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概述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民间文学作为以人为传承主体的口头文化现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个类别。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的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是一门综合了文学与文化的人文学科,是各民族社会成员所创造与传承的生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有其特定范畴的文学。

(一)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是人民大众集体创作并口耳相传的文学,“是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人民的生活、思想与感情的自发流露,又是他们关于历史、科学、宗教及其人生知识的总结,也是他们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的表现形式”刘守华、陈建宪:《民间文学教程》,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民间文学不仅仅指民间文学作品,它是民众在表演和传播时所经历和享受的一种独特的生活。民间文学有两种存在状态:一是民间传承的鲜活的口头民间文学;二是经过采录整理的文本形式的民间文学作品。可能文字书写比口头表达更能代表所谓权威的文化形态,但民间文学研究绝不能仅仅依据书面作品。

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表达感情诉求的载体之一,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作了浩如烟海的民间文学。在淮海地区这块民风淳朴的古老土地上,众多的历史名人和丰厚的人文资源为民间文学的产生和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淮海地区丰厚的民间文学资源,易说、易传、易记,反映了淮海大地的风土人情,是原汁原味的民间创作,是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地方文化资源。

(二)民间文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分为十大类,第一类即为“民间文学类”,通常称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其进入各级“非遗”名录的代表作被称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公布的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根据民间文学的体裁划分为传说、故事、歌谣、小调、史诗、谜语、宝卷、笑话等。

民间文学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属于民间文学的具体范畴,但是就“非遗”的评定标准而言,不是所有的民间文学都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民间文学的范围十分广泛,作品内容庞杂,数量惊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少量的,进入各级名录予以保护的是非常有限的,主要关注濒危的代表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实上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认识遗产”,指那些在当代遗产标准框架下,被某种权威“认定”的遗产项目;另一类是“本质遗产”,即那些自身具有历史和艺术内在价值的文化遗产。学科意义上的民间文学为“非遗”的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又为民间文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二、民间文学的主要特征

一般来说,口头性、集体性、变异性、传承性和地域性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五个特征。

(一)口头性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头性,是指其作品在人民群众中既口头创作又口头流传。这是民间文学活态性的表现,它区别于作家文学的书面创作和书面流传。这一特征是由口头语言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口头创作始终与口头语言相依存,民间口头文学永远不会消亡。

民间文学的口头性与表演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民间文学是由声音、表情、动作以及现场的其他符号形式共同构成的一个表演的过程。

(二)集体性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体性,是指其作品既为广大人民群众集体所创作又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在流传中不断得到修改、补充和完善,是创作和流传方式上的本质特征。这一特征早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形成,可谓与生俱来。

民间文学文本往往要经历一个创作的历时过程,在流传的整个过程中体现出集体性特征。一个比较成熟的、完整的民间文学作品,往往要历经数代人的加工与改编,经过长时间的累积、打磨与考验。在传播中为后来者自觉或不自觉地改进、丰富与修饰,其内容与情节逐渐成熟和完善,走向高度程式化。民间文学的集体性还存在一个共时问题。民间文学的表演场合是由表演者与观众共同组成的,表演是在二者的互动与交流中进行与完成的,如讲故事、唱民歌。

(三)传承性

传承性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又一个显著特征。口头文本在跨越不同的个体、时间、空间、语境和体裁时,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但是无论异文发生怎样的变化,其核心都是程式化的和固定的,这就是民间文学的传承性。

民间文学的传承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承有关作品的思想内涵,即作品所表现出来的人民性、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精神。二是传承有关作品的艺术形式,即作品所普遍运用的已较为固定的形式体制、表现方法和语言风格。千百年来,各民族人民在口头创作实践中,根据本民族的口头语言特点和民族的文化心理、审美观点和艺术趣味,创造了各种各样为各民族人民所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手法和风格,并为历代群众不断地加以锤炼和袭用。它始终与劳动人民的生活实践保持紧密联系,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民间情趣,从而构成了许多与作家文学作品不同的传统艺术特点。

