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电子政务篇
中央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发展评述
2017年是国家电子政务发展历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战略文件的贯彻实施全面展开,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理顺,顶层设计基本确立,体系结构更加完善,发展动能更加强劲。过去长期困扰我国电子政务的一些关键问题取得重要突破,信息化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事业深度融合。国家电子政务的组织协调和规划体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持续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在技术发展的带动下不断升级,大数据思维推动信息资源利用稳步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促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子政务发展全面进入价值凸显的新阶段,成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一、组织协调和规划体系持续完善
(一)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运转顺畅
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各政府部门相继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形成了运转顺畅、协调有力、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新局面。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联系机制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通过建立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重点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调研、开展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常态化培训等工作,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同时,拟会同中编办、标准委等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工作。
财政部将信息化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财政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化沟通协调机制,推进财政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制定了《财政部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司局参与信息化工作的范围与职责,切实落实了信息化归口管理机制,理顺了信息化工作业务与技术的关系,共同研究工作方案,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落实。
国家旅游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司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国家旅游局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综合协调司牵头,办公室、规划财务司、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环境保护部为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成立了以部长为组长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研究和审议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部署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和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大数据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协调落实大数据建设任务。
教育部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的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由分管副部长任组长、其他副部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承担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等职责,审定有关制度,研究重大问题。
科技部电子政务工作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科技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项建设事宜。
国家林业局成立了新一届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林业信息化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更加规范,分工更加明确,建设效率大幅提高。
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要求,统筹负责办公厅电子政务工作。信息中心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常设机构,按照“五统一”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建设、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社部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部领导任副组长,部内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信息化建设,审定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方案等。部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协调、组织和推动信息化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普遍建立了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大部分地区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实现了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推动信息化工作的局面。
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全国税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顶层设计,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纳入到了税收工作的战略发展及重大决策中,对重大税制改革、征管改革所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进行了规划、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国税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归口管理、具体协调各司局与系统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实施统筹规划,对信息化和税收业务实施统筹管理。
文化部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积极统筹推进文化部网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地方文化厅局开展工作。在文化部网信领导小组指导下,12个地方文化厅局也相继成立了专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机构。
保监会建立了分工合作、运转顺畅的电子政务工作机制。办公厅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总体规划、日常管理、运行考核等工作;统计信息部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招标采购、技术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电子政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采购、开发和运行维护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标准,保障了电子政务项目的合理规划、透明采购、科学建设和充分应用。
中国气象局成立了气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气象信息化工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具体的气象信息化发展目标、政策、标准、规范等,推进全国气象信息化发展战略落实。
水利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信协调机制,成立了水利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印发了《水利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了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工作要求。
银监会成立了由会领导任组长,办公厅、审慎局、信科部、财会部、机关党委、中国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银监会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办法》,对电子政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银监会办公厅为银监会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
(二)各行业“十三五”信息化规划陆续印发实施
各部门加紧制定各行业领域“十三五”信息化相关规划,推动行业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中央纪委监察部强化顶层系统设计,多次制定并下发了信息化建设规划,目前正在使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2014-2017年规划》,同时在就新的规划制定进行调研。规划为信息化建设发展确立了基本思路、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基本路径。
