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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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电子政务发展情况

中央纪委信息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在中央纪委常委会和监察部领导班子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电子政务规划的部署要求,以纪检监察信息化发展规划为依据,以金纪工程为载体,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应用系统建设和数据资源开发,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基础保障。

一、总体发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信息化工作提供指引和支持

中央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专题听取信息化建设汇报,研究信息化工作,并就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作出明确指示。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建设覆盖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平台”。中央纪委办公会议多次审议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017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覆盖全国3350个县级以上纪委,为监督插上科技翅膀”,系统的建设完成标志着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顶层系统设计,为信息化发展绘制蓝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是纪检监察信息化不断拓展应用的重要时期。中央纪委监察部强化顶层系统设计,多次制定并下发信息化建设规划,目前正在使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2014-2017年规划》,同时在就新的规划制定进行调研。规划为信息化建设发展确立了基本思路、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基本路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采用每年组织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培训、召开信息化座谈会议、宣传典型单位经验做法、开展信息化课题研究等方式,有力促进了规划的贯彻实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标准、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理念,构建起“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中央本级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成果共建共享、相互关联、互为补充,初步形成了纪检监察信息化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专项工程带动,为信息化建设提供载体

2016年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通过审批,启动建设。这是纪检监察领域又一重大专项工程,工程任务主要是在全国纪检监察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基础上,贯通从中央纪委到县级纪委的网络,建设完善全国纪检监察业务各应用系统,开发利用挖掘纪检监察信息资源,升级网络基础设施,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目前,系统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在提高工作绩效、加强权力监督、改善公共服务、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纪检监察数据资源体系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资源交换体系构成。中央纪委监察部数据资源与各省纪检监察数据资源组成了一个互联互通的分布式数据资源环境,实现了数据资源在各级纪委之间的有序流动。

(二)业务协同体系

在纪检监察信息化过程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了业务协同相关的基础平台。该平台由各专用组件和中间件组成,为纪检监察应用系统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与环境,提供基于软件复用等先进技术的业务应用开发平台,提供应用开发与整合、信息数据分析与展现、数据交换与传递于一体的体系架构,为业务应用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及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提供服务。

(三)政务服务体系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过权威发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纪检监察特色,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网站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廉政留言板和曝光台,通过“鼠标直通中央纪委”释放了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支撑。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实时向用户推送最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并提供“一键举报”功能。这些良性互动,获得了网民的支持,赢得了社会的认可。

(四)标准规范体系

纪检监察中央本级标准体系涵盖了总体标准体系和多个分体系。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互联互通、安全保密”的要求,加强与各信息化项目的有机结合,为后续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奠定规范基础。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注重自身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省级纪检监察工程建设进行标准下发和培训,作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内各层次信息系统建设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建设的参考依据。标准体系建设对推动和促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在标准化、规范化道路上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政策法规体系

在开展信息化工程建设过程中,中央纪委监察部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政策规定,遵循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范,依照法定技术标准,严密组织信息化工程实施和项目建设,完善招投标、采购、监理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实现依法依规开展建设。

(六)安全保障体系

依托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建设,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构建起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完成纪检监察网络软硬件系统改造。二是通过构建中央和省两级运维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运维平台建设,将“被动运维”转为“主动运维”,切实加强安全运维保障能力。三是建设存储和备份系统,采用业界领先的全冗余架构存储技术,确保无任何单点故障,为应用系统数据提供全面的安全保障,采用先进国产设备,以行动支持国产化,确保信息安全。

(七)统筹协调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参与协同部门,建立了职责分明、运转顺畅的信息化工作机制。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建立起了专门的信息化工作队伍,并不断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宣传信息化理念,普及信息化技能,逐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信息能力。同时,各地把解决信息化经费作为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大协调力度,搞好年度预算,做好工程立项,为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典型案例

(一)涉案款物信息管理系统

涉案款物管理是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对此也十分关注。涉案款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分散保管的涉案款物信息统一纳入信息系统,对款物登记、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精确管理,落实各办案部门间互相配合与制约机制,实现款物扣押、保管、监督三分离,入库、出库、处理全程留痕,确保款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阳光透明,落实了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工作部署,有效提高了中央纪委机关涉案款物的管理水平。

(二)纪检监察在线服务系统

纪检监察在线服务系统,是以“共建共享”为理念建设的内部信息系统。系统设计初衷是为解决组织机构、用户和权限等基础信息的及时获取、动态维护问题,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处理好用户个人与组织、部门之间配合、线上线下衔接等关系。目前,系统已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及各派驻纪检组开通使用。

系统实现了对用户账户和应用权限的登记、申请、注销、变更等操作的网上处理。申请人在内部审批基础上,进行网上申请填报,一般修改信息由各部门自行核定,重要修改信息由指定部门集中管理审核。通过这种依托网络的扁平化管理方式,实现了内部基础信息的全面及时动态化管理,为组织用户精细化、精准化服务奠定了基础,为内部业务整合协同提供了重要工具。

(三)网络运维管理平台

随着纪检监察领域信息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对系统运行维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本孤立的分立式运维会造成信息“孤岛”和“烟囱”,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信息化运维管理需求。为此,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起一套覆盖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网络运维管理平台,为纪检监察信息化高效、可靠、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通过运维管理平台,从以下两方面达到了对全国纪检监察网络的全方位高效运维与管理。一是中央本级层面,在原有网络运维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扩展自身基础设施的全面监控管理,实现对全国网络设备和实时运行状态监控和故障告警。二是省级纪委层面,实现基础信息设备运行数据的全面、快速采集,建立事前管理为核心的运维体系,实现分权分域的协同运维。

四、问题与不足

目前,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与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化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空间。纪检监察业务应用系统整体性不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有待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综合管理等方面信息化程度需要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区域发展不均衡,基层信息化力量较为薄弱,信息化工作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信息化已经成为纪检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重要支撑保障,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有助于促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提升。

二是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后,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将有一系列新的要求。要及时关注目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积极思考,未雨绸缪,为未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信息化建设做好准备。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信息化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力求建设一支与纪检监察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专门人才队伍,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