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史:1644—1662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首次抵抗:弘光政权

1644年4月初,李自成叛军横扫山西北部,直捣明朝首都北京,北方局势一片混乱,险象环生,结局难以逆料。消息传到陪都南京,官员们愈益感到担心。4月12日,北京的崇祯帝征调所有能来勤王的军队开赴北京,并特别命令山东总兵刘泽清前来救援。谈迁:《国榷》(1958年北京版),第六册,6035页。吴伟业:《绥寇纪略》(1968年台北重印),补遗中,页6乙。但是刘泽清置此命令于不顾,却向南开拔。而在长江流域的其他将领则从未接到北上的命令。反正这些人也没有准备北上。虽然前几年在南直隶的西南部曾击退过“流寇”的侵犯,帕森斯:《明末农民叛乱》,38—41、58—60页。朱文长:《史可法传》(1974年台北版),第二章。但是该地区现在除了长江和南京的驻防军外,并没有大量的常备军。而且陪都百官有理由相信,太子,甚或皇帝本人可能过不久就会前来南京,因此,长江下游的所有军队就地做好准备是十分重要的。祁彪佳:《甲乙日历》(1969年台北版),10、18、19页。《国榷》,第六册,6033—6034页。万言:《崇祯长编》(《痛史》本),卷二,页23乙。魏斐德:《1644年的大顺政权》,47—49页。艾维四:《晚明士大夫陈子龙(1608—1647)》(Ch'en Tzu-lung[1608-1647]:A Scholar-Official of the Late Ming Dynasty,博士论文,普林斯顿大学,1974年),127页。长江中游的洞庭、鄱阳湖区域的明军,虽然数量众多,但因张献忠部叛军刚撤出湖广省,此时他们正忙于恢复对该省的控制。而且他们毕竟离得太远了。可能有所行动的军队都在南直隶的淮河以北地区,由于受到李自成大顺政权军队的压力,此刻也已陷入混乱之中。这些部队为兵士的叛变、逃跑及怯懦所困扰,宁愿到淮河以南避难,也不愿到北京勤王。佚名:《淮城纪事》(《痛史》本),页1甲—2乙。计六奇:《明季南略》(1963年台北版),第一册,66—67、79页。

4月24日午夜后不久,叛军击破广宁门(今广安门)而涌进北京,翌日攻入紫禁城,崇祯帝在内廷北首的煤山投缳自尽。《1644年的大顺政权》,50页。但是直至5月5日,明朝的淮安巡抚才得知北京陷落的消息,而淮安城内,“闻京城失守,众疑信相半”。《淮城纪事》,页3甲。

次日,消息传到南都,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史可法,立即会晤其他高级同僚,发布檄文,着手集合勤王军队。但是他们随即便不得不考虑:要把这支军队带入何种境地?南方局势不稳,北方情况亦未明朗。举例来说,他们要“勤”的“王”,究竟现在哪里?史可法渡过长江,在浦口防区着手准备迎敌,但除此之外,就无事可干了。有些人已在南方“草泽”组织义军,也被下令制止。《明季南略》,第一册,115—118页。陈贞慧:《过江七事》(《痛史》本),页1甲。号召义兵事,冯梦龙亦有记载,参看其《甲申纪事》(1941年上海影印弘光本),卷七;以及史可法:《史忠正公集》(1968年台北版),卷四。


南中诸大老每集议事堂,惟相向攒眉,竟日无一语。或仰视屋之罘崽,咄嗟而已。问曰:“事如不可知,将奈何?”竞以靴尖蹴地,作叹息声,各各散走。陈贞慧:《书事七则》,载《陈定生遗书》(1654年版),页3甲。

5月15日,崇祯帝驾崩的确实消息传到淮安。又经三天才传到南京。这一消息使南都领袖人物大感震惊。南京的高官们意识到,必须组织新朝廷。《国榷》,第六册,6071、6073页。崇祯帝已死的确讯于5月22日到达,参看《书事七则》,页3甲。黄玉斋撰有三篇文章概述弘光一朝历史:《弘光朝的建立》《弘光朝的史略》《弘光朝的崩溃》,分别载《台湾文献》,第十八卷,第一、三、四期(1967年3、9、12月),88—115、92—118、150—177页。杨云萍亦有一文论述弘光朝各种问题,颇可参考:《南明弘光时代的几个问题》,载《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七卷(1975年5月),157—178页。他们着手应付这种动荡局面之际,必须增强团结合作,和衷共济。不论在象征意义上还是在实际意义上,都应有这样的表示。但是随后发生的却是统治集团内部的自相残杀。在南京建立第一个南明朝廷的官员,设法使不满分子安心,尤其急于安抚军队。这原是顺理成章的事。在此危急之秋,军队实力确需增强。但是军队得寸进尺,走得太远,官僚系统和南方士人中最有威望的领导人物对此不能接受。武人要扩大权力,就须寻求支持,于是相互结党,并拉拢那些受整个官僚系统,尤其是受“正人”排挤的不满分子。急于和武人结盟的,是宗藩、宦官,还有那些因东林、复社得势而仕途受挫的官员,尤其是因17年前魏忠贤倒台而被逐出政府并被贬为“阉党”的那些人。

这些人结合在一起,手段粗鲁,立刻引起了“清流”领袖人物的反对。于是妥协精神终止了,一场为权力与原则而战的决斗开始了。“清流”逐渐失势,甚至颇孚众望的温和派在政争中也无法立足。于是南京朝廷几乎没有了有眼光的政治家,也丧失了民众的支持。那些在这场冲突中获“胜”的人认为,他们过去受了屈,被剥夺了权力和影响力,现在终于重新获得这些了。但是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是战胜者和权力一起毁掉了。受到“清流”的猛烈抨击、处于招架地位的得势一派的首领,为了固位,采取了短视的政策,其恶果连他自己到后来也无法控制。他的集团四面楚歌,草木皆兵,虽与皇帝联合在一起,也统治不下去了。传统的南明史著作集中于几个主要人物——英雄与坏蛋,殉难者与卖国贼。即将出现的篇章也会对此作一些赞扬和谴责。但是这些个人都应该放在某种政治力量造成的局势中去观察,那个局势似乎有它自己的某种动力。


选择新皇帝的时候,党争即已开始,而且势头不弱。在南方几个藩王中,因叛军攻击而逃离王庄、抵达淮河和长江下游地区的其他主要藩王有:潞王(河南北部的卫辉)、鲁王(山东兖州)、周王(河南开封)、蕙王(湖北荆州),见《明史》,卷一百,页18甲;卷一〇一,页7甲—乙;卷一〇四,页32甲、34甲。逃离湖南王庄抵达广西的桂王也在考虑之列,但随后因相距太远而未被接受。准备得最充分、和皇帝血统最近的是福王(朱由崧),他与东林党有夙仇。而且,他又落入了最有实力的武人之手。几十年前,东林党拥护万历帝的长子,不让他宠爱的郑贵妃所生之子立为太子,这位郑贵妃之子正是当今福王之父。《清代名人传》,第一卷,195—196页。参看本书第35页,注[2]。由此案酝酿而成的党争使官僚们时时面临动荡,持续三朝(万历[1573—1619]、泰昌[1620]、天启[1621—1627])引起激烈争执的各大案,在某种程度上以1629年东林党暂居上风而告一段落。即使这些争执对于居住在河南富饶的皇庄内的当今福王及其先父没有影响或没有关系,不同成分的官僚仍然或指望或畏惧这些事件在福王治下会重新评价。夏允彝、夏完淳:《幸存录》(《明季稗史初编》本,1971年台湾版),292—293页。

有鉴于此,某些骑墙意见便以为,北京陷落之前,崇祯帝的太子及两名幼子还在城内,至今生死未卜。崇祯帝生七子,四人夭折,自尽时存三人:太子朱慈烺,刚过十六岁;定王朱慈燦,约十二岁;永王朱慈焕,十岁。有关三人的名、字及相互关系,正史颇有混乱、谬误之处。欲知其详,请参看孟森:《明烈皇殉国后记》,载《明清史论著集刊》(1965年台北翻印本),28—70页。若是某一藩王即了位,而太子随后出现,要求登上大宝,那该怎么办?所以应暂缓立新君。又有人援引“立贤不立长”之义,主张立潞王(朱常淓)。潞王此时已自北方的王庄逃出,到了南直隶。即使一般人以为,潞王只是粗涉文学,雅好古玩,而且“指甲长可六七寸,以竹管护之”李清:《三垣笔记》(《古学汇刊》本,1964年翻印),附识下,页7甲—乙。在皇帝嗣子之后,潞王排行第五,而福王排行第一。,不过他和那位以好色、无知与不负责任著称的福王相比,还是有贤明之誉。但知道那些亲王底细的人毕竟很少,即使在高级官员中也是如此。多数人以为,选谁都没有关系。同时人们迫切希望有某位藩王立刻登上大位,以稳定南方;而在政治人物中则有一种自私的打算,即希望自己被看作那名藩王的一贯支持者,而不论那藩王是谁。于是在崇祯帝死讯传到南京数天之后,南直隶的文武要员之中就开始了幕后磋商,为官职而讨价还价,并且注意掩盖踪迹,不使马脚外露。

然而消息传来,福王已在淮上受到保护,支持他登上大位的是东南防卫所赖的北直隶将领,于是拥戴福王的看法便迅速形成一致。有两人加入这个军阀联盟比较晚,却成了它的领袖,一个是前面提到的总兵刘泽清,另一个则是凤阳总督马士英。二人都有理由反对文官集团中的主流派,希望自己的地位因“清流”受抑制而得到加强。《过江七事》,页1甲—2乙。《幸存录》,292页。谈迁:《枣林杂俎》(“笔记小说大观”本,1960年台湾翻印),仁集,页14甲;《国榷》,第六册,6077页。《明季南略》,第一册,47—48页。并参《清代名人传》刘泽清、马士英传,第一卷,531—532、558—559页。在南京,一些军功贵族以及其他政治投机分子也随声附和。当百官聚集,行礼如仪,向明朝列祖列宗禀告以福王承继大位时,爆发了一场令人不堪的争斗。一些显要文臣被指为阻挠择嗣,高级勋贵操江提督诚意伯刘孔昭甚至拔出佩剑,向敢言的翰林院掌院学士姜曰广砍去。《过江七事》,页2乙—3甲。《明季南略》,第一册,48页。崇祯年间,刘孔昭曾在朝堂抱怨文臣对操江提督苛责太多,操江提督副都御史(和刘孔昭地位相当的文官)因此免职。见《枣林杂俎》,仁集,页8甲。弘光朝建立之初,两位有声望的南京文官被授协理操江右佥都御史之职,二人都怕得罪刘孔昭而拒绝此职。见《国榷》,第六册,6098页;《明季南略》,第一册,57页;《甲乙日历》,29页。新朝廷建立过程的随后各个阶段,类似的文武冲突一直不断。

江北的武臣集合了一支大军,送福王沿大运河南下。6月3日,福王衣冠不整,乘船抵达南京东北一个主要码头。次日,南京的高等文臣与勋贵礼迎福王。福王自惭形秽,拒绝即皇帝位,诉说自己备受困苦,不克荷此重任。《国榷》,第六册,6081页。《过江七事》,页3甲。《甲乙日历》,25页。佚名:《龙飞纪略》,载周昔雍纂《兴朝治略》,卷一,页1乙。不过到了6月5日,他已在全副朝廷仪仗簇拥之下,经过高皇帝孝陵进入了南京的皇宫。百姓站立路旁,观瞻仪式,陈列香花宝烛,心情振奋,如同节庆来临。《国榷》,第六册,6081页。《甲乙日历》,29页。《龙飞纪略》,页2乙。

