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演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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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碧海万里移民找谋生路 白纸一张教徒绘创世图

话说我们人类所居住的地球本是一个球体。这个球体的四分之三为水所浸,而形成一片广大相连的水面。为了方便起见,人们把它划分界线,分别称之为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北冰洋。露出水面的大陆主要有两块,一是欧亚非大陆,一是美洲大陆。此外还有面积较小的大洋洲和长年为冰层所埋没的南极洲。

欧亚非大陆的面积特别大,人们根据地理和历史条件,又把它分成三个洲,即亚洲、非洲和欧洲。经过历代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的挖掘,在欧亚非三洲上都发现了猿人的头骨,惟独在美洲大陆还不曾有此发现。这也就使人们难免要得出这样的结论:欧亚非三洲的土人是土生土长的,而美洲的土人却不能认为是土生土长的。不少人类学家认为:美洲的土人,也就是印第安人,是从亚洲移民过去的。

美洲北临北冰洋,东部及南端临大西洋,西部及南端临太平洋。在15世纪以前,欧亚非三洲的人还不知道世界上有美洲这样一块大陆存在。直到1492年,西班牙王朝资助探险家哥伦布做横渡大西洋的环球旅行,其目的是想开辟一条通往印度的航线,乃在无意中发现了美洲这一块新大陆。当初,人们错误地认为这个大陆就是印度的一部分,因此最初发现的地方就被叫做西印度群岛,而其土人也就被叫做印度人。为了避免与真正的印度人相混,在汉语中这一名称就被译成印第安人。

哥伦布既然是由西班牙王朝资助的,西班牙自然地成了第一个闯入新大陆的探险者。他们在美洲大陆的历史比英国移民几乎要早将近一个世纪。但以后的发展证明,他们的进步速度也几乎比北美落后一个世纪。是什么原因呢?是天时吗?不是。是地利吗?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是人的素质。这儿所谓素质,不是指的肤色,不是指的高矮,也不是指的体力强弱,而是指人的思想。

西班牙人到美洲来自称为征服者,其目的是要劫取金银。在秘鲁流传着一个故事:西班牙征服者有一次抓到了一名印第安人酋长,把他关在一个小木屋内。他的部落的人请求释放,征服者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他们能用黄金填满这间小屋,就可释放酋长。经过一番努力,印第安人果真用黄金填满了小屋。但西班牙人后悔了,因为他们感到酋长如此得人心,很可能是一个大祸害。所以不但收下黄金,同时又背信弃义地杀了酋长。西班牙天主教神甫在行刑前伪善地为酋长祝福,希望他死后入天堂,酋长问道:“你们死后也入天堂吗?”神甫给了肯定的回答。于是酋长怒曰:“不,不要让我入天堂,我要入地狱。”

为掠夺资源还是为发展生产,目的的不同造成了南北两个美洲间在经济上的鸿沟。

英国是一个后来者,第一次成批的英国移民始于1607年,共有三艘帆船,领队的叫纽波特,他们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河畔建立了詹姆斯镇。今天在詹姆斯镇仍保持着那个时期的建筑物的复制品,包括一所礼拜堂、一个栈房、一排平房。复制品包括了那三艘帆船。不过,殖民事业在最初阶段进展不快。到1619年,弗吉尼亚的殖民者还不到2000人。但在那一年,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有一条船带来了90名女郎,凡愿出120磅烟草者就可交换到一名女子作为妻子。原先的殖民者都是男子,所以女郎们大受欢迎,以后又陆续运来几批,这对于殖民地人民的安定和繁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第二件大事发生于同年8月,一条荷兰船运来了20名黑奴,这就成了弗吉尼亚的第一批黑奴,并从此引起了人们对购置黑奴的兴趣。

哥伦布的船队

约在同时,北方也来了新的英国移民,这批移民来自荷兰。他们本来居住在英国纳丁汉厦,因在宗教问题上受当局迫害,集体逃往荷兰。他们既经受过英国王室的敌视,又领略到客居荷兰的孤寂和歧视,如今幸而获得英王的特许状移居美洲,于是男女老少共102人,乘坐“五月花号”大船,在新英格兰的马萨诸塞湾的一个港口登上新大陆,并命名该地为普利茅茨,时为1620年。

接着,在1628年至1640年间,有一大批清教徒因在英国本土受到宗教迫害,不得不穿越茫茫大西洋,搬家到北美洲大陆。他们不仅是一家一家地来,甚至是一村一村地来。前后约达2万人。这些人大多是不畏艰苦而又有知识和才能的人。在这些移民中就有富兰克林、爱默森、霍桑、林肯和亚当斯家族的祖先。

就这样,北部和南部的移民不断涌入,到18世纪时,在北美大陆上已有13个英国殖民地,其中最兴盛的是弗吉尼亚、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移民除了来自英伦三岛外,也有来自欧洲大陆的,如为了逃避暴君统治的日耳曼人。

一般来说,北美殖民地上的居民,不论多穷都有一种他们在欧洲时根本无法领略的新感觉。他们觉得这里有上进的机会,有独立的尊严。有一位名叫圣约翰·克里维可尔的法国绅士,1759年左右来到北美并定居下来,他描写殖民地生活时说:

有钱的人留在欧洲,只有中产者和贫民才远徙。

到美洲后,事事都有助于他们做个新人:新的法律,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社会制度。他们在这里才真算作人。

