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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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原始杂技的雏形

事物的原始形态,往往是对事物本质的最简约的概括,其中不仅蕴涵着事物最原始、最本初的基本要素,还以它的简单、朴素、精练等特点,具有了类似后世的抽象、回归、透视等找寻本质等行为之功效。各类艺术的原始形式,已经具备了该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基本“内核”,具有了质的规定性。同时,对事物发展脉络的梳理,会给人以丰富的感性印象以及历时性、系统化的认知框架;作为人的一种精神生命的存在方式,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创作还是观众的审美接受,都是处在现在与过去的“对话”之中。因此,由原始杂技雏形来认识杂技,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认识方法。

一、早期杂技考古发掘

(一)中国是人类文明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是世界著名的杂技大国,中国杂技就在这块土地上产生。考古证明,远在百万年以前,中华民族的远祖就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生息、繁衍。文明因素的起源,至少在6000—5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已经出现并已有了初步的发展。从原始社会发展到文明社会还有一个过渡阶段。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000年的龙山时代正处在这一阶段。在我国的东北、华北、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地都有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重要文化遗址。它们记载了历史文化的本来面目和人类早期的生活实态。作为杂技艺术的最基本要素的人体动作,参与了由猿到人的生理、生存进化过程,创造发展了人类文明,同时创造发展了杂技艺术本身。

河北省境内位于古泥河湾湖东的蔚县吉家庄遗址群,100万年前曾是早期人类的重要活动区域之一。一批动物化石,石制品有石核(也有专家称之为石流星——作者注)、石片,石质大多为石灰变质岩,明显不同于阳原县泥河湾遗址群石制品的燧石石质。地层属于早更新世晚期或中更新世早期,其年限可推定为距今100万年左右。目前,100万年前的旧石器遗址在全国已发现25处。《光明日报》,2003年8月12日。又据报道,泥河湾遗址还发现了大象脚印。后又发现了大象化石,专家分析,大象尸体是被肢解了的,象骨上还留有被剖刮的痕迹。这些发现,为研究早期人类生活环境提供了珍贵的历史材料。

一般认为,作为表演艺术形式的中国杂技,萌芽于新石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已具雏形。

杂技史学家在追寻《舞流星》节目的渊源时指出,它的雏形是古代先民们狩猎中的投掷技术。投掷动作主要产生于灵长类动物,这类动物两下肢的有力支撑和两上肢的自由解放,使投掷动作成为一种行为习惯。灵长类是哺乳动物的一目,猴、人属于这一目,是最高等的哺乳动物,大脑较发达,四肢都有五指,便于握东西。不仅如此,投掷技巧还需要大脑和目力的密切配合,即在目力所及之处捕捉对象、发现对象并由大脑发出信号,投掷手握之物以袭击对象。投掷工具的创造和使用,不仅反映了人类在工具制造方面的进步,同时还反映出人类肢体动作的协调和技巧的发展。正是有了这两个方面的发展进步,才使得人类的劳动手段发生变化,劳动的效率得到逐步地提高。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考古资料来看,在陕西蓝田人遗址、山西丁村遗址和许家窑遗址都发掘出土了原始人类敲制的“石球”。仅在许家窑一处,就发掘出被堆放着的原始石球两千多个,大的直径十厘米左右,小的宛如一个小苹果。陕西蓝田人生活在距今已有六十五万至八十万年的更新世早期,在这里发现的石球、石片等属旧石器时代初期的打制石器。许家窑遗址的地质年代属更新世晚期,所发现的石球为旧石器时代中期打制。考古学家证实,这些石球是原始人类作为狩猎时袭击野兽的猎具,用以延长手臂的力量,投掷、杀伤猎物。