但是,当福王在其守备衙门的临时住所第二次接受百官朝贺劝进时,灵璧侯汤国祚大声指责户部不发军饷,把朝仪都打断了,摄礼部尚书吕大器立即予以制止。《甲乙日历》,26页。《龙飞纪略》,页2甲。《明季南略》,第一册,49页。岂知当讨论到福王应直接即皇帝位,还是在局势明朗之前暂做监国时,按明代惯例,若皇帝因巡狩或亲征,决定离开京城相当时日,监国之称即授予太子,以为“摄政”。(参《大明会典》[1963年台湾重印本],卷五四,页1甲—13乙。)但是在有关福王问题上,文官们是援引景泰帝之例。1449年,正统帝为瓦剌部所俘,其同父异母之弟(即后之景泰帝)监国(参看本书第40页,注[3]、[4])。有关福王事,见顾炎武:《圣安本纪》(1964年台北版),第一册,2页;《国榷》,第六册,6083页。勋贵们再次咆哮起来。多数廷臣赞成监国,待逾月后再入继大统。但是刘孔昭等人要求直接即位。他们一直对主张暂缓登极的诸文臣的反对意见表示怀疑,指责这些文臣“原有二心”《明季南略》,第一册,49—50页。《甲乙日历》,28、30页。。与此同时,考虑新朝廷大学士和尚书侍郎人选之事也开始了。文臣们为了安抚不知餍足的军阀,破例允许勋贵也参加通常荐举朝廷要职的廷推。见《明会典》,第二册,901—904页。刘孔昭提名自己为大学士,使聚集庙堂的群臣大吃一惊。朝臣们告诉他,以勋臣为大学士,无前例可循,于是他提议以马士英来替代。《明季南略》,第一册,56页。《甲乙日历》,28—29页。《龙飞纪略》,页4甲。《枣林杂俎》,仁集,页8乙。《三垣笔记》,卷下,页22甲。刘孔昭举出一例,证明勋臣亦可入阁,表明他不清楚丞相和大学士之别。丞相为明太祖所废,后来才设置大学士以代替丞相(参看本书第44页,注[3],及第45页,注[2])。

6月6日,福王同意即监国位。他起先声称,只想“避难浙东”,无意入居帝位。这可能是出于真心,但是经群臣依例三次“劝进”之后,他终于同意了,在次日正式行监国礼。《明季南略》,第一册,49—50页。《甲乙日历》,25、27页。《龙飞纪略》,页3甲、乙。福王正式即监国位是在次日(六月七日)。见《国榷》,第六册,6083页;《龙飞纪略》,页3乙;《甲乙日历》,28页。仅仅半个月之后(6月19日),便即了皇帝位,以弘光为年号。《国榷》,第六册,6099— 6100页。《圣安本纪》,第一册,4页。监国和即位所颁两次诏书,可说是一张一览表,列举了医治晚明社会政治的弊病,以及纾解社会各阶层人民痛苦的各种办法。最详备的诏书内容见周昔雍纂《兴朝治略》,卷一,页1甲—17甲。由此可知,当日的政治领袖实际上明了种种问题,并未耗费全副精神于蝇营狗苟的党争之中。但是,官僚系统内部以及政权核心其他成员之间的党争实具有瓦解性的作用,若不能予以扭转,消除各种弊病谈何容易。

由因知果,拟定新政府要员人选时,虽要尽量让“清流”居于多数,同时也得安抚其他人物。在“清流”方面,大学士为史可法、姜曰广;吏部尚书为张慎言;颇有影响力的都御史一职,则给予“清流”老前辈刘宗周;另外几个要职则入于东林与复社的同情者之手。温和派有两位大学士。一位是前南京户部尚书高弘图,此人正直而且相当能干,在党争中设法保持超然态度;另一位是王铎,一个有文名却有不问公务记录的人。另有一些次要职位给予了不具鲜明党派色彩的人物。作为对军阀的让步,并酬劳拥立福王的“定策之功”,马士英被授予大学士之职,并兼任尚书,加太保衔。但起初他受命继续担任凤阳总督。《国榷》,第六册,6083、6088、6091、6097—6099页。《龙飞纪略》,页4甲。《明季南略》,第一册,3、57页。《圣安本纪》,第一册,2—3页。由于此一安排,马士英正式被授予和南京首要人物史可法(兼任兵部尚书)平起平坐的地位,同时又居于朝外。

但过了不久,史、马二人便互换了位置。这件事对弘光朝影响巨大。同时有两件事发生。首先,马士英未经许可,自凤阳调大军(1200艘船)至南京,在弘光帝登极时自至内阁。其次,南直隶江北地区各总兵,以刘泽清为首,吵嚷着要史可法亲赴前线,与他们在一起进行协调。《明季南略》,第一册,56—57页。《圣安本纪》,第一册,3页。《国榷》,第六册,6092页。《淮城纪事》,页8甲。这个逆转的前景使南京的许多人大为震惊,有人做了激烈的公揭,将史比作受屈的昔贤人,马则为奸贼。应廷吉:《青燐屑》(“明季稗史汇编”本),卷上,页4甲。史可法:《公恳留在朝疏》,载《史忠正公集》,附录,64— 65页。然而,史可法也许对于同马士英或者同这个皇帝亲密合作并不太热心,也许觉得自己是作为协调角色的最佳人选,无论如何,他愿任督师,并公开表示,为赎不能救先帝之罪,愿意效命疆场。《圣安本纪》,第一册,3页。《明季南略》,第一册,58页。《甲乙日历》,29页,《史忠正公集》,32—33页。

若要了解南方的社会政治领导层对这一变化的负面反应,我们首先需要仔细考察一下史可法与马士英两人的背景。两人对自己的估价可能是相同的,都自视为杰出的文官,适于处理当前的紧急局面,在军事方面也有相当经验。但是两人确有不同。这一不同虽为人所夸大,在当时情形下却是极重要的,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文武之间的适当关系究竟是怎样的问题的两种看法。

史可法接近于全能政治家的典型。他生于传统中国中心地带的河南省,幼年家贫,但所受教育良好,并成为一位因反魏忠贤而殉难的东林领袖的高足。他早年在地方的、中央的政府中从业记录堪称范例。1630年,他奉命到南直隶西南部协助抵御叛军攻击,表现出色,不久便被任命负责整个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防卫。他被誉为尽忠职守,不畏艰险,与士卒同甘苦。他驾驭武人严格而谦和,以身作则,并表示作为上司,与将士上下同心,息息相关。他反对以力服人,除非是对不可饶恕的仇敌。尤为重要的是,他视自己为协调者。他确实是孜孜不倦,一片真诚,努力调停各方冲突,在南朝无人可与之相比。有关史可法的著作很多,称引最多的年谱是杨德恩所撰《史可法年谱》(1940年长沙版),最著名的传记是上述朱文长之作。刘约瑟(音译,Joseph Liu)撰有博士论文《史可法(1601—1645)与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状况》(She Ke-fa [l60l-1645] et la contexte Politique et Social de la Chine au moment de l' invasion mandchoue,1969年,巴黎),藏索邦(Sorbonne)图书馆。有关内地对史可法生平所作解释,见魏宏运:《史可法》(1955年上海版);中国大陆史学家关于史可法的争论,见刘辉等编:《史可法评价问题汇编》(1968年香港版)。

马士英则出生于僻远的贵州省,该省位于相对落后的西南地区(他后来从该省擅自调拨了一支狼军做他的卫队)。他并无文才可以夸耀,与显赫的士大夫们亦无交往。别人称他为粗人,他就大为恼火。他在首次地方官任上,被控贪污,革除官职,发配到边疆,而后在南京等待时机,与其他官场上的失意者同病相怜。1642年,他和另一名被“清流”摈斥的人合谋,于是重获官职,任凤阳总督。顾瑞伯撰有《阮大铖传》(“The Biography of Juan Ta-ch'eng”),载《中国文化》(Chinese Culture),六卷二期(1965年3月),36—48页。文中译出《明史》卷三〇八《马士英传》,加以注释,并附有一表,列出多种其他传记资料。虽然他被指控纵容手下士卒劫掠,关于马士英在徽州府纵容士卒所引致的不满,见金声:《金太史集》,卷五,载《乾坤正气集》(1966年台北翻印本),卷四六一。但他却是个能干的谋略家,懂得与将军们共处并讨取欢心,在战时和平时都好像彼此不分。


士英即凤,与四镇比。及泽清、得功等来,则益尽其私佞,谨奉之。乃大治具,出女乐侑觞,命其子侍酒,跪起如子侄礼。曰广闻,谓士英:“信有此乎?”士英知情得,踧躇久之,曰:“然。奈何?凡吾所为不惮降意者,处此辈为极难耳。此辈之脸不可破也。……”曰广答曰:“……官各有礼,亦惟大道之是务也。子其大居正以服之,积至诚以动之。用亦有憬于厥志,谁则无良?……”士英则大笑,以为迂阔而远于事情也。《过江七事》,页12甲。


在武人中,对文武之间恰当关系的看法也不一致。武人在战场,对以文统武的传统表示反对或不满,其原因不在于武人的桀骜不驯,而在于他们要在文武关系的格局中有应得的地位,希望文官也尽文官的责任。一旦将士们觉得,百姓和文官非但未能履行其责任,而且阻碍武人发挥其传统的作用,抗命之事便往往会发生。弘光朝的将帅大多持此一态度。但是武人中确有人想分得更多的一杯羹。世袭勋臣野心昭著,这不难理解。但是总兵刘泽清之类,情况更为复杂。

刘泽清在其早期生涯中,显示了两种矛盾的倾向:自命知书达礼,却又残忍好杀。他因残忍好杀,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而后通过武科乡试,官至总兵。他状貌儒雅,想方设法厕身文士之列,而文士们拒绝赏脸,这使他宿愿未遂,甚为伤感。《过江七事》,页10乙。《明季南略》,第一册,64—65页。《国榷》,第六册,6155页。《青燐屑》,卷上,页8甲;卷下,页4甲—乙。夏完淳:《续幸存录》(《明季稗史初编》本),327页。他在朝会时向皇帝说:


祖宗天下,为白面书生坏尽。此曹宜束之高阁,俟臣杀贼后,取而拂拭用之,以听其受享可也。今请罢制科勿设便。《过江七事》,页11乙。


他还要求任命一位名将为辅弼,与首辅分庭抗礼。他自然对大学士姜曰广怀有敌意(有一次皇帝称四镇为“先生”,姜极表反对)。他曾对姜曰广表示,定要杀尽东林党人,因为东林党毁了他父亲的前程。上书,页11甲。《三垣笔记》,卷下,页3甲—乙。

另一方面,他自然与马士英颇为投契。


泽清自先朝杀科臣(按:韩如愈)后,人为之寒心。至是入朝,益多侧目之。泽清心知,亦每微自解说。而士英则笑让之曰:“有此一条,燥皮之甚,胡辞让为?”闻者骇之。《过江七事》,页12甲。


