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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哲学与宗教

1 哲学

中国文化是一个大系统,而这个系统最核心的部分则是历代哲人们的哲学思想。他们对天地万物、客观世界的认识,代表了中华民族的聪明和智慧;他们对人类社会和主观世界的思考,则代表了中华民族的善恶观念与价值取向。今天的中国人,尽管思想面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其内在的民族性格与文化品格,仍然深深地刻有历代哲人的思想印痕。因此,要深入了解中国文化,不可不了解中国的哲学思想。中国历史上哲学流派甚多,不过就其影响来说,以儒、道两家最为重要。

1.1 孔孟与儒家思想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孔子,被尊称为“万世师表”和“圣人”,但“儒”这一名称在53孔子之前早就有了。“儒”与商、周时期掌管典章制度、文物典籍或主管教化礼仪的官员有关,并逐步发展成为社会的一个阶层。到孔子时,开始形成儒家学派。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孔子对“仁”的最基本界定则是“爱人”。在孔子看来,“仁”是人的本性的最高表现,也是人的美德的最高概括。那么,如何“爱人”才能成为仁人呢?孔子认为一方面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另一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总起来说,就是要“推己及人”,对别人有爱心和同情心。这在当时是一种很进步的思想,即使在当今社会也仍然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标准,因此儒家的仁学对后世有很大影响。

如何判断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仁”的标准呢?儒家提出以“义”作为价值标准。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君子以义为上。”显然孔子是以义为立身之本的。

孟子是继孔子之后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被尊称为“亚圣”。他说:“义,人之正路也。”荀子同样是把“义”放在首位:“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那么什么是义呢?“义者,宜也。”即是说,一切言行举止都要恰如其分,符合“礼”的规定。所谓“礼”,乃是西周以来建立在宗法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一整套社会等级制度、礼仪制度以及伦理道德规范。在儒家看来,只有一切“度于礼”,“立于礼”,“约之以礼”,“节之以礼”,“齐之以礼”,才能达到“义”的要求和“善”的标准。但“礼”毕竟是强加于人的外在的戒律,为了让人们各安本分,心甘情愿地按照礼的要求去做,就必须有“乐”的配合。先秦儒家所谓的“乐”,包括音乐、歌舞在内,它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工具,也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儒家提倡乐教,主要不在于审美欣赏,而在于乐的政治功利和伦理价值。乐教有其特殊的潜移默化作用,它可以直接影响人的思想感情和性格,陶冶人的性灵,使人的情操获得净化而升华到更高的境界。乐教的这一特点,使它成为与礼教相辅相成的治国手段。

儒家极力提倡的“中庸之道”,被认为是“天下之大本”,“天下之达道”,是中国式的智慧特征。中庸之道是传统小农经济的产物,它尙和谐,主平衡,反对走极端,提倡“执两用中”。中庸之道认为,如果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不偏不倚,各安其位,就能够达到和谐的最佳状态,也就是人生和社会的最佳境界。中国文化的中庸性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也是深刻的。由于中国人的普遍认同,中庸之道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做事不走极端,尽力维护集体利益,求大同,存小异,成了人们普遍的思维原则。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便是“天人合一”观念;体现在人与家的关系上,便是“家族本位”;体现在政治上,便是抑制豪强,均田分地;体现在文化上,便是涵盖万有,求同存异;体现在国家关系上,便是“协和54万邦”、“厚往薄来”……所有这些,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扩展,对于统一的多民族政权的维护,有着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中庸之道具有否认斗争、排斥竞争的一面,所以在很大程度上窒息了人的创造性,并且往往成为封建统治者维护专制主义和等级秩序的工具。

儒家虽以伦理为本位,追求仁义,陶醉于道德的自我完善,但并未停留于主体自身,而是要把整个社会都置于儒家道德的控制之下,从而实现“大同”的社会理想。从孔子主张“德治”到孟子提出“仁政”,是儒家政治学说的重大发展。孔子主张的“德治”和“仁义”,基本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学说;孟子进而把“仁义”发展为系统的“仁政”学说,在经济关系上他主张“制民之产”,反对横征暴敛;在政治关系上他主张实行“王道”,反对“霸道”,倡导“以德服人”,着眼于争取民心,“保民而王”。这种仁政学说为后来中国封建社会儒家的政治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1.2 老庄与道家思想

在先秦诸子中,道家是以“道”为最高哲学范畴和终极关怀的一个学术流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道家文化全面深入地渗透到中国人民的民族心理、民情风俗、思维方式、文学艺术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文化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道”的本意是人所走的道路,引申为原理、规律、宇宙本原等意义。先秦道家以“道”来统摄自然、社会、人生三大层面,追求三者的自然平衡。老子首先提出道为“万物之宗”的思想,把“道”看成是无形无名的形上本体和总规律,认为“道”贯穿于天、地、人之中。因此,“道”便成了人道之根,治国之本。

那么,“道”的本质禀性是什么呢?老子认为是自然无为。他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是仿效之意,亦即以之为法则,以之为规律。在老子看来,人和天地都是以道为法则,而道则以自然为法则。因此只要以自然无为为法则,也就得到了“道”。庄子在世界观和社会观上与老子基本一致,他从根本上主张以自然无为的“道”来治国,他说:“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由此出发,道家认为一切人为的东西从本质上说都是与“道”相违背的,他们坚决反对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礼、乐,认为仁义孝悌、55礼教乐教等等,都是限制人的自然天性而役使人的真性的工具。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贞臣。”所以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庄子也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所谓“在宥”,即是听其自然,不治而治,无为而为。

与儒家汲汲于仁义礼乐、奔命于修齐治平的“游方之内者”不同,道家是目帝王如秕糠,视功名若粪土的“游方之外者”。后世通常称前者为“入世”,称后者为“出世”。道家认为,人生在世,难免会受到无数外在的束缚,如肌体之累、声色之乐、利禄之欲、死亡之惧、仁义礼乐之羁等等。只有超然于这一切之上,才能体悟到人生之真谛——“道”。庄子对当时的黑暗现实深恶痛绝,同时又反对儒家为改变这种现实而强加给人们的仁义礼乐等精神枷锁,于是提出了超世、顺世和游世三种人生范型。

所谓超世,按庄子的说法就是:“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这种做法颇为后世那些不媚时俗、不事权贵的刚直不阿之士青睐。不过,一味地愤世嫉俗毕竟于事无补,并不能改善社会政治状况;再说人也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一旦从虚幻的天堂回到现实的社会,便不得不面对残酷的人生,就连庄子本人也只好向监河侯“贷粟”以度日。于是超世主义便转化为顺世主义,正像庄子所说:“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顺世主义的处世态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几乎成了人们自我解脱的一剂良方,但也透露了对命运的无可奈何。由此可见,单纯的超世主义,难免会有肌体之苦;而一味地顺世,又必然丧失人的自然本性。那么,怎样才能“顺人而不失己”呢?庄子提出了“游世”的最高境界:“人能虚己以游世,其孰能害之?”《庄子·天运》假托老子回答孔子问道时的话说:“古之至人,假道于仁,托宿于义,以游逍遥之虚。”这就是说,寓身仁义,仍能游心于尘世之外;位居高官,也可不为世俗所累。后世的士大夫们,在出将入相、踌躇满志之时,无不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一旦时运不济,心灰意冷,又可心安理得地皈依老庄,隐逸山林。其仕途上的进退自如,正是以思想上的儒道互补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