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隐喻的生存环境
首先我们需要对隐喻进行分类。为达到这个目的,一套有效的分类标准是绝对必要的。有人曾提出若干区分隐喻的“参数”,诸如对概念—语言的不同侧重、常规化与基础性程度之类。像“人生是一场戏”就是一个基本的惯用概念隐喻,而“羲和敲日玻璃声”则正好相反,属于非基础性的、非惯用的和语言的隐喻(当然,此外还存在着大量不同级别的中间态隐喻)。
尽管如此,研究者们在隐喻的具体分类问题上仍然莫衷一是,甚至互相矛盾。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讲,隐喻具有某种“家族相似性”,家族内部的个体(组)间虽不无相似性,但总体上缺乏作为恒定本质的共同点。“家族相似性”这个隐喻暗示了隐喻本身是某种不断转换生成的生命机体。生命体的特点是它能够在变化中保持自身同一(identity);同理,隐喻生命体的存在形态不断发生转换而展开自身所蕴含的多种生成潜能,这种变化着的自身同一性在一定程度上拒斥着“标准”,但它同时又充当了某种“终极标准”或“绝对标准”。在此意义上讲,研究者仍可通过动态描述的方式来统贯把握本不兼容于单一界定之下的各类隐喻。
循此思路,对隐喻进行分类首先需要考察这种机体的生存环境。应当看到,隐喻的生存环境是有层级性的。有论者把隐喻分为“语言隐喻”(linguistic metaphors)与“非语言隐喻”(non-linguistic metaphors,如绘画、音乐、宗教)两种,这种两分法未免过于简略,并且它淡化了这样一项重要事实,即隐喻不仅存在于语言中,而且也存在于思维与日常行为之中,因为“我们赖以思维、行动的概念系统在本质上是隐喻性的”。有鉴于此,本文主张将隐喻的生存环境划分为三个“群落”或层面:语言、思维和现实。这里的“语言”是狭义的、严格意义上的“语言”(语音—文字表达);第二个层面包括“基干隐喻”(radical metaphor)、“概念隐喻”(conceptual metaphor)和“隐喻思维”(如认识论意义上的“类比”与“模型”);最后一项“现实”层面包括实物与行为,如建筑、衣饰、礼节、艺术等等。前两个层面共同构成了隐喻的“审美”(aesthetic)与“认知”(cognitive)二维。至于第三类情况(实物与行为隐喻),问题比较复杂:一方面它们可以被看成是经过特殊方式表达的隐喻话语,如舞蹈语言、戏曲程式等等,其中无疑包含有独特的隐喻概念;另一方面,它们有时会涉及审美与认知之外的道德伦理问题,如风俗习惯、礼仪制度等等;另外,它们也可能充当认知工具(如几何图形、直观教具、统计表格等等)。本文的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前两个层面,对于后一种情况暂不予以过多考虑。
语言与思维是隐喻中互为表里的二维,它们又可进一步细分为若干互渗交叉的亚层面。有些西方隐喻研究者建议将隐喻划分为四层:语义层、语用层、(狭义的)哲学层(研讨“意义”与“指涉”间的关系)以及扩展层(接近于“非语言隐喻”)。这一划分立足于一般语言,几乎完全忽略了隐喻的审美维度,而且把目光局限在语词(lexicon)一隅(尽管是重要的一隅),因而也不够完善。例如,当代隐喻互动论大家麦克斯·布莱克(Max Black)曾断言,隐喻与写(拼)法、语音以及语法结构无关,但事实上隐喻作为“意义表达的变换”(variation in the expression of meanings)不仅与词汇有关,而且是“词法—语法性的”(lexicogrammatical)。在隐喻中,拼法、语音和语法结构与语词一道参与了意义的转换生成。隐喻可以存在于语音层——如“头韵”(alliteration)、“双关”、“拟声(象声)”即是一种语音隐喻,在此语音的变化导致了意义的变化——也可以出现在字法、句法层(如拆字、对仗、回文)甚至文体结构层,如弗莱(Northrop Frye)所谓“原型”或“组织性隐喻”(organizing metaphors)即属于后一种情况。
鉴于隐喻生存环境的复杂性,我们有必要在隐喻的主要显现域——话语层面中进一步区分出若干类型。从历时性角度看,这些类型先后在不同阶段作为研究重点而出现;根据存在(历史)与思维(精神)的同步发展规律(维柯、黑格尔),这些历时类型同时充当了隐喻研究的共时模式。论著第二章即致力于此项爬梳工作,这里不妨预先公布其研究结果,它们是:
1.修辞学的形态与模式
2.诗学的形态与模式
3.语言学的形态与模式
4.哲学的形态与模式
话语层面中的隐喻在此三分为隐喻修辞、文学隐喻与一般语言。事实上,隐喻研究同语言研究密不可分,后者同时支持着修辞、诗学、哲学领域内的隐喻研究。正是通过语言学的技术支持,人类方得以不断加深对隐喻的认识并最终深入其哲学本质的。这里强调一点,即隐喻研究的历时发展形态不可能如此斩截分明;相反,它体现为渐变的连续体(continuum),即前一阶段的发展上限往往同时也是后一阶段的萌芽。这一特点同样也体现在隐喻研究模式的划分之中,如隐喻的修辞—诗学研究本身即属于隐喻语言研究领域,无必要也不可能将它们强行区分开来。
根据上述层次划分原则,隐喻的共时分类大致确定如下:
这里有几点需要进一步说明。首先,这是一张共时的隐喻分类表,它并未涉及隐喻的历时形态;第二,某些隐喻可能出现于多个层面(例如“讽喻”)或分属不同的层面,如“头韵”就是一种修辞性的语音隐喻,再如所谓“混合隐喻”(mixed metaphor)同样也兼具词汇隐喻、奇喻或嘎喻(catachresis)的身份;第三,读者或许已经发现,此处的隐喻种类甚至划分标准都是西方式的,这对悠久丰厚的中国隐喻研究传统来说似乎不大公平。事实上这正是本文所面临的一个操作难点:一方面,中西隐喻研究传统中的某些范畴、术语和概念确实能够相通(如“意象—image”、“双声—alliteration”)、对接(如“象征—symbol”)或者互补(如“讽譬—allegory”),但其中也有一些范畴、术语和概念,它们在各自本土文化语境下形成了独特的研究体系和传统,彼此间并不一一对应,而是存在着交错叠加现象(像西方的“神话—mythos”、中国的“兴”与“境”),让它们成为中西共享的隐喻研究资源并非一件易事。
出于上述考虑,本文不拟就中西隐喻概念、范畴单纯进行比较,而是力求汇通中西隐喻研究资源来开发普遍的隐喻类型和研究模式,并以此为操作平台开展本文的研究课题:隐喻存在的转换生成。毋庸置疑,这其实也正是开展真正比较研究所必需的预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