虽然马士英迎合武人,声名欠佳,实际上首先策划并让主要将领分享前所未有的治军大权的却是史可法。身为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史可法自然要迅速提出计划,整顿和加强长江下游的防卫体系,并按照北京的格局重整南京皇城的守军。《国榷》,第六册,6090—6091页。《史忠正公集》,2—3页。除此之外,史可法感到南直隶江北地区将士对险恶的混乱局势颇有忧虑,于是在和其他大学士作了磋商之后提议,让新受封爵的几位有力将领以其半私人的军队组成四镇,以拱卫南京的西北二边(见地图2):

(1)高杰驻徐州,管辖南直隶西北部黄河(按:当时黄河流经山东南部,在淮安西与淮河汇合)与淮河之间地区,并负责河南北部的攻守事宜。(2)刘良佐驻凤阳,管辖南直隶西部与中部淮河以南地区,并负责河南中部与南部的攻守事宜。(3)黄得功驻庐州,管辖南直隶中部长江以北地区,并负责支援北边的刘良佐和高杰(同时防备长江中游的不测之患)。(4)刘泽清驻淮安,管辖淮安府,并负责南直隶东北部和山东南部的攻守事宜(随后设立了重要的第五镇,即左良玉及其散处湖广中部的各色部队)。各镇士卒耕种荒芜田地,粮食自给;兵器、装备及其他物资,则以各镇辖区内各项税收来购买。此外,每镇规定人数为三万(左良玉则为五万),可从中央政府获得钱粮供给,每卒每年银二十两。各镇若收复失地,即受其管辖;不论何人,若收复一块地方,即任为该地长官。《国榷》,第六册,609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60页。《兴朝治略》,卷二,页6甲—9乙。《史忠正公集》,3—4页。史可法后来对于以这样的方式设立四镇可能感到后悔,但在当时,他完全支持这一计划。见《青燐屑》卷上,页15甲;及《过江七事》,页12甲—乙。各镇驻地并不固定,但是至少,应暂驻上述各城,或是其附近。

这一计划使南京控制下的一半辖地实际失去了文官的监督。但是该计划原意是:由此而在长江下游北岸恢复某种程度的秩序。当时江北诸军正在互相争夺各主要城市。他们一旦得到这些城市之后,就能取得各种资源、户口以及征调物品来保护他们自己。他们同时也竞相对付顽强抵抗的城市居民。正如被特别派去消弭乱源的万元吉所说:


扬州、临淮、六合,所在兵民相角。在兵素少纪律,在民近更乖张,遂致一城之隔,民以兵为贼,死守不容;兵以民为叛,环攻弗释。猝有寇至,民必至于惊窜,真今日莫大之忧也。《明季南略》,第一册,66页。


最惹麻烦的是从其他混乱地区新调来的军队,还有就是大部分由原来的流寇组成的部队。但是,即使那些一段时期以来并未调动的部队,在其他军队蜂拥而入之时,也变得不安起来,从而使正常的给养方式愈来愈受到破坏。仅仅宣布成立四镇并没有立刻解决这些困难。黄得功与高杰有隙,朝廷遣使臣至得功处宣读诏书,当读到令二人和解时,得功跳起来,挥舞双臂,对使臣吼道:“去,速去!吾不知是何诏也!”《过江七事》,页10乙。总督、巡抚仍执掌各镇辖区内外事务,但是他们和各镇关系紧张,因为这些文官设法维持岁入、保护百姓,而在这样做的时候,要避免和各镇的公开冲突是极不容易的。淮安巡抚路振飞是一位能臣,在其辖区内有效地制止了流寇以及马士英、刘泽清部下骄兵悍卒的骚扰,但在马士英任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和刘泽清任淮安地区总兵官之后,即遭免职。见《国榷》第六册,6110页;及《淮城纪事》全书各处。后任湖广总督的巡抚何腾蛟以及九江总督袁继咸,与武昌的左良玉关系还不错,主要是靠二人的人格影响,不是靠体制。最后,二人不能阻止左良玉后果严重的兵变,险遭不测。何腾蛟事,见《清代名人传》,第一卷,290—291页;《国榷》,第六册,6142、6167页;《三垣笔记》,附识下,弘光部分,页1甲—2乙。袁继咸事,见《清代名人传》,第二卷,948—949页;《三垣笔记》,卷下,页1乙—3乙、34甲—36乙;亦见袁继咸:《浔阳纪事》(胡思敬“豫章丛书”本),全书各处。苏州巡抚祁彪佳所关注的,主要是下列各事:如何阻止高杰和刘泽清在镇江渡江南下;如何应付高、刘二人及史可法所派出的部下,这些人强征钱粮,供江北之用,扰乱了苏州民心;如何化解史可法的几支部队与镇江民众的隔阂,以及如何消弭这些部队与调来的浙军之间的冲突。见《清代名人传》,第一卷,126页;《甲乙日历》,全书各处。就驻节扬州以协调四镇的史可法而言,情况尤其如此。

史可法作为长江以北的统帅,第一难事是如何对付高杰。高杰原为李自成部将,因与李妻私通,两人带部队一起于1635年逃离叛军。高杰事,见《清代名人传》,第一卷,410—41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66— 67页。他的部下来自陕西,骁勇善战(李自成军之所以可怕,正由于陕西兵厉害),投入到政府一边后,作战不输于其他官军将士。但他们还是高杰的私人军队,脱不掉恣意劫掠的“流寇”坏名声。尽管如此,在史可法看来,要在北方重建明朝势力,第一得依靠高杰,因而必须使高杰脱离由他所挑起的长江流域的冲突,把他调到黄河前线。可是高杰坚持,在集中全力进行北方战役以前,一定要先进驻富饶美丽的扬州,“安顿家眷”。高杰此举,首先受到其他各镇总兵的反对,这些人都垂涎大运河上这座商业名城。其次受到扬州百姓的反对,他们封闭城门,以牙还牙,反击高杰的兵士。暴力冲突加剧,群情激愤。于是一位进士设法做调解人,却看起来像是袒护高杰。愤怒的百姓当着扬州地方官的面把他剁成了肉酱。佚名:《扬州变略》(《痛史》本),页1甲、2甲—3甲;《清燐屑》,卷上,页4乙。这位被害的调解人是复社成员郑元勋。有关此人事,见吴山嘉:《复社姓氏传略》(《明清史料汇编》影印本),卷四,页21甲—乙。

史可法选择扬州作为驻节之所,部分原因在于平息纷争进行安抚。他抵达时发誓说,高杰所引起的纠纷不解决,便决不入城。高杰却把史可法下达的手令推到一边,轻蔑地问道:“旨,旨,何旨也?尔曾见皇极殿中有人走马耶?”《过江七事》,页10乙。史可法撤掉卫队,以示信任,并亲入高杰营帐,住了一个多月(一说实际是软禁),设法以身作则,感化高杰,“如石投水”。虽然不少人称颂史可法以德服人,渲染他的出面使高杰态度大大转变,但是了解内情者认为,高杰对史可法软硬兼施占了上风。《青燐屑》,卷上,页5甲—乙。《续幸存录》,322、325页。《扬州变略》,页3乙。经过相当一段时间,史可法终于使包括高杰在内的各镇总兵驻守各自的防区,但他为此作出的让步使他不但在各镇总兵间,也在扬州百姓中丧失了威望和影响力。《青燐屑》,卷上,页5甲。《扬州变略》,页3乙。史可法有关此类事件的上疏,见《史忠正公集》,5—6页。他从未能在职权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他未能使四镇就范,相反却受制于四镇,往往不能把自己的人安置到需要的岗位。因此,他自己手下的一些不得志的将领,在危急关头很快投降清军,并随后在清军征服南直隶南部和江西北部的战役中担任要角,也就不足怪了。最著之例是李成栋、金声桓、张天禄,留待第二、第五两章叙述。

史可法与高杰的关系及其后果,说明了在南明始终存在并愈演愈烈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官坚持道德说教、以理服人,并以此作为驾驭武人的唯一法门。武人若是对这些说教无动于衷,那些文官就以为不能与他们共事,不是摒弃不用,就是置诸闲散;而对于导致武人跋扈的物质上和编制上的问题,则从不动手解决,更想不到在必要时可以诈欺和压力并施。在这个问题上,史可法比起他的同僚和继任者要清醒得多,但他不惜代价,谋求调和,即使劝服无效也不用强制手段。尽管高杰终被史可法感化,表现良好,然而他和其他将领所结宿怨,使他在保卫南方的重要关头,被人谋杀。史可法原来寄希望于高杰的个人人格。高杰军队瓦解了,这一希望也破灭了。《青燐屑》,卷下,页1甲、2甲—3乙。《圣安本纪》,第一册,21—23页。陆圻:《纤言》(“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4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68、200页。《国榷》,第六册,6180、6183、6184—6186页。南方军事化愈是彻底,南明军队也越来越多地由宁愿“归正”而不愿降清的前叛军所组成;这时士大夫的那种领导手法因此便更加无效了。

不管史可法在何种程度上制造了他与四镇总兵之间的问题,江南士大夫还是倾向于抨击马士英。他们指责马士英,或暗中指使,或公然示例,鼓励四镇滥用权势,觊觎非分,干涉朝政。7月中旬,颇孚众望的“清流”学者兼哲人刘宗周(他寻求得到皇帝支持的保证之后,才接受都御史之职)接连抗疏言事,对马士英的批评因而大为加剧。刘宗周在上疏中指责一些勋贵、宦官以及政治投机分子,特别抨击马士英和四镇总兵,把他们称作使朝政紊乱的“小人”。他指责说,这班人自命有“定策之功”,于是四镇得以封爵,马士英赖以骄横跋扈,跻身大学士之列。他还敦促将马士英遣回凤阳,“度诸将中仍有不用命者,立以朝廷之大法处之”。刘宗周:《刘子全书》(“中华文史丛书”影印道光本),卷一八,页3甲—5甲、8乙—11甲、13甲—16乙。姚名达:《刘蕺山先生年谱》(1937年上海版),320页。《圣安本纪》,第一册,7页。刘宗周传略,见《清代名人传》,第一卷,532—533页。刘宗周官至都御史,又为“清流”耆宿,因此他的批评最为震撼。不过,上这类奏疏的,绝不止他一人。陈函辉和贺世寿的同类奏疏,见《甲申纪事》,卷七;《国榷》,第六册,6107页;《明季南略》,第一册,5、118—119页。刘宗周这道奏疏得到了一位自负有言责的御史的直接支持。此人当着哗然吃惊的朝臣之面(他对朝臣说要“冒死言之”),历数马士英“十大罪”。皇帝也惊得呆住了,暂时表示考虑接受马士英的辞职。《明季南略》,第一册,88—92页。《过江七事》,页14甲—15甲。关于这位好惹事的御史黄澍,《枣林杂俎》的传略多有贬辞,见该书仁集,页10甲—乙。

但是马士英实在不想辞职。恰好相反,他面临反对,却变得更为强硬,和有理由反对官僚中理想主义者的那些人更加沆瀣一气。他因此而实现了排除异己和巩固权力的短期目标。但是,他也使一些力量脱颖而出,使一些倾向得到促进。对此他无法加以控制。这些力量和倾向不久就削弱了弘光政权,加速了它的灭亡。笔者同意夏完淳对此所作的解释,见《续幸存录》,322页。马士英原先并不想和东林起衅,而是为刘宗周及其同气类的人所逼迫而出此。有关证据,见《甲乙日历》,73页。下面让我们逐点考察一下马士英“支持因素”的发展进程。

