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经典的建构、解构和重构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文学经典的存在和认定

冯宪光 傅其林冯宪光,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傅其林,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

传统文化在遭受当代社会资本和权力构架的冲击之后,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之际,按理说文学经典的观念或者概念也应当随之而烟消云散,但是突然之间各家纷纷却把文学经典作为一个热门话题讲述起来。这预示了在现代性的进程中,传统文学经典出现了危机,并引发了诸多重要的社会与文化问题。作为人文知识分子理应对此做出思考,提出一些文化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事实上,在人类文化中,任何一个时代都必须有传统文学经典的存在。这是人类社会文化存在和发展的自身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历史的现实起点,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出发点。而这是人类存在的第一个事实,第二个事实是人类在满足了第一个需要的时候会产生新的需要,这些不断产生的新的需要又构成了新的生产活动、新的生产内容。同时,第三个事实是人类生产除了物质生产和再生产以外,还有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即“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一些人,即繁殖”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马克思、恩格斯说:“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作用。”同上。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不仅是指人类的物质生产为主导的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而且是说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决定着社会意识。人类个体生命存活的有限性,引发出上一代人所创造的文学作品也可以在人类自身的繁殖中流传下去的问题。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既是共时性的,同时也是历时性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这种观点表明,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而告终的,而是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和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着新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同上书,第37页。。因此,“历史不外是各个时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同上书,第40页。。物质生产需要前代留下的生产力,精神生产同样也需要前代留下的精神生产力,而文学经典就是这种精神生产力的遗产。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存在以及社会意识形态存在的基本理论深刻地说明,文学经典的存在是不可能被解构的,人类世代的活动构成历史,在文学活动的时代延续中就又确立了文学经典的地位,这是符合人类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因此文学经典的再度讨论,不能简单地从进行爱国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国家意图角度去认识,也不是一个文化遗产可以成为目前文化产业开发的一种资源,可以赢得经济利益的问题。文学经典是人类自身繁殖生产和再生产、延续人类生命活动的需要的文学表现,即人类存在的必然性活动在意识形态上、在文学领域的表现,是现时代文学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

另一方面,当前对文学经典的讨论,不管是否认可,无论自觉或不自觉,客观上都是对不可还原的文学的历史事实的一种还原性的叙事重构。这也如《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说,“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环境”同上。。“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同上书,第52页。人们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量文学作品中,经过筛选所确立的文学经典,已经在用一种尺度和标准改变或者叙述文学的历史面貌,创造着现时代的文学环境。在把文学作为一种文化加以尊崇的时候,需要制定文学环境的秩序。在文学的历史秩序中,经典的存在显示出文学秩序的来源和整一,也显示出现时代的文学在由经典主导的文学史秩序的地位、传承关系及文化合法性;同时,在一个民族总体文化格局形成阶段,它通过对经典的认定建构了本民族文化的历史叙述,而以后时代的人们又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不断重构经典的历史叙述,或者改写经典作品的意义,为现代主导文学潮流的文化合法性书写历史的证明。而在现在这个“一切都烟消云散”的时代,人类自身由生产引发的新的需要,推动着对文学经典的叙事重构。目前,维护传统文化观念的学者,在讨论文学经典时,也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的时代语境中,对传统文学经典进行调整,而试图颠覆传统文化秩序的学人,则用不同于以往的尺度,去重构经典的殿堂。

