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参加亚非会议
亚非会议是指于1955年4月18—22日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召开的亚洲和非洲国家领导人参加的大型国际会议。与会国家包括5个发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巴基斯坦、锡兰(今斯里兰卡)和25个参加国家阿富汗、柬埔寨、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今加纳)、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苏丹、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菲律宾、沙特阿拉伯、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南越、中非联邦、也门(今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中国等,共30个国家。由于这次亚非会议的召开地点是万隆,故历史上也称它为万隆会议。
亚非会议对当时的世界政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为它是历史上第一次由获得独立的亚非国家召开的、没有西方殖民国家参加的大型国际会议。会议讨论了民族独立和主权、反对殖民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以及与会国之间的经济文化合作等广泛的问题。会议最后一致通过了《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宣布与会各国将共同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支持民族解放和独立、促进和平共处和经济文化合作,等等。亚非会议的召开和取得的成果表明,二战后新兴的亚非民族国家已经成为世界政治舞台上一支独立的重要力量。它们的利益、愿望和诉求不容忽视。
亚非会议缘起于1954年4月28日至5月2日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锡兰和巴基斯坦等五国总理在锡兰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史称科伦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印度尼西亚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提议召开一次规模更大的有亚洲和非洲国家参加的会议。这个建议得到其他与会国家领导人的同意,尽管他们都表示怀疑。会议的公报表示,赞成印尼总理探寻召开亚非会议的可能性的愿望。科伦坡会议结束后,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积极展开外交活动,争取到印度和缅甸的支持。12月28—29日,应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的邀请,五国总理在印度尼西亚的茂物再次开会,讨论召开亚非会议问题并做出最后的决定。会议发表的《南亚五国总理茂物会议联合公报》宣布,与会国一致同意邀请亚洲和非洲获得独立的国家,于1955年4月最后一周在印度尼西亚召开亚非会议,讨论促进亚非各国的友好合作、与会各国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关系、民族主权和种族主义及殖民主义、亚非国家在世界政治中的地位以及如何为世界和平作贡献,等等。
中国应邀参加这次会议,并为会议取得成功发挥了重要的积极影响。从决定参加会议到促进会议一致达成协议,并使《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包含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等整个过程中,中国代表团始终坚持贯彻求同存异的方针,最终达成了既定的政策目标。参加这次会议为中国打开和发展同亚非国家的关系,以及确立在亚非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基础。
在亚洲五国领导人酝酿召开亚非会议的过程中,在是否邀请中国领导人参加的问题上曾经出现分歧。在茂物会议讨论邀请哪些国家出席亚非会议时,巴基斯坦总理提出,如邀请中国参加将会导致一些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亚非国家拒绝出席。缅甸和印度两国的总理坚持邀请中国参加。他们认为,亚非会议包括的重要议题是实现亚洲的和平,如果没有中国参加会议就不能算成功。影响是否邀请中国与会的关键因素实际上是对中国在亚洲事务中的影响力的认识。中国被邀请参加日内瓦会议已经证明,没有中国的参与就无法解决亚洲的问题。另外,中国刚同印度和缅甸两国总理签订协议,同意遵守并共同提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由此阐述了中国处理与亚非国家关系的原则立场。在中印两国总理会谈期间,双方还探讨了亚洲的区域和平和建立“集体和平的公约”。因此印度和缅甸领导人都清楚地了解,在中国方面并不存在与会的障碍。与会五国领导人最终达成协议,正式邀请中国出席亚非会议。尼赫鲁则专门向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表示,希望周恩来总理能亲自出席会议。
