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圣·奥古斯丁
一 生平及著作
圣·奥古斯丁(Saint 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欧洲中世纪著名神学家和哲学家,基督教神学早期的重要代表,号称“教会之父”。他出身于北非的塔加斯特城(今阿尔及利亚的苏克阿赫拉斯),当时这里归罗马统辖,深受罗马文化的影响,父亲是异教徒,母亲是基督教徒。奥古斯丁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家乡的文法学校学习文法,16岁时去迦太基学习修辞学,17岁丧父,靠亲戚接济,完成了当时的初、中、高三级制教育,先在迦太基城,后来又去罗马和米兰任修辞术和雄辩术教师达12年之久。据他的《忏悔录》介绍,他早年沉迷于情欲,生活放纵,同时求知欲也极强,有9年的时间信仰波斯的摩尼教。386年在米兰任修辞学教师期间,奥克斯丁与该城大主教安布罗西乌斯相识,深受其影响,并接受洗礼,改信基督教,不久便回到北非,395年被推举为希波城的神甫,395年被提升为希波主教,积极从事教会事务和反异教的斗争,成为罗马基督教神学界的核心人物。他将古希腊罗马与希伯来的思想及其宗教精神融为一体,形成了他影响中世纪始终的基督教思想体系。430年,汪达人侵入北非,在希波城被困的第三个月,奥古斯丁病逝。
据他自己说,他早年曾写过《论美与适宜》,但当时就失传。他的主要著作有《上帝之城》、《忏悔录》、《三位一体》、《论自由意志》、《论音乐》、《论激情》和《独语录》等,大都涉及文艺问题。
二 反对世俗文艺
奥古斯丁在皈依基督教后,将世俗文艺看成是基督教神学的仇敌,要求文艺成为神学的奴婢。在《忏悔录》中,他反省自己的经历,后悔自己曾经为古希腊罗马作品中人物的悲欢离合所打动。他责备自己曾经为狄多的徇情而伤心落泪,却不曾为自己因此背离上帝而痛哭,悔恨自己曾醉心于那些描写淫乱的朱庇特和朱诺的诗歌,让罪恶的欲望玷污了自己的心灵。具体说来,奥古斯丁认为世俗的文艺有以下几条罪状:
1.艺术作品亵渎神灵。奥古斯丁深受柏拉图文艺观的影响,认为诗人摹仿坏人坏事,把它们加在神的头上,让人感到干了坏事,却以为是在效法神灵。他说:“的确荷马很巧妙地编写了这些故事,是一个迷人的小说家,但对童年的我却真讨厌”,“荷马编造这些故事,把神写成无恶不作的人,使罪恶不成为罪恶,使人犯罪作恶,不以为仿效坏人,而自以为取法于天上神灵。”与柏拉图等人不同的是,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信奉的是多神教,而奥古斯丁所信奉的基督教则是一神教,因此,荷马史诗写了众多的神乃是对唯一的真神上帝的亵渎,而且把罪恶推给神,这就掩盖了人的罪恶本质,把人的原罪推到神的那里。
2.艺术作品败坏道德。奥古斯丁以宗教的道德标准衡量文艺,认为古希腊罗马的作品宣扬七情六欲,腐蚀着人的灵魂。古希腊罗马作品中塑造的既是雷神又是奸夫的宙斯,把人间的罪行移到神的身上,以假雷神的形象鼓励和帮助现世的奸淫,使罪恶显得不是罪恶,摹仿堕落的人好像是摹仿天上的神。
3.受柏拉图影响,奥古斯丁反对欣赏悲剧和以悲痛为乐趣。他认为古希腊罗马的文艺,点燃了万恶之源的欲望,又让人产生幸灾乐祸的虚假怜悯,以别人的痛苦为自己快乐的源泉,这就违背了拯救人于苦难之中的慈悲情怀的基督教精神。人要看悲惨的事情,使自己悲哀,同时又作为旁观者从悲哀中获得快乐,这种慈悲便不同于基督教的慈悲。因此,世俗文学所引起的悲悯和同情是有害的,同情的对象是世俗的激情。
⒋ 艺术作品是虚构的,因而带有欺骗性。他认为舞台上的悲剧是虚构的,是假装的激情,欣赏悲剧者是为邪恶中的悲欢离合而感到愉快。与骗子相比,骗子的目的是刻意欺骗,而艺术的目的则给人们带来快乐。“每一个骗子都想欺骗,但不是每个讲寓言的人都有意于欺骗。因为哑剧、喜剧和许多诗篇中都充斥着寓言,其目的却是给人愉悦而不是欺骗,而且几乎每个讲笑话的人都在讲寓言。”这与基督教教义强调真实性是背道而驰的。同时,诗的虚构使罪恶显得神圣,从而败坏人心。它的感染力越大,对人的毒害也就越大。
三 文艺为基督教服务
但奥古斯丁并不反对一切文艺,他要求文艺为基督教服务。他认为过去的文艺不符合基督教教义,所以是虚假的、有害的。到了后期,他又对世俗的文艺作出了一些新的解释。在《致涅塔留书》中,奥古斯丁虽然还反对艺术家摹仿宙斯的淫乱,但同时希望古代的神话另有解释,这为后来的神话寓意说和象征说思想提供了启示。奥古斯丁看到世俗艺术已植根于民间,渗透在一切艺术中,因此他提出文艺只要与基督教神学相吻合,便是对人有益的。
奥古斯丁在批评艺术虚构的消极性的同时,还将艺术的虚构与摩尼教的虚构进行比较,肯定虚构是艺术的本质特征。“文章家和诗人们的故事也远优于那些欺人的妖言,诗歌与‘密提阿飞行’的故事比毒害信徒的‘五元素化身大战黑暗五妖洞’荒诞不经之说也远为有用。因为我从这些诗歌中能汲取到真正的滋养。我虽则唱着‘密提阿飞行’故事,但我并不说实有其事,即使我听别人唱,也不会信以为真的。”他还说“如果一幅画中的马不是虚构的马,它又如何成其为真正的绘画呢?”
奥古斯丁还从《圣经》作品出发,对象征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圣经》中“有些事物的概念是已经确切规定,世世相传,绝无增损”,但《圣经》中还常常“使唯一的真理,通过肉体的行动,在我们的思想中构成形形色色的想象而表达于外”。他以《创世记》中“滋生繁殖”一词为例,说它能象征芸芸众生,概括许许多多的社会现象,包括各色人等。
同时,奥古斯丁还提及语象所能给人的乐趣。所谓“语象”是指象征语言中的形象。象征语言之所以能给人以乐趣,一是因为它具有形象性的特征,二是它需要人们借助于联想和想象去进行推断和猜想,让读者从艰苦的追寻中获得乐趣。文学与宗教的相通之处,就在于它们都以语言为手段去描绘形象,表达意义,而象征的手法是两者共同的。象征是宗教的全部手段,同时也是文学手段的一种。他对象征的重视及研究,不但影响了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而且对文艺复兴及浪漫主义、象征主义都有相当大的影响。
和柏拉图一样,奥古斯丁也是位文学修养很高的人,而且有很深刻的思想。正因如此,他才会对文学提出精湛的见解,只是囿于基督教的世界观,才对文学加以毫不留情的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