(四)变异性

变异性是集体性和口头性派生出来的,它是民间文学本身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异性也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特征,推陈出新是民间文学发展的重要规律。民间文学的内容和形式常常因时而异、因地而异,体现出不同的地方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民间文学一般是口头创作,没有固定的文字形式。其语言、表现手法、内容情节、人物形象甚至主题思想等方面,一经口耳相传,便会发生衍化,从而形成同一母题的异文,这就是它的变异性。

(五)地域性

地域性是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明显特征。一个文本从一个地方流传到另一个地方,由于地方语言、思维习惯、审美个性、自然风物与民俗习惯的差异性,会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淮海地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语言风格简洁朴素、明快清新、形象生动。民间歌谣和民间传说地域性特征尤为明显。因受其环境、风习及传统文化心理的陶冶和影响,其传统歌谣,从表现手法、语言风格到曲调,都显得比较开阔、明朗、高亢。民间传说的地方色彩浓厚,它以地方语言讲述,大多围绕一些地方上有知名度的历史人物展开故事情节,并结合当地的风物和地名,增加传说叙事的真实性,拉近传说与听众之间的距离。在某一个传说流传的地域里,讲述者往往会有鼻子有眼儿、绘声绘色地指出传说就发生在自己所在的地域,人们经常会将传说中的人物当作本地人,传说发生的地方一般都说是在周边的某座山上、某条河边、某个村庄。如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刘邦传说》主要流传于江苏徐州地区,《孔子诞生传说》主要流传于山东曲阜地区,《伊尹传说》主要流传于河南开封地区,《庄子传说》主要流传于安徽亳州地区,这些传说既强化了可信度,也体现出地域性特征。

以上所述的这几个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创作方式和流传方式上,彼此密切联系。只有很好地理解这几个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区别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

三、民间文学的体裁

根据2005年公布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分为两层,其中第一层按学科领域分成16个一级类,民间文学属于一级类,代码是02,其下又分为9个二级类。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裁分类参考了民间文学的学科分类方法,主要分为神话(021)、传说(022)、故事(023)、歌谣(024)、史诗(025)、长诗(026)、谚语(027)、谜语(028)和其他。这里主要介绍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和谚语。

(一)神话

1.神话的概念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神话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3页。这句话是针对希腊神话讲的,但它却具有普遍的意义。神话是自然和社会现实在原始人类大脑中的反映,是原始初民的知识体系。神话的内容表达了早期人类认识世界、解释世界、探索世界、征服世界的愿望。如在淮海地区流传的洪水神话,是原始人类无法征服自然的一种表现。

神话是原始初民通过幻想以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反映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的口头创作。神话通常以故事的形式表现原始初民对自然、社会现象的认识和愿望。神话大致产生于人类旧石器晚期,是民间文学诸多体裁中出现最早的一类口头叙事。相比较而言,淮海地区流传下来的神话不是很多,见于省级名录者仅有山东枣庄的《女娲神话》。天地开辟神话与人类起源神话共同构成了淮海地区创世神话的两大基本主题。创世神话不仅仅是文学,同时又蕴含着原始人类关于哲学、历史、社会、宗教等诸多方面的认识。流传于淮海地区的创世神话展示了原始先民勇于探索、不畏牺牲和甘于奉献的伟大品格,表现出鲜明的民族文化精神,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团土造人》《女娲补天》等。20世纪80年代张振犁组织并对河南省和河北省口头流传的民间神话进行调查,搜集到了上百篇具有早期神话思维的活态神话,其与远古神话一脉相承,涉及盘古、女娲、神农、伏羲、鲧、尧、舜、禹等,有的神话结合了鲜明的地方风物和民间风俗,富有民间传说的特征。