我国四川大溪新石器时期遗址出土的陶质丸铃见傅起凤、傅腾龙:《中国杂技史》,2002年8月内部印刷,彩页图示。,清晰地展示了原始人群耍弄手技的一种道具。这只陶质丸铃不仅色彩鲜艳,形制圆圆,而且球面上还匀称地制有24个用双虚线绘制的几何三角型。这24个三角形的底边与可以作为球体的轴心和标志球体直径的六个小孔的孔距相等。陶质丸铃的形制本身已经深刻地反映出了新石器时期人类的高度智慧,及其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能力。由此看来,手技作为杂技艺术形式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存在,应该是毋庸置疑的,是与当时人类社会实践生活、人的思维发展相匹配的。

另一种用藤萝套上石球来袭击野兽的猎具,被后人称之为“飞石索”、“石流星”。距今三千年前的云南沧源的崖画上有舞飞石索的形象。飞石索的攻击原理一是直接以石球击中猎物,再就是套了石球的藤索会缠绕在猎物身上,达到擒获的目的。著名的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在19世纪30年代在美洲考察时,亲眼目睹了土著印第安人使用飞石索捕获鸵鸟和野兽的情形。飞石索上“系着两个或三个石球,使用时,手中握着最小的一个,用力盘旋,然后对准目标飞掷过去,再凶猛的野兽也难逃被捆缚的厄运。”聂传学:《中国古代杂技发展概略》,新华出版社1991年7月版。飞石索经过漫长的演变过程,成为了软兵器“流星锤”和杂技道具“流星”。表演技艺越发精湛,这类节目也因之广泛流传。

杂技史学专家认为,大约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了投掷技术——“飞去来器”。这是一种用木片或竹片制作成的十字型的器具,最初,应该是原始人类所制作的简单的劳动工具。它的十字交叉,在投掷和风力的作用下,可以产生不同的飞旋乃至回旋效果,可被用来击中猎物。这种器具在人的作用下,效果各异。这又十分具有神奇感,对它的使用,就是对一种劳动技能的掌握。与早期原始人类采用木棒、石块、群聚堵截等狩猎方式相比,更先进了一步,也更具有了技巧的意味。原始艺术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劳动场景的再现。所以说,原始部落对劳动的回味、欢庆活动,已具有了一定的表演性。作为完型的“飞去来器”,能够借助空气浮力和器具形状在空中产生的特殊运动轨迹,自由抛出,又能够预期回归,随心所欲。人对这一技巧的把握应该是在实践活动中反复进行、人的认识行为获得一定发展之后所产生的。“飞去来器”至今在杂技表演中保留着。演员手中的十字型或V字型的道具“飞去来器”,经灵巧的一抖,便夹带着风声,向高远处飞翔,仿佛完全脱离了人的掌控。在悬念紧紧抓住观众的时候,“飞去来器”会悠然地从它“飞去”的轨迹上,飞转回来,稳稳落在演员手中,像一个听话的精灵。有时,演员手中的“飞去来器”会向观众的近处飞来,在人们头顶上轻盈盘旋,勾得四座怦然心动,之后,又神奇般地回到台上演员的手中。这个节目每每表演都能引来观众惊诧的叫喊声和不断追寻的目光。

“叉”是工具的一种特殊形状,由木质、金属等多种材质制作。据专家考证,早在铜器出现之前,各种木制的叉和利用树枝自然形状形成的叉,已经被作为渔猎时代的劳动工具了。较之呈一条直线形的棍类工具,叉子不仅能以两个甚至几个触角扩大穿刺猎物的机率,还能够在利用叉形捕获猎物时体会到力的分布以及由此产生的操作的稳定感,体会到由叉所产生的人与猎物间的动力的关系。这种动作感受是很特别的。因此,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叉子至今尚被广泛使用着。比较典型的叉子,大到作为农业工具的大木叉,小到西式餐具中的不锈钢刀叉,都显示着叉的独特功能。杂技中叉的技巧表演由来已久,并多与刀枪等武术功夫结合起来表演。

