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受到重视的仅为严格的社会美德
上述关于道德观念——它告诉我们应该做的是什么——的起源及其性质的观点,以及关于良心——如果我们违背它就要受到谴责——的起源及其性质的观点,同我们看到的人类这种官能的早期不发达状态很一致。原始人类的美德至少是普遍实行的,所以他们才能联成一体,那些美德至今仍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但是,这些美德几乎专门施于同一部落的人,而与此相反行为如果施于其他部落的人则不视为罪恶。如果凶杀、抢劫、叛变等盛行,任何部落都无法团结一致,因而这等罪恶在同一部落的范围内就要“被打上千古臭名的烙印”;但超出这等范围之外,就不会激起这种思想感情了。北美印第安人如能剥取其他部落一个人的头皮,自己就会感到十分高兴,而且还会得到别人的尊敬;达雅克人(Dyak)割掉一个无辜人的头,并把它晾干作为战利品。杀婴以极大规模通行于全世界,并没有受到谴责;杀婴、特别杀女婴曾被认为对部落有好处,至少没有害处。自杀在以往时代里并没有被普遍视为一种罪恶,且由于显示了勇气,反被视为一种光荣的行为;有些半开化民族以及未开化民族至今仍然实行自杀而不受到谴责,显然这种行为同部落的其他人并无利害关系。曾经记载,印第安的萨哥人(Thug)对于他自己抢劫和勒死过往行人没有能够像以前他父亲干的那样多,从良心上感到遗憾。在原始的文明状态下,抢劫陌生人诚然被视为光荣。
奴隶制度在古代虽然有某些方面的益处,却是一种大罪恶;然而在最近以前并不这样认为,甚至最文明的民族也是如此。由于奴隶一般属于和其主人不相同的种族,情况就尤其是那样了。因为野蛮人不重视妇女的意见,所以普遍对待妻子就像对待奴隶一样。大多数未开化人对于陌生人所遭受的痛苦完全漠不关心,甚至以目睹此事为乐。众所熟知,北美印第安人的妇女和儿童在对敌人施行严刑拷打时,也从旁相助。有些未开化人以虐待动物作为消遣,这种行为令人发指,但对他们来说,人性还是一种未知的美德。尽管如此,除了家族的感情之外,同一部落诸成员之间的友好行为还是普遍的,尤其在有人患病期间更加如此,这种友好行为有时会扩展到这等范围以外。芒戈·帕克(Mungo Park)关于非洲腹地黑人妇女对其友好行为的动人记载,是众所熟知的。未开化人彼此高尚地忠诚相待,但对陌生人并不如此,关于这一点可以举出许多事例;普通经验证实了西班牙人的一句格言:“万万不可信任印第安人。”无诚实则无忠诚;诚实这一基本美德在同一部落诸成员之间并非罕见。例如,芒戈·帕克曾听到黑人妇女教育她们的孩子们要热爱诚实。再者,这是头脑中如此根深蒂固的美德之一,以致未开化人有时甚至不惜重大代价而施此美德于陌生人;但是,向敌人说谎却很少被认为是一种罪过,近代外交史非常明显地展示了这一点。部落一旦有了一个公认的领袖,不服从就会成为一种罪恶,而且,甚至卑鄙的屈服也被视为神圣的美德。
在原始时代,一个人如果缺少勇气就不会有益于或忠实于他的部落,所以这一品质普遍被列入最高的等级;在文明国度里,一个善良而怯懦的人可能远比一个勇敢的人对群体更为有益,但我们还是禁不住本能地尊敬后者,不管懦夫多么乐善好施都是一样。另一方面,同他人福利无关的慎重,虽为一种很有益的美德,却从来没有受到高度的尊重。如果不能自我牺牲、不能自制以及没有忍耐力,就无法实行为部落福利所必需的那些美德,所以对于这等品质无论何时都高度地而且公正地给予了评价。美洲未开化人甘受最可怕的酷刑而不发一点呻吟,以证明和增强他的毅力和勇气;我们对他不得不加以称赞,甚至对印第安的法基尔人(Indian Fakir),由于一种宗教动机而把铁钩插入肉中悬空摆动,我们也要加以称赞。
另一种所谓自重的美德,对部落福利的影响虽不明显,但确实存在,未开化人从来不尊重这种美德,而现今却受到文明民族的高度欣赏。未开化人并不谴责最无节制的放纵生活。极度的淫荡生活以及鸡奸流行之广,已达到使人震惊的程度。然而,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的婚姻一旦普及之后,嫉妒就会导致妇女美德的反复灌输,这种美德受到尊重后,就倾向于扩大到未婚妇女。而它扩大到男性却非常缓慢,我们在今天还可以看到这种情形。贞洁显著地需要自制;所以在文明人的道德史中,自古以来它就受到了尊重。其结果便是,毫无意义的独身生活自古以来就被列为一种美德。对下流猥亵的憎恶,在我们看来是如此自然,以致被认为是天生的,它对贞洁是一种多么可贵的帮助,这是一种近代的美德,正如斯汤顿(G.Staunton)爵士所指出的,它专属于文明生活。这从各个不同民族的古代宗教仪式,从庞贝(Pompeii)古都的壁画,以及从许多未开化人的习俗,都可以得到阐明。
于是我们可以知道,未开化人认为,很可能原始人类也认为,行为是好或是坏,显然仅仅看它们对部落福利的影响如何,并不考虑它们对种族以及对部落的个体成员有何影响。这一结论同以下的信念十分符合,即,所谓道德观念原本发生于社会本能,因为二者在最初都只与群体有关。
如果按照我们的标准去衡量,未开化人道德低下的主要原因为:第一,同情仅限于同一部落。第二,其推理能力不足,不能认识许多美德、特别是自重美德同部落一般福利的关系。例如,未开化人无从探知大量罪恶是由缺少节制、贞洁等所引起的。第三,自制力薄弱;因为这种能力没有通过长期连续的,也许是遗传的习性,更没有通过教育和宗教而被加强。
我之所以对未开化人的不道德进行如上的详细讨论,是因为有些作者最近高度估量了他们的道德本性,或者把他们的大部分罪恶归因于仁慈的误用。这些作者的结论似乎是依据未开化人所具有的那些美德对家族和部落的生存都是有益的,甚至是必需的——无疑他们确有这等品质,而且往往达到高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