻辑分析之外,因而是说不清楚的。不能用概念命题表达清楚的形而上领域是与知识的客观性背道而驰、矛盾冲突的。语言文字上的情感寄托对于知识来说不但不需要,而且还成为知识的障碍。因而,金岳霖要极力证明意味是很难传达的,诗差不多是不能译的,只有这样他才能从语言与翻译的角度为知识的客观性辩护。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哲学界的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得到佐证:“从知识论的角度,研究表达知识的语言形式与知识的关系,特别是把语言与客观的所与联系起来,为知识的客观性辩护,这是金岳霖知识理论的一大特色。”(袁彩云,2007:212)

由此可见,金岳霖在一部哲学著作《知识论》里谈论语言与翻译的目的并不是站在翻译的立场上解决翻译问题,而是站在知识论的立场上论证什么是知识以及知识的客观性问题。他注重语言的工具性而排斥语言的情感寄托、注重译意而排斥译味都是为了他自己的研究目的服务的,翻译研究者对此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不加批判地盲目接受。

分析到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金岳霖站在知识论的立场得出舍味而取意的结论了。知识的形成依赖的是客观的所与、意念、概念、命题,而意象、意味、情感寄托与命题不相干,因而被排斥到知识论之外。为了证明知识的客观性,金岳霖自然就得出重译意而不注重译味的结论。

站在知识论的立场上看翻译,译文应该概念明晰,意念清楚,命题准确,判断真实。翻译的目的是为了给译文读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增加积极的知识,获得理智上的理解。知识论对翻译的态度是:凡是能翻译的,就清楚地表达,凡是不能翻译的,就保持沉默。知识论的翻译观认为:译意是容易的,译味是不可能的,即使译了,说的也是胡话,毫无意义,两者有冲突时舍味取意。

二、知识论的方法

金岳霖深受罗素(Russell)、摩尔(Moore)、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等西方分析哲学家的影响,在研究方法上擅长条分缕析与逻辑分析,《知识论》一书就是娴熟地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处理和解决知识论问题的典范。站在知识论的对象、目的与立场上看,逻辑分析法无疑是正确的,这样能达到概念清晰、命题准确、论证严密、体系完整。然而,如果站在翻译研究者的对象、目的、立场上分析的话,我们发现金岳霖的《知识论》里没有译味的位置,译味被边缘化了,甚至可以说译味没有存在的价值。

金岳霖擅长采用“二分法”,他把“知识”与“元学”、“思”与“想”、“意念上的意义”与“情感寄托”、“语言的工具性”与“语言的人文性”、“可译”与“不可译”、“译意”与“译味”的联系切分开来,注重二者的区别,割裂二者之间的联系。

所谓“二分法”,金岳霖(1990:475)是这样界定的:“把说话的对象分成彼此不相容而是同时彼此无遗漏的两个部分。”二分法的关键是被分开的两部分既彼此不相容又彼此无遗漏。“彼此不相容”的意思是两种情况不可兼得,肯定一个,否定另一个,非此即彼;“彼此无遗漏”的意思是穷尽一切可能,不能有交叉。金岳霖指出,不能由一肯定命题推论到另一否定命题,也就不能推论到矛盾律或排中律。

在《知识论》第七章的第六节中,金岳霖谈到了“思议三原则”,即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思议三原则是意义可能的最基本条件,与别的逻辑命题不同。金岳霖(1983:415-416)说:“排中律是一种思议上的剪刀,它一剪两断,它是思议上最根本的推论。……矛盾原则是排除原则,它排除思议中的矛盾。矛盾不排除,思议根本就不可能。”同一律是为了保证同一语境范围内一名称术语及其所指的意念概念能保持一致。排中律要求在同一语境下一个陈述或判断只能是一个,不能既肯定之又否定之,以此来保证思想不能模棱两可。矛盾律指同一个判断或思想不能同时既是真的又是假的,以此来保证思想不能自相矛盾。这三个原则是思议必须遵守的三个形式规则,是思议的基本规律。总之,逻辑不仅是语言符号的表达规则,而且是取得知识的不可或缺的工具。知识所要得到的是一种客观的秩序,因而思议三原则对于知识而言非常重要。

逻辑分析法用在知识论中是恰得其所,但用在文学翻译中却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彼此不相容的二分法结果导致语言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相分离,意念意义与情感寄托不相干,译意与译味相对立。其次,思议三原则也不适合文学翻译,文学语言经常偏离语法与逻辑,违反常规的“陌生化”手法和“前景化”表达正是文学的文学性所在。按照思议三原则去规范文学语言,等于取消了文学,运用逻辑规则来指导文学翻译,等于舍本取末。再次,层层剥离的逻辑分析法从形式逻辑上看显得思维非常严谨,但抽丝剥茧的悬置法带有虚拟的性质,不符合翻译的实际,因而无实用价值。