我国古代金属冶炼技术的成熟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使用,是“刀、枪、剑、戟、斧、钺、钩”百般兵器类技艺节目产生的社会基础,加之我国自古战争频仍,促进了兵器的快速发展。由此,“飞刀”、“飞叉”类节目层出不穷。

尽管早在新石器时期人类就以打磨的“石刀”来行使剖割、俎断等的刀具功能了,但是,“飞刀”等节目的产生应该是在我国金属冶炼技术产生之后。因为金属刀不仅可以用来剖割、俎断,还能够以其利刃,穿刺猎物。精锐的金属刀具兼具了“飞刀”节目的诸多功能。据说,五帝时期的蚩尤“以金作兵器”(《世本·作篇》),是金属冶炼的最早发明者。传说,我们中华民族的第一把剑是黄帝使用的“轩辕剑”。传说中的“禹铸九鼎”,远在约公元前2200年。不少古代传说都提到夏代铸造铜器的事,《左传》宣公三年说:“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枚,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墨子》上也说:“夏后开使蛮廉采金于山川,而陶铸于昆吾”。这些传说反映出,我国从夏代开始由石器时代进入了铜器时代。到了商代,铜器盛行,并建立了冶炼青铜的工业。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河南郑州、安阳等地发现了商代青铜厂遗址……

我国古代,举重竞技等的力技形式更是形形色色。据考证,我国夏商周三代,以武立国,尚武之风盛行朝野,且尤重臂力。战国秦汉以降的许多历史资料都生动地再现了包括举鼎、举钟、举人、举牛、举石、举木等在内的举重竞技,其中战国早期的曾侯乙编钟举重铜人是我国迄今所见最早的举重形象资料。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全套编钟的整幅钟架共分三层,中层和下层各有三个铜人,力举重达2500公斤的大型编钟及钟架,顶天立地,稳如磐石,给人以庄严肃穆之感,分明是力大无穷的武士。参见黄敬刚:《从曾侯乙编钟铜人看古代举重体育文化》,载于《光明日报》2006年7月31日第11版。

在著名杂技之乡河北省,出土的杂技文物是距今两千三百多年的战国时期中山国(公元前506年—公元前295年)两个国王大墓中的两件文物——“银首人俑铜灯”和“十五连盏铜灯”。“银首人俑铜灯”出土于战国中山国成王墓,高66.4厘米,重11.6公斤。主体造型是一青年男子两手分持三盏灯盘。重要的是:据考古专家考证,这个男子的身份是一个玩蛇耍猴的艺人。他右手握着一条长蛇,蛇头上挺用吻部托住长长的灯柱,柱体上装饰着黑彩夔龙戏猴纹,柱顶是一盏圆形灯盘。男子的左手握住一条长蛇的后尾,蛇身蜷曲,头部昂起,吻部顶着一盘灯盏。另有一盏大灯平地放置,一条大蛇蜷踞其中,吻部高挺顶住耍蛇人左手所握之蛇。三盏灯盘各有三只灯签。若点燃铜灯,九只火烛高低错落,闪烁摇曳的灯光照耀着耍蛇艺人和盘曲游动的长蛇,蛇舞人欢,活生生一幕耍蛇驯兽的杂技表演。

“十五连盏铜灯”出土于中山王墓,高82.9厘米,重13.85公斤。主干竖立在由三只独头双身猛虎托起的镂空夔龙纹圆形灯座上,主干四周伸出7节支干,支干端头托起15盏灯盘。主干与支干造型如同一棵大树,树干粗壮挺拔,树枝错落繁盛。树枝上盘踞着夔龙,栖息着小鸟,顽皮戏耍着小猴。树下两个上身袒露、下着短裙的男子正向树上抛洒食物戏耍小猴,其场面很像今天的杂技“耍猴”。我国的山东亦是一个杂技大省,近年研究人员在对中国杂技起源的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在山东亦发现了距今2000多年前的杂技实物。