(一)勋贵与各镇总兵彻底政治化,勋贵蛮横要求变革制度,诸如要求经过五军都督府遴选大学士和尚书,而不是经过吏部主持的廷推;要求皇帝在有关文官任命、军事措施以及朝廷规划的所有事情上,都得和勋贵商量。《国榷》,第六册,6129、613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9页。虽然这些要求没有一项被采纳,但是这班勋贵还是设法以各种消极和扰乱手法来影响文治政府。他们猛烈抨击吏部尚书张慎言,不但在口头上,而且还拔刀相向;指责张慎言只指派职务给文官,忽视了武人;还指责他任命一些他们所不喜欢的人以结成朋党。《国榷》,第六册,6105页。《枣林杂俎》,仁集,页8甲—乙。《圣安本纪》,第一册,5页。《明季南略》,第一册,74—75页。别的一批官员争辩说,张慎言有全权任命文官,指派他认为合适的人,而勋贵则无权这样做。皇帝和史可法都敦促解决这一文武间的冲突。尽管如此,这些勋贵,尤其是诚意伯刘孔昭,依然不肯让步。刘孔昭通过他在文官集团中的一个同伙(此人觊觎吏部尚书之职),指控张慎言伙同别人反对勋贵,企图阻挠今上入继大统。不久他成功了,把张慎言赶下了台。这是“清流”方面的首次损失。《国榷》,第六册,6107、6113页。《圣安本纪》,第一册,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76—77页。

经过了这件事,刘孔昭(在马士英同意之下)终于使皇帝正式打开了“言路”,亦即把弹劾权交给了勋贵。虽然这一授权不久即被取消,《过江七事》,页5甲—6甲。但是武人首领,尤其是各镇总兵,开始指控朝臣,毫无顾忌地就政治问题向皇帝上疏。


黄得功犹婴视朝士,日思所以谁何者。有所噬,奏上,辄云乞付军前正法。同上书,页10乙。


但是带领向刘宗周反击的是刘泽清。他说,刘宗周劝皇上北向亲征,危及社稷,还谋夺各镇总兵新得封爵,激变军心,因此应予处死。《国榷》,第六册,6131—6132页。《明季南略》,第一册,73—74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1页。一个嗜血成性的军阀竟然弹劾超等清流的都御史。这事本身就使士大夫阶层瞠目结舌。皇帝告诫有关各方说:


乃文武之交争,致异同之日盛。……若水火不化,戈矛转兴,天下事不堪再坏。且视朕为何如主?!《圣安本纪》,第一册,9页。史可法要求皇帝采取行动消弭此一争执事,见《史忠正公集》,4—5页。


但正如预料,刘宗周针锋相对地说,刘泽清一举破坏了本朝所有的组织原则、法律、规章,并要求将他交付廷议。于是气氛更为紧张。《刘子全书》,卷一八,页16乙—17乙。

然而武人的政治化并不总对马士英有利,尤其是长江上游最有实力的左良玉。他虽然目不识丁(行伍出身的将领多半如此),却在早年生涯中曾在某一积极的东林党人手下服务,从而深受此人人格的影响。因而他自然不喜欢马士英。马士英以牙还牙,迟迟不任命左良玉为第五镇总兵,在其他方面也不予合作,同时又避免和他理应顾忌的这个人公开决裂。而这时左良玉因年老多病,丧失了判断力,容易为周围的人所左右,也容易相信朝廷已被马士英所败坏的说法。注2事实上,正是左良玉积极干预朝政的最后决定,促使了马士英的垮台。

注2:关于左良玉,见《清代名人传》,第二卷,761—762页。关于东林活跃人物侯恂及其子复社名士侯方域,见上书,第一卷,291—292页。并参看侯方域:《壮悔堂集》(1968年台北版),卷首有关诸传。关于历史名剧《桃花扇》中人物侯方域与左良玉,见江香:《桃花扇名人小史》(1970年香港版),1—7、13—24页。迟至1644年9月,左良玉才被任命为第五镇总兵官。见《国榷》,第六册,6136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0页。

(二)热心卷入争端的还有一些宗藩。他们攻击与马士英不和的人,以讨好马士英,从而可得到本来不可能得到的官职。他们被指控为干预中央政府的事务,不由正当途径上疏言事。但是皇帝偏袒宗人,保护他们不受进一步的批评,因为他们毕竟是他的“同宗”。1644年10月,大学士姜曰广去职(在和马士英激烈争吵之后)——这是“清流”方面的第二次损失。其主要原因是宗藩朱统对姜曰广的攻击。《国榷》,第六册,6138、6140、614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93—95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1页。《三垣笔记》,页7乙。

(三)不过,最具爆炸性的是马士英重新起用逆党官员的策略。其中大启争端之门的第一起最受非议之事,是马士英推荐列名“阉党”、最受复社憎恨的阮大铖。马、阮二人已结合多年,开始是在1630年代中期。当时二人同在南京,困苦失职。随后,虽然阮大铖本人因在崇祯朝初期列入“逆案”而未能重入政府,却设法使马士英官复原职,当上了凤阳总督。马士英于是对他感恩戴德。而且阮大铖素有军事韬略,还有“任侠”之风,因此马士英便推荐他优于将略。阮大铖当时也以剧作家著称于世。见《清代名人传》,第一卷,398—399页;顾瑞伯:《阮大铖传》;钱秉镫:《阮大铖本末小纪》,载《所知录》(1970年台北影印本),(四)。

阮大铖确实喜欢把游侠剑客聚集在身旁,招摇得很。这刺激了在南京的复社人物。他们于1638年发布《南都防乱公揭》有关此一公揭的讨论,见艾维四:《从教育到政治:复社》,353—355页。公揭签署者姓氏,载吴应箕:《启祯两朝剥复录》,卷十,在《贵池先哲遗书》(1920年出版)内。有关其中一人的事略,见陈贞慧:《书事七则》,页4甲—7乙。并参吴应箕为此举所作的辩白,见《楼山堂集》(1935年上海版),卷一五,176—177页。,在政治清算之外还使阮大铖不容于社会。这加强了阮大铖有朝一日要对这些迫害他的人施加报复的决心。复社活跃分子对阮大铖仇恨之深,是不易解释清楚的。阮大铖在专权宦官魏忠贤得势时与权势人物的关系,既非与众不同,也不炫人眼目,不足以解释清流党人后来对他的辱骂。大体上说,清流人物似乎觉察到,阮大铖咄咄逼人,急于求官,加上为人老谋深算,自私而记仇,是一个潜在的危险人物。弘光朝诸事件证实了确有理由为此担心;但是阮大铖所受清流党人刺激之深、羞辱之烈,也使他变本加厉。


(阮大铖)譬如困猛虎于井中,环而攻之者,不遗余力。一旦跳跃而出,有不遭其搏噬者,几人哉!《阮大铖本末小纪》,页4甲—乙。


马士英最初荐举阮大铖任兵部侍郎是在7月9日。此举所引起的愤怒使他大吃一惊。那位政治上天真的皇帝对此感到莫名其妙,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任命一个人会引起如此纷扰。反对者坚持,这样重要的职位应由廷推决定。马士英因此暂时受挫,因为他不愿采用廷推方式。御史们还击鼓反对违背先帝遗愿,重翻逆案,再度起用阮大铖之流人物。《国榷》,第六册,6113—6114、6116—6118、612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6、67、85—88页。但是马士英等待时机,于9月下旬重提此事。这次由皇帝的“中旨”批阮大铖任兵部侍郎。《国榷》,第六册,6133、6141、6143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2、88、99—100页。《圣安本纪》,第一册,9、11页。多数记载径直以为,此一“内批”乃马士英所使。钱秉镫却说,这是阮大铖本人所为,马士英也感意外。(《阮大铖本末小纪》,页4甲)。这种绕过九卿会议廷推惯例的方式,曾是极大争端,导致了天启、崇祯二朝的党祸,贺凯:《明代监察制度》(The Censorial System of Ming China,1966年斯坦福版),209—210页。而在马士英怂恿下,当今皇上却拒绝废止以“中旨”任官,拒绝禁锢从前列名逆党之人。于是刘宗周辞职——这是“清流”方面又一重大损失。不仅如此,机敏的稳健人物高弘图也在11月初辞去大学士之职。他的去职使马士英得以为所欲为。《刘蕺山先生年谱》,324—325页。《国榷》,第六册,6144、6146、6154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44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2—14页。

马士英并没有立即清除朝中其他人。但是与“清流”有联系的人物不是厌恶马士英,就是受到他的攻击。这些人都逐渐去职了,取而代之的则是“逆党”的人,与复社有隙的人,以及为个人私利投向马士英的变节分子。例如,被指为对福王之立怀有“异志”的朝臣中,吕大器即是一位。他因而在7月20日辞去礼部左侍郎之职。见《国榷》,第六册,6120页;《圣安本纪》,第一册,7页。吏部尚书徐石麒亦受到马党御史的弹劾,于10月30日去职。见《国榷》,第六册,6152—6153、6161页;《枣林杂俎》,仁集,页15乙—17乙;《三垣笔记》,卷下,页9甲、乙。有一位“马阮”党的御史张孙振攻击多名“清流”人物,其中包括得力的苏州巡抚祁彪佳,散布对他人品清白和正直的怀疑。祁彪佳因而于11月获准去职。但是有意思的是,祁彪佳接到马士英慰留他的私函,见《明季南略》,第一册,18—19页;《甲乙日历》,71、74—76页。长期受冤的刑部尚书解学龙最终屈从于纵逆的指控,于1645年2月被免职。见《国榷》,第六册,6178—6180页;《明季南略》,第一册,30页。礼部尚书顾锡畴拖到3月也辞职。他曾试图揭发一位马党官员的贪黩,因而受到报复,在3月被纠弹。见《国榷》,第六册,6146、6148、6185页;《三垣笔记》,卷下,页8甲。党争中最受鄙视的变节者是盛名文士钱谦益。见《清代名人传》,第一卷,48—51页;《三垣笔记》,附识下,弘光部分,页4甲;《续幸存录》, 323页;《国榷》,第六册,6140、6154页。到了1646年春初,朝廷已被所谓马阮集团完全控制了。