文学是人学,离不开人,离不开情感寄托,文学关注的是人生意义与生命价值。文学翻译看重的是语言的人文性、意象的情感寄托、意味以及意境,排除这些而只关注意念、概念、事实及命题,对于文学翻译来说无异于缘木求鱼。翻译不可能只关注语言的工具性而排斥其人文性,意念上的意义也不可能完全与情感上的寄托不相干,译味也不可能脱离译意而单独存在。知识论的研究方法遮蔽了文学的文学性与审美价值,不适合文学翻译,尤其不适合翻译美学的研究。

按照金岳霖的两种不同的态度,译意属于“知识论的态度”,要求得到理智的了解,应该摆脱情感寄托给知识客观性带来的干扰,把情感排除在知识论范围之外。译味属于“元学态度”,要求得到情感上的满足。金岳霖在知识论与元学之间的划界表现在翻译中就是,译意与译味之间存在着“可爱”与“可信”之间的对立关系。译意虽可以清楚地表达概念与命题,但没有感情寄托,因而不可爱;译味虽有感情寄托与趣味,但在翻译中传达不出来,因而不可信。金岳霖认识到译意虽然容易,但对文学翻译不重要,译味对文学很重要,但翻译不出来。这种矛盾结果导致了金岳霖的愿望与结果之间不可避免的背离。

即使是在哲学领域内,也有不少学者质疑金岳霖的二元切分方法。在《论道》中,金岳霖在知识论与元学之间做了清晰的划界切分,区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研究知识论我可以站在知识论底对象范围之外,我可以暂时忘记我是人,凡问题之直接牵扯到人者我可以用冷静的态度去研究它,片面地忘记我是人适所以冷静我底态度。研究元学则不然,我虽可以忘记我是人,而我不能忘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我不仅在研究底对象上求理智的了解,而且在研究底结果上求感情的满足。(金岳霖,2007:15)

在上边这段话中,金岳霖明确区分了“元学”与“知识论”两种不同的态度,在形而下的知识的“理”与形而上的智慧的“道”之间划出了一个界限。区分两个不同的研究领域,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是有道理的,也是必须的。但是,“分析不等于分割,区分也只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金岳霖虽然正确地看到了二者的区别,但又割裂了二者的辩证统一。”(陈晓龙,1997:176)金岳霖在知识论与元学之间划界的本来目的是想汇通中西哲学,但是“这样的区分和划界由于割裂了主观与客观、本体与现象、元学与知识论的辩证统一,因此是无法达到预期目的的”(陈晓龙,1997:174)。

冯契是金岳霖的学生,他认真研究了《知识论》和《论道》两部书,发现金岳霖区分这两种态度是有问题的,二分法把知识与智慧截然割裂开来了,难以找到由知识到智慧的桥梁。

我越来越感到,他内心有一个矛盾,有点类似于王国维所谓“可爱与可信”的矛盾。……但是,在我看来,他的这种办法,是把知识与智慧截然割裂开来了,从而难以找到由知识到智慧的桥梁,也无法解决科学与人生的脱节问题。所以我认为金先生也没有解决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矛盾。(冯契,1996:10-11)

冯契发现知识与智慧的关系问题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如何“转识成智”,如何实现由知识到智慧的超越是他一直关注研究的问题。他认为知识论不仅要求得到理智的了解,而且要求得到情感的满足。关于金岳霖的问题在哲学界有更详细的讨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相关书目做更深入的了解。

三、“可说的”与“不可说的”划界

金岳霖运用逻辑切分的二分法在译意和译味之间划出了一条界线,彰显了概念与意象、可说的与不可说的、言尽意与言不尽意、可译与不可译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使文学翻译变得扑朔迷离,走向神秘。对于“不可说的”意味与意境,金岳霖就像维特根斯坦那样选择了沉默。

有资料表明,金岳霖深受维特根斯坦的影响。所以,我们首先分析维特根斯坦的“不可说的”理论,然后再讨论金岳霖的“名言世界与说不得”的思想。在《逻辑哲学论》(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的前言中,维特根斯坦说了一句相当著名的话:“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对于不能谈论的事情,就必须保持沉默。”(What can be said at all can be said clearly; and whereof one cannot speak thereof one must be silent.)(维特根斯坦,2007:38-39)这句话是他对全书内容的概括,目的是要为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界限。维特根斯坦的这句名言包涵了深刻的哲学思想,被人反复引用。