2.神话的主要艺术特征

一是幻想的不自觉性。神话的幻想绝不是个人的幻想,而是氏族人群共同心理的表象,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是民族潜意识的表现,所以说这种幻想是不自觉的,它与后世的文学创作中运用的自觉幻想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思维。神话应用最广的艺术手法是对自然力的人格化和对英雄的神格化。二是形象的英勇性。原始先民在神话中借助想象塑造了大批形貌异常、本领非凡的与自然做斗争的英勇形象。高尔基说:“浪漫主义是神话的基础……它有助于唤起人们用革命的态度对待现实,即以实际行动改造世界。”高尔基:《苏联的文学》,《论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113页。三是内容的神圣性。神话被认为是一类真实而又神圣的叙事。对于原始初民来说,神话的目的全在于满足其深切的宗教欲望、道德的要求和社会的整合。“神圣性是神话的本质特征。”兰克:《从创世神话的社会作用看神话的本质特征》,《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第4期。

(二)民间传说

1.概念

民间传说是讲述某些历史事件或人物以及某一地方风物、社会风俗的口头传奇故事。在淮海地区省、市级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民间传说比例最大。民间传说主要分为人物、史事、风物、风俗四类传说。人物传说是用生动奇异的情节刻画历史人物形象、叙述人物生平事迹的传说。如徐州三大人物传说(彭祖、刘邦、张道陵)、鲁班传说、包公传说、涂山大禹传说。史事传说是以历史事件为叙述中心的传说。这类传说关乎人们对于重大历史事件的记忆,往往与地方历史紧密相关。从内容上看,传说与历史上实有的人或事有关,主人公大都有名有姓,有的还是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但是,民间传说不等于真正的历史事实,不是历史真实的再现,它是历史事件的艺术反映。如开封《杨家将传说》,传说里的历史并不是真实的历史,而是叙事的历史。风物传说是某个地方关于名胜,古迹,特产,动植物的由来、命名和特征的解释性传说。风物传说介绍土特产的来历与特点,容易引起外人的瞩目和重视,既提高了物产的知名度,增添了它的文化价值,也增加了当地民众对地方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如《花果山传说》《牡丹传说》《烩面传说》《皇藏峪的传说》。风俗传说是关于各地、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形成原因的解释性传说。如《年的传说》《哭嫁传说》。

2.创作的主要途径

一是将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传奇化,如《义和团传说》《刘邦传说》;二是将神话的情节和故事现实化和人格化,如《嫦娥奔月》;三是将完全虚幻的故事黏附在真实历史人物身上,如《张道陵传说》;四是将现实存在的事物、民俗进行想象性解释,如《荆山桥传说》《乞巧节传说》。民间传说通常采取“箭垛式”的创作手法,将众多不同情节附会在一个著名人物身上,使之立体丰满,拥有大量的口头传说文本,从而产生较大的影响力。如鲁班是春秋末期鲁国的一个工匠,名叫公输般。木工、瓦工、石匠等都奉他为“祖师”,许多有关造宫殿、桥梁、寺庙、修路的传说都和他有关。传说他是发明锯子、斧头、战舟、云梯、磨、钻、刨等工具的能人,淮海地区流传许多不同版本的《鲁班传说》。传说还采取“移植法”,即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如《刘邦传说》与《朱元璋传说》中的许多情节十分相似。

3.主要特征

一是表述方式的可信性。传说有一重要的特色,就是讲述人总是摆出一副讲述“真事”的样子,像在讲述一个有根有据的真事或信史,听讲人也因为传说具有若干真实的成分而增加了对故事的兴趣;但是讲者与听者双方都明白传说的真实性是有限的,故事的主体部分是虚构的,可是双方都不愿提起这一点,尤其是在历史事件和人物上更是如此,从而使传说的真实性与双方达到和谐自然的统一。传说内容具有历史性。民间传说所讲述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其题材都来自历史。即使风物传说,同样追溯其历史,所以具有一定的历史可信性的特点。二是故事情节的传奇性。在艺术创造手法上,传说富有较强的传奇色彩,所谓传奇性,指在总体上符合现实生活逻辑的基础上,传说的情节曲折离奇,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传说往往运用偶然、巧合、夸张、超现实的想象等虚构手段,构造奇情异事,使故事曲折离奇,高潮迭起,既有可信性,又有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如《聚宝盆的传说》。三是解释的想象性与多样性。对生活中的民俗现象加以解释是风物传说的显著特征。这种解释往往是以客观存在物为核心,进行自由的想象和虚构。当然,民间传说中,同一景观、同一风俗的解释往往有着多种说法。如邳州白山《“驴屎蛋”传说》(张果老倒骑驴)。四是传说的地域性。有些传说尽管在全国各地均有流传,但往往会与各地地域文化发生密切联系,而带有当地特色。有些传说流传到当地后,往往会把传说中的人物变换为当地人们所熟悉的人物,而具有独特的地方性。

