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年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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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检察概况】

2015年,唐山市检察机关深化“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布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全省年度检察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年内,市检察院依法审查逮捕1691件2062人、起诉2941件3585人。打击民生领域犯罪,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犯罪28人,起诉73人,批捕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18人,起诉211人。落实信访机制改革要求,接待来访群众5750余人次,受理来信1500余件,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款41.2万元。把握刑事政策界限,对轻微刑事犯罪、老年人犯罪等案件少捕慎诉,决定不批捕546人、不起诉272人。修复社会关系,依据刑事和解规定促成和解案件64件次。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挽救、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88人,提供法律援助27人,不批捕17人,不起诉34人,全市检察机关5个检察院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检察机关有12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1300余人次参加15类业务技能、岗位素能比武。与国内知名高校启动“检校合作”,举办专家讲座6次,多人被评为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尖子。以信息化促进基层基础建设,8个院实现“AAAAA级”档案管理,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建成案件突破保障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系统、诉讼监督保障系统、机关运转保障系统、队伍建设保障系统、基础应用保障系统六大系统,市院、路北区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市院代表河北省在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会议上交流经验。

【检察服务发展大局】

2015年,唐山市检察院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唐曹铁路、迁曹高速、水曹铁路、世界园艺博览会工程等大型重点项目建设中,开展专项调查和法律咨询514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万次。服务民营企业,坚持同等对待、同等预防、同等服务、同等保护原则,建立“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站”98个。开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实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移送破坏环境资源案件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依法批捕21件48人,依法查处职务犯罪11件11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264件。

【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

2015年,唐山市检察院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97件260人、渎职侵权犯罪60件8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9亿元。所办案件中大案254人、县处级以上要案25人、渎职背后贪贿犯罪27人。查办遵化市委原副书记、清东陵管委会原主任苏广均,迁安市原副市长黄玉东,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王永山等人,震慑职务犯罪。查办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实施职务犯罪158人,查办重大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金融保险等领域职务犯罪72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药卫生领域侵犯民生民利职务犯罪40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22人。立案侦查上级机关交办系列专案16人,涉及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13人,查办中国演艺集团原董事长顾欣(正厅级)、承德市原市委书记郑雪碧、承德市原副市长苏爱国、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原党委书记胡明、保定市高阳县原县长马一蕊等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大钊讲堂”6次,在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200余场次,受教育人员2.6万余人。实施一个案件对应一份检察建议的“一案一建议”,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8件。开展项目化预防,发布《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综合报告》,创办《唐山预防职务犯罪手机报》,构建新型警示教育平台。

【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2015年,唐山市检察院深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行贿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错误立案等问题,追捕92人,追诉244人。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发挥抗诉刚性监督作用,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健全抗诉案件证据审查机制,审查判决裁定中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内容,及时发现、监督纠正审判中违法和错误裁判。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依法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385件次,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不当237件次,审查提请特赦罪犯案件151件,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21人、涉财产刑案件执行51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唐山市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经验。巩固民事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结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01件,其中提请抗诉4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6件、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70件、督促履行职责308次。在保险公估领域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保护国有资产”专项活动,支持起诉65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余万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发《唐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调阅行政处罚卷宗2600余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4件2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14人。

【检察公信力提升】

2015年,唐山市检察院规范行使检察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解决办案程序不规范、执行办案纪律不严格、适用强制措施不合规等11个方面问题。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个案监督15件。严明涉企办案纪律,维护涉案单位正常经营和发展。把握办案尺度和力度,依法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创新探索与钻改革空子界限,惩治犯罪者,保护实干者,教育失误者。深化检务公开,市县两级机关同步举办“检察开放周”活动,167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律工作者、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媒体记者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发挥检务公开大厅和网上公开系统作用,公开程序性信息9770条、法律文书2399件,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提供控申接待、检务咨询、案件查询、阅卷预约等便捷服务。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部案件网上办理,对案件全程动态监督。年内,市检察院官网获“2015年度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

6月,举办“检察开放周”系列活动时,各界代表参观检务公开大厅。

王巍 摄

(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