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大觉醒(1730s—1740s)
北美洲18世纪由于其“启蒙时代”的主流观念而被人们留在记忆中。这场启蒙运动最初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后来传到法国和欧洲,最后才传到英属北美殖民地。那是一个科学时代,宗教理性主义时代,政治哲学时代,也是一个世人对宗教组织冷眼相向、对政府管理严厉批评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人们把信仰寄托于现代科学的辉煌成就上,希望看到一个稳定的、不再漂泊不定的世界。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 1642—1727)提出的万有引力定律显示出不同寻常的重要性。作为当时英国著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首席科学家,牛顿在他的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 1687)中指出,宇宙并非是被不可捉摸的上帝的古怪念头所驱动的神秘体,而是一个按照某种理性法则运作的机制,任何有头脑的男女都能理解这一法则。牛顿提出一种能够解释潮汐、地球、甚至星球运动的单一数学定律,认为人类最终能够摆脱不确定性,因为他的理论证明了自然法则的和谐,同时也说明人们还可以找到医学、法律、心理和政府领域的和谐法则。牛顿理论是现代科学的开端,它削弱了人们对奇迹、圣书信仰和对王权、牧师的神圣性的崇拜。
这个时代的人们在自然界的各个角落寻求秩序、理性和合理性。尽管圣经原教旨主义和对宗教的强烈激情仍然吸引着众多的信男信女,但关于地狱的主要观念已经从受过现代科学教育的人们心中消失,甚至在教堂的讲坛上也很少被提及。在自然哲学中,较为温和的上帝取代了清教和加尔文教中愤怒的上帝。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撰写的《论人类的理解》(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1690)促使许多人开始接受“合理的”和“理性的”宗教。洛克认为,思想并非生来就有,而是通过经验和思考所得。启蒙主义时代的知识分子相信,关于自然的和谐和秩序的研究为上帝这一理性创造者的存在提供了最好的证明。一些人认为当圣经与理性发生冲突时,一个人应该服从理性。在宗教研究变得理性化的同时,宗教也开始变得自然神性化了。自然神论(Deism)是关于自然与神的关系的神学理论,但不涉及教堂或神职人员,它成为上流阶层和知识分子当中一种非正式、非组织的宗教运动。这些理论不是通过上帝的启示,而是通过逻辑、数学及科学观察得以证实。自然神论的信徒认为上帝是牛顿所称的宇宙形成的“首要原因”。他们不相信圣人和圣物,而相信理性的力量。他们从信仰一神论,即无所不在的清教式上帝,转而信仰自然神论,即,信仰按照科学法则来创造宇宙并且不对人类事物直接干预的自然上帝。依据牛顿科学理论,宇宙只是上帝创造的一台最高级机器,一个宇宙时钟。时钟的存在证明了时钟制造者的存在;而宇宙这台有序机器的存在也就证明了上帝这位伟大的宇宙技师的存在。
根据自然神论,牛顿的基本运动法则“每种运动都会有相等的反作用力”也适合于神学和宗教。在18世纪的前十年里,新教教堂里的祷告者都把上帝描述成完美有序的宇宙的创造者,与17世纪的清教时代相比,他们较少强调人类的罪恶和受诅咒的厄运。不过,尽管理性主义者把世界看成是理性的、可以预知的,许多美洲人却既无世俗意义上的财富,又无神性意义上有序而可预知的生活。18世纪30年代,白喉(diphtheria)的流行杀死了从新罕布什尔到宾夕法尼亚的十分之一的十六岁以下儿童。这种天灾向殖民者清楚地展示了生命的脆弱,也使上帝在他们的宗教意识中变成一个可怕的形象。人们意识到仅仅用理性来感动心灵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对罪恶产生一种焦虑感并期望获得上帝的拯救。一场戏剧性的变革拉开了序幕。18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一场被称为“大觉醒”(Great Awakening)的信仰复兴运动爆发了。它像一团熊熊烈火,从北到南,从沿海到内陆,席卷了整个殖民地,彻底改变了北美人的精神世界。在“大觉醒”期间,长老会和公理会教堂分化成了由信仰复兴主义牧师组成的“新光”派(New Lights)和由理性主义牧师组成的“旧光”派(Old Lights)。二者都信仰传统的加尔文主义及清教主义,但在具体教义方面有实质性的不同。“旧光”派的牧师们反对感情“狂热”,主张用理性的方式阐释加尔文主义。他们声称,用正统神学理论来指导生活比单纯的基督教生活更重要;上帝在决定谁是选民方面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正确的宗教信仰而非生活方式是蒙恩得救的唯一重要标志。“旧光”派对宗教体验的不重视导致了他们道德松懈,致使数位“旧光”派牧师因放荡生活和酗酒而被判刑。与此相反,“新光”派的牧师们强调清教徒的虔诚是加尔文教必不可少的。他们宣扬“原罪”信仰,认为一个人对耶稣的真正信仰需要深刻的个人精神皈依经历,而这一经历将引导自己过一种道德和圣洁的生活。“旧光”派强调人类具有在一个仁慈有序的正统世界里提升自我的潜能,“新光”派则强调人性的堕落和上帝的愤怒,认为人类必须马上悔过自新。