可说的与不可说的之间如何划界?由于思想是通过语言来表达的,所以可说与不可说的界限只能在语言中来划分,正如维特根斯坦(2007:157)说的那样:“我的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只有正确理解了语言、思想、世界之间的关系,才能够正确地理解语言。语言界限同时也是思想、逻辑与世界的界限。语言界限之内的东西就是可说的,也就是语言能够表达的东西;而语言界限之外的东西就是不可说的,也就是语言不能够表达的东西,因而是无意义的东西。凡是可说的东西,都能够说清楚,而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就必须保持沉默。

哪些东西是“可说的”?哪些是“不可说的”?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这本书中回答了这些问题。维特根斯坦运用语言分析的方法来划分可说的与不可说的界限,认为命题是思想的表达式,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通过对命题的分析,可以确立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无意义的,什么是可说的,什么是不可说的。他认为自然科学命题是可说的,哲学问题、伦理学、美学、宗教、形而上学等神秘的东西是不可说的。对于那些不可说的东西,维特根斯坦认为那是神秘领域,无法言说,只好保持沉默。

金岳霖同样意识到确实有不可说的东西,在《知识论》中他没有专门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在他的学术论文《势至原则》中看到一段有关“名言世界与说不得”的论述:

治哲学总会到一说不得的阶段。说不得的东西就是所谓名言不能达的东西。有些哲学家说,说不得的东西根本不称其为东西,我们不过是说些废话而已。这种主张也对。说不得的东西当然说不得。若勉强而说之,所说的话也与普通话一样。所说的东西既不是经验中的特殊也不是思议中的普遍。(金岳霖,1990:339)

金岳霖不否认,确实有说不得的东西,说不得的东西当然说不得。根据金岳霖的解释,所谓“说不得”,最简单和最好的解释就是“不在名言范围之内”,命题不能表达的思想。命题总是分开来说的思想,分开来说的思想所说的对象总是名言世界。

根据维特根斯坦与金岳霖的理论,我们来考察译意与译味的划分就显得很有意义。译意依据的是概念、意念与命题,属于知识论探讨的领域,通向形而下的“理”,是知识经验所能达的名言世界,因而可以用命题分别断定和语言分别陈述,译意是可能的,意念上的意义是可以传达的。译味依据的是想象、情感与意象,具有情感上的寄托,通向形而上的“道”,是知识经验所不能达的非名言世界,因而很难用命题分别断定和语言分别陈述。意味与意境属于审美的直觉体验领域,用维特根斯坦和金岳霖的话说都是概念和命题所不能表达的领域,因而是很难翻译的。译味上的情感寄托超出了逻辑分析之外,是特殊的、个别的体验,因而是不可说的。

译意反映了“言能尽意”的一面,而译味则体现了“言不尽意”的另一面。从表面上看,“言尽意”与“言不尽意”是针锋相对的命题,水火不相容,但从具体的论辩来看,二者并未完全站在同一学理层次上。“言不尽意”倾向于从本体论层次的“体无”来立论,而“言尽意”却主要是从认识论层次来讨论问题。换言之,前者近似于玄学的命题,而后者近似名理学的命题。(周裕锴,2003:134)这也就是说,语言在经验的形而下层面上是可以尽意的,意义也是可以表达的;在形而上的非名言世界里,言是不能尽意的,意义是很难表达清楚的。人们的语言所要表达的都是特殊的、个别的东西, 用一般的、概括的东西来表达特殊的、个别的东西, 自然会出现一定的差别, 产生一些矛盾。有时候,特殊的、个别的东西的复杂性难以用言词意义穷尽地表达出来, 所以便出现了言不尽意的现象。

总的说来,译意注重的是概念、意念或命题,在语言表达上反映了可说的特点,因而体现了翻译可译性的一面;译味注重的是意象、情感或想象,在语言表达上反映了不可说的特点,体现了翻译不可译性的一面。

维特根斯坦在“可说的”和“不可说的”之间做划界处理,确实是见解独到、思想深刻,让我们认识到了文学不可译背后的深层原因。但是,只知道原因并不够,最关键的是如何解决不可译,不可说的如何说呢?这个难题下一章再谈论。

四、孤立的译字译句论

金岳霖对译意和译味只局限于字句层面,没有包括篇章在内,也没有讨论语言语境之外的情境语境以及文化语境,致使他的翻译观点具有很大的片面性。把一个孤立的字词单独译给外国人看,当然目的语读者得不到其中的味。没有语境,任何字词都没有意义,更不要说负载有社会历史风俗之味的意象了。