中国政府对亚洲五国领导人的活动一直给予关注,因为这个时期正值中国调整对外政策,特别是对亚洲地区的政策。周恩来在日内瓦会议期间与英国首相艾登会谈时已经表明,中国是将日内瓦会议达成印度支那停战协议同整个亚洲的区域和平联系在一起的,包括争取同意科伦坡会议国家的支持。当时中国政府内部还在酝酿和讨论,是否争取10月在中国或在其他亚洲国家召开一个亚洲和平会议。在这个背景下,在茂物会议召开前获悉有关亚非会议的建议后,中国政府已经决定争取参加亚非会议,“使之朝有利于和平的方向发展”。
在接到会议邀请后,中国政府很快决定由周恩来率代表团参加会议,并制定了《参加亚非会议的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中国参加亚非会议的总方针:“争取扩大世界和平统一战线,促进民族独立运动,并为建立和加强我国同若干亚非国家的事务和外交关系创造条件。”针对亚非会议中的共同问题,《方案》还提出了十二项具体意见。在“和平共处和友好合作问题”一项中,提出“争取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亚非地区的更多国家所接受,从而扩大和平地区,建立集体和平,并力求亚非会议能发表一个和平公约或维护和平的宣言”。在“亚非会议的常设机构问题”一项中,提出“争取设立亚非会议的常设机构,并争取亚非会议每两年开一次”。
中国代表团坚决成功地贯彻了这项方针,在亚非会议上取得了重要的成就,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提出并实践“求同存异”的原则,从实践的角度看,没有对“求同存异”原则的理解和执行,和平共处就难免成为空洞的口号。从周恩来在亚非会议期间提出并贯彻“求同存异”的过程看,他对这个原则的阐述包括了两个层面的内容。
第一个层面是对国家身份的求同存异,即争取使与会的亚非国家认识和理解,中国既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一个同其他与会国一样的,曾经遭受过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侵略、压迫和剥削的国家;中国实现国家与民族独立后,同其他与会国家一样,面临着反对外来干涉,并争取在和平的国际环境中发展经济和实现社会进步。这正是中国应该而且能够与广大亚非国家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最主要的基础。这个观点突出地体现在周恩来于4月19日做的补充发言中。
4月18日,即亚非会议开幕当天,伊拉克代表贾马利将发言的矛头直接指向社会主义国家,声称社会主义国家是一种“新形式的殖民主义”。在贾马利发言的引导下,第二天大会发言的一些国家代表也指责社会主义国家是对他们的“威胁”,等等。针对会议中出现的这些情况,周恩来在19日下午专门做了一个补充发言。他在发言中阐述了中国求同存异的原则,说明中国同广大亚非国家有着共同的经历、共同的愿望,面临共同的问题和挑战;只要从解除殖民统治的痛苦和灾难中找到共同的基础,所有亚非国家就能找到合作的共同基础。可以说周恩来对中国与其他亚非国家的国家身份共同点的阐述,是导致与会许多亚非国家愿意开始改善与中国的关系的重要原因。
第二个层面是面对不同认识和不同观点的求同存异。4月20日会议进入小组秘密会议阶段后,一些国家再次挑起意识形态和国家制度的争论,声称不能接受和平共处,因为那是苏联的术语。土耳其代表甚至提出包含有指责社会主义是新殖民主义的九国联合提案。4月23日,周恩来在会上发言,阐述了对亚非会议的主旨的看法,说明和平共处可以改为联合国宪章中的用语,即“和平相处”,因为问题的本质是亚非国家都希望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周恩来并提出了中国代表团的议案,题为“和平宣言”。周恩来的发言和中国代表团的议案为打破会议的僵局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中国代表团的另一个成就是达成了会议前预订的目标,促使会议最终通过了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决议和共同宣言。此外在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通过积极的外交活动,打开了同一些亚非国家的关系。周恩来作为中国政府的全权代表,同印度尼西亚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后来的发展证明,中国参加亚非会议对促进中国同亚非国家关系的发展,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走上国际政治舞台的过程中,中国参加亚非会议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亚非会议的成功一方面标志着亚非国家作为战后世界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开始登上国际舞台,也标志着中国打开了与亚非国家广泛交往的大门,中国不仅作为社会主义阵营的重要成员,而且也作为新兴民族国家的重要成员,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