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以统一核心要素为重心实现全国系统化、以整合和共享为着力点实现横向一体化、以统建统管为手段实现纵向集中化,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人社部为进一步促进工作方式转变,提升行政效能,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厅发〔2017〕21号),《“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人社部发〔2016〕105号),并编制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云建设指南》,为应用系统上云提供了标准化支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总体建设方案》,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的建设边界和遵循原则,提出了全国信息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措施,为推进全国安监信息化“一盘棋”提供了支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十三五”时期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指导、推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效率。
国家旅游局研究制定了《“十三五”全国旅游信息化规划》,提出旅游电子政务建设优先行动。
国家林业局制定发布了《“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十三五”林业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国林业大数据发展指导意见》《中国林业物联网发展指导意见》《中国林业电子商务指导意见》,与农业部、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商务部等部委共同编制发布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十三五”林业信息化发展蓝图全面确定,地方林业厅局也相继出台了“十三五”林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林业信息化顶层设计体系。
国家审计署制定了《“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十三五”国家审计信息化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目标和责任。
中国保监会不断加强信息化制度措施建设,先后出台了《中国保监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信息化采购联审小组工作规程》等一系列信息化管理制度,覆盖了信息化工作的各个方面。
中国气象局自2015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气象信息化行动方案(2015-2016年)》《气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设计方案》《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聚焦建设任务,推动责任落实。
水利部落实顶层设计,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水利信息化发展。据对水利行业水利信息化“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统计,截至2017年6月15日,共有35家单位组织开展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19家单位正式印发专项规划或通过审查。
银监会初步形成了以《银监会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办法》为总方针、以《银监会“十三五”信息化建设规划》为总指导、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体负责的政策法规体系。《银监会电子政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统一标准、规范管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原则,确立了分层级的管理架构,建立了电子政务评估指标体系并纳入相关考核,办法为全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银监会“十三五”信息化建设规划》作为“十三五”期间银监会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从信息科技制度体系建设、数据管理体系、应用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信息安全机制、科技人才建设等几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规划,指明了银监会“十三五”期间的信息科技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路径。
二、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升级
(一)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体系承载能力持续提升
随着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网络覆盖面的不断拓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已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已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广、连接政务部门最多、承载业务类型最丰富的政务公用网络平台。截至2017年初,政务外网骨干网已经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中央级、省级、地级、县级和乡镇级的5级全覆盖。31个省级政务外网中已有30个实现了业务承载,占比96.8%;315个地市级政务外网中有275个实现了业务承载,占比87.3%;2390个县级政务外网中有1906个实现了业务承载,占比79.7%。
重大业务应用承载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全国政务外网上已经承载了包括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金审、金安等40余项全国性重要业务应用,有36个中央政务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托政务外网开展了业务应用,对促进和支撑相关部门的履行政府职能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比如,近年来,国务院应急平台依托政务外网在南方冰雪灾害、汶川大地震,唐家岭矿难、玉树地震、雅安地震、吉林德惠市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利用政务外网连接范围大、连接业务部门多等特点,在许多部门和地区实现了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动态、全程监察;全国公务员报名系统连续多年依托政务外网,有效承载了爆发性峰值业务,保障了报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行业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中央各国家机关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已从平台建设,逐步扩展至基础数据、信息系统、机房、门户网站等诸多方面,各行业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已经走上了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财政部大力推进基础资源集约化。按照资源池化、集中管理调配的原则,完成了数据库集群、虚拟化环境的升级扩容,统一了规划和配置,实现了基础资源的动态管理,改善了系统运行环境,提升了资源利用率。
环保部启动“环保云”建设工作,实现“环保云”底层网络基础设施全万兆互连。部署了“环保云”管理平台,管理45台物理服务器,形成240颗CPU、14T内存和700T存储的云服务能力,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环境影响评价大数据应用、“12369”微信举报平台等109个应用系统提供云服务。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以及云计算安全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环保云”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启动环境保护部“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体系建设,保障“环保云”安全运行。
科技部实现了部本级基础设施大集中,建设了业务网机房、备份机房及屏蔽机房,为科技部各类对外业务应用、政务办公和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机房基础环境支撑。利用虚拟化技术搭建高效的政务办公平台运行环境,建成政务办公平台数据备份系统,保障备份数据安全可靠。
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了业务协同相关的基础平台,为纪检监察应用系统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与环境,提供应用开发与整合、信息数据分析与展现、数据交换与传递于一体的体系架构,为业务应用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及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提供服务。
全国公安机关按照自主创新和国产化替代的要求,在政府部门率先运用云计算技术,升级改造了计算和存储基础设施,实现了计算和存储资源的弹性扩展。公安部建设了1500台设备规模的云计算环境,15个省级公安机关相继搭建了云计算环境。升级改造后的公安信息中心突破了传统计算和存储瓶颈,使库对库实时计算分析历史性地实现秒级响应,为快速响应和情报信息深度研判提供了技术实现途径,为实施警务大数据战略、深化大数据应用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
文化部利用云计算技术,对文化部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进行虚拟化改造,完成政务云建设,实现了部本级基础设施集约化,提高了对文化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支撑能力。
中国气象局一方面依托气象业务网和集约化资源池,构建国、省两级分布式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中心,为上层应用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充分利用中国气象局国、省两级单位现有基础资源池,使现有资源发挥更大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另一方面加大了数据资源整合,推动管理信息共享,推进相关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共同支撑数据集约服务,促进政务管理数据中心的“共建共用”。
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取得关键突破
(一)政务信息共享制度和平台已经基本建立