在现代性的进程中,文学经典的存在与重构面临着比在传统社会中更为复杂的问题。在传统社会,文学经典主要通过传统文化的持续性来保持,其中宗教与政治的权力意识形态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文学经典通过一种权力制度获得了长期的权威地位,很难被解构,如中国的“十三经”,西方的《圣经》。在现代性的进程中,宗教、政治仍然作为意识形态存在,甚至有时处于决定性的支配地位,但是经济因素,尤其是市场体制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构成因素,成为“看不见的手”,它对社会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在再生产物质产品的同时也在进行文学经典的再生产。这就出现了文学经典问题的复杂性。一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各种假冒伪劣的“经典”随处可见,或者传统的文学经典被改编、被篡改,并被戏谑。另一方面,传统文学经典借助于现代的市场体制与媒体力量传播得更加广阔,人们也因此更容易地接近文学经典,品鉴文学基地,从而促进了传统文学经典在当代的延续。网络的普及对文学经典的延续的意义是很大的。一方面否定传统经典,追求现代瞬间文化的新奇与刺激,另一方面越古老的越得到尊重,沉醉于怀古之梦中。一方面,文学经典坚决地排斥市场利益而无人问津,另一方面它又依赖市场,在市场上散发出魅力与无尽的意义。尤其是在全球化的当代文化语境中,文学经典的这些问题困扰着人文知识分子。尽管如此,这些复杂情况并不是说文学经典不存在,或者将不会存在,只是说明了文学经典身份开始变得复杂多样,有些文学经典仍然具有“永恒的魅力”。马克思认识到,荷马史诗在现代仍然是高不可及的范本,保持着永久的魅力。

在各种文化思潮风云际会之现在,要提出一个对文学经典认定的共同法则,是很困难的。而中国从20世纪新文学出现以后,对西方文学观念的引进成绩突出。但是,西方现代理论关于文学经典的认定,其尺度也是多种多样的,很难说有一定之规。颜敏认为,“关于经典的含义,佛克马和蚁布思的《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尽相同的诠释。第一种含义是就一般意义而言的,认为经典是:‘精选出来的一些著名作品,很有价值,用于教育,而且起到了为文学批评提供参照系的作用’(见佛克马,蚁布思:《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第5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二种含义强调经典在文化主流圈的影响,他转述了罗森格林的观点:‘经典包括那些在讨论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批评中经常被提及的作家作品’,而‘只有知名的作家才可以因比较或解释而被提及’(佛克马,蚁布思:《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第51页)。第三种含义是从霍兰德的读者——反应批评的观点出发,认为经典‘是指一个文化拥有的我们可以从中进行选择的全部精神宝藏’(佛克马,蚁布思:《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第36页)。”颜敏:《经典的含义和经典化问题》,转引自文化研究网(http://www.culstud-ies.com)“文论集萃”第十期。颜敏认为,这三种含义都有一定道理,也有局限性。它们在含义上的系统之处在于,“文学经典就是指已经得到历史承认的名家名作。美国学者希尔斯认为,至少需要得到三代人的两次延传的东西,才可谓之传统,持续的短暂性则很可能是时尚”同上。。对于颜敏通过佛克马等人的论述所分析的西方对文学经典认定的标准的说法,以及他所归纳的基本看法,我们都是赞同的。据此,在传统文学经典的延续过程中,新的文学开始形成自己的传统,其中就有成为人们认可的经典。中国现代新文学经历约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些得到认可的经典。

与文化现代性有关的现代主义艺术风潮,在向传统文学经典风气挑战的时候,没有能够彻底打倒古典文学的经典地位。而后现代理论质疑现代性文化时,又把现代性文化对传统颠覆的武艺,在现代性文化上重演。中国现代文学理论的发展肯定要借鉴西方有价值的思想观念,但是在讨论和寻求文学经典认定的准则上,我们也可以去梳理一下中国传统文论的相关理论和观念,从民族文化的本土资源去追寻中国化文论对文学经典的认识。目前是一个“世界文学”时代,但是在中外文学经典的认定上不同国家、民族仍然存在着一些或大或小的差距。研究一下中国传统文论对文学经典的认识,这在当前全球化语境中,保持民族文化自身特色,强化与国外文论的沟通、交流显然是有意义的。

