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生活世界:民俗学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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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姆纳的理论贡献和启示

对民俗学的理论建设来说,萨姆纳的民俗理论给予我们不少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萨姆纳的“民俗”不是一个单纯概念,而是一个多层复合的概念。民俗的范围那么广泛,民俗的品类那么繁多,怎样在理论上赋予它们以秩序和归宿,这确实是一个难题。萨姆纳根据它们在现实中的使用所具有的性质对它们进行分层:从习惯到风俗直至德范。从理论上对它们进行整体把握或把握它们的整体。杂多的民俗在生活中是浑然一体的,他用以概括民俗的繁多的术语在他的理论中也是浑然一体的。这就是理论的魅力。

萨姆纳认为民俗是生成的,有发生、发展直至僵化的历史;同时,他又认为民俗是变更的。民俗僵化后有可能顽固地存在,也有可能被取代。这样看来,生活中的民俗确实有许多是失去了生命的历史遗留物,但是,更多的却是活生生的“正确的”活动模式。他的理论也就超越了“遗留物”学说。

萨姆纳认为民俗生成的起点是个人的习惯,也就是在民俗之民中引入了个人。民俗学研究普遍的东西,流行的东西,通常是注重森林,不注重树木,在重视集体共同性的时候,忽视了个体差异。如果我们循着他的启示,以个人为起点去讨论集体,民俗学有可能发展到既注重集体的共性,也留意个人的个性因素,既注重从众倾向,也留意个人的选择和个人的主体性。这样发展对研究现代民俗尤其有益,因为在现代生活中,个人的主体性已经发展得比较充分了,随着这一因素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民俗研究越来越有必要在着眼于群体,着眼于群体的一致性的同时,也顾及个体,顾及个体的选择机制。

萨姆纳的“德范”概念集中体现了他的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思想方法。德范既是外在的行为模式,又是内在的哲理和伦理,是行为模式与哲理、伦理的统一,两者相辅相成。这就保证了他的研究能够从身体活动透见意识活动,从符号层面透见意义层面。这是对下述思想方法的超越:对生活事件进行抽象,得到模式,或者对生活事件进行提炼,得出观念;然后,局限于探讨模式或观念本身。萨姆纳显然更进了一步。他的理论从生活的具体上升到模式和观念的抽象,再上升到模式和观念统一的抽象的具体。这种思想方法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意义。它力图完整地把握生活。只有如此,民俗学家才可能面对生活,解答生活的问题,而不辱关心生活的现代使命。

萨姆纳说民俗是集体所公认的实现利益的正确模式,“利益”的引入把民俗直接置于社会生活之中了。他认为民俗既是社会限制,是归化个人的力量,又是社会提供给个人的生活策略和便利手段。就是说,民俗是服务于生活利益的。他的这一观点起码有两个方面的理论价值:第一,强有力地说明了民俗的重要性。没有比用人类最重要的生活更能说明民俗的重要的了。第二,既然民俗是集体公认的正确模式,是行诸当世的东西,那么,从时间上说它们不限于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模式;从“民”的范围来说,既然是社会中的“集体”,那么,它们当然不限于某一类群体,例如乡民。如果循着他的思路走下去,我们将认识到,民俗,与其说是古代的、传统的,不如说是当代的;与其说是乡民的,不如说是所有群体的。

总而言之,萨姆纳的随笔式论述隐含着一套民俗学的基本理论,它与那个时代正宗的民俗学大异其旨,却对我们今天的民俗学理论建设大有裨益。首先,他的理论为民俗研究提供了新的观察角度。占主导地位的民俗研究是由人类学派民俗学家创立的,他们所取的是文化的角度。他们孜孜不倦地在社会中寻找文化遗留物,一旦有所发现,就把它们从活生生的现实联系中剥离下来,把它们纳入抽象的文化史中去研究,而对现实弃之不顾。萨姆纳的思路独辟蹊径;他从社会生活的角度看待民俗:社会生活既是他思考民俗的出发点,也是他思考民俗的归宿。民俗既是文化现象,更是生活事实。从文化的角度看民俗的确必不可少,从生活的角度看民俗当然也不可偏废,然而在学科史上,民俗学家们长期重视的只是前者。从这一点来说,萨姆纳弥补了民俗学原来的不足。人类学派所提供的文化角度使民俗之“民”和民俗之“俗”成了难以解决的难题,成了民俗学家终究会丧失殆尽的对象,但是,如果从萨姆纳的生活角度来看,民俗无所不在,民俗学的对象与人同在,也就不再存在民俗之“民”和民俗之“俗”的难题。从这一点来说,如果民俗学吸收萨姆纳的理论,就有希望化解自己的一些矛盾,赢得新的活力。

第二,他为新的民俗研究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传统的民俗研究把民俗作为文化现象从生活中抽取出来,排除它们所处的环境以及使用它们的人,使它们成为单纯的事象,然后开始研究事象的结构或者把它们置入一种文化联系中推导它们的历史。但是,如果着眼于社会生活,就必须把民俗与它们所处的环境以及使用它们的人联系起来,研究民俗与社会的关系、与人生的关系。我们把这一种方法称为整体研究,而把前一种称为事象研究——它们是笔者下一章的议题。

第三,他的理论形态可以作为我们今后建设民俗学理论体系的参考。他根据民俗的不同类型提炼出一系列概念,然后抓住它们的生成关系把它们联结成一体;习惯发展成风俗,再发展为仪式、德范,进而派生出制度和意识形态。他所设计的概念和概念之间的关系被他构筑成一个较为完美的逻辑体系。多么值得赞赏的一种理论形态!相比之下,职业民俗学家的理论形态过于散漫、破碎,缺乏理论深度和逻辑力量。

萨姆纳这一有益于民俗学的理论却一直没有得到我们应有的重视,这确实是民俗学史上的一大遗憾。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并不简单。第一,他采用的是随笔式的文体,这种文体用以阐述成体系的理论,只能使理论显得杂乱、零碎以至矛盾。人们很容易忽视这样一件简陋外衣所包裹的理论光辉。只有在人们对他的理论进行必要的梳理之后,它才能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第二,他的有些思想是超前的,所以不能为当时人所接受,例如他认为民俗流行于现实生活中,活跃在所有的群体内。且不说在人类学派得势的时候,即使是在当代,这种观点也只有宽容的或具有新思想的民俗学家才能理解或接受。第三,萨姆纳以美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而闻名,他与正宗的英国民俗学没有什么渊源关系。这使得他的一家之言在民俗学界成了孤家寡人之言。第四,民俗学家们一直忙于民俗事象研究,民俗学的理论建设一直备受冷落。像萨姆纳这样全面表达自己的理论思考的著述,只有在民俗学的理论建设提到民俗学界的议事日程上来的今天才有希望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