如果这是彻底的政治大换班,那么,因领导层变得清一色,朝廷或许会更有效率。但实际远非如此。首先,朋党之争使朝廷要做的事,从最象征性的到最事务性的,全都彻底染上了党派色彩。例如:对于在明朝受冤屈的人(尤其是和南都有关系的那些人),朝廷作了多次表彰,以安慰其亡灵。《国榷》,第六册,6114、6130—6131、6166、6171页。《兴朝治略》,卷二,页16甲—17乙。《圣安本纪》,第一册,8—9、10、13、16、28页。这次得到追赠的人物分为四类(页码据《明代名人传》):(1)为明太祖不当地处死或赐令自尽者,如傅友德(第一卷,466—470页)、冯胜(第一卷,433—455页)、廖永忠(第一卷,909—910页)、耿炳文(第一卷,713—718页);(2)建文帝朱允炆(第一卷,397、404页)及其父朱标(第一卷,346—348页),以及忠于建文而死者,如方孝孺(第一卷,426—433页);(3)景泰帝朱祁钰(第一卷,294—297页)及其大臣于谦(第二卷,1608—1611页);(4)反抗魏忠贤者,或在其淫威下被处死,或后死而未经表彰者,如李应昇(第一卷,708页)、文震孟与姚希孟(第二卷,1467—1470页)、吕维褀(第一卷,1014—1017页)。当时有人相信,明末的灾祸为建文帝及其忠臣的冤魂所致,见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1948年上海版),38—41页。这不久成了公开的竞赛,看哪一党能为其死者议复、请谥,同时使对立派的死者被追谪、被夺谥。《国榷》,第六册,6125—6126、6128页。《明季南略》,第一册,6、9、37页。《圣安本纪》,第一册,8、16、22、24、26页。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如何对待北都百官。他们自然而然地受到怀疑:曾帮助叛军接管北京,至少是不加抵抗。反对那些与叛军合作者的情绪普遍强烈。《甲申纪事》中所载各公揭最能表明此种情绪,见该书卷七、八。并参《明季南略》,第一册,3页;《圣安本纪》,第一册,4页。于是对这些人采取“强硬路线”成了一种保持同仇敌忾气氛的手段,以期有助于北都的恢复。另一方面,弘光政权需要有能力官员的支持,不论这些人在何方。史可法曾冷静地提醒人们,对崇祯帝殉难负有罪责的不仅是偶然身陷北京的那些人。《国榷》,第六册,6103、6151—6152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6页。《圣安本纪》,第一册,4页。《史忠正公集》,11页。而且当时消息传来,不少人已在北京转而为满洲效力。因此,明智的办法应是:对叛迹昭彰者宣布严惩,而对大多数则开启自新之路。朝廷仿照唐代在安史乱后以“六等法”定罪的例证。见《国榷》,第六册,6128、6136、6170、6175页;《明季南略》,第一册,9、29、124、129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2—13、18页。并参看《廿二史札记》,756—759页;司马光:《资治通鉴》(“四部丛刊”本),卷二二〇,页7乙—12甲。要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作出个案处理(通常缺乏确凿证据),虽在平时也相当困难。在党争之际,事情更大为扭曲了。许多人在北都的所作所为,无可宽恕,但是到了南都,却平安无事;其中有些人甚至在政府中重新任职。而当局对另一些人,则予以无情的迫害,株连其家人、亲戚、朋友。《续幸存录》,328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26页。有关起用变节官员事,见《国榷》,第六册,6154、615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7、 128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4、18页。处置最不公的恶例,是对1638年反阮大铖公揭签署者中著名人物,尤其是对周镳的迫害。见《明季南略》,第一册,6、11、18、19、41、126、130页;《国榷》,第六册,6116、6140、6156、6212页;《枣林杂俎》,仁集,页13乙—14甲;《三垣笔记》,卷下,页3乙、19乙、42乙—43甲;古藏室史臣:《弘光实录钞》(“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201、255、257—258页。有关吴应箕、陈贞慧、方以智、侯方域四公子事,见《清代名人传》,第一卷,52—53、82—83、232—233、291—292页;《国榷》,第六册,6142页;《弘光实录钞》,258页。有关弘光朝因党争而起的迫害,尤其是周镳事的一般论述,见赵令扬:《论南明弘光朝之党祸》,载《联合书院学报》,第四卷(1965年,单独标页码)。这种乖张的态度,使人们切齿于弘光政权更甚于痛恨叛军,而对于遏阻与清朝合作之风,则毫无效果。

此外,马阮一党的兴起,使复仇之风趋于极端。马士英和武臣领袖对这种风气并没有完全宽纵。其实“马阮”一词也不确切,因为自从马士英使阮大铖任职之后,二人在事实上并未紧密合作。相反,马士英发现,必须制止阮大铖的清算计划,甚至必须制止阮大铖与自己争权的野心。于是两人之间产生了敌意。《过江七事》,页18甲。《续幸存录》,326页。《阮大铖本末小纪》,页4甲—乙。《国榷》,第六册,6177页。除阮大铖之外,大学士蔡奕琛、吏部尚书张捷、都御史杨维垣之流,追究真的或假想的敌人的行径,到了愚不可及的地步。他们为了固位,大量授人官职,而得官者的主要资格则是有能力纳“资”。《幸存录》,309—310页。《续幸存录》,326页。《三垣笔记》,卷下,页13甲—乙、18乙—20甲、23乙。《明季南略》,第二册,173—176页。《枣林杂俎》,仁集,页17乙—18甲。《纤言》,45页。《国榷》,第六册,6195页。尤其是杨维垣,在满朝文武秩序都在崩解的情形下,如得狂疾,坚持重颁《三朝要典》(此书是反东林的“白皮书”,在魏忠贤授意下初颁于1626年)。《国榷》,第六册,6168、6179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7页。当其他人反对此举时,弘光帝为整个事件所激怒,表露了他对政治一窍不通。他回答说,这只是他的家事,与负责的官员无关。见《圣安本纪》,第一册,23页;《明季南略》,第二册,175页。杨维垣及其同伙亦要求皇帝对已死的逆案中人正式抚恤,对其他入逆案者则予昭雪。见《国榷》,第六册,6170、6182页;《明季南略》,第一册,34页;第二册,174—175页。于是马士英当然被认为应替这伙人的行为负责:


如士英者本无意于误社禝,而社稷虚;本无心于敛贿赂,而路门大启;本无心于剪清流,而清流尽逐……谓非天下罪人,安可得哉?《幸存录》,309页。


(四)弘光朝宦官情形与明代一般宦官状况亦无不同:官僚系统内各派领袖都设法和宦官首领结盟。外朝政治于是和内廷宦官结下了不解之缘。宦官势力与皇帝及大学士有力与否成反比例,此消彼长。永乐帝朱棣朝是此一模式的例外。永乐篡位,颇得力于宦官,此后便尽量使用宦官。见顾瑞伯:《明朝宦官权力》,126—129页。

南京司礼太监韩赞周,长期以来与阮大铖相得甚欢。1644年,北京陷落,太监们逃到南京。据说也是阮大铖特别出力,做了他们的东道主,阮大铖的目的是利用这些人以及韩赞周在南都皇上前为自己美言几句,并向这些人传授党争之事。《阮大铖本末小纪》,页4甲。但是长期任司礼监的韩赞周通情达礼,处事有方,并“知本分”,更受“清流”中人的青睐。不久,他和皇帝自己的宦臣之间便有了裂痕。皇帝还在河南当藩王时,这些宦官就跟随他。他们对朝廷典章一无所知,而且还怂恿皇帝沉缅酒色,纵情歌舞。韩赞周终于因此而辞职。《国榷》,第六册,6126、6179页。《枣林杂俎》,仁集,页9甲—乙。《幸存录》, 309页。《明季南略》,第一册,29页。

更坏的是不顾多数官员的反对而恢复东厂。这是内廷的宦官机构,类似秘密警察,可以不由正常司法渠道监禁、审讯、拷打官员。《国榷》,第六册,6136、6140、6145页。《甲乙日历》,42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04页。《刘蕺山先生年谱》,323页。贺凯:《明代监察制度》,44页。顾瑞伯:《明朝宦官权力》,131—133页。祁彪佳:《祁彪佳集》(1960年上海版),21—22页。弘光一朝,各种政治迫害愈演愈烈。恢复东厂这一可怖可恨的机构只是其前奏。马士英或许欢迎宦官把皇帝的注意力从朝政上移开,但是没有理由认为,他同意宦官扩张权力,干预审讯之事。

(五)朱由崧做皇帝是错误的时刻、错误的地点的错误人选。他对于入承大统,曾颇费踌躇,自有其充分的理由。他锦衣玉食,一直被严禁过问国事。那个时代所需要的元首应是性格坚强、遇事果断、通晓国政。这些长处他却一无所有。不过,他既然被他人的野心推到了国家机器的顶端,在即位的头几个月内却也尽力履行皇帝职责,坦率承认需要能干的大学士对他作指导与协助。与一般看法相反,马士英起初并不受宠幸。姜曰广以及皇帝最喜欢的高弘图因政争而被逐之后,这名皇帝像孩子一般,感到恐惧和绝望;他所以依赖马士英,正是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国榷》,第六册,6106、6110—6111、6150页。直至1645年1月底或2月初,马士英才被正式任命为大学士。见《圣安本纪》,第一册,2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27页。当马士英受到刘宗周和御史黄澍二人的弹劾而请求辞职时,曾上密疏给皇帝:


“上之得位,由臣及四镇力。其余诸臣皆意戴潞藩。今日弹臣去,明日且拥立潞藩矣。”上信其言,为雨泣久之。以后一切朝事,俱委士英;惟狂走宫苑中如失心状。《三垣笔记》,卷下,页44乙。


马士英颇知利用皇帝孤立无助、无能为力而岌岌不安的心理。当“清流”人物鼓励皇帝乾纲独断,以睿知辨别贤奸,北上亲征以鼓舞百姓,并在其他方面做帝王表率时,皇帝的这种心理愈益加深。马士英于是“密陈国本大计”:


圣心安而后庶务举,根本定而后敌忾振。


马士英由此认定,首要之事在于安圣心,他采取如下途径:(1)从河南救出太后(皇帝继母);(2)皇帝本生父为叛军所杀,应追上尊号;(3)将皇帝本生父遗骸移至南京,妥善安葬;(4)选淑女以充后宫妃嫔;(5)对其他亲王的活动与交往严加控制。《兴朝治略》,卷二,页1甲—3甲。《国榷》,第六册,6103页。

马士英为获取皇帝信任而筹划的短期目标确实不错。但是他并无必要讨好皇帝,也无必要煞费心机使皇帝相信东林与复社的坏处。同这位万历帝的裔孙在一起,只要等待就够了,而且也不必等得太久。这位皇帝对于明朝的制度、朝章以及官僚体系内的党争情势知之甚少。这种无知一直使他感到困惑和沮丧,因为他感到,大臣们不是对他失望,就是对他欺瞒。他秉性优柔寡断,现在突然被要求对一切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这使他深感痛苦:他只是被人有礼貌地告知,有些决定因与先例违背而不能作。人人希望他能解决朝臣之间的狺狺争执,但是他对此赧颜气结,束手无策。至于以前谁拥戴他父亲入继大统,谁反对入继;还有现在谁支持、谁反对他本人登极,他气量宽宏,或不予注意。但是现在这些问题一再提出,使他甚感不快;却也没有坚强的意志去制止争端。这些刺激,加上“清流”人物的道德训诫,只能使他迫不及待地躲进深宫。《过江七事》,页8甲— 9乙、14甲。《三垣笔记》,卷下,页11甲。《圣安本纪》,第一册,6页。《国榷》,第六册,6139页。

到了仲秋,弘光帝便与外朝隔绝,对那班朝臣浊乱国是,概不与闻。《国榷》,第六册,6154页。朝仪不是被取消,就是由大臣代为主持。虽然有关他沉湎女色的传闻不可尽信,《纤言》,23页。他似乎在这年冬天和来年春天,确实全神贯注于选女充后宫,筹划大婚典礼,与宦官、伶人作长夜之饮。《国榷》,第六册,6171、6175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49页。在南京、杭州广搜淑女的轻率行径引起了民间的极大苦难;《国榷》,第六册,6141、6155、6157、6203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2、42页;第二册,172—173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1、14页。内廷的挥霍无度以及大婚使国库空虚;《三垣笔记》,卷下,页15甲。《国榷》,第六册,6138—6139、6149、6162页。《明季南略》,第二册,153、172页。皇帝一度因纵欲过度而虚脱,几乎丧生。《国榷》,第六册,616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48页。后来,当清兵离南京只有几天路程时,这位皇帝对于迫在眉睫之事,半是懵然,半是拒闻。这当然对马士英有利,因为他可以大权独揽。但是皇帝如此放弃责任,使民众对马士英集团的支持逐渐减退,最终完全丧失。在通晓大学士制度史的“清流”人物看来,这是悲剧的最后一幕。

