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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巴洛克与洛可可风格
巴洛克一词源出于葡萄牙语(barocco),意为各种外形不规则的珍珠,引申为“不合常规”。
巴洛克指的是一种沿袭了意大利16世纪文艺复兴盛期演变而来的手法主义,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建筑和装饰风格。其特点是外形自由,追求动态,喜好富丽的装饰、雕刻以及强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椭圆形空间。17世纪时,巴洛克风格在意大利、德国、奥地利以及西班牙逐渐兴盛起来(图3-16)。
图3-16 公爵府议会厅,威尼斯
洛可可是法国18世纪的艺术样式,起源于路易十四(1643—1715年)时代晚期,流行于路易十五(1715—1774年)时期,又称“路易十五式”风格。洛可可为法语rococo的音译,意思是此风格以岩石和蚌壳装饰为其特色,指从建筑、室内装饰到绘画、雕刻乃至家具、陶瓷、染织、服装等各方面的一种流行艺术风格。其风格特点是运用多个S形、C形、漩涡形等曲线组合成一种华丽雕琢、纤巧繁琐的装饰效果,模仿自然形态,构图采用非对称法则,带有轻快、优雅的运动感,色泽柔和、艳丽(图3-17、图3-18)。
图3-17 朗贝尔公馆大客厅,巴黎
图3-18 衣柜,法国
巴洛克风格多体现在宗教建筑上,而洛可可风格更多运用在世俗建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