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与回应1
安妮·克鲁格
自从发展经济学成为一门学科以来,人们就一直在寻找经济发展的唯一核心所在。物质资本积累、人力资本、产业发展、制度效率、社会资本以及许多其他因素都曾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对应于每一个因素,都或明或暗地涉及政府的作用。
如果我对林毅夫的观点的理解是对的,那么他希望表达的思想是:新结构经济学(New Structural Economics, NSE)认为传统思想忽略了由市场决定的比较优势,以及经济增长要求每一个发展阶段上都有“软件”和“硬件”(无形和有形)基础设施的改善。这样的升级和改善需要协调,并且内化由企业交易成本和投资收益带来的外部性。因此,除了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之外,政府也应该在推动结构转变中起到积极作用(第23页)。
他似乎还认为经济增长几乎完全取决于产业的增长,而且经济增长的核心挑战是不断的产业“升级”或者说不断地沿增加值链向上移动。他认为,“自由放任思想……忽略了连续的、根本性的技术变迁和产业升级过程的重要性,而这一过程恰恰是区别现代经济增长和前现代经济增长的关键之处。”(第11页)
问题是,这种转变和升级是否必须在发展过程的早期进行。在许多国家,非熟练劳动力进入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的产出会扩张一段时期,在这一时期中,越来越多的工人熟悉了现代生产技术,对这类产品的出口也相应增加。只有到了经济发展过程的后期,在农村劳动力被大量吸收之后,产业升级才成为工业增长的主要内容。这种升级的大部分发生在现有企业,是这些企业对真实工资上升、资本成本下降的反应,也是它们在国际市场上学习的结果。
但是,在大多数国家,只有在农业生产率提高时农村劳动力才会被吸收。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似乎将增长等同于工业扩张,而忽略了农村地区劳动力(和土地)生产率增长的重要性。对于很多国家来说,农业研发投入不足以及农村医疗卫生和教育方面的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它们发展战略的主要劣势。虽然在减少对农业的歧视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林毅夫提出的新结构经济学似乎支持工业和城市偏向,而这个偏向本身在许多国家就是非常大的扭曲。
我同意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比较优势,而且政府有责任保证一个合理的激励体系,并且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包括硬件基础设施和林毅夫所说的“软件”基础设施)。
但是这个观点没有任何新意。能够称为“新”的部分是如下断言:协调和基础设施升级应该以某种方式与一些特定产业相联系。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在选择基础设施项目时应该采用成本—收益分析,如果“外部性”与“协调”是重要的,那么它们是对特定产业重要还是对整个工业经济重要?如果是前者,那些产业如何确定,在成本—收益分析中又如何估计外部性?或者这些产业会被确定吗?如果认为基础设施是与特定产业相关的,也无法搞清楚是什么基础设施。就像讨论幼稚产业的存在性一样,相信它(可能)存在是一回事,确定哪些产业是幼稚产业又是另一回事。即使这些产业存在而且能够被甄别,又会出现如下问题:政府该提供怎样的激励以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这些激励会是企业专有的吗?是以关税的形式么?或是对企业或产业的补助呢?每一种形式都存在着巨大的问题。)如果这个显得更“传统”,那么什么是新的呢?如果基础设施是产业专用的(或者产业群专用的),同样的问题仍然需要解决。
关于林毅夫是如何考虑的,很多地方都有线索:“当一个经济体的禀赋结构发生变化之后,其潜在比较优势也发生变化,哪些新产业符合这一新的比较优势呢?这就出现了信息不足的问题。要想成功进行产业升级,就要求有一些先驱企业去尝试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先驱企业不管成功还是失败,它们的经验教训都会带来有价值的信息外部性。因此,除了在改善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中发挥积极作用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跟发达国家的政府一样,还需要对先驱企业产生的信息外部性进行补偿。”(第20页)