1645年春,在前述党争中占上风的政治联盟陷于孤立,却对朝内政敌仍作困兽之斗。这种困兽之斗,加上民众的激动不靖,在令人难以置信的“三疑案”中表露无遗。每个疑案本来都可依据明智尽快妥善予以解决,但结果却导致了弘光集团内部的最终瓦解。因为这些疑案迟迟未予解决,首先使党争各方得以据此来损害对方,困扰对方;其次,谁能给这个不得人心的集团制造麻烦,谁就受到公众的拥戴(愈引人注目,愈浪漫,就愈好)。对于明显的证据,则几乎无人给予注意。历史记载证明了这一点。

第一件疑案是1月12日在南京逮捕的一个法名大悲的和尚。此人被控自称崇祯帝附体。随即对他作了秘密审讯。据官府记载,大悲先如中风状,自称某亲王,继而又称另一亲王,“状类风颠,言同梦呓”。该记载说,所有这些自称显为诈语。但是另有人以为,此人所知有关福王之事,当权者不愿公之于众。无论如何,不管大悲真是狂人还是装疯售奸,刑部尚书以及其他办理此案的官员仍然尽量使此案悄悄地从速了结。但是阮大铖希望利用此案。他开列了一张以“十八罗汉”为首的一百四十三人的黑名单,称这些人试图拥戴潞王,怂恿大悲倾覆朝廷。不过,在这件事上他为马士英所阻止,案件便以3月27日“妖僧”公开处决而告终。钱秉镫:《南渡三疑案》,载《所知录》,(三),页1甲—乙、3甲—6乙。《明季南略》,第一册,24、26页。《续幸存录》,323页。《国榷》,第六册,6168、6191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3、18页。此案过后不久,有一名南京皮匠狂呼自己是皇帝之父,企图进入皇宫,但是立刻被殴致死。见《续幸存录》,327—328页;《明季南略》,第一册,40页。

就在同一天,南明朝廷的噩梦真的出现了。有人启奏皇帝,在浙江发现了一个年轻人,自称崇祯帝的太子。弘光朝自建立以来,或将谣传的太子死讯作为真相而予以公布,或是追尊太子谥号,一直设法消除太子还在人间的印象,《国榷》,第六册,6120、6144、617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8页;第二册,166页。但是民间还是认为太子尚在人世。因此,这位年轻人刚被带到南京时颇受礼遇。随后对他作了几次审讯,先由官员作公开审讯,而后在臭名昭著的锦衣卫监管下审讯。在太子理当认识的人中间,这个年轻人也认识几名,还有几名却不认识;关于太子的经历,他对几个问题回答正确,而另外几个却不然。虽然每次审讯都有几位官员宣称已成定谳,但是还是有人不满意。熟悉太子体貌特点的宦官应该可以作证,却看来从未要他们这样做。最有权过问审讯过程的人不久便宣称,这个年轻人供认名叫王之明,系某驸马侄孙。但是其他人说,这供认是捏造的,那个年轻人虽受尽凌辱,却始终坚称是真太子。

无论如何,皇帝在其近臣的压力之下,接受了假冒太子这一定案,尽管他先前曾对太子出现表示欢迎。有谣传说,太子受到朝中歹人的诽谤和虐待。前线各总兵得知后,大为震惊,上疏皇帝。皇帝在批答中一再表示,相信太子是假冒的。据称有三个人唆使“王之明”假冒太子。于是把这三人拿来严刑拷问,试图发现反对朝廷者的大阴谋。这样一来,谣言更甚。《国榷》,第六册,6190—6194、6196、6198、6200—620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37、39页;第二册,153—157、159—161页。《圣安本纪》,第一册,24—25页。《南渡三疑案》,页5甲—6乙。《三垣笔记》,卷下,页17甲、27甲—29乙、34甲—乙。《青燐屑》,卷下,页7乙—8甲。《纤言》,34—38页。林时对:《荷牐丛谈》,卷下,页7乙—8甲。

还有一件事,使真太子命运这一历史问题更形复杂,也使当时人心更为困惑。那就是,三个月之前,北方也出现了一个人,自称崇祯太子;而清廷对此案的处理,也和南明疑案一样微妙莫测,充满政治玄机。满洲朝廷最终把北方那个自称太子的人杀了;注3但是南方内部更为不稳定,不能照此办理。尽管并无坚强证据,南方一般人还是认为,这个“假太子”是真的。这种看法不仅普遍,还常常颇为狂热。南明朝廷害怕某些总兵或是南京百姓举行暴乱,因此不敢把已经“证实”假冒太子的人处死;不少“清流”中人,虽然未必相信这是真太子,却也乐于见到此人不死,成为“逆党”方面的肉中刺。

注3:《清世祖实录》,卷一二,页14甲—15乙。《明清实录》,甲,卷一,页96甲。钱:《甲申传信录》(“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149—153页。《明烈皇殉国后记》,29—43页。清朝地界的民众普遍相信“北太子”为真,导致不安。见《国榷》,第六册,6202—6203页;《甲申传信录》,153—154页。

甚至在假太子一案正在审理之时,自称弘光帝旧妃的童氏,从河南被护送到南京。不料到了南京,这位童氏被直接带到刑部狱,因为皇帝曾怒气冲冲,直言无忌地宣布,童氏所言是假,并拒绝再听取此案报告,甚至连马士英的话也听不进去。虽然有记载说,有关她和福王从前的关系,童氏所写所说,颇为动人;但另有记载说,她不久转而宣称,她的夫婿不是福王,而是周王,她误信周王已在南京登极。不管怎样,这位“假王妃”受尽虐待,被诬与谋害朝廷的人有不正当关系,因而瘐毙狱中。皇帝对这位童氏的冷漠无情,使他更不得人心,甚至激起了这样的怀疑:他本人也是假冒的。《国榷》,第六册,6195—6196页。《明季南略》,第二册,167—170页。《圣安本纪》,第一册,24页。《南渡三疑案》,页1乙—9乙。《三垣笔记》,卷下,页30甲—乙。《青燐屑》,卷下,页7乙。《纤言》,24—25页。林时对甚至把自称福王者的真实身份也列为“南都三疑案”之一,见《荷牐丛谈》,126—129页。

1644—1645年间,上述所有的一切以及其他事态愈趋恶化,部分原因是形势不允许弘光政权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以对付北方。这个政权在发动收复中原之战以前,确实需要时间来组织和建立起它的力量。如果这些时间用于实现明确的目标,用于应付人人易见的单一威胁,那么团结可能形成,并保持下去,也不会有那么多无谓的白费时间之事。但是这一年的时间不是用于积极的准备,而是被动的等待,等待北方局势澄清,而后南方可针对确切目标以使用其力量。这种不确定状态对武臣、文官系统、皇帝以及民众都产生了有害的心理影响,对政府财政的影响更是毁灭性的。

弘光政权在其成立的第一个月之内,十分迅速地把陪都及其主要由闲职官员组成的政府骨架,变成了像明朝初元那样的国家神经中枢。有关南京如何成为明初首都事,见牟复礼:《南京的转变,1350—1400年》,载施坚雅编:《帝制中国后期的城市》(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1977年斯坦福版),101—153页。有关南京降为陪都事,见范德(Edward Farmer):《明初政府:两京的演变》(Early Ming Government: The Evolution of Dual Capitals,1976年麻省剑桥版)。关于有明一朝设置官员的方式,见黄开华:《明史论集》(1972年香港版),第一、二章。就明朝而言,南京主要是一个军事基地,防卫富庶的江南地区,并维持其治安;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省份——南直隶——的首府,北京地区的衣食,正是依靠南直隶的生产或转输。因此,到了明朝后期,南京最重要的官员为南京户部尚书以及负责卫戍三要员:兵部尚书(常兼)参赞机务、守备、操江提督。见《明会要》,第一册,541、566—567页;第二册,1230—1231页。新政权必须重建北京政府的全部机构,包括禁卫系统;调整漕运,使钱粮解往南方;重新安排行政区划;重建或整修旧皇宫内废弃不用的殿堂、庙宇、寝宫。《国榷》,第六册,6090 — 6091、6095、6102、6110、6129、6140、6175页。《明季南略》,第一册,5、19、29页。《三垣笔记》,卷下,页14乙—15甲。《兴朝治略》,卷二,页13甲—15甲。考虑到当时的混乱情形,所有这一切可说都完成得十分迅速。附近的高皇帝陵寝意义重大,使人对明朝的成就和基本制度重新产生自豪感。

但是这个重建的政府以谁为敌?北方的叛军在做什么,计划做什么?辽东军队在吴三桂统领下是否采取了行动?要是有所行动,满洲人的反应如何?四川叛军首领张献忠情形又如何?他要留在四川还是想再度侵入长江流域?号召立即讨伐叛军、恢复北京九鼎的那些人,大多是毫无军事经验的“清流”党中文臣。《刘子全书》,卷一八,页3甲—5甲。《弘光实录钞》,185页。但是向叛军复仇的热忱并不限于“清流”,主张谨慎和渐进(通常被讥为“偏安”)的也不限于“逆党”分子。1644年5月,史可法要求,一俟军队组成,立即“勤王”;但是到了6月,他的看法更为谨慎,他主张,四镇应先在各自辖区站稳脚跟,以便在适当时机规划全面进取。多数文臣持有相同的看法。《过江七事》,页1甲。《史忠正公集》,3—4页。《兴朝治略》,卷二页6甲。《国榷》,第六册,6094— 6095页。各镇总兵显然愿意作长期规划。例如刘泽清就认为,南方军队做好准备,需要一二年时间。《国榷》,第六册,6142页。《明季南略》,第一册,73页。

文官和武将都提出过一厢情愿的解决办法,不过颇有不同。文官们主张“打出旗号”,以为一旦激起北方人民的忠义之气,恢复便易如反掌。而武臣主张“给予诱饵”,认为那些主要的投敌将领,只要饵之以利、诱之以爵,便会投顺明朝。《国榷》,第六册,6110、6134页。《明季南略》,第一册,6页;第二册,213、216页。《兴朝治略》,卷二,页4甲。陈邦彦:《陈岩野先生全集》(1805年版),卷一,页29乙—30甲。他们都忽视了虽困难却无可避免的组织问题。只有文武之间通力合作,这些组织问题才能解决。