4.主要价值与功能

民间传说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文字出现以前,知识全凭口耳相传,在这个阶段,历史就是通过传说来传承的。传说承载着民众思想与文化的发展史,可以看出民众在特定时期的历史观、道德观和美学观。传说反映的民众观念是真实可信的,是研究民间文化的资料库。民间传说具有教育娱乐价值。传说寄寓着民众的道德观,对一代代民众起着观念培育和道德教化的作用。作为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民间传说的讲述可以让民众在体力劳动之余得到精神上的享受。民间传说具有审美价值。“民间传说在艺术创作上以人物和事件为中心,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运用夸张、渲染、幻想、变形等创作手法,通过生动的形象和传奇的情节把自然美上升为艺术美。”黄桂秋:《山水传说的文化功能及社会价值》,《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7期。既给人真实感,又曲折离奇,产生引人入胜的效果,带给民众以审美享受。民间传说对其他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具有重要的文学借鉴价值。民间传说中的诸多人物不仅深受民众的喜爱,而且常常被其他民间文学样式所吸纳,成为重要的创作资源,如在歌谣、史诗、戏曲、小说中常常借鉴民间传说的内容。传说也是作家创作取材的一个重要源泉。

(三)民间故事

这里所说的民间故事是一个狭义概念,又叫“瞎话”,即自觉虚构的故事,主要指以日常生活为题材、以虚构的人物为主角的散文类民间文学。根据讲述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幻想故事、生活故事、民间寓言、民间笑话四大类。民间故事是具有优秀思想和高尚审美情趣的语言艺术作品。

民间故事具有寓教于乐的功能,滋养着文学艺术的发展,在谈笑和美丽的幻想之中常常包含着富于积极教育意义的内容。民间故事广泛反映了惩恶扬善的主题和优良的伦理道德观念,如崇尚勤劳勇敢、聪慧善良、尊老爱幼、知恩必报、爱情忠贞、疾恶如仇等。江苏从20世纪50年代末就搜集、整理民间故事,全省共采录到民间故事资料6000多万字,所有省辖市都出版了民间故事集成,有些县区还单独出版了民间故事资料卷油印本。淮海地区陆续出版的《中国民间故事全书》系列卷收录了大量民间故事。

淮海地区民间故事内容丰富,涉及天上人间、山川湖海、花鸟虫鱼、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士农工商、神魔鬼怪、三教九流、宗法礼教、生活习俗等,可谓五花八门、包罗万象。这些故事热情地赞扬了劳动人民勤劳勇敢、质朴善良的优秀品质,同时也讽刺了封建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的残暴、荒淫、愚蠢、无耻。其语言大体上属北方官话系统,既朴素简洁,又显得粗犷直率,具有口语化、地方化、形象化的特征。口语化是为了便于讲述,地方化是为了便于听故事的人接受,形象化是使故事更加动听。

(四)民间歌谣

民间歌谣是民间文学中的一种韵文形式,由集体口头创作,既有歌唱,也有吟诵,有曲有词,旋律稳定,富有音乐感和节奏感。《毛诗》注曰:“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谣”是指用来吟诵的词句,形式自由,韵律感强,朗朗上口。歌谣短小精练,情感丰富饱满,直抒胸臆,朴质无华。歌谣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是伴随着生产劳动的节奏而产生的。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保存了大量民间歌谣。