这样,幼稚产业的问题就又出现了。如何预测这些信息外部性呢?Baldwin(1969)指出,除了甄别这些外部性之外,这个观点还存在着很多困难。而且生产和出口非熟练劳动密集型商品的企业通常都了解国际市场中的机会,并在积累了经验之后选择进行升级。这种学习过程对韩国、中国台湾和其他地区的企业来说似乎不是一个大问题。
关于林毅夫总想的另一个线索是他倡导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协调。他说道:“基础设施的改善需要集体行动,至少需要基础设施服务的提供者与工业企业二者之间协调行动。这样,就把政府拉了进来,政府要么自己进行这些基础设施的改善,要么就需要积极协调各方的行动。”(第20页)这将如何实施我们还不清楚。林毅夫坚持认为,只要基础设施同比较优势未来的演化方向是一致的,它就应该随着经济增长而升级。但是他并未深究未来演化方向的甄别方法。把单个企业或产业卷入基础设施投资决策又似乎赋予了它们过大的影响力。
尽管我们承认所有事情不能一蹴而就,但是在进行大型投资时只关注特定领域却忽略其他领域的战略非常值得怀疑。为什么在分配稀缺资本时,使得一些活动具有很好的基础设施而其他的却基础设施不足?这个原因我们不得而知。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情况下,这看上去似乎是一种扭曲。另外,我们还要问一问:为什么软件基础设施,例如“商业环境”(由商业准则、税收和补贴结构、相关规定等构成),不能适用于整个经济体?而且,哪些领域或产业应该受到特别优惠?林毅夫没有就选择这些领域或产业的标准展开讨论。而硬件基础设施到底有哪些不包括道路和港口且是产业特定的,对此也没有进行讨论。
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如下命题的基础上:公共部门的决策者知道多快的“升级”速度是合适的,也知道外部性的程度有多大。这带来了很多问题。首先,即使我们能够知道哪些活动具有比较优势,这样的优势通常是这样形成的:小企业进入,它们中的一些取得成功并逐渐发展壮大。任何升级战略都将不可避免地偏爱大型名企,因此将遇到以前进口替代战略同样遇到的问题,而按照林毅夫的看法,进口替代战略是失败的。在产业中挑选优胜者非常困难;这种挑选不能是针对特定企业的,否则就会出现腐败和任人唯亲这一类老问题。同时,要支持的“产业”作为一个内部无差别的实体也很难认定:纺织业是一个产业么?合成纤维是一个产业么?尼龙是一个产业么?当然,这样的细分还能够继续下去。随着资本和劳动技能逐渐积累,如何决定把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建在哪里呢?又如何决定哪些企业将有资格进入这些园区呢?
林毅夫的另一条论点与扭曲的作用有关。他似乎认为,原先采用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扭曲了产业结构,从而影响了后续政策的制定。具体地,他说道:“许多发展中国家开始攀登产业阶梯的时候,往往面临着旧结构经济学进口替代战略所留下的诸多扭曲。因此,新结构经济学建议贸易自由化应该采用渐进法。在转型中,对那些不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政府可以提供某种临时保护;同时,对那些在过去被严格管制和抑制但却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则应放开准入。”(第29页)
那么,对这些产业应该给予多少保护;保护持续多长时间;如何选择需要保护的产业;等等。林毅夫同样没有说明。而更重要的是,你可以想象,要求力度更大、时间更持久的保护的政治压力会有多大。大家都知道,保护一些产业就意味着不保护其他产业,所以改革的收效必然会被削弱。更麻烦的是,对自由化改革的主要挑战之一是使人们相信这些政策的改变都是不可逆的。林毅夫的解决方法将使创造可信度的难度加大。而更缓慢的转型意味着时间更长,而在这段时间内增长是缓慢的,反对自由化的政治压力也将逐步积聚。
总的来说,林毅夫的分析中大部分内容都是很多人会支持的,但有两个方面不足以令人信服。一个是由政府主导的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的甄别,另一个是产业专用的基础设施的提供。林毅夫希望大家对此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证明产业(或产业群)外部性的存在;如何事先甄别和测度这种外部性;何种政府支持将提高潜在福利和增长前景,而不像进口替代政策那样带来寻租机会。
在这些问题未被回答之前,新结构经济学恐怕会被作为政府支持特定产业甚至特定企业的许可证,其作用方式可能并不比进口替代策略更有助于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Baldwin, Robert E.1969.“The Case against Infant Industry Protec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77(3):29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