以上材料说明,早在几千年前甚至更早时期的中国,人们已经有了非常强烈的群体意识和审美意识,说明这类人体动作艺术已具备了节奏、技巧、动作造型等等杂技的基本要素。此时,人类的思维活动已趋于抽象并日趋丰富和完善。

在此后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古陶器、青铜器、壁画、帛画、石窟艺术、画像石、画像砖、古籍等成了记录杂技的主要手段。譬如,1972年在我国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发现的“和林阁尔汉墓壁画”,主要描绘死者官职升迁的经历,其中有《乐舞百戏》等图。

周代的“武舞”,汉代流行的《盘鼓舞》、《剑舞》、《干戚舞》都是比较典型的杂技舞蹈。在莫高窟画中杂技形象更为丰富,莫高窟第156窟壁画“宋夫人出行图”中,宋夫人出行的场面就是以百戏乐舞开头。又如汉代画像砖,兼以绘画、浮雕两种手法,在方砖上刻画了多姿多彩的杂技、舞蹈场面,是汉代杂技形象的重要遗存……如此等等。

(二)在西方的考古发掘中,古代埃及的墓室壁画里就有杂技艺术形象的描绘。在四千年前的古埃及文化时期的遗址——宾尼汉森墓中,考古学家发现了迄今为止最古老的杂技表演形象。那刻绘在墓壁上的杂耍表演者,有一组是四位装束一致的少女,她们身穿长裙、梳两条长辫,手腕和脚腕上的镯子也都完全相同,这样统一的装束很可能是特为观瞻的。四位少女的形象极具动感,她们正在做着不同的抛接球动作,十几只被抛耍着的球在她们中间传飞,能使人感到她们有着熟练的技巧。另一幅杂技画面刻画着一位取坐姿杂耍的女性,她身着拖地长裙,手里的三只小球正被脱手抛出,并交替起落。这两幅表演杂技手技的画面都是非常典型、生动的。

中外艺术史还表明一种现象,即留给后人的杂技的最早形象多是通过绘画、雕刻等形式实现的。一般认为,人对具体事物形式的抽象往往晚于对具象的直觉把握。同时,这种形式表现,又往往是建立在长期地直觉把握的心理积淀基础之上的。因此说,即使是最早时期的考古发现仍可能晚于杂技产生的初始时间,并不能确切地表明两者是同步发生的。也就是说,杂技的产生很可能大大早于这些早期杂技的历史实物所记录的年代。

考古发现的有关杂技的内容虽不够丰富,但仍可以说明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杂技都是人类最早发生的艺术现象之一。

二、原始文化与杂技的起源

原始文化生成于原始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是与原始社会物质生产水平和人类早期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与把握密切联系着的,是原始生产劳动、原始宗教(巫术)、原始艺术的总合。杂技是人类最早创造的艺术形式之一,杂技的起源是原始艺术起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杂技的起源必然与人类的原始文化不可分割。原始人类的社会活动首先取决于生存所必需的人的生理需要——食、色,即人类延续生命的基本需要,其过程主要体现为以人体动作和动作技能为特征的生产劳动。在原始社会生产条件和人类早期体质水平的制约下,原始技能成为被原始人群所朦胧意识到的、生活中的“力”的存在的象征。它以人类不断提升着的生活生产技能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在杂技萌芽并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的发展之后,逐渐地繁衍出了不同的杂技种类。

(一)劳动、劳动工具的创造及使用,是原始杂技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

1.投掷技。如:《石球》、《飞去来器》、《投矛》、《投枪》、《飞叉》等。主要用于狩猎时延长臂力,并且利用器物的特殊功能增加对猎物的杀伤力。按照人类学家的观点,像投掷技一类的人的行为能力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赖于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更具体的来说,就是由于人类学会直立行走之后,较之爬行提高了眼睛对外界环境的观察角度,开阔了视野,提高了注意力,同时解放了前肢,才得以在后肢的支撑下进行前所未有过的自由活动。有人曾十分生动地说:与食肉动物相遇是出现在猎人眼睛里的。如果这动物没有反映在猎人的眼里,那猎人就要成为动物的猎物了。外在的东西反映出内在的东西。经过长期的人类生活生产实践,投掷的技能便会越来越精熟,越来越多种多样,越来越合乎人的目的。在极为简陋、匮乏的原始工具中,像“投矛”、“投枪”、“飞叉”等器具,都充分显示了原始人类的体质水平和智慧。投掷器就像一个个仿生杰作,使人类在与猛兽的搏斗中似乎延长了人的手臂,在较远距离、在一瞬间置对方于死地。