2016年,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立了政务资源信息共享的基本制度,提出了编制信息资源目录,搭建共享交换平台等具体任务。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编制指南》),为各级政务部门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了基本规范。2017年5月,国办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为了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先后制定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督查工作方案》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督查重点工作安排》,形成了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的制度组合。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交换系统初步建成,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3个跨部门业务应用提供交换支撑服务,目前共接入39个中央部门和101个省级前置交换节点,交换数据总量达到143亿条。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已经完成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和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原型系统的开发,并开展了国家与地方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试点,研究制定了平台应用及服务标准规范。
政务信息共享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共享交换平台正在完善,制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两大关键难题取得重要突破。
(二)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部门应编制、维护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多个部门得到落实,部分部门已经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初步编制。
财政部编制形成了包括数据资源名称、资源说明、共享类型、共享条件、资源密级、共享方式等在内的《财政部本级数据资源目录》,并在部内涉密网网站开通了“财政部本级数据资源目录”专栏。
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签署了《旅游领域信息共享备忘录》,开展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试点工作,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清单共16项,搭建了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
民政部《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已经编制完成,覆盖了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和部门信息资源共453项信息资源项,初步明确了共享属性、共享方式、开放属性和更新周期等信息。
环保部按照环境要素、环境业务、组织机构三个维度编制了环境信息资源目录,并按照《编制指南》要求进行了修订。
商务部在全面梳理部内政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启动了编制信息资源目录工作,根据《编制指南》制定了《商务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并根据最新要求编制了《商务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工信部已基本完成了工信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并且正在搭建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水利部编制了《水利部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并且正在组织部门进行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目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的开发已基本完成,待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完成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在此基础上整理出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进行动态更新,今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通道将更加顺畅。
(三)各部门数据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精彩纷呈
各部门高度重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纷纷着力加强内部信息资源建设,开展数据应用,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效。
公安部建立了信息资源采集网络,制定出台了公安业务基础信息采集标准规范,利用各类技术装备实现了信息动态化、自动化采集,丰富了数据资源种类,提高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深入推进公安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出台了《公安机关信息共享规定》,编制了各级公安数据资源目录,构建了多层次信息跨域安全交换平台;构建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体系,直接为基层一线实战部门提供多角度、多维度全面的数据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信息共享。
环保部建立了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平台,对内部72个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了整合,其中67个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更新,平台共集成数据50多亿条,其中非结构化数据达120多万条,数据总量约11T,污染源业务数据覆盖了78万余家企业,环境管理业务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对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教育部建成了学籍、教师、学校3大数据库,实现了全国数据的统一,目前已采集2.1亿学生数据、3100万教师数据、41万多所中小学学校数据和227万栋校舍数据,对在线学生、教师、校舍建设和使用情况已基本全部掌握。建设“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以指标建设为中心,采取直观可视的信息化技术将教育、国民经济等主要指标转化为科学决策应用数据系统,实现“教育科学决策”和“教育现代化监测”,发挥数据决策支撑作用。
人社部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汇集机制逐步完善,就业、养老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和城镇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联网数据上报量分别达到4.5亿、8.60亿、6.87亿、1.84亿、1.78亿和1.59亿人,为社会保险政策和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对全系统监管信息进行了汇聚,截至2017年6月底,共有34个单位向监管信息平台提交了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28个省级局和直属单位通过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下载数据数千次、数千万条。
国家林业局积极开展林业大数据建设和利用,通过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林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从互联网抓取海量数据进行林业态势分析,编发《林业大数据》专报和《林业信息化》《互联网要情》简报,为林业重大决策提供大数据依据。
水利部组织开发了水利通用数据交换软件,在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的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完成了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国家地下水管理系统及水利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入,初步在水利行业实现了统一数据交换,为相关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跨部门信息共享稳步推进
多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协调开展跨部门信息共享,支撑了部门履职服务能力的提升,为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渠道建设积累了积极经验。
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至2017年6月,已连接了39个中央部门和32个省级平台,与30多个部门签订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已归集信用信息21.1亿条。“信用中国”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服务,公开各类信用信息达13亿条,有力推动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反炒信等工作。未来平台连接范围还将扩展至120个中央部门、43个信用示范城市。
中编办认真落实部门间信息共享整合要求,对外提供事业单位基本信息,每月将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共享到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共享平台,并与组织部、人社部和财政部门初步建立起数据共享比对机制。
环保部与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数据交换为环保执法、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持,已经接入了中国气象局的天气公报、卫星云图、地面观测等数据,国家工商总局六省市近2000万家企业基本信息,国家电网六省市220多家玩具企业用电数据等信息,为开展环保大数据分析提供了数据基础。
人社部积极加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完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建设任务,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的应用,配合完成国家法人基础信息库的立项工作,推动与财政、工商、民政、质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国务院扶贫办开展数据交换,开展就业扶贫信息的核实比对。
民政部基于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国社会保障工程分工程)一期工程,根据社会救助业务发展需要开发建设了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并在湖南省长沙市开展业务协同试点。试点实现了民政与人社、住建、公安、公积金、国税、地税、残联、质检、教育9个部门和民政内部20类信息的实时数据交换,初步实现了与能反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国家食药监总局完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交换前置机部署、接口开发等工作,定期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食品药品监管数据。
