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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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位化的资格管理:魏晋南北朝、唐宋

周朝尚没有严格意义的资格管理制度。宗法贵族凭借家族权势而获得爵级,那么,就不妨把爵级视为官员的本阶,那是他们任职资格的品位依据。

魏晋南北朝时,资格等级管理再度品位化了。自曹魏始,“加位”、“进阶”之事就屡屡出现。汉代的“位”指的是官职,“加位”只是指升官而已;魏晋以下的“加位”,指的却是提升个人的位阶。这种“位”、“阶”被记录在吏部的档案里,以及个人的“阶牒”上。在任官时,个人位阶应与所任官职的品阶相称,否则就是“超阶”。加位进阶的最基本条件,是所谓“秩满”。做满一任官,考课合格,就可以“秩满”进阶了。朝廷还经常普赐百官位阶,称为“泛阶”。朝廷“泛阶”的诏书一颁,大小官僚们欢声一片,“鸟腾鱼跃,喜蒙德泽”,因为位阶上升之后,就有资格做更高的官了。陶侃在荆州,觉得某官员十分敬业,“乃超两阶用之”。这是破格用人的意思。刘宋有制,捕捉到亡叛的吏民,赏位二阶。可知当时的“阶”是可以论功行赏的。这种“阶”的出现,标志着魏晋以下的资格管理,相对于秦汉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拙作:《魏晋的朝班、官品和位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

中正品是魏晋新出现的资格等级。它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日人宫崎市定认为,乡品(即中正品)评为一品,等于预告此人将来可以做一品官,但眼下要从五品起家;乡品为二品,等于预告此人将来可以做二品官,但眼下要从六品起家。如果乡品为六品,眼下就只能做流外官了。所以,乡品有如一张“期票”,预告着士人可以升至的品级,但起家官品比乡品低四品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科举前史》,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8页、第63页以下。。以下是宫崎市定所绘制的示意图:

不过胡宝国先生指出,中正品是与具体职位直接对应的,在制度上说,中正品与官品没有对应关系胡宝国:《九品中正制杂考》,《文史》第36辑,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90—291页。。胡先生的看法,可以得到史料的坚强支持。对任官所需的中正品,朝廷是一一规定的,如“从事中郎缺,用第二品”,“中朝助教,亦用二品”,“典学二人,三品”,“户曹、仪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礼吏八人,六品”。这里所说的“品”,都是士人任职时所需要的中正品资格。令史一职,有三品令史、四品令史、五品令史和六品令史之别;县令一职,有二品县令、三品县令、四品县令之别。这里的“品”也都是中正品,不是官品。从官品说,令史是八、九品官,县令有六、七、八品三等。为各个官职规定的中正品,是“官之品”,也就是“任职条件”;士人个人的中正品,则是“人之品”,是“个人条件”。吏部任命,就是让两种条件一致起来,让士族士人的“门品”与适合这家士族做的官职一致起来。

南朝梁武帝创设十八班。十八班外,另设流外七班,还有三品勋位、三品蕴位;又为郡守及丞各设十班,县设七班。学者往往把十八班看成官品九品18等的变体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科举前史》,第193页以下,及“宋梁官品官班对照表”。。笔者也曾这么看拙作:《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7章。,但现在看法变了。我认为十八班主要用于管理官资,因而与官品性质不同,并非九品18等的“变相”。兹陈理由如次。

第一,魏晋以来,九卿照例在第三品。梁增九卿为十二卿,我们推测仍为三品官。这一点可以由陈官品反推,陈官品中的十二卿“品并第三”,梁也当如此。但在十八班中,十二卿的班位相差非常之大:太常卿十四班,宗正卿、太府卿十三班,卫尉卿十二班,司农卿、少府卿、廷尉卿、光禄卿十一班,太仆卿、大匠卿十班,鸿胪卿、大舟卿九班。这说明九品与十八班各是各,不是一回事。

第二,州郡县掾属,魏晋以来都不列在官品之中。在陈官品中,州之掾属中,只有别驾从事、治中从事二职列于官品,其余主簿、西曹、祭酒、文学、诸从事,都不入官品,然而它们却被列在十八班中《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治中从事”,《隋志》、《通典》作“中从事”,省“治”字,避李治讳也。。按,南朝的军府僚佐在逐渐取代州郡掾属;主簿、西曹、祭酒、文学、诸从事等因为是长官自辟,而且已趋闲散化,所以在此期变成了品位性官职,用于安排闲人,所以仍没有进入官品。但它们又被用作入仕位阶,事涉士人起家资格,所以在十八班中有了它们的身影。

第三,十八班与薪俸无关,薪俸另行配置于官品或秩级之上。陈官品中有很多“秩若干石”、“减秩”、“不言秩”字样,证明薪俸依官品与秩级而定,十八班中却没有这些字样,表明十八班与薪俸没有关系。此外在南朝,法律特权“官当”依官品而定,与十八班无关。