淮海地区至今流传着数以万计的民间歌谣,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风格异彩纷呈。这些歌谣从思想内容看,有的反映劳动人民朴实、善良、勤劳和对美好生活的愿望,有的是对各个历史时期腐败势力的无情控诉,有的表达青年男女真挚的爱情,有的表达群众的喜怒哀乐,还有的是对真、善、美的歌颂和对假、丑、恶的鞭挞。内容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

淮海地区民间歌谣的传统艺术手法主要是赋、比、兴,并用借喻、谐音、双关等技巧,想象奇特,夸张大胆,妙趣无穷,寓意深刻。这些歌谣押韵合辙,句式整齐,便于学习和传唱,形式上有双句体、四句头、十对花、十二个月等。淮海地区的民间歌谣绝大多数在本地产生和流传,也有从外地传入又在本地流传开来的,其地域色彩浓郁,风格天真直率,自然纯真,简洁易懂,朗朗上口;有粗犷的黄河号子、夯歌,有不同风格的俚语小调。这些歌谣大多已被搜集、采录和出版,如《徐州民间歌谣集》《峄城歌谣谚语集》《开封歌谣集成》《阜阳歌谣集》。民间歌谣生生不息,“在口头文学总体趋于没落的时代,民谣以其短小精悍、易于记诵、针砭时弊和高超的讽刺艺术等特点,在民间不胫而走”刘晓春:《当下民谣的意识形态》,《新东方》2002年第3期。

(五)民间谚语

谚语是劳动人民创造并广为口头流传的定型化的艺术语句,是民众在长期生产与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标准和规律,是口耳相习、代代相传的教育训条。谚语具有讽劝性、训诫性、经验性和哲理性的特征。谚语具有道德教育、行为示范与传授知识的普遍功能。谚语可以采用多种修辞手法,如拟人、比喻、夸张、反复、对比、白描等,其文体特征是篇幅短小,寓意深邃,字句凝练,句式整齐。

淮海地区口头流传着大量谚语,闪耀着劳动人民智慧的光辉,记载着人民群众丰富的生活、斗争经验。讽劝性谚语如“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小洞不补,大洞受苦”;训诫性谚语如“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谦受益,满招损”;经验性谚语如“钟不敲不响,话不说不明”“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哲理性谚语如“人心齐,泰山移”“河有两岸,事有两面”。研究这些谚语,有助于了解淮海地区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生活观。

四、价值与功能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指民间文学作为一种文化生活现象,在一个民族和地区的文化体系及实际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民间文学的价值,应该置于其流传的地域加以考察,因为它包含在当地人的思想、道德、历史、审美等意识形态里面。民间文学是实用文学,其活动是民众进行生产和娱乐的不可缺少的生活样式,它延续了当地的文化传统,深深地影响着当地人的生活。

(一)在集体劳作中的作用

集体劳作是民间最基本的生产方式,也是民间文学得以产生的基本“语境”。《淮南子·道应训》曰:“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说明古人很早就认识到民间文学在这方面的意义。现在存在的劳动号子、夯歌、拉纤歌等仍发挥着协调劳动动作、统一劳动节奏的作用。节奏短促的号子是从汗水里迸发出来的、最简单的歌谣。凡是有人聚集的劳动场合,都成为民间文学广泛流传和表演的空间,如打麦场人们歇息时的讲故事、侃大山。“从广泛的意义上说,一切艺术都可以给人以鼓舞、给人以愉悦,但劳动歌不同于其他艺术的地方在于,它是在劳动的时候唱出的,是为了激发劳动热情,减轻疲劳,所以它是直接为生产劳动服务的。”刘铁梁:《劳动歌与劳动生活》,钟敬文主编:《民间文艺学文丛》,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37页。正如江苏有首民歌:“天要下雨北风狂,鸡要啼来扑翅膀;船要快来双支橹,人要出力开口唱。”