教育部完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教育部前置数据库”子项目系统开发并实现了与国家人口库的在线联调,整理上报公民最高受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学历和学位等信息数据1.9亿条。
公安部与人社、民政、工商等政府部门广泛开展信息共享合作。
四、公共服务信息化促进政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2016年以来,国务院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出了全面部署,各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互联网+公安”模式,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手段,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能力。各地交管部门利用交管信息系统每年办理各类交通管理业务约2亿多笔,平均每天办理各类业务近100多万笔,处理全国异地交通违法行为年均超过6000万起;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利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电子通行证系统,将窗口办证等候时间由40分钟降至15分钟以内,口岸检查等候时间由50分钟降至20分钟以内,服务效率大幅提高。
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总署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工作方案》,部署“互联网+海关”建设,推进海关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2017年6月,“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正式上线运行,9大类业务60项具体事项可网上办理,实现了海关办事服务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企业可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办理各项上线的海关业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海关总署利用云计算技术,建设了基础设施云平台、大数据云平台和桌面云全面实现基础设施集约化。海关基础设施云平台提供了约2700个CUP系统资源;海关大数据云平台由近800台服务器、100多台网络安全设备组成,具有3.1PB结构化数据和2.4PB非结构化数据的计算存储能力海关桌面云使用虚拟化技术,实现了“一机两网”和客户端的云化,减少了客户端的配置数量。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教育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部署和要求,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专设“行政许可”栏目,对部行政审批逐项列出了办事指南、表单下载、办理流程、审查细则和在线申报。除涉外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均可在线申报、进度查询和评价投诉。
商务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编督管理,建成网上政务大厅,集中公开商务部18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和办事指南,基本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预受理、预审核、受理、办结等全流程节点状态信息上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集行政审批、流程监控、投诉处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涵盖了从申请、审查到确权全流程的各项查询及业务办理,以及专利检索、专利数据获取、咨询投诉等全部功能,向社会提供全面的在线知识产权服务。
国家旅游局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旅游局官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开发建设旅行社网上审批系统,着力推进“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的网络化、信息化办理,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
中国气象局建设了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形成了“外网申报、内网审批、外网反馈”的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完成3个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另有个审批事项正在逐步向网上迁移。
国家安监总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办理。制定了权力事项统一编码规则,建立了行政事项数据库,大力推进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审核和并联审批,省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均通过政府网站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了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事故信息与事故调查处理、科技成果、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的网上查询服务。
(二)移动互联网成为重要的服务供给渠道
一是国家重视在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中发挥移动互联网便捷易用的优势,作出了系列部署。2016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2016年9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2017年6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提出,政府网站要“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和公众使用习惯,推进政府网站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
二是各部门移动应用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移动政务也受到了各部门的重视,很多部门将在线服务和信息公开窗口向移动端延伸,开设政务微博、微信或发布移动APP、移动端门户网站向公众提供移动端服务。截至2017年8月,共有24个部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部门App应用,41个部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政务微博/微信链接,见表1。
表1 中央政府部门移动端建设情况
续表
从表1可见,政务微博/微信、政务App成为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新渠道。
(三)信息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不断加速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公共服务,起着保障民生底线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和以信息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的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以发挥互联网优势,实施“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就8个领域81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作出部署。各部门积极探索以信息化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取得可喜进展。
教育部牵头承担8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事项。目前,8项服务均实现了信息化支撑。教育部建设了全国统一的学籍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籍系统对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籍信息实行统一管理,为流动人口子女异地就学、转学提供便利服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信息化支撑,让各地学生享受均等的服务。
人社部牵头承担了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基本社会保险两大领域的17项基本公共服务。目前,17项服务事项都实现了信息化支撑。人社部牵头推进了全国医保信息联网,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在全国实施,为群众异地就医提供了极大便利。全国人社部门共发放社会保障卡10.1亿张,普及率达到70.3%,成为了基本社会保险服务的重要载体。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已发行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卡,地市覆盖率达96.6%,有效促进了社会保险服务的均等化。
国家卫计委牵头承担了20项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大部分建立了全国性的信息系统。国家卫计委组织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了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医疗健康信息化体系,包括国家、省、市、县4级平台,平台之间互联互通。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在多地部署,为优质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群众提供了享受高水平医疗服务的便捷渠道。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可在公共卫生事件爆发4小时内实现信息直报中央。
民政部承担了基本社会服务领域的12项基本公共服务。民政部建立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灾情直报信息管理系统、优抚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优化服务供给管理,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精准度。
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也得到了广泛开展,为相关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作出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