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格的统一性
研究儿童的心理活动非常有趣,不管接触到这件事情的哪一个方面,都会让人沉迷其中。这里面最明显的事实大概就是,必须为了理解某一特定行为而去了解儿童生活的全部经历。儿童的每一个行为都是一面镜子,映射出他全部的生活和个性人格,如果我们不了解这种隐藏在其行为中的生活背景,就很难理解儿童的某些行为。对于这些行为表现,我们称之为“人格的统一性”。
这种统一性的发展,从儿童幼年就开始了,它是行为和行为表现方式协调统一为一个单一模式。生活的需求迫使孩子用一个统一的模式做出应对,而且这种应对环境的统一模式不仅构成了孩子的性格,也使其所有行为个性化,从而跟其他孩子相区别。
大多数心理学流派都忽视了人格统一性这一事实,就算没有完全被忽视,也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看到,心理学理论和精神病学实践,经常会把一个特别的手势或一个特殊的表达方式孤立出来进行研究,仿佛它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有时,这样一种手势或表达会被称为一种情结,且假定了它们能够从个体的整体行为中孤立出来。但是,这一个过程类似于从一整段旋律中挑出一个音符,而且尝试着抛开争端旋律音符单一地去理解这一个音符的意义。显然,这样的做法并不合适,但它还是被广泛地传播着。
个体心理学不得不站在反对这种广泛传播的错误立场上,如果这种错误被应用于儿童的教育,那将会给儿童带来巨大的危害,这一点在儿童的惩罚理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如果一个孩子做了招致惩罚的事情,通常会怎样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们会考虑孩子的整体人格给人留下的总体印象,但更多考虑到的还是孩子的缺点。因为,如果一个孩子多次重复同一个错误,老师和家长就会对此产生偏见,甚至认为他无可救药。可如果一个孩子表现良好,只是偶尔犯错,人们就会基于他留给人们的总体好印象而不会严厉地惩罚他,这也是一个事实。尽管如此,这两个实例还是未能触及问题的真正根源,即我们应该基于对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全面理解,来探讨这些错误发生的根源。这种理解不当就好比,我们尝试去理解一个单个新音符的重要性,却把它从整段旋律中隔离出来。
当我们询问一个孩子为何懒惰时,不能指望他会认识到我们想了解的根本原因,而这个原因对我们了解其整体人格有重要的作用。同样,我们也不能期待他会告诉我们,他为什么会撒谎。对人性有着深刻理解的苏格拉底,说过一句影响至今的谚语:“了解自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要让孩子回答如此深奥的问题,这个问题即便是心理学家也很难给出答案。为了更好地理解个体某一行为的重要性及其所表达的意义,我们先要依照方法和理论来理解儿童的整体人格。这并不意味着要去描述孩子做了什么,或是如何去做,而是要理解孩子对于所面临的问题采取的态度。
关于儿童整体生活环境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找到启示。有一个13岁的小男孩,他有一个妹妹。5岁之前,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对他关爱有加,但这时妹妹出生了。以前,周围的每个人都围着男孩转,满足他的每一个心愿,母亲对他也是溺爱娇纵。他的父亲性格温和、喜欢安静,也很享受儿子对自己的依赖。父亲是一个陆军军官,常年在外,这就使得儿子很自然地与母亲更为亲近。他的妈妈聪明、善良,总是尝试着满足儿子的每一个需求。即便如此,她还是经常会为儿子的没有教养和威胁的手势而恼火。于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紧张,儿子想要不断地欺压母亲,他会嘲笑她、命令她,不管何时何地,他都会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不愉快来引起母亲的注意。
男孩的行为让母亲很恼火,但他的本性并不坏,母亲也容忍了他,还是会帮他整理衣服、辅导功课。这个男孩也相信,母亲会帮他走出每一个困境。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和同龄人一样受到了应有的良好教育,且小学时成绩还不错。直到8岁那年,他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导致父母再也无法忍受和他之间的关系。他彻底自暴自弃、玩世不恭,以此来控制母亲的情绪。一旦得不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就会拉扯母亲的头发。他不会让母亲得到片刻的安宁,经常去拧她的耳朵,掰她的手。他不肯放弃自己的恶作剧,随着妹妹的长大,他更加固守自己的行为模式。很快,妹妹就成了他恶作剧的新目标。他不会真的伤害妹妹,但他的嫉妒表现得很明显。他的恶劣行径始于妹妹的诞生,因为从那时起,妹妹在家庭中处于有利位置,吸引了大家的关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一个孩子的行为开始变坏,或是出现了某些新的不良行为,我们不仅要考虑这种行为开始的时间,还要考虑它出现的原因。这里的“原因”一词只能勉强使用,因为人们通常不会理解,为什么妹妹的出生就是导致哥哥成为问题儿童的原因。虽然人们不了解,但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原因是哥哥对妹妹的存在有着错误的认识。这不是一个严格的物理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为我们不能断言,一个新生孩子的诞生就一定会导致一个年长孩子的堕落变坏。或许我们可以说,当一块石头落地时,它下落的速度和方向是一定的。但是,通过个体心理学所给出的调研,我们有理由认为,在心理上的“堕落”中,这些严格的因果关系并不能发挥太大的作用,而是个体所犯的那些大大小小的错误在起作用,且这些错误会影响他们的未来发展。