然而总的说来,在弘光朝最初几个月内,仇恨主要针对李自成统领下的北方叛军。崇祯帝之死、北京皇宫之受污辱、南明朝廷之当前困境,毕竟都应由那些叛军任其咎。进逼淮河流域各地的,是大顺政权的军队。他们最初给予的威胁远比满洲人的威胁要明显。《淮城纪事》,页1甲—乙、3乙、4乙—3甲、7乙—8甲。阎尔梅:《阎古古全集》(1911年版),卷一,页8甲。《国榷》,第六册,6106、611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15—126页。《圣安本纪》,第一册,5页。即使在南京得知李自成已被吴三桂击败并被赶回陕西以及后来北京和北直隶大部被满洲人占领以后,情况依然如此。满洲人的宣传开始于6月初(一个月后南京方面才知道),明白表示了要统治中国本土。5月和6月所得到的消息,似乎只是关于吴三桂的胜利。见《甲乙日历》,20、34页;《淮城纪事》,页9甲;《国榷》,第六册,6017、610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4页。7月9日,南京得知满洲人对南方的晓谕;7月18日,公布此晓谕。见《国榷》,第六册,6120页;《明季南略》,第二册,213—214页。但是马士英以及其他南方领袖从未认真考虑过,满洲人确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他们还是抱着数百年来有关“北虏”“夷狄”的老想法:这些人愚昧无知,却在其内心深处“知礼”,认为应当臣服中国;因此,他们信誓旦旦地说,要惩罚叛军对大明犯下的滔天之罪,或许是出于真心;即使不是出于真心,也可进行安抚或收买;即使安抚收买无效,满洲人及其战马决不会喜欢江南水乡,因而他们不久就会无意进犯而离去。无论如何,南明需要时间,因此可取之道是,不管是叛军还是满洲,暂时都不要与之开仗,让他们自相残杀,然后对付削弱的一方,以收渔翁之利。《陈岩野先生全集》,卷一,页29甲—30乙。

下一个问题是:满洲人和叛军是否会互相残杀?其中一方是否会率先进攻南方?两方是否会联合进攻南方?清军是否会进攻李自成军,把他们赶到长江流域?由于这种种不确定因素,还有中国的政治地理,弘光政权必须防守通往江南(按:1667年以前,“江南”为省名,即明朝的南直隶省。尔后该省分为今江苏、浙江二省)的五条通道,因而感到进退维艰。满洲人可能:(1)经由山东南部,沿大运河两岸夹道而下,进攻徐州、宿迁或淮安;(2)经由北直隶南端狭长地带以及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攻击洛阳、开封、归德。李自成军则可能:(3)越过河南中部,进入淮上洪泽湖区域;(4)直接南犯,过淮河入湖广北部,进攻武昌。而张献忠可能:(5)重沿长江而下,过荆州,进入洞庭湖区域。《国榷》,第六册,6086、6105、6107— 6108、6120、6122、6147页。《明季南略》,第一册,9、123、133页。就南明而言,要在情报不足的情况下安排轻重缓急,并以有限资源制订一切应变计划,确是一件棘手的事。最后,南京面临的是敌人同时攻击山东、河南和湖广。它遭到的惨败,当然和轻重缓急安排不当有关;但是,在上述以及其他困难形势之下,南明的防御失败可能到头来在所难免。

满洲人首次对南方的晓谕公布之后,南京的一些官员开始认为,应与满洲通款。于是计划遣使,声称其目的为:(1)使崇祯帝与其他宗藩得以妥善安葬;(2)予吴三桂封爵铁券等;(3)因满洲有逐叛军出北都之功,谢以金帛(即赔款);(4)给满洲山海关外悉数土地及岁币十万两,以诱使其撤退。《国榷》,第六册,6127— 6128页。《明季南略》,第一册,8页;第二册,214—215页。《圣安本纪》,第一册,7— 9页。

但是一直拖到夏末秋初,才得以遣使成行,部分原因是,要找到愿意出使的人殊为不易。这时,清军已在山东南部取代了大顺军,对淮河以北诸城镇日益构成威胁,而且南明也知道吴三桂确已投清,于是越发担心,假若不能以武力制止满洲的攻势,假若不派遣使臣去确认满洲地位,那么,满洲人将更有讨价还价的本钱,日后对付他们将更为困难。《国榷》,第六册,6127、6131— 6132页。《明季南略》,第二册,216页。《甲乙日历》,54页。《史忠正公集》,6 —7页。

于是数次敦促业已选定的三位使臣当即出发。这三人是奇怪的组合:前科臣左懋第为复社成员,其母最近死于天津。他志愿服丧出使,以便沿途克尽孝思。他对满洲人的态度至为傲慢,视满洲为臣属,以为决不能与11世纪时宋辽关系相提并论。他似乎一心要以身殉职,而不是要完成使命。注4而且他也反对前职方司员外马绍愉为使臣,认为马绍愉在崇祯朝与满洲人讲和时私下与满人交好。《国榷》,第六册,6130页。《明季南略》,第二册,215页。1642年,崇祯朝兵部尚书陈新甲因议款而被诛,马绍愉曾在他手下服务。见《廿二史札记》,739 —740页;罗荣邦:《有关和战问题的筹划与决策》,68— 69页。武臣使节是前总兵陈洪范,为刘泽清与高杰所举荐,而清朝亦想借助他为说客来劝降南方将领。左懋第与此人也不能相得。《国榷》,第六册,6111、6114页。《清世祖实录》,卷五,页17甲、23乙。

注4:《三垣笔记》,卷下,页5乙、16甲—乙。钱:《使臣碧血》,载《甲申传信录》,卷十。《枣林杂俎》,仁集,页13甲。《复社姓氏传略》,卷十,页3乙— 4甲。"

8月22日,使臣们迟迟疑疑地出发了。供给和运输颇有问题(河道上空荡荡的,役夫早已逃散),在明朝控制的淮安和清朝控制的济宁之间的无人地带,又碰上了盗贼,因此,使臣们沿大运河慢吞吞北上,直到10月5日才抵达济宁。他们在清朝地界,所受款待极差,既乏供应,又受诸多限制。愈近北京,限制愈多。清朝将这些使臣视为属国上贡之臣,而不是对等的使节。最后,他们实际上成了鸿胪寺的囚虏,想会见吴三桂,也不蒙准许,满洲大学士刚林两次接见了他们,严厉训斥这些使臣以及南明政府的拖沓作风,没收了他们所携带的礼物,并不准他们祭奠崇祯帝,更不用说重新安葬了。而且刚林直截了当地说,清军已向南方进攻,和议已无意义。11月25日,使臣们终于获准离开北京,但不久清朝派人追执了左懋第和马绍愉。陈洪范这时肯定已与清朝勾结,因而被允许南归,或许还负有秘密使命。12月底,他回到南明地界;1645年1月中旬,向朝廷作了奏报。陈洪范:《北使纪略》(“荆驼逸史”本),全书各处。李光涛辑注:《明清档案存真选集》(1959年台北版),第一册,125—127页。《明季南略》,第二册,219、221页。《清世祖实录》,卷八,页17甲;卷一一,页3乙。《甲申传信录》,156—158页。多位论者以为,清军大举南下,是基于陈洪范透露的消息。第一手资料显示,清朝在和陈洪范接触之前已有其他人通报消息。不过,事实看来是,陈洪范对清朝最后决定大举南下起了作用。这一决定正是在明朝使节逗留北京期间作出的。见《明清档案存真选集》,第一册,115—116页;《清世祖实录》,卷十,页10甲—乙、12甲—乙;卷一一,页21甲—乙。


整整半年时间就这样浪费了,空等出使结果,一无所获。在此期间,清朝则大大增强了在山东南部的兵力,并向南直隶北部各要地进逼。《国榷》,第六册,6161页。《明季南略》,第一册,21、23页;第二册,217—218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5—16页。《青燐屑》,卷上,页14乙。史可法这时正尽力从清军手中夺回宿迁等地,得知左懋第和议不成,立即慷慨上疏,吁请朝廷不可再麻木不仁。他警告说,满洲人正在南下,而朝廷还是“文恬武嬉”;还说,淮河全不设防,更遑论向陕西的李自成军进逼了,朝廷举措如此,宜为敌人所笑,若不立即集中全力以御清,仍是无所事事,必将受害。“人心犹可鼓,天意犹可回。”《史忠正公集》,11—13页。《明季南略》,第一册,218页。《青燐屑》,卷上,页15乙。但是马士英依然以为满洲人侧面受李自成军掣肘,而且无论如何,从历史上看,像满洲人那样来自东北边远地区的民族(如女真金人),其军力不会持久,容易进行遏阻。《国榷》,第六册,6169页。《明季南略》,第二册,220页。

面对北方的这种等待和迟疑不决,其后果之一,就是让武人得便集中精力自相残杀,干预朝政。江北、湖广各镇总兵的例证已如上述。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军队不那么集中的全国经济最发达区域,即江南的苏松与浙北的三角地带。冲突不仅发生在兵士与市民之间以及来自各地的正规部队之间,也发生在正规军与民丁民兵之间。在南明政权后期,这一问题愈趋严重。更由于南直隶南部与浙江中部是东林与复社的积极活动之区,这些冲突极易成为政治问题。最后,弘光政权中的马阮集团总是怀疑,他们的政敌对于这些地区的军事活动,不是幕后支持,就是准备予以操纵,从而试图威胁朝廷,乃至接管朝政。

下面是朋党之争影响军事的一个绝好例证。在浙江东阳县一位名叫许都的金华府学生组织了一支义军。此人以热衷军事闻名,他的活动和地方官发生了冲突,于是在1644年初被处死。邓尔麟:《许都与南京的教训:政治统一和江南的地方防御》,载《从明到清》, 118—122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45—146页。艾维四:《晚明士大夫陈子龙》, 114—121、126页。北京陷落之后,许都部下继续组织同类义军,他们无疑是受到了浙江重要“忠义”领袖的鼓励。这些人要求观望逡巡的地方官也组织义军。《国榷》,第六册,6140页。《甲乙日历》,32页。《刘蕺山先生年谱》,319页。有关组织义军事在南直隶南部所引起的恐惧,见《甲乙日历》,56—57页。于是在1644年9月,以前负责处理许都义军事件的复社领袖左光先受到弹劾,被指控试图掩盖事实真相。左光先此时已是浙江巡抚,因此免职,最后被逮入狱。《国榷》,第六册,6142、6144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45页。《甲乙日历》, 54、59页。《弘光实录钞》,221页。

对当前南都防御影响更严重的,是发生在镇江和京口的诸多问题。镇江是大运河由南往北注入长江之处,而附近的京口则是防守运河水闸的驻军所在地。这一地区是从下游渡长江的要冲,也是防卫或进攻南京的必争之地。该地明军首先要阻止江北将领,尤其是高杰,从瓜洲渡江,在富庶的江南取得立足点。其次,有两支军队在该地交哄。一支由史可法调来,颇不得民心。另一支由浙江移驻,稍具社会责任感。更次,从闽浙二地调到京口的水师和当地船夫也发生了冲突。佚名:《京口变略》(《痛史》本),全书各处。《甲乙日历》,32、45、47、56、63、66、69页。《国榷》,第六册,6091、6125页。《圣安本纪》,第一册,8页。弘光政权中马阮集团对这后二种冲突尤感恐惧。他们担心,这些从浙江,甚至从福建调来的军队,可能是“清流”图谋推翻自己的计划的一部分。《甲乙日历》,32、47页。《弘光实录钞》,198页。于是刘宗周弟子、巡抚祁彪佳被迫去职,因为他的辖区包括镇江。防守镇江之责因此落入了马阮集团成员之手。这些人因艺术名世,而不是以战绩著称。注5因此,当1645年夏,清兵大举渡江,镇江防御一触即溃,也就毫不足怪了。

注5:祁彪佳去职后,镇江事务由阮大铖本人及马士英妹夫、名画家杨文监管。见《清代名人传》,第二卷,895—896页。《甲乙日历》,72页。

一般百姓也与武人一样,没有外敌当前之感,而把怒气发泄到内敌身上。他们对于有投顺叛军嫌疑的人及其家属财产,不但在口头上,也在行动上,施加攻击。这些攻击,可能有一大部分确是出于爱国义愤,但是在许多情况下,指控他人通敌,可能只是一个借口,以便于清算旧账,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夺取任人宰割的流人的财物,乃至赤裸裸的劫掠。朝廷虽曾颁布禁令,不准以“勤王”为名组织武装团伙,交哄互斗,但是各种事件还是层出不穷,遍及整个南直隶南部。《明季南略》,第一册,3页。《甲乙日历》,33、37页。《祁彪佳集》,18—19页。《甲申纪事》,卷八。