第四,十八班中没有爵级,军号另行立班,州郡县长官另行立班;而在官品之中,则有爵级、有军号、有州郡县长官。

第五,北魏的官品18等30阶,是可以考课进阶的。梁十八班却不能“考课进班”。因为十八班中所罗列的,是中正品二品以上官,相当程度上还是按“门品”即门第高低定官资的,而“门品”这东西,当然不能通过考课来提升了。所以北魏的官品18等30阶是功绩制的位阶,梁十八班则未能超越“门品秩序”。北魏官品18等是官僚依功进阶的阶梯,梁十八班则是士族“平流进取”的阶梯。梁十八班的创制,虽然受了北魏官品改革的促动,但没能跟上北朝官阶的进化步伐。北朝官阶的功绩制精神更浓厚。

综上所述,梁十八班是一种管理任官资格的位阶,未能超脱九品中正制多远,与北魏官品18等并不一样,后者更为进步。北朝时的位阶制发展,总体看比南朝快一拍。

具体说来,十八班的结构分两大段落,中正二品士人所任之官,列于十八班之内;位不登二品士人所任之官,另行列为七班。这七班是从中正的三至九品7等变化而来的;还有若干位不登二品,但比较重要的中央吏职,被特别列在三品勋位及三品蕴位。九品中正制只确定了“人之品”,即“个人条件”,而十八班体制等于是前述的“官之品”,即“任职条件”的总汇。所以我们说,十八班是用于管理官资的,是中正品在职位结构上的投射,进而是“门品秩序”的一部分。

魏晋南北朝具有管理资格功能的位阶,还有文散官、将军号。将军号相当于军衔,用于标示军官的个人资位。文散官如常侍、侍郎、给事中等,既用作加官,以加重官员资位,又用作入仕阶梯与迁转阶梯,士人可以由文散官入仕,官员可以在文散官上升迁。在南北朝时,对任满者、考优者,经常授予军号与散官;地方州郡长官在任满解职回京时,往往授以较高的将军或大夫,表示这人做完一任官后,其位阶已经上升了,并以此位阶等待下一次任命。此外,由汉代而来的察举科目,在魏晋南北朝继续发挥资格功能。

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的覆盖效力还没达到百分之百,不是所有官员都拥有文散官与将军号。综合性位阶还在孕育之中。由北朝而入唐,文散官发展为文散阶,将军号发展为武散阶,综合性“本阶”由此正式形成。“凡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1页以下。文武散阶各29阶。散阶的获得,由封爵之高下、皇亲国戚之亲疏、勋官之高下、门荫之高下、科第高下及考第高下而定。各种分类资格,在文武散阶上被汇总,一元化了。参看下图:

封爵、亲戚、勋庸、资荫、秀孝、劳考等,作为分类资格,有些也形成了位阶,例如封爵,勋官。秀孝以科目及试第为等级,资荫以父祖官品为等级,“亲戚”即皇亲国戚以五服亲疏为等级,劳考则使用“若干考”及“上中下”的考第为等级。它们又全都归结到官员的“本阶”上,吏部据阶授官。封爵、亲戚、勋庸、资荫、秀孝,主要用作入仕资格;入仕之后,劳考是决定性的。

唐宋资格管理的品位化,还影响到了官品的结构。唐(及北宋前期)官品有18等30阶,但明清官品就只有正从18等,不设上下阶。这说明,如果只是要区分职位高下,官阶没必要像30阶那么细密。那么设30阶是为了管理薪俸吗?也不是。唐官品虽有30阶,但薪俸只有18等,可见30阶不是为管理薪俸而设的。这时把视线转向散阶,事情就明白了:文武散阶各有29阶。请看下图左表(只列文阶为例)制表参考冻国栋:《中国俸禄制度史》第4章,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3、187页以下。,比较其薪俸与散阶等级:

于是我们就知道,唐官品之所以分30阶,是因为存在着29级散阶的缘故。质言之,是为了更精细地管理资格。唐朝官僚政治特别重“资”,倾向于对资格实施精细管理。而且设置了30阶之后,若干职事官在正从之外,也有了上下阶之别。就是说,为管理资格而设的30阶,反过来又影响了职位结构,令职位等级也变繁密了。当然官品30阶,北朝已是如此。汉代的禄秩等级与薪俸等级“一对一”,完全重合;唐朝重“资”,官阶等级比薪俸等级繁密一倍。

宋朝的情况与唐类似,资格管理相当细密,“本官”等级繁多;同时宋神宗之后的薪俸等级却疏略得多,30个寄禄阶只对应着14级薪俸,参看上图右表所列制表参考杨果:《中国俸禄制度史》第6章,第250页以下;及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710页以下,“附表28元丰改制后至北宋末文武寄禄官请受表”。二书个别数字略异。。由此我们知道,宋朝的官僚政治也特别重“资”,与唐相近。还可以指出,宋朝用于承载权责的是“差遣”。然而后来,差遣资格也发生了品位化,形成了关升资序。下面是邓小南先生制作的《南宋关升资序略表》:

寄托权责的差遣也发生了品位化,这与今天的一种情况有些相像:今天所谓部级、厅局级、处级、科级,从制度上说只是职位等级,但事实上却经常变成了个人的品位尺度。

差遣的关升资序,看上去比寄禄官疏简得多。不过资序又有“充”、“权”、“权发遣”之别。某一差遣,用本资序的人担任,称“充”;用资序低一等的人担任,称“权”;用低二等的人担任,称“权发遣”。这就使关升资序的等级管理,更复杂入微了。在一任差遣上达到了规定年限,即可“成资”,即计算为资历。朝廷尽量保证官僚能够“任满成资”:有的官僚治事“乏誉”,当局下令待其“成资”后再替换;有的官僚应该“避亲”,当局指示待其“成资”后再放罢邓小南:《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104页。。皇帝很关心官僚利益,很注意工作方法,想方设法不让官僚吃亏。可见宋朝官僚政治中,存在着精细计算官资,以保障官僚品位利益的强大压力。

宋朝君臣对位阶名号,有特殊的热衷与爱好。唐朝宦官使用朝官的散阶,宋徽宗则为内侍省和入内内侍省的宦官,制定了专用位阶。起初是9阶,自内东头供奉官至祗候高班内品;后来增为12阶,自供奉官到贴祗候内品。还有“祗候班”的位阶,及都知、押班各有5阶。宋徽宗还为医官设置了14阶,由和安大夫、成和大夫而下。后来增到了22阶。甚至妃嫔、宫人也采用品位化管理,“内命妇”位阶5等:第1等四妃以下有24级,侍御郡夫人以下有10级;第2等“尚字”以下有29级,“知尚书内省事”以下有5级;第3、4、5等又有18号。

流外九品的9个等级在宋朝被废弃了,通为“流外”;但面向吏、役,宋廷依然设有若干位阶。比如州衙吏人,从都孔目官到粮料押司官,共10阶,称为“职级”。又职役“衙前”,从都知兵马使到第六名教练使也形成了10阶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卷十七《吏役门·州役人·人吏》条:“国初置自都孔目官至粮料押司官,凡十阶,谓之职级;其次曰前行、曰后行,又其次曰贴司。”又《衙前》条:“国初置自都知兵马使至第六名教练使,凡十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86册第729—730页。。宋徽宗时,三馆吏人之职被定级为“流外从九品”,在流外中又弄出了一个“从九品”,这是一个特殊的品位程俱《麟台故事》卷四《官联》:宋徽宗“参立秘书省孔目官等品从条:昭文馆孔目官、书库官、头名守当官,史馆孔目官、四库书直官、表奏官、上二名书库官,集贤院孔目官、书库官,为流外从九品”。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77页。三馆即昭文馆、史馆、集贤院。

宋廷不厌其烦,甚至还给道士设置了道阶。道阶又称“师号”,源于唐朝唐代剑:《宋代道冠紫衣师号制度》,《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1期。。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设道阶26级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八甲午政和四年(1113年)春正月条:“置道阶,凡二十六等先生、处士,八字、六字、四字、二字,视中大夫至将仕郎,而不给俸。”《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28册第758页下栏。又周煇《清波杂志·别志》卷中:“政和四年,诏置道阶,自六字先生至鉴义,凡二十六等。”《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6页。。宋徽宗所宠信的温州道士林灵素,其官号之一“通真达灵玄妙先生”,就是道阶中的所谓“六字先生”之号。宋神宗以降,政府还出售道阶以舒缓财政困难。在南宋初,四字师号的售价是二百贯,宋孝宗时贬值到了三四十贯。学道者还可以通过考试获得学历,凡初入学者称道徒,每年考试,根据成绩分别给予元士、高士、大士、上士、方士、义士、居士、逸士、隐士、志士名号,官品正五品到从九品据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三《诏学生添大小经及增置士名分入官品》,宋徽宗下诏“其在学中选人増置士名分入官品,元士正五品,髙士从五品,大士正六品,上士从六品,方士正七品,义士从七品,居士正八品,逸士从八品,隐士正九品,志士从九品。”上海古籍出版社1960年版,第385页。

连民间隐居的“处士”,宋廷也为之设置了位阶。宋仁宗“赐处士号”,所设置的名号,有冲晦、安素、清逸、高尚、高隐、通微、善济、葆光、悟静、丹华、守静、和靖、白云、耆德等。对“赐处士号”的意义,徐冲君指出:“在这一行为所反映的王朝与士人之关系中,前者对后者的优位以及后者对于前者的依赖变得越来越强烈了。”徐冲:《“汉魏革命”再研究:君臣关系与历史书写》,北京大学历史系2008年博士论文,第85页。

宋廷制造位阶的热情之高,可称中国官阶史之最,甚至可能是世界官阶史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