(二)在日常生活娱乐中的作用

民间文学能提高生活情趣。在夜间讲故事是民间一种十分普遍的生活现象。在故事的讲述和接受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充实,更有情趣。演说这种现场活动无疑起着联络情感、凝聚人心、创造生活的作用,并有益于克服个体精神世界的孤立性和个体的闭锁性。淮海地区在麦收以后,庄户人请说书人说书、唱大鼓,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生活娱乐方式。恩格斯说:“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在一个农人晚间从辛苦的劳动中疲乏地回来的时候,使他得到安慰,感到快乐,使他恢复精神,忘掉繁重的劳动,使他的石砾的田地变成馥郁的花园。……但是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地阐明他的精神品质,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热爱。”恩格斯:《德国的民间故事书》,《民间文学》1961年第1期。民间文学是民众最普及、最方便的娱乐工具,或演说,或演唱,这种欢快、热烈的气氛,能使民众放松自己,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说故事、听笑话、猜谜语、唱山歌等民间文学活动本身都能给人带来身心的欢愉。民众的生活离不开民间文学。如歌谣,歌声可以排解痛苦,可以增添和传播快乐。正如安徽民歌所唱的:“山歌本是古人留,留在世人解忧愁。三天不把山歌唱,三岁孩儿白了头。”

(三)在教育劝化中的作用

传统社会大都通过民间文学的形式来实行民间教育,其过程也是民间文学的流传过程。很多人是听着故事长大的。民间文学里蕴含着我国某些传统的道德思想,并借此得以传承。

许多故事提醒人们行为举止应该如何,可能在哪里误入歧途。青少年受民间文学的教育作用更为明显,儿歌、童谣等以独特的趣味性大受儿童欢迎。在传唱的过程中,儿童们不自觉地就会受到传统道德的洗礼。可惜现在这种熏陶越来越淡化了!邳州农村流传一首《花喜鹊》:“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老娘站在寒风里,媳妇睡在热炕上。”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不孝之子。

有时历史教育也要借助民间文学来完成。在无文字时代,主要是依靠口头文学来完成历史的记忆和传承。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民间文学可谓是传授历史知识的唯一桥梁。即便在文字出现以后,一些民众具备了相当的书写能力,民间口头文学同样承载着历史,历史也同样需要借助民间文学来完成记忆和传承。如流传于丰沛大地的《阎尔梅传说》,讲述的是抗清历史故事,体现的是明朝遗民的民族气节。在民众的某种心理程度上,民间文学就等同于历史,演唱民间文学,其实是一种历史教育活动。高尔基说:“如果不知道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劳动人民的真正历史。”高尔基:《苏联的文学》,《论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112页。如徐州歌谣:“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居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鸹窝。”反映了明代从山西移民“黄泛区”的历史。“特别是地方风物传说,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充实当地的历史,某种意义上说,一本地方风物传说,就是一本乡土教材,它是没有写进历史书的历史,它反映了当时那个时代的风貌。”金天麟:《风物传说独特的时代价值》,《中国民间传说论集》,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59页。

民间文学是承载和认识文化传统的重要文本。民众并不是依靠传统的典籍来获得历史事实或历史知识,而是通过这些口耳相传的故事和通俗的讲唱文学,如三国故事。淮海地区的民间文学对研究这一地区群众的心理特点、风俗习惯、历史文化传统都有一定参考价值。郭沫若在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说:“民间文艺给历史家提供了最正确的社会史料。……民间文艺才是研究历史的最真实、最可贵的第一手材料。因此,要站在研究社会发展史、研究历史的立场来加以好好利用。”郭沫若:《我们研究民间文学的目的》,《民间文艺集刊》第1册,第9页。

民间文学与多种人文科学相交叉,具有多功能的学术价值。民间文学并不是一种纯文学,它与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心理学、伦理学、宗教学等人文科学之间均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认识民间文学的这种多功能性和学术价值,是研究民间文学的重要目的之一,应该从这个角度充分认识研究民间文学的重要意义。淮海地区民间文学精巧的艺术表现手法和简朴、清丽、豪迈、粗犷的艺术风格,以及富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形式,都是值得吸收的艺术养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