在南京,并无紧迫之感,群趋奔竞,追求封官晋爵,连最无实权的官衔都有人争夺,因为随之而来的是特权。风雨飘摇的弘光政权力求获得支持,讨好每一个人。于是一心向上爬的人有了可乘之机。最先对此混乱局面大声疾呼的,恰恰是带头反对社会中坚力量的那些人,即勋贵与宗藩。他们惊呼,伪造证据来冒充他们爵位的人太多,有损官爵的尊严,破坏了有关服饰以及禁止奢侈的法令;这些作伪者还利用业已提高的地位来谋取官职,以求一逞,向别人报复。“宗室满街走”的怨言使朝廷颁布禁令,宗室不得求官,甚至不得入南京。将军以下的武官则不准坐轿,只可乘马;不过此禁令并不起作用。《国榷》,第六册,6152、6196、6165、6180—6181、6183、6185、6203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5、21、24、29、32、34、36页。这是朝廷需要“破格”的时候,即不拘于惯常标准,权宜进用才略之士,以应付危难局面。但是这一看法反被人利用,把次要官职滥授给大批平庸之辈。朝廷采取了一些措施,以求制止此一趋势,觅取有用之才,派到受敌威胁的地区,但是鲜有效果。《国榷》,第六册,6130、6132、6143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1、24页。《兴朝治略》,卷二,页11甲—12乙。《史忠正公集》,9—11页。于是大家忧心忡忡,谋求自保。而且江南充满着从北方的家中或是任上逃难出来的官员,他们不惜代价,设法取得新职或保持旧衔,这样他们就可以有机会挪用公款,领取一份微薄俸禄,得到社会尊重,略有人身安全的保障。情况正如民谣所说:


中书随地有,翰林满街走。

监纪多如羊,职方贱如狗。

荫起千年尘,拔贡一呈首。

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国榷》,第六册,6150页。并参看《三垣笔记》,卷下,页20乙。


以贿得官是如此公然无忌,简直人人趋而行之。情况坏到如此,更是因为政府仿照先例(以前陷于困境的中国政府颇多此例),出卖官衔、科名,从官员和拥有科名者那里获取大小不等的报酬,以此手段来增加岁入。《三垣笔记》,卷下,页13甲—乙、19乙—20甲、23乙。《国榷》,第六册,6150页。《明季南略》,第一册,20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6页。南京户部从未大规模清理过财政。在晚明,户部岁入,包括白银和实物,只有大约一百四十万两;1643—1644年间,更是严重亏空。《崇祯长编》,卷二,页3甲。《国榷》,第六册,6102页。尽管现在弘光朝作了调整,想使南京取代北京,成为帝国的财政中心,但是无法使收支平衡。1644—1645年冬春之际,朝廷观望,军队“坐食”,情况更为恶化。

长江下游确是全国最富庶的地区,但是必得依赖其他地区。明朝后半叶,江南经济的商业化尤为迅速。商业化的结果,是愈来愈多的土地用于手工业所需的作物以及特种作物,而不是种植基本谷物稻米。于是江南严重依赖其他地区,尤其是湖广,以为大宗稻米的来源;依赖地区之间,尤其是南北之间的自由贸易往来,以为生计。安野省三:《“湖广熟,天下足”考》(《“湖広熟すれば天下足”考》),载《木村正雄先生退官纪念东洋史论集》(1976年东京版),301—309页。重田德:《清代湖南米市场考察》(《清朝にわける湖南米市场の—考察》),载《清代社会经济史研究》(1975年东京版),尤见10—13页。伊懋可(Mark Elvin):《市镇与水道:1480—1910年的上海县》(“Market Towns and Waterways: The County of Shanghai from 1480 to 1910”),载《帝制中国后期的城市》,441—473页。而现在,维持江南经济健康的这两大运输通道都已切断。长江和大运河都已成了防御区域,所有的商船不是常常停运,就是因军事目的而易被征用。这种情况,使重要的盐贸易以及其他商品交易大受阻碍。湖广也受到了叛军的破坏,连供养左良玉大军都不够,更不用说输出粮食到江南了。江南取得重要地位的首要原因,是从南方输出货物到北京以及其他北方城市,而现在已无此可能。《崇祯长编》,卷二,页13甲—乙。《国榷》,第六册,6138页。《甲乙日历》,48、52—53、62—63、66—67页。当时曾试图从广东、福建输入粮食,略有成功。见《过江七事》,页1甲;《国榷》,第六册,6120、6150页。罗友枝(Evelyn Rawski)指出,尤其在1643—1644年间,湖广十二府中,有十府的衙门为各种军队所毁;到了18世纪,在清朝移民垦荒以充实人口严重减少地区的计划之下,该省农业生产才恢复到16世纪的水平(《华南农业变化与农民经济》[Agricultural Change and the Peasant Economy of South China,1972年麻省剑桥版],101—102页)。关于南京作为北都的供应中心,见吴缉华:《明成祖向北方的发展与南北转运的建立》,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第一卷,155—173页。此外,虽然江南经济繁荣,税收异乎寻常的高,因而成了全国政府的财政支柱,但是长久以来,因地理和政治的原因,江南地区的征税一向特别困难,以逋欠而闻名。黄仁宇:《明代的赋税与财政》,98—104页。邓尔麟:《财政改革与地方控制:官绅联盟经历满洲人的征服继续存在》(“Fiscal Reform and Local Control: The Gentry-Bureaucratic Alliance Survives the Conquest”),载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卡罗琳·格兰特(Carolyn Grant)合编:《帝制中国后期的冲突与控制》(Conflict and Control in Late Imperial China,1975年伯克利版),86—120页。吴缉华:《论明代税粮重心之地域及其重税之由来》,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第一卷,33—73页。现在,由于形势不定,地方官和纳税者都想迟纳税银。他们都像大旱之望云霓。这话虽带嘲讽,却是实情,因为1644年这一年,除其他灾祸之外,江南遇到了持续的大旱,从6月到12月,未见滴雨。这不仅累及收成,也使水道变浅,贸易更为受阻。《甲乙日历》,39、60、69—70、76、79页。《祁彪佳集》,18—19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6页。《明季南略》,第一册,4页。

这些经济和财政问题,随时光流逝,自然更趋恶化。弘光政权对收支的估计表明,它对收入的预期不幸过高,对支出的预期则太低。史可法原来希望,朝廷若能在其他方面撙节,可以维持每年六百余万两的军费开支,但是工科给事中李清的看法要来得悲观:岁入最多不超出六百万两,而支出仅军费一项,就不少于七百万两。事实是,亏空甚至比李清预料的还要严重。《国榷》,第六册,6096、6147页。《三垣笔记》,页13乙—14甲。首先,军队因谋生无路者的投入而人数大增;他们缺乏粮饷,不是挨饿,就是反叛。同时,朝臣对皇帝的挥霍无度也不能加以限制。七千八百余两用于膳食、餐具及厨役服装。见《明季南略》,第二册,153页。大婚耗费两万两,皇帝的镶珠朝冠价值高达三万两。见《三垣笔记》,卷下,页15乙。有关军队人数太多、粮饷缺乏的怨言,见《国榷》,第六册,6142、6151、6161、6163—6164页;《明季南略》,第一册,21、28—29、34页;《青燐屑》,卷下,页1甲。

朝廷以各种方法增加岁入,虽于国库有补,却削弱了政府的力量,得不偿失。除了出卖官职、科名、爵位之外,还可纳银免科举考试,免某几种刑罚。并新设和增加了多种杂税,征收对象包括国内和对外贸易、酒类、渔产品、珍珠、盐、沿岸芦苇等。注6朝廷不顾群臣反对,派遣宦官“催”解各项税银至南京;尤其是“金花银”,直接流入了皇帝的内库。《国榷》,第六册,6120、6126、6141、6143、6148、6164、6180、6183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3、17页。有关“金花银”的起源与含义,见黄仁宇:《明代的赋税与财政》, 52—53页。弘光朝建立之初,万历至崇祯各朝为应付叛军及满洲人而征收的额外税收,一概取消;为争取民心,部分受叛乱之害地区的税收,亦大量予以蠲免。但在弘光政权治下的地区,这一政策先是逐渐不予推行,继而是适得其反。《国榷》,第六册,6099—6100、6106、6136页。《圣安本纪》,第一册,2、4页,宣布监国和宣布登极时的赋税项目可资比较(《兴朝治略》,页1甲、14甲)。有关“辽饷”“剿饷”“练饷”诸分外科敛,见《明代的军兵》,138—141页;《晚明民变》, 20—24页;《明会要》,第二册,1033—1034页。朝廷还听任各镇总兵自便,榨取各自辖区的脂膏,极大地扰乱了这些地区人民的生计。《青燐屑》,卷下,页17甲。崇祯朝兵部尚书亦主张带兵官在其各自辖区自行征收。见《倪元璐》,423页。另有一些人,利用这种财政把戏与混乱局面以谋取非法的私利,或是在衙门桌下悄悄获得,或是在诚惶诚恐的百姓家门口吵吵闹闹地攫取。

注6:《国榷》,第六册,6148、6165、6167、6183、6187、6199、6204页。《明季南略》,第一册,15、24页。《圣安本纪》,第一册,13页。明代诸如此类的杂税,见黄仁宇:《明代的赋税与财政》,第六章;及《倪元璐:新儒家学者政治家的“现实主义”》(Ni Yüan-lu:“Realism”in a Neo-Confucian Scholar-Statesman),423页。有关弘光及南明其他各朝铸钱事,见杨云萍:《记新得南明钱币》,载《钱币天地》,第二卷,第一期(1962年1月),3—7页;石睢:《南明钱录》,载《台湾风物》,一一卷,第四期(1962年),46—47页。

所有这一切,使弘光政权迅速失去了民众的支持。人民于是极易相信有关马、阮以及弘光帝的种种邪僻放荡的传闻。更有甚者,朝廷不仅完全放弃了对各镇总兵的财务和行政控制,而且不得不背弃承诺,不向他们提供一定数量的钱粮,于是引起将士的普遍不满。这些因素,加上害怕李自成军会从陕西南部袭击武昌,终于激起了左良玉军的叛变。

左良玉的部下使他相信,应当发动一场“东征”,以“清君侧”。于是在1645年4月,左军自九江沿江而下,一路上横冲直撞,烧杀掳掠,直到荻港附近才被挡住。《国榷》,第六册,6200—6202、6204页。《明季南略》,第一册,40—41页;第二册,160—162、192—197页。《圣安本纪》,第一册,26—27页。《三垣笔记》,卷下,页34乙—36甲、37乙—38乙;附录下弘光部分,页1甲—2乙。《浔阳纪事》,页11乙、13甲—14甲。由于这场兵变,在清军逼近淮河之际,马士英把军队调往西边。因此要阻止清军挺进,可能性是更小了。《国榷》,第六册,6200页。《明季南略》,第一册,41页;第二册,197—198页。《青燐肩》,页10甲—11乙。《荷牐丛谈》,124—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