2.力技。如:徒手较力、举重物等。“力”主要是指人的体力,即力气。生产生活中的力技目的在于提高和发挥体力,以完成生产劳动任务。在人类早期,每一次捕猎成功都是体力的胜利。力的强大始终是生命强者的重要标志。人的生死往往是通过力的较量这种最简便、直接的方式来决定。甚至于在许多其他矛盾冲突的情况下,对抗双方主动达成约定,通过较力决一雌雄,强者生,弱者亡。由此看来,力技的产生和繁衍自有它深远的历史文化渊源。在当今高度发达的智能化社会里,人的体力虽然已经不能作为人的惟一的能力了,但它仍然是人的重要能力之一。尤其是在杂技、体育等领域中,仍保留了许多传统力技项(节)目,如“柔道”、“举重”、“扛竿”、“重蹬技”等。

3.射技。无论是在生产劳动中还是在战争中,射技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如射弹、射箭、(枪)射击,骑射,弓射等等。自远古发展至今,射技所使用的材料、射击方式等经历了不断的变化,但是,射技始终被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一种技能而存在。

据专家考证,我国在距今二万八千年前就已经有了石制箭头,它是在山西朔县峙峪遗址中发现的,这个还没有人的小手指头大的箭头,又尖又薄,还有短短的桯。而“弓的发明在传统的说法上曾归功为波斯人,但事实上在旧石器时代后期就有了,并且几乎毫不例外地在所有民族中都成为一种重要的武器。目前世界上发现最早的弓是在丹麦霍尔姆加特地方的泥炭层中所发现的中石器时代用榆木制成的弓把。”朱狄:《艺术的起源》,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4月版,第222页。众所周知,有关我国的射技早在远古时期的神话传说中就有了生动的描述。“后羿射日”就是讲了五帝尧时,十日并出,植物枯死,猛兽长蛇为害,羿射去九日,射杀猛兽长蛇,为民除害。甲骨文中“侯”字写作“ ”,像矢射向箭靶之形。春秋时期,诸侯纷争,弓箭愈益成为战争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社会对于射手的臂力和技能以及弓箭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国竞相制作良弓,而“天下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战国策·韩策一》),某些名牌的弓弩,势强劲利,射程可达六百步之外。各地涌现出许多射击高手,鲁国的叔孙得臣,人称“最善射者”(《榖梁传·文公十一年》);楚国的养由基,能够“去柳叶者百步而射之,百发百中”(《战国策·西周》)。据《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养由基还能一箭射穿重叠在一起的七副盔甲。孟子谈及养由基百步穿杨时说,“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孟子·万章下》)这是说,能射出百步之远,是勇力过人的表现;而能射穿百步之外的杨树叶,就不仅仅是勇力所能达到的了,还必须以勇力与技巧相结合。

各种射技在中国有着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据史家介绍,出现年代最早、最为普及的群众性娱乐活动是儒家创造的“乡射礼”。乡射礼盛行于我国先秦时期。每年春秋两季举行。“乡射礼”具备了艺术表演性、技巧性、观赏性,形成了明确的观演关系。凡举行,各乡的行政长官乡大夫都要以主人的身份邀请当地的卿、大夫、士和学子,在州立学校中举行乡射礼。乡射礼的主持者,由一名德行卓著、尚未获得官爵的处士担任,称为“宾”。射位设在堂上,箭靶称为“侯”,设在堂正南方三十丈远的地方。侯的左前方有一曲圆形的皮制小屏,供报靶者藏身之用,称为“乏”。弓、箭、算筹以及各种射具陈设在西堂。乡射礼的核心活动是射手之间的三轮比射,称为“三番射”。每番比射,每位射手都以发射四支箭为限。