乔纳森·爱德华兹(1703—1758)
“新光”派这种宗教复兴运动并非一夜之间开始的。马萨诸塞殖民地北安普顿有名的年轻牧师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早就在康涅狄格的峡谷地带发起过一些启蒙性的活动。爱德华兹出身于一个著名牧师家庭,他从十七岁耶鲁大学毕业后就潜心研究一些重要的哲学与神学问题。为了把宗教思想贯穿到个人感觉中去,爱德华兹讲道时极其形象生动。他的布道宣扬上帝的力量、人的堕落以及人与圣灵沟通以接受上帝恩惠的需要。他用丰富的情绪极大地感染他的听众。他的演讲使听众感到自己的卑微和对上帝的敬畏,使他们在愤怒的上帝面前颤栗。1735年,在北安普顿的一次演讲中,爱德华兹以“罪人在愤怒的上帝手中”为题作了他最有名的一次布道。他大声呵斥道,“上帝憎恨你们。他把你们置于地狱的深渊中,就像你们把一只蜘蛛或其他讨厌的昆虫置于火堆中一样,他对你们的愤怒像火一样燃烧;他鄙视你们,认为你们只配被扔到火坑中。”爱德华兹援引旧约,使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上帝对人类罪恶感到愤怒,每个诚心悔过的人都会获得上帝的拯救,而那些对上帝的戒律毫不在意的人将会遭受永久的诅咒。在爱德华兹的引导下,北安普顿被宗教狂热吞没了。很多曾经对信仰满不在乎的教众都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宗教情感复苏。
乔治·怀特菲尔德(1714—1770)
宗教复兴运动迅速遍及康涅狄格溪谷的农场村落,并沿长岛海湾向东传播,每到一处都引起类似的情感迸发。爱德华兹在他的《个人叙述》(Personal Narrative, 1737)一书中对当地“新光”派运动进行了详细记述后,这本著作很快在整个殖民地及大不列颠畅销。它鼓励各地的牧师重新行动起来,让负罪之人有幸得到上帝的拯救。它使人们深信,即使上帝的王国不能真正出现在地球上,至少也会有大量的宗教激情在人世间涌现。爱德华兹的影响主要局限在新英格兰殖民地。其他殖民地牧师虽然也尝试采用爱德华兹的地狱之火(fire-and-brimstone)风格,但只有1739年来自英格兰的牧师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以其超凡魅力把“新光”派运动的各条分枝联系到一起。与其他人迥然不同的是,怀特菲尔德对罪人死后在地狱受到的折磨进行描述。他的布道让人顿悟,激人奋进,将“大觉醒”推向了高潮。他的影响不仅促成了震撼人们灵魂的福音主义的强劲爆发,而且使新英格兰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一直处于福音主义的沐浴中。他在谷仓、帐篷以及农场里布道,有时吸引听众多达一万人。这位年轻而热情洋溢的演讲家令那些听惯了精心准备、中规中矩的布道的听众耳目一新。他强调说,上帝是全能的,只救助那些公开表示信仰耶稣基督的人;而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将被丢进地狱。他教育人们说,普通大众只要有信仰而且虔诚,就能明白基督教福音书,根本无需依赖牧师的引导。
“大觉醒”运动对殖民地的宗教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罪人在经历了极度的精神兴奋、深刻的情感剧变以及内心的观念转化后,哭诉自己的罪过,然后幸福地享受上帝的恩典。情感主义成为新教仪式中的一个基本部分。在那些居家自己学习《圣经》的人当中,牧师们失去了往日的威严。人们开始注重个人的决定了。在过去,人们一出生就自动与主流宗教联系起来,如果某人与他出生后就自然发生的宗教联系一刀两断,那将是一项重大的决定。因此,宗教冷漠与教堂成员众多这二者并不矛盾。但自从“大觉醒”之后,一切都变了。无为可能意味着与教堂根本没有联系,而加入一种宗教,而非切断与该宗教的联系,将是一项重大的决定。因此,普遍的宗教热情和教堂会员稀少这两种情况可以并行不悖。“大觉醒”运动史无前例地影响了各个地区的社会各阶层。殖民地的定居者,无论其国籍如何,首次都以美洲人的身份分享着同一种经历。“大觉醒”改变了人们看待权威的眼光,发挥了一定的民主化作用。如果普通人无须依赖于牧师的权威就可以做出自己的宗教决定,那么他们也就无须屈从于大地产主和商人的权威而做出自己的政治决定。这种革命思想的影响在18世纪40年代并没有显现出来,但在三十年后它却对国王及其总督的权威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