关于译意,金岳霖说,就是把字句的意念上的意义,用不同种的语言文字表示出来。其根据是同一的意念或概念意思或命题。其中,意念或概念是用字表示的,意思或命题是用命题表示的。在谈到翻译问题时,金岳霖(1983:809)说:

我们以字与句子为单位来讨论,没有提到段与篇。从段与篇着想,我们很可以因句句清楚而增加对于篇与段的情感。另一方面我们在这里所谈的也不是一字多义问题。果然有一符号,而此符号有不同的意义,它底情感上的寄托多的机会也比较地多。

在谈到“翻译与意义及情感”一节内容时,金岳霖(1983:813)说:“本段以句子为限,讨论底范围不及字也不及段或篇。”根据引文我们知道,金岳霖的译意与译味都是在译字和译句两个层面上展开的,而把段与语篇排除在外。译字表现为意念和概念意义,译句表现为意思和命题两个方面。金岳霖也承认有了段落与语篇,也就增加了情感寄托。同样的道理,金岳霖也把一字多义现象排除在翻译之外,他也不否认,一字有不同的意义,它的情感寄托就比较多。但是,他把这些与情感寄托有联系的方面都排斥在外,这对于文学翻译来说无异于舍本逐末。

正如金岳霖所说的那样,字词的情感寄托是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社会环境的,也就是说,要想让读者理解字词的情感寄托,译者就必须把这些字词的语境因素提供给他们。我们可以把孤立的字词比作一个从树上摘下的果子,把语境比作是培育果子的果树、土壤、气候、水源、肥料等现实因素。我们不妨借用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里的语言来说明:

这里没有它们具体存在的真实生命,没有长有这些果实的树,没有土壤和构成它们实体的要素,也没有制约它们特性的气候,更没有支配它们成长过程的四季变换——同样,命运把那些古代的艺术作品给予我们,但却没有把那些作品的周围世界给予我们,没有把那些作品得以开花和结果的伦理生活的春天和夏天一并给予我们,而给予我们的只是对这种现实性的朦胧的回忆。(转引自伽达默尔,1999:219)

黑格尔这段充满诗意的话非常形象地把历史作品比作从树上摘下的果实,而作品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却在历史的传承中消失,留给我们的只是对现实的朦胧回忆。黑格尔谈论的是对历史作品的理解问题,他想说明的是,历史精神的本质并不在于对过去事物的修复,而是在于与现时生命的思维性沟通。不过,他的这个比喻实在很形象,用在论述孤立的字词与语境之间的关系很妥帖。金岳霖把孤立的字词给予了我们,但却没有把字词的周围世界给我们,没有把这些字句得以生长的土壤、气候、水土、环境给我们。

为了证明文字上的情感寄托不可译,金岳霖列举了很多字或句的翻译例子。这些例子几乎全是孤立的单词和句子。下面我们列举一些以示说明:

英国人看见rose 和中国人看见玫瑰大不相同。在字典中翻译 rose 这一字底问题小,在诗歌中翻译 rose 这一字的问题大。……有些虽有意义上相当的字,然而在意义上相当的字不能引起相当的意味;“大江”虽然可以译成“big river”或“great river”,然而在“大江东去”里的“大江”两字底意味,似乎不是相当意义的英文字所能表示的。(金岳霖,1983:282-283)

金岳霖所列举的这些例子都很有道理,确实能够说明中英两种语言文字在情感寄托上的差异。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带有情感寄托的字词如何翻译?怎样才能让译文读者理解?从翻译的角度分析,汉语中的“玫瑰”译为英语的“rose”或“Chinese rose”应该不错;汉语中的“大江”译成“big river”或“great river”也没有问题。当然,在具体指“长江”或“黄河”时,也可以译为“the Yangtze River”或“the Yellow River”。至于“玫瑰”与“大江”上的情感寄托,那是译文读者看到“Chinese rose”和“great river”时的联想与附加意义。读者是否能感受到其中的情感寄托取决于该词语的语境以及读者的“前理解”知识。因此,情感寄托的获得需要语境、读者与译者三方面的配合,不是译者单方面就能完成的。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作为读者,我们是如何知道这些差异的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单语读者,即不懂外语的读者是如何获得母语中的文字的情感寄托的。当我们把“大江”两个字呈现给中国人时,我相信会有不少人说不出其中的情感寄托。但是当我们把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与谢朓的《至京邑赠西府同僚》的全文呈现在读者面前时,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念奴娇·赤壁怀古
苏东坡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至京邑赠西府同僚
谢  朓

大江流日夜, 客心悲未央。

徒念关山近, 终知返路长。

秋河曙耿耿, 寒渚夜苍苍。

引领见京室, 宫雉正相望。

金波丽51鹊, 玉绳低建章。

驱车鼎门外, 思见昭丘阳。

驰晖不可接, 何况隔两乡?

