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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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电子政务发展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

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等方面初见成效,人民法院工作呈现出服务便捷化、审判智能化、执行高效化、公开常态化、管理科学化、决策精准化等趋势和特征,智慧法院建设基本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一、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全国法院电子政务快速发展

全国各级法院根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的重点任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的意见》明确目标,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全国法院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全国智慧法院建设

201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编制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加快系统建设、强化保障体系、提升应用成效四个方面55项重点工作,引领全国智慧法院建设。按照“系统工程,标准先行”的理念,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规划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三大类100余项信息化标准,目前已经印发了《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表》等50项标准,能够全面指导全国人民法院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应用软件研发、数据资源管理、信息安全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深化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2016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成为司法公开的第四大平台,平台通过庭审过程的直播、点播,接受法庭内外的监督和评判,向全社会传播中国法庭的司法形象。2016年8月,为落实中美元首杭州会晤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破产法实施等问题达成的共识,最高法院开通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为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市场投资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在线司法服务,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的平台。

(三)探索电子诉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电子诉讼”。全国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电子诉讼,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吉林率先建立了电子法院,浙江建立了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支持当事人、律师和审理法官全部在网上进行立案、证据交换、开庭、审理、执行、乃至涉法涉诉信访业务,实现了“全业务覆盖、全天时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在前期探索应用的基础上,2017年8月18日,根据中央深改组第36次会议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精神,中国成立了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涉互联网的一审案件将通过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进行。

(四)研发智能辅助办案,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针对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趋势,全国各级法院利用多种手段促进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利用信息化促进科学管理,全国3523家法院和9277家派出法庭全部在法院专网上进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管理和网上案件数据汇聚。二是利用信息化提供智能服务,为法官提供办案助手系统、文书自动生成系统、裁判文书校对系统、刑事案件量刑支持、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等辅助办案软件。三是利用信息化促进协同办案,积极联系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机关,进行看守所远程庭审系统、统一司法证据认定标准模型、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办理等协同业务。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更能够统一证据和裁判标准、强化相互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五)推进行业数据共享,破解执行工作难题

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执行办案,积极破解执行难题。为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覆盖全国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3家单位、3000多家银行联网,能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等11类14项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一网打尽。为破解规避执行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软卧、高铁车票,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破解财产变现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网络拍卖司法解释,形成以网拍为原则、以现场拍卖为例外的制度,并在全国法院广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

(六)推进司法大数据运用,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不断汇聚、丰富、完善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建成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在实现全国法院收结案数据每5分钟自动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汇聚案件文书信息、卷宗信息,引入外部数据,建成全世界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基于这些数据资源,最高法院不断深化应用,2016年全面实现了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每一个数字都对应具体的案件列表和详情,标志着中国法院彻底告别人工统计时代。此外,最高法院还运用全国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实现了审判动态分析、电子卷宗调阅、专题研究分析,为领导决策、国家和社会治理提供大数据支持。

二、典型案例

全国人民法院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涌现了许多优秀信息化成果,下面具体介绍其中四个典型案例。

(一)司法公开四大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并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实现。

审判流程公开是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途径。截至2017年8月,全国法院已建成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并链接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最高法院已公开审判信息项目52万余条,公布开庭公告1838个。

庭审直播是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2016年9月,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正式上线,截至2017年8月,全国已有2313个法院接入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共直播庭审22万余件,全国各网站累计访问达21亿余次。

裁判文书公开已经成为中国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受到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截至2017年8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超过3200万篇,网站访问量突破100亿次,用户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最大且最受瞩目的裁判文书公开资源库。

执行信息公开是实现执行公正、提高执行威慑力的重要途径。截至2017年8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被执行人4065万余人次,失信被执行人642万余人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2916万余人次。

(二)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互联网法院将继续深化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各项探索,支持电子商务相关诉讼从立案、送达、举证、质证、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全流程在线进行,实现与多个电商平台对接,当事人相关的订单、支付、物流、投诉信息等均能直接读取并一键引入,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参与诉讼,解决纠纷。截至2017年8月,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受理网络购物、互联网金融、侵权等纠纷1.5万余件,开庭平均用时仅0.5小时。

(三)智能审判辅助类系统

为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河北法院试点研发了“智审”系统,将诉讼材料文档化、结构化、数据化,实现了各类通知书、传票、公告、送达回证等文书一键自动生成;通过检索、复用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等信息,智能辅助法官快速生成裁判文书。截至2017年8月,在河北省145个法院经2566名法官试用,共处理案件8185件,生成35429份文书,至少能降低法官案头事务性工作30%以上。上海高院研发裁判文书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对裁判文书中61项要素的智能分析,发现人工评查不易发现的逻辑错误、遗漏诉讼请求、法律条文引用错误等问题,推进文书智能化纠错,提升司法自信。贵州、上海等地创造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证据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不同诉讼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

(四)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建成并不断完善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已汇集全国法院1.22亿案件数据,引入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律师信息、渔船信息等外部数据,面向全国法院干警提供审判动态分析、电子卷宗调阅、公民身份信息认证等服务,按需定期开展大数据专题分析服务。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完成了《非法集资案件分析》《金融诈骗案件分析》《人大代表涉诉情况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研究报告,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发布8份专题报告,针对司法改革工作热点完成《司法改革成效大数据分析报告》研究和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被《人民日报》、焦点访谈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电子诉讼推进缓慢,当前,电子诉讼在吉林、浙江等地法院逐步得到应用和普及,但在全国的推广比较缓慢,建设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二是政务部门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进展相对缓慢,减刑假释案件协同办理、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刑事案件统一证据标准等跨政法部门的信息平台尚未广泛应用,机制尚未健全;三是大数据研究分析和应用不足,基于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为法官提供精准类案推送、对审判态势的深层次分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数据研究等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智慧法院建设的科技支撑不足,全国智慧法院的发展虽然在网络化、阳光化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智能化方面仍发展不足,尚缺乏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研究的有力支撑。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在国家网信办的统筹指导下,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一是完善落实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规范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协同机制及《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二是推进跨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确定信息共享部门责任,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标准,为各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服务,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三是将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纳入国家科技支撑范畴。国务院2017年7月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要建设集审判、人员、数据应用、司法公开和动态监控于一体的智慧法庭数据平台。建议科技和发改部门给予科研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推动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