在中国古代文论发展历程中,最早谈到文学经典的无疑是孔子。历史上有孔子删诗之说,经过孔子整理、编辑的《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第一部文学经典。在确立了《诗经》的文学经典地位以后,孔子劝导他的学生要阅读这部文学经典,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注疏·阳货》, 《十三经注疏》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525页。我认为,这是中国古代文论中关于文学经典较早的一种论断。这个论断阐述了后代人学习前代文学经典的价值。文学经典的功能和价值同时也可以成为判断是否为文学经典的一种认定标准。孔子这段话的后半截,说明文学经典对当时的家庭和国家的意义,又因为《诗经》的写作常用比兴,为了读懂这些诗歌,必须知道诗歌中写到的鸟兽草木之名。这些阐述,具有当时时代认知建构、价值判断较为浓厚的痕迹。而孔子这段话中,关于文学经典的论述后来为历代文论家所称道,成为中国文论经典论述的是四个“可以”,即“兴、观、群、怨”。长期以来,“兴观群怨”说主要被看成是中国现代文论的文学社会作用论的传统资源,其实它也正是中国传统文论关于文学经典认定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个民族的文学发展历史表明,它在最早确立文学经典之时,不仅确立了经典的文学作品,而且依据对诸如中国的《诗经》等的文学经典作品的认识,同时也确立了认识和认定文学经典的原则和标准。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就是一种中国传统对文学经典认定的一个准则。清代王夫之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辨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可以’云者,随所以而皆可也。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而可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丁福保编:《清诗话》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63年版,第3页。王夫之运用这个四个“可以”的标准,去读《诗经》,也去读前代诗歌,以“辨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从而认定和确立前代的文学经典。

在发掘中国文论固有传统的视野中,“兴观群怨”说似乎依然可以成为我们现在认定文学经典的一个依据。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兴观群怨”都是从读者的接受立场、接受过程、接受反应、接受需要等方面所提出的分析文学经典的视点。

所谓兴,就是审美感发。历史上的作品流传至今依然能够引起今日读者的审美感发的,显然其艺术魅力已经超越了历史时空,成为当之无愧的文学经典。文学经典不是文学墓地中僵硬的木乃伊,而是在千载之下仍然能引发思古之幽情的充盈着文学生命的活体。不能“兴”的旧时作品,失去了审美生命,不可能成为文学经典。

所谓观,可以有两个观的视点,一个是可以通过作品看到作品所反映、表现的历史时代的风情物貌,即“观风俗之盛衰”;另一个是可以从作品看到文学自身演变、发展的历史轨迹,理解和把握这些经典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所谓群,就是传播和认同。特别是在现代社会,往日的文学作品要成为文学经典,必须跨越历史时间,同时也要跨越地域空间,走向全民族或者全世界的更为广大的空间,在广泛的传播中,受到不同地域、民族、国家的人们的欣赏和喜爱。当然这种“群”不是抽象的普泛一致,也可以是全球化中的特殊族群的认同,如跨越地域的阶级、性别、种族的广泛认同。

所谓怨,作为今日读者的接受反应,不是怨怼作品所反映的当时现实,而是对读者处身的当下社会现实和文学现实的缺失和不完善的针砭和批判。任何在发展中的现实(社会和文学)都是不完善的,都有应当或可以针砭和批判之处。怨是一种追寻理想社会、理想文学环境、文学形态的另一种表述方式。

文学经典是后代对前辈文学作品的梳理和审美的评价,是对文学的应然历史的重构。任何一个时代对文学经典的认定,都包含着对当下文学意识的领悟和崇尚。在文学经典成为一个时期文论的热点的时候,这个热点的出现不是无缘无故的。它似乎隐含着对当代文学的失望和针砭。在这种时候,文学经典就成为文学乌托邦的历史想象。文学的乌托邦,从中国的孔子到西方的黑格尔,都不是像社会乌托邦那样置放在未来,而是置放在过去。我们认为,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孔子的“兴观群怨”说,从中研究文学经典认定的审美价值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