第一番射侧重于射的教练。司射将挑选出来的六名州学弟子搭配成三组,先作射仪的示范,谓之习射,不管射中与否,都不计成绩。第二番射是正式比赛,要根据射箭的成绩分出胜负。射手像第一番那样,轮流开弓射箭。如果射中箭靶,工作人员要“释筭”,就是放一支算筹到地上计数。比赛结束后,胜方射手要脱去左袖,戴上扳指,套上护臂,手执拉紧弦的弓,表示能射。负方射手则穿上左衣袖,脱下扳指和护臂,将弓弦松开。各耦射手先后上堂,负方射手站着喝罚酒,然后向胜方行拱手礼。

第三番射的过程与二番射相同,只是增加了音乐伴奏。乐工演奏《诗经·召南》中的《驺虞》,乐曲的节拍,演奏得均匀如一。只有应着鼓的节拍而射中靶心者,才抽出算筹计数;否则,即使射中也无效。第三番射的比赛结果公布后,各耦射手顺序上堂,负方射手喝罚酒,并向胜方射手行拱手礼。旅酬是射礼的余兴节目,堂上堂下的宾客遍饮酬酒,音乐或间或合,歌奏不已,尽欢而止。参见彭林:《从〈仪礼·乡射礼〉看中国古代体育精神》, 《光明日报》,2004年2月10日。

著名历史典故《胡服骑射》,讲述了战国时的赵武灵王采取西北方游牧和半游牧人民的服饰,学习骑射的故事。由于当时赵国的服装款式流行宽衣阔袍,不便于战事,而西北方游牧民族和半游牧民族服饰与之大有不同,其服上褶下裤,有貂、蝉为饰的武冠,金钩为饰的具带,足上穿靴,且有较高的骑射技艺。赵武灵王摒除陈见,大胆采用胡服、学习骑射,传为佳话。

直至清代末期,外国列强“船坚炮利”大肆侵略我国。清王朝广大兵士仍是以刀、箭、弓以及土枪土炮等极其落后的武器装备进行抵抗……。

4.攀缘技。如:《爬竿》、《爬绳》、《吊子》等。攀缘是人的本能之一。原始人类在原始地理环境下采集果实、登高瞭望、自由游戏等的活动中,常常使用攀缘动作,特别是在人类由猿向人的转化过程中,攀缘与行走一样使人习以为常。攀缘主要依靠人的臂力、四肢和身体各部位的协调。攀缘技还需要有较好的人体动作的稳定性和空间感,以便在这种特殊状态下,完成一系列的复杂甚至高难的动作。应该说,由于生活环境的改变,人的攀缘能力较之人类远祖已经大大的降低了。攀缘技在杂技中被作为观赏对象,也就更能够体现出它的灵活、敏捷、趣味性、英姿飒爽等动作特点。

5.口技。口技与语言的形成过程相辅相成。人有了成熟的听觉和发声器官,就能够通过口腔发出声音。发声功能的逐步复杂化和有意识、有目的的使用,便产生了口技。口技的最基本的特征是模仿。按照声学规律来讲,人声与它所要模仿的自然万物的声音有着很大的不同。无论是对不同的音色、语音,还是对听力所及的音频、声波,人声的模仿都表现着极大的创造性。人类学家推论,原始人类在生存活动中,曾普遍仿效兽声,以诱惑猎物;发出各种简单的语音进行不同情感内容的表达,以至于对声音的表达功能的新的发现和应用,在原始人群中逐渐成为生产和生活之必需。它孕育了口技的产生和发展。

