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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意外的真相

一群男孩聚集在克劳福德镇公立学校校舍西边的一片旷野上。他们大多手中拿着帽子,有两个孩子站在相隔60英尺远的地方,正在玩着“接帽”游戏。

汤姆·平克顿——他是迪昆·平克顿的儿子——刚刚从布鲁克林[1]回来,他在那里亲眼目睹了两个职业俱乐部的一场游戏比赛。他一回来便建议克劳福德镇的男孩们应该成立一个俱乐部,取名叫“克劳福德追求俱乐部”,一方面可以自己比赛游戏,另一方面适当时还可以向其他村子的俱乐部挑战。这项建议立即得到了孩子们的赞同。

“我提议由汤姆·平克顿向大家讲话。”一个男孩说。

“我同意。”另一个说。

由于还没有主席,詹姆士·布里格斯就被推选为主席。他把这项提议交给大家表决,获得一致通过。

汤姆·平克顿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了,便以大人物的气派走上前来,开始向大家讲话:

“主席先生,男孩子们,你们都知道我们为什么聚集到了一起。我们要成立一个打捧球的俱乐部,就像布鲁克林和纽约的大俱乐部一样。”

“我们该怎么办呢?”亨利·斯科特问。

“首先应在俱乐部挑选一位队长,他将有能力让队员分别担任不同的角色。当然,你们需要选一个懂行的人。”

“他的意思是选他自己。”亨利对旁边的孩子悄悄说——他说对了。

“就这些?”山姆·波默罗伊问。

“不,由于有一些费用支出,所以必须选一位财务员,以便于收取和管理好资金;我们还要选一位文书做好俱乐部的记录工作,写挑战书或应战书。”

“孩子们,”主席说,“你们已经听了汤姆·平克顿的讲话。同意照他的方案组织俱乐部的请照往常的方式表决。”

所有的孩子都举起了手,主席宣布表决通过。

“现在投票选举队长。”主席说。

汤姆·平克顿似乎有意识地站出去一点,他当然以为只有自己才被大家视为头儿。

小纸片传到了每个孩子手里,他们开始填写选票。选票放在一顶帽子里交给了主席,他立即将选票倒出来并开始点票。

“孩子们,”他在一片寂静中宣布,“山姆·波默罗伊和尤金·莫顿各获一票,弗兰克·弗劳尔获得其余所有的票,弗兰克·弗劳尔当选。”

大家拍手鼓掌,只是汤姆·平克顿除外。

我们的主人翁弗兰克·弗劳尔稍稍向前移动了一下,很谦逊地说:

“伙伴们,谢谢你们选我当俱乐部的队长。恐怕我当这个队长不很够格,但是我将尽力做好。”

他是一个14岁的男孩,在他这个年龄属于中等身材,体格强健,面容坦然而逗人喜爱,行为举止率直而诚恳,所以大家都喜欢他。然百,并非仅仅因为大家喜欢他,他才赢得了选举;事实上,无论在棒球比赛还是在野外的游戏活动中,他都出类拔萃,所以他是最适合做领队的。

孩子们又开始选举他们的财务员和文书了。汤姆·平克顿获得多数人的投票,被选为财务员。尽管他不是那么受人喜欢,但大家觉得某种工作还是适合他的。

艾克·斯坦顿被选为了文书,因为他的字写得特别捧。这样,所有的职位都确定下来了。

此时,孩子们把弗兰克·弗劳尔团团围住,请求能得到他们希望的位置。

“伙伴们,我希望你们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决定每个人位置的事。”弗兰克说。“我要思考一下。”

“可以!就等到下周决定吧。”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说。“今天下午我们就进行一场临时比赛好啦。”

孩子们正进行到第6局比赛时,有人向弗兰克·弗劳尔高声喊:“弗兰克,你妹妹从场地那边跑来了。我想她是来找你的。”

弗兰克放下手中的球捧,急忙去见他妹妹。

“格雷斯,出了什么事?”他惊慌地问。

“哎呀,弗兰克!”她流着眼泪惊叫道。“妈妈肺出血了,她的脸色苍白,恐怕病得很严重。”

“伙伴们,”弗兰克回头对大家说,“我必须马上回家,我妈妈病得很重。你们可找一人来顶替我。”

弗兰克跑回他那称之为家的褐色小屋时,发现母亲精疲力竭地躺在床上。

“妈妈,你感觉怎么样?”我们的主人翁焦急地问。

“非常虚弱,弗兰克。”她回答,声音很低。“我病得不轻。”

“妈妈,我去叫医生。”

“我想没有必要了,弗兰克。疾病已经发作过了,我不再需要药物,过一些时间就能恢复体力的。”

但3天过去,弗劳尔夫人仍然神经衰弱。她以前患病很快就好转了,而她目前如此虚弱,让人非常担忧她是否能康复。弗兰克觉得妈妈老是看着自己,眼里流露出少有的焦虑;当确信情况的确如此时,弗兰克便靠近妈妈的床边,问道:

“妈妈,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去做吗?”

“我想没有吧,弗兰克。”

“你那样看着我,我想好象你想对我说什么。”

“有件事情在我死之前必须告诉你。”

“在你死之前,妈妈!”弗兰克吃惊地重复着。

“对。弗兰克,我意识到这回我好不了啦。”

“可是,妈妈,你以前生病也是这样,但都又好了起来。”

“弗兰克,事情总会有这最后一次的;我恐怕这次无法再恢复健康了。”

“妈妈,想到会失去你我就受不了。”弗兰克心里万分难过。

“弗兰克,你会想我吗?”弗劳尔夫人问。

“怎么不想呢?我和格雷斯生活在世上多么孤孤单单啊。”

“孤孤单单!”这位病入膏肓的女人悲伤地重复着。“可怜的孩子!你们只能希望从别人那里获得一点帮助,因为我没什么能留给你们的。”

“我并没有想到那个。”弗兰克很快回答道。“我能养活自己。”

“可格雷斯呢?她还是一个娇气的女孩。”妈妈着急地说。“她不能像你一样可以自谋生路。”

“她用不着那样,”弗兰克立即回答,“我会照顾她的。”

“但是你还很小,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你只有14岁呀。”

“我知道,妈妈,但我很强壮,我不怕。谋生的办法有许许多多。”

“你明白自己将会白手起家吗?迪昆·平克顿手里还握着这间房子的抵押契据,他会拿到市场上去转让。另外我欠他的利息还未还清。”

“我原先不知道这些,妈妈,不过这也吓不倒我。”

“你愿意照顾格雷斯吗?”

“我愿意,妈妈。”

“假如格雷斯不是你亲妹妹呢?”生病的母亲说,神情焦急,紧盯着孩子的脸。

“妈妈,你怎么会这样假设呀?她当然是我的亲妹妹。”

“但假设她不是,”弗劳尔夫人坚持说,“你不会收回自己的承诺吧?”

“不,肯定不会,因为我爱她。可你为什么要这样说,妈妈?”弗劳克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丝疑虑,以为妈妈神志不清了。

“弗兰克,该是告诉你一切真相的时候了。坐到床边来,我要尽力告诉你必须知道的事。弗兰克,格雷斯不是你亲妹妹!”

“不是我的亲妹妹,妈妈?”他惊呼起来。“你不是当真的吧?”

“我说的话是千真万确的,弗兰克。”

“那她是谁的孩子呢?”

“她是我的孩子。”

“那么她就应该是我的妹妹——难道你不是我的母亲?”

“对,弗兰克,我不是你的亲生母亲!”

注释

[1]布鲁克林,美国纽约市西南部的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