欧洲人初履斯土,无论目光、胸襟,都显得极其狭窄。但不久便豁然开朗。当他一呼吸到我们的空气,新的胸怀顿时形成,筹思计划,想出过去在本国从未想过的东西。在欧洲,社会的饱和状态使许多新主意无从萌生。在这儿可以开花结实的最杰出计划,在那里常常窒息而死。

欧洲人来后,开始有一种形同复活的感觉。以前好像并没有活过,度的是麻木无生气的日子;现在他感到自己是个人,因为大家把他当人;他本国的法律把他看成虫蚁,这儿的法律把他当做主人,护卫惟恐不周。想想看,这样一个人的精神与思想应该会有多么大的一种改变!他开始忘却旧日的卑贱和依顺,情不自禁地心花怒放,意气高扬,从而孕育出美洲人才有的那种新思想。

每个欧洲移民到这个国家来时,最初可能身无分文,是什么使他对这个国家发生感情呢?唯一带动他的纽带就是共同的语言以及跟他同样贫穷的亲属朋友们的爱。但现在他的国家已给了他土地、面包、成功和爱国精神。“能挣面包就是祖国”成了所有移民的格言。这位新人、这位美国人是什么样的人呢?他若不是欧洲人,就是欧洲人的后裔,你不可能在其他地方看到这样的混血产物。我就碰到过一个人:他的祖父是英吉利人,妻子是荷兰人,儿子的妻子是法兰西人,而她的四个儿子的妻子又来自不同的国家。美国人是离弃旧传统、老习俗的人,是在新环境中获得新传统、新习俗的人。他有他愿意服从的新政府,有他自己争得的新地位。

在这儿,各种国籍的人融为一个新的种族。他们的劳动、他们的后代,必将有朝一日大大地改变整个世界。在这儿,他的勤劳酬报是同步地跟着他的劳动步伐走的。他的劳动是以天性为基础的,这天性就是自身利益。难道还有比这更大的诱惑吗?以前,他的妻子儿女向他索一片面包而不可得,而今却吃得油光满面、笑逐颜开,起劲地帮丈夫和爸爸在田间耕耘,从那里生长的作物将使他们吃饱穿暖而有剩余。没有暴君或恶绅会来抢走其中的任何部分,他们是会向宗教拿出一点来,但只是很少的一点,而且完全出于自愿,为了感谢神的恩赐。美国人就是新人,他根据新的原则行事。因此,他必须具备新的思想,形成新的观点。他摆脱了懒散、依附、贫困和徒劳,他的劳动已是一种不同性质的劳动,是一种可以有丰厚酬报的劳动,这就是美国人。

西班牙探险家哥伦布

不过,这儿存在着一个难以解答的理论问题。西班牙人由于要剥削印第安人,因此保留了印第安人。从人道主义说,是比较宽容的,但从经济效果看,却造成了裹足不前。相反地,英国人采取了消灭印第安人的方针,他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一个新世界。从人道主义说,是残忍的,但从经济效果看,却又出奇地成功。

本书就是要讲这个成功的故事,而成功必然应归功于人,但人有千千万万,从何讲起呢?

为此,就要从一位典型的人讲起。他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历史学家把富兰克林称为美国先生,英国的哈罗德·拉斯基教授则把富兰克林称为“最美国的美国人”。

故事开始于宾夕法尼亚州的首府费拉德尔菲亚,简称费城。在18世纪初叶,北美大陆上够得上称为城市的只有四五处,即:波士顿、费城、纽约、巴尔的摩和查尔斯顿。其中以费城为最大。而所谓最大者,其人口也只有2万左右而已。

北美大陆的早期英国移民

1723年10月,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一条小船驶进了费城的一个码头,从船上走出了五六名乘客,其中最后一名是一位17岁的强壮小伙子。他从口袋中掏出了所有的铜子儿交给船主作为船费。但那船主坚决不收受。因为小船曾在中途遇到风暴,多亏那小伙子出力帮忙,避免了覆舟之祸。那小伙子尽管身上只有一元荷兰钱和一把铜子儿,他也不肯向船主让步,非要叫船主收下他的船费不可。他说:“我之所以坚持付钱,是因为一个人往往穷时反比有钱的时候大方,也许是因为怕人觉得他没有钱。”

小伙子上岸后就随便沿着街道走,东张西望。一直走到快靠近市场,看见一个小男孩手中拿着面包。他正饥肠辘辘,马上走上前去问那小孩“面包店在哪儿?”小孩说在第二街。他走进第二街,一下就找到了面包店。他向面包师傅说要买三个便士的面包,想不到费城的面包竟这样便宜,师傅一下就给了他三个软松松的大面包。小伙子虽然大吃一惊,但又不好意思退货,只得在左右胳膊之下各挟一个,并拿着那第三个大嚼起来,一边向大街走去。

当他走过第四街时,在一家店门口站着一位姑娘,她看到小伙子衣冠不整,头发蓬松,带了三个大面包,样子既狼狈又滑稽,禁不住扑哧一笑。小伙子回头一看,那姑娘自知失礼,马上躲进屋里去了,岂知这一笑,比秋香的三笑更有效验得多。这姑娘后来终于成了富兰克林的夫人,那小伙子当然就是富兰克林先生了。

正是:

谁说犹太是选民,开山辟水靠人们。

欲领风骚三百载,遍地皆是本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