风云有鸟路, 江汉限无梁。

常恐鹰隼击, 时菊委严霜。

寄言罻罗者, 寥廓已高翔。

无论是苏东坡还是谢朓,他们都对“大江”寄予了深厚的感情,即用流水比喻时间的流逝、离情别绪、生命的无常,从而让读者体会到“思古幽情”的人生感慨。但是这种思古幽情的感情寄托并非是从诗词的第一句就能得到的,味的产生离不开上下文的语境,而语境又往往由句群、段落或语篇构成。因此,个别意象的意味只能通过整体的篇章才能得到理解与体现。理解了整体的篇章,读者才能体会到诗歌的意境。

再举一个例子说明不懂外语的中国读者是怎样体会到英语中的“rose”的情感寄托的。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西方作品被翻译成中文,“玫瑰”一词在汉语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中国读者渐渐熟悉了它在英语文化中的忠贞、爱情、甜美、幸福等象征意义。西方文化借助译文在异域世界里得以传播。读者耳熟能详的《我的爱人是一朵红红的玫瑰》,可以说家喻户晓,脍炙人口;斯宾塞的长诗《仙后》中就有“赶快摘玫瑰,正当她盛开”的诗句;莎士比亚戏剧《第十二夜》中有“女人正像娇艳的玫瑰”的意象;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夜莺与玫瑰》把玫瑰看作可以付出全部生命和热情来获取爱情的象征;等等。受西方文化的影响,现代汉语中,我们多用“玫瑰”代表爱情。这些例子都说明字词上的情感寄托只有在具体的语境或篇章中才能理解。

对于懂两种语言文化的译者来说,他们是比较理想的双语读者。但是,有些译者为了迎合目的语读者而用归化的办法在译语中找替代词,结果改变了原文的味。在金岳霖所列举的例子中也就有因译者翻译的不当造成源语与译语在情感寄托上的差异与变形。比如,把汉语的“道”译成“logos”就改变了原来的意味,或把英语的“west wind”译成“东风”就误导读者。由于汉语中的“道”是中国哲学的最高范畴,意义十分丰富,在英语中根本找不到一个完全对应的词,因此最好的翻译方法就是借用玄奘的“五不翻”的原则,音译为“Dao”。同样的道理,英文的“logos”在意味上与中文的“道”根本不同,因此也音译为“逻各斯”,以避免误导目标语读者或改变原文的味。至于说译文读者怎样才能获得其中的情感寄托,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们提供足够的语境或上下文。

试想一个不具备中国哲学与文学语境的中国人能体会到“道”“仁”“大江”的情感寄托吗?同样的道理,一个不懂西方哲学的英美人能体会到“logos”和“being”的情感寄托吗?这说明字词上的情感寄托即使在同一种语言内,不懂该国文化的人也得不到其中的味。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译语文化中的情感寄托是在慢慢传播、逐渐习得的过程中获得的。

总之,金岳霖把字句的情感意义片面地孤立起来是不可行的,他没有认识到,个别字句的意味能通过共享语境在目的语读者中建立最大关联,从而传达情感意义。可以说,没有语境,就没有意义。从翻译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一种语言的文化意象的可传达性是建立在目的语读者的共享语境基础上的,也就是说,译者必须提供足够的语境关联,读者才能理解体悟原文的情感寄托。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字词上的情感寄托只有在具体的语境或篇章中才能理解,只是获得情感意义的前提条件,这并不能保证目的语读者就能得到其中的意味与意境,但如果没有语境,翻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样的道理,如果坚持说“文学的意味根本不能译”,那等于说取消了翻译。在这一点上,金岳霖说“味是很难翻译的”还是很有分寸的,难译并不等于不能译。所以,只有在承认文学翻译具有可译性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超越不可译。不过,真正解决文学翻译的不可译性还涉及很多因素,我们下边会逐渐地分章节按层次地逐渐展开。

综上所述,金岳霖站在知识论的立场上谈论文学翻译,为了知识的客观性,他不得不排斥语言文字的情感寄托,强调概念意思与命题,得出舍味而取意的结论,从而消解了译味的存在价值。其次,金岳霖运用主客两分的逻辑分析方法把译意与译味截然割裂开来,剥离二者的联系,突出两者的冲突,结果造成它们之间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再次,金岳霖忽视了翻译语境与读者对意味的建构作用,他从译者译不出情感寄托,读者得不到其中的味两个方面把文学推向了不可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