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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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刑事政策学的诞生和发展

中国的刑事政策史亦源远流长,但与西方同步的现代刑事政策史应当说是从20世纪初才开始出现的,是否以沈家本修订的《大清新刑律》为标准确定目前在学界尚无定论,但笔者对此持肯定态度。

一、中国的刑事政策史

中国的近现代史波澜起伏,同西方一样近现代以前中国对付犯罪的方式方法只是刑事政策的思想而已,虽然博大精深,内容丰富,但不具有法治的内核与外表。真正具有现代刑事政策学内容的中国刑事政策史应当是从1900年以后的清末修律。其中1911公布的《大清新刑律》是在吸收西方资产阶级刑事政策思想的前提下制定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其在形式上抛弃了“诸法合体”的编纂,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在内容上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刑罚分主刑和从刑两种,并采纳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时期的特点决定了刑事政策的特点,当时,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在对敌斗争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刑事政策,而非国际上通行的刑事政策。如1940年12月25日,毛泽东同志在《论政策》一文中论述锄奸政策时指出:“应该坚决地镇压那些坚决的汉奸分子和坚决的反共分子,非此不足以保卫抗日的革命势力。但是决不可多杀人,决不可牵涉到任何无辜的分子。对于反动派中的动摇分子和胁从分子,应有宽大的处理。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参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到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三大刑法基本原则的规定,标志着中国现代刑事政策的内容的出现。在此之前,都是中国共产党或是国家的政策在刑事领域中的体现,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刑事政策。

二、中国刑事政策学的诞生

如果作为一门学科独立于刑事法学大家族中,那么刑事政策学必有它独立的研究对象,因为研究对象是确立此学科与彼学科不同的标志所在。将刑事政策独立于刑法中的犯罪与刑罚的研究只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或是21世纪以后的事情。到目前为止已出版的关于刑事政策学的专业书籍主要有:

(1) 马克昌主编的《中国刑事政策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

(2) 杨春洗主编的《刑事政策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

(3) 何秉松主编的《中国刑事政策学》,群众出版社2002年出版;

(4) 谢望原、卢建平等著的《中国刑事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5) 卢建平主编的《刑事政策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6) 李卫红著的《刑事政策学的重构及展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无可争议的是刑事政策学的研究对象是刑事政策。但是,由于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刑事政策,也就使得刑事政策学的研究内容出现分歧。中国传统大多认为刑事政策就是政策在刑事领域中的体现,主要是国家、政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严打”、“宽严相济”等等。西方当今有代表性的刑事政策理论主要是社会防卫和刑事政策模式(国家模式和社会模式)。笔者对刑事政策学体系的架构和内容的论证都不同于上述观点,本书会全面展示这一形式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