6.驯兽类。关于黄帝战蚩尤(公元前2800年左右)的神话传说,至今在我国流传着。传说黄帝轩辕氏曾驯使熊、罴、貔、貅、、虎等六种凶兽为其助战。说明早在远古战争中就已经有了驯化动物的参与,是当今杂技马戏中驯兽表演的雏形。远古战争的械斗,也逐渐演化出后来的杂技节目“飞叉”、“剑术”、“举刀”、“承枪”、“开弓”、“五虎棍”等等。

“百兽率舞”“凤鸟来仪”是古代文献资料对远古时期人、兽、禽、鸟和谐相处的生动描写。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出现了剩余劳动产品,原始人群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化也逐步扩展。猪、马、狗、牛、兔等在远古时期便已逐渐成为家畜,甚至成为后来的农业耕作的有效工具。凶猛怪兽如熊、罴、虎、豹、蛇等也不断为人类所驯服。这些早期人类的驯兽经验和活动,在一定条件下完全有可能转化为驯兽节目的表演。

据《世界马戏史》记载,马戏最早缘起于古埃及。公元前323年,托勒密在他统治埃及时,拿出了大批钱财,通过亚历山大远征军从阿拉伯、南非、埃塞俄比亚等地广泛收集各种动物,用作在重要的宗教节日里参加街上游行展览。历史上曾经记载了这极为壮观的动物展览盛况:“24辆车,每辆车由四只大象拖拉;又有60对山羊拉着一辆车;12对羚羊7对白直角大羚羊,每对拉一辆车;15对南非产的狷羚和挽着套的8对鸵鸟、鹿、野驴和骆驼载负着香料;来自印度和其他地方的2400只猎犬;150人拿着树枝,树枝上系着动物和各种鸟类;笼子里放着孔雀、鹦鹉、野鸡和几内亚家禽;还有羊、豹、山猫、长颈鹿、犀牛,24只狮子,最后是一只白熊。”在古希腊的宗教仪式中,除了各种动物的展览,米诺安公牛也常被用来作竞技表演,以向狩猎神祈祷狩猎的成功。参见唐莹:《杂技:超常的艺术》,中国文联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81页。在西方马戏史上,与古埃及的盛大的动物展览和墓室壁画有着同样重要影响的,还有著名的古希腊的竞技和马戏表演,古罗马时代的“面包加马戏”的愉悦民众的大规模的马戏表演活动等。

(二)巫术、占卜等魔幻手段,是原始魔术的重要历史文化渊源。巫术是利用虚幻的“超自然的力量”来实现某种愿望的法术,也是原始人类揣摩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规律的心理体现,是求生、求胜欲望的精神活动。“巫”(女性称巫,男性称觋,亦可统称为巫)是原始巫术的人格化,是产生于原始时期的专职负责沟通人神关系的神职人员,也是最早的艺术家。传说中的唐尧、虞舜和奴隶社会的君王夏禹、商汤,都曾是兼王者与大巫于一身的,兼有神的伟力和人性色彩的非凡人物。

原始巫术活动总是要伴随着各式各样的魔幻手段和主观臆想进行的。这不仅从形式上培育了原始魔术,同时还从精神方面培育了现实与理想、现实与浪漫的自由精神境界,使人对未知、对无限充满猜想。在魔术从中脱胎出来转化为娱乐活动之后,这些形式上的积累和精神上的启迪仍在不断地对魔术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三)游戏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带有某种技艺性的游戏活动是杂技艺术产生的摇篮。人们从这种无功利目的的过剩精力的自由宣泄中,获得精神满足,如耍弄类。“耍弄”的本意就有着玩弄、把玩、游戏的内涵,寓闲暇、无功利、宣泄、自由于其中。像手技、球技、蹬技、绳技、晃梯、顶技等,都离不开生产和游戏。游戏作为杂技艺术产生的一个重要缘由,还有一个主要特点是:它以游戏的心理方式,兼具了审美活动中的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两大方面的共同的心理特征,并以此使二者更加密切地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