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风嬗变诠释模式及其哲学基础
古代文学批评家们无论是激进的还是保守的,无不认为每个时代的文学都处在变化不居之中,尽管他们对这种变化的评价和态度根本不同。明代袁中道《花雪赋引》云:“天下无百年不变之文章。有作始自有末流,有末流还有作始。其变也,皆若有气行乎其间。创为变者与受变者,皆不及知。”袁中道肯定“变”的必然性,“若有气行乎其间”,似乎冥冥之中有某种力量在支配着文学的发展变化。其实袁中道所谓的主宰文风变化的“气”并不神秘,它便是文风嬗变的内部规律。所以袁中道举例说:
是故性情之发,无所不吐,其势必互异而趋俚。趋于俚,又将变矣,作者始不得不以法律救性情之穷。法律之持,无所不束,其势必互同而趋浮。趋于浮,又将变矣,作者始不得不以性情救法律之穷。夫昔之繁芜,有持法律者救之;今之剽窃,又将有主性情者救之矣。此必变之势也。
袁中道认为文学有“必变之势”,注重抒发性灵的容易趋于俚俗浅易,所以须用法度格调来补救;然而一旦诗坛皆重视法度格调,诗歌又倾向于格套和浮响,又转而须用性情来补救。袁中道对于诗坛“必变之势”的阐述,其实是对当时诗歌创作实际的总结。他另在《阮集之诗序》中对明七子和公安派各自创作风格上的长短作了比较公允的分析。他认为李攀龙“其意以气格高华为主,力塞大历后之窦,于时宋元近代之习为之一洗”。这是其创作的功绩,但后来的学诗者慕而趋之,“浸成格套,以浮响虚声相高”,缺乏个性和内在生命,只剩下空架子。这又引起公安派袁中郎的矫正,“以发抒性灵为主,始大畅其意所欲言,极其韵致,穷其变化”,强调个性和真情实感,摆脱明七子所形成的格套,这是公安派的成就,但后来学者又走向极端,“境无不收,情无不写,未免冲口而发,不复检括,而诗道又将病矣”。所以袁中道认为要救公安派的俚易,又必须重新向汉魏盛唐学习,转而注重法度格调。这里袁中道对于诗风演变的阐述,便是从文学演变的内部规律去探讨的,而不是单纯地从文学和社会的关系去看。
纪昀在论述文学发展历史时,也十分注意文学风格内部的因革变化规律。他在《冶亭诗介序》中提出:“夫文章格律与世俱变者也,有一变必有一弊,弊极而变又生焉。互相激,互相救也。”纪昀认为文学新变的出现必然伴随着流弊,而流弊之积又必然催生新的变化来改进。弊与变就是相反相成的两面。纪昀以宋诗为例,认为宋初出现的典重华丽的西昆体,便是对晚唐五代猥琐诗风的矫正。但“有一变必有一弊”,过分追求典丽,就成为靡丽。于是欧阳修和梅尧臣等人以平易来矫正。但平易又流为率易,所以苏轼、黄庭坚又变之为姿逸。
《四库全书总目》是传统和正统文化的总结,其中蕴涵着丰富的文学批评资料,而且也时时透露出文学发展史的观念。如论宋诗之变:
盖宋代诗派凡数变,西昆伤于雕琢,一变而为元祐之朴雅,元祐伤于平易,一变而为江西之生新。南渡以后,江西宗派盛极而衰,江湖诸人欲变之而力不胜,于是仄径旁行,相率而为琐屑寒陋,宋诗于是扫地矣。
这种看法和上述纪昀论宋诗的观点是一致的。西昆体变猥琐为典丽,但又失于雕琢;元祐诗人变雕琢而为朴雅,但伤于率易;江西诗派变率易为瘦硬通神,但又失于生新;江湖四灵派又变生新为清新,但又陷入小巧清苦。所以后来的严羽又大声疾呼,倡导盛唐气象,追求雄浑悲壮的诗风。宋诗从典雅变为平淡,从平淡变为生新,从生新变为清苦,这种风格上的转变,其原因主要在于文学内部的因革损益的辩证发展,和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因素虽有一定关系,却不十分密切。
无疑,文学的发展,文风的嬗变和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诸因素是息息相关的。文学不但受到其他意识形态的影响,也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从本质上看,社会生活的发展决定了文学的变化,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也有自己的独立性,它的发展有某种来自内部的制约和规律。有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其社会意识形态和经济基础大致保持不变,但文风却发生了变化;或者社会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变化,但旧文风却仍顽强地占领着文坛。可见文学的发展与外部社会既有一致,也有不一致。当它们之间产生不一致时,往往便是受到文学发展的内部规律的制约。
中国文学批评对于文风嬗变的诠释,其哲学基础是古代辩证法的变易、反复的思想。中国古代的辩证哲学认为变化是宇宙间的一种普遍法则,万物万事无不处于变化不居之中。《老子》说:“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孔子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庄子说:“时有终始,世有变化。”(《庄子·则阳》)而《易》学更认为只有变化,事物才能不穷而久。《周易·系辞下》云:“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一切事物都处在变化之中,而变化又有常则,有规律。“反”、“复”便是变化的一种规律。“反”、“复”的基本含义指矛盾双方朝相反的方向转化。事物发展到登峰造极,无可再进,必然向反面转化。事物自发生、发展以至盛极难继,于是便转为衰萎退化终于消亡。而有终则有始,旧的消亡同时伴随着新的诞生。反复的观念由来已久。《周易·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就把反复作为一个普遍的原则。老子更多注意到矛盾双方向反面的转化,他提出:“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认为“曲则全,枉则正;窪则盈,弊则新;少则得,多则或”(二十二章),“物壮则老”(五十五章),把转化看作普遍存在的现象。范蠡说:“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国语·越语》)认为自然界阴阳双方发展到极点就互相转化。战国时期军事家孙武也认为:“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复生,四时是也。”(《孙子兵法·势篇》)玄学家王弼提出:“物极必反”(《周易·大畜》),“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周易·困》)。古人认为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必走向反面。事物发展到极点,也就是衰落的开始。兴盛是衰败的征兆,消亡意味着新生。泰极则否,否极则泰。“物极则反,事极则变。困既极矣,理当变矣。”这种变化、反复的观念渗透到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成为诠释文风嬗变模式的哲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