毋庸置疑,人类在心理的成长过程中肯定会出现错误,且这些错误与其产生的后果密不可分,体现了个体曾做过错误的行为以及设定过错误的人生目标。所有的这些都源自个体所设定的心理目标,因为目标的设定与个体各方面的判断有关。这就是说,一旦涉及判断就会存在犯错的可能性。这种目标的设定或确定从童年早期开始,通常在2岁到3岁时,他就会为自己确定一个有优越感的目标,这个目标会在前面引导他,激励他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现在,这个错误的目标来自儿童的一种错误的判断。尽管如此,这个确定目标多少还是会约束儿童,他们用自己特定的行为来安排自己的人生,落实自己的目标,以便不断地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
我们需要牢记,儿童的性格以及他对事物的主观看法决定了其成长,这一点至关重要。当儿童陷入一个新的困境时,他总会重复以前的个人错误行为,意识到这一点也很关键。由此,我们对儿童的一些性格特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即环境使儿童变得不再依据客观现实或环境来看待问题,比如一个孩子的出生,他们依赖于自己对客观现实的主观想象来看待问题和做出行为。这是反驳上述提到的严格因果论观点的充分证据,即在客观事实及其绝对正确的含义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但是客观事实和对事实的错误看法之间未必存在这样的必然联系。
我们心理活动中最显著的一点,是对于事实的看法决定了我们行动的方向,而不是事实本身决定的。这一点很关键,我们行动的基础就是对事实的看法,这也是人格构建的根基。在人类活动中,关于对事实的主观看法影响行动这一脚本,最经典的案例就是凯撒大帝登陆埃及的情况。当凯撒跳上海岸时,脚下一绊,跌倒在地,罗马士兵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不祥之兆。如果不是凯撒大帝伸出手臂机智地大喊:“你是我的了,非洲!”那么不管这些罗马士兵多么勇敢,他们都会掉头回去。由此可见,现实本身对我们的行为所起的作用很小,而现实的伟大作用在于,它可以制约和决定我们个体的性格特征的有组织性、完整性。同样的作用和道理也适用于大众心理及其因果关系。如果大众心理中的某一环境状况符合理性的公共常识,这并不是说环境本身决定了这一大众心理或理性,真正决定大众心理和理性公共常识之间因果关系的,是两者对环境看法自发的一致性。通常情况下,只有当错误的观点得到了验证排除后,理性公共常识才会符合其大众心理的因果关系。
回到那个小男孩的故事中来,我们可以想象,他很快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困境之中。他会发现,再没有人喜欢他,他在学校也没有任何进步,但他依旧我行我素。他仍然不断地打扰别人,这是他人格的一种完整性的体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每当他打扰了别人,他就会立刻受到惩罚。他会获得一个不良报告和一封抱怨信,这些都被送到他父母面前。如果他屡教不改,他的父母就会被学校建议,让他离开学校,原因是他不适合学校生活。
对于这样的处境和处理办法,也许没有人比他自己更开心了。他不需要其他任何的解决方法,他的这种行为模式的逻辑连贯性再次表现了他真正的态度。虽然这种态度是错的,可一旦形成就一直会连贯地表现下去。当他把目标设定为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时,他就犯了最基本的错误。如果他因为犯错而遭到了惩罚,那么说到底,他是因为犯了寻求关注的错误而应该被惩罚,这个错误造成的结果就是,他总是尝试着让母亲迁就他。另一个结果就是,在他拥有8年的家庭绝对权后,突然从类似国王的宝座上跌落。一直到他失权之前,对于母亲而言,他是唯一的存在;对他来说,母亲也是同样唯一的存在。这时,妹妹出生了,抢走了原本属于他的家庭位置,他竭尽全力想把自己的王座和权力夺回来。这一次他又犯错了,但我们必须承认,这次犯错不是因为他本性恶劣或天生存有邪念。当一个小孩面临他完全没有准备好的环境,且没有受到任何指导,只能自己努力去应对时,他才会滋生邪念。举个例子,当一个孩子习惯别人完全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然后突然要面临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孩子开始上学,老师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如果这个孩子还要求老师给予自己更多的关注,那么自然就会惹怒老师。对于这个娇惯的、但一开始行为还没有那么恶劣和不可救药的孩子来说,这样的一种处境显然太危险了。
因此,我们很容易理解,在小男孩的案例中,他的个人存在理论和学校对他所要求、期望的存在理论之间存在很大的冲突。如果我们用图示的方式概括地描述这个孩子的个人目标和学校为他设定的目标,就会发现两个目标很不一致,甚至相反。但是,孩子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由他自己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他的整体人格中除了这个最终目标方向以外,再没有其他任何目标。而且,学校会期待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正常的存在方式和正常目标,所以这两者之间发生冲突就在所难免了。但是学校没有尝试去理解这种情况下的孩子心理,对孩子这种心理的存在既没有给予宽容,也没有尝试去消除这种冲突的根源。
我们知道,这个孩子的生活动机源自一个愿望主导,就是让妈妈替他操心、服务,且只为他一个人这样。在他的心中,每件事都存在一个同样的想法:我必须支配我的母亲,我必须是唯一可以支配她的人。但是别人对他的期望和想法并不一样,别人期待他可以独立学习,期待他可以收好自己的书本和作业,期待他有序地保管自己的物品。面对这样的期盼,孩子就好像一匹激烈的野马被套在了一辆马车上。
这种情况下,男孩的行为表现自然不是最好的,可当我们真正了解了他的处境时,我们对他会更多地倾向于同情。在学校里严惩孩子是没用的,这会让他确信学校也不是容身之所。当他被学校驱逐时,或当他的父母被要求带他离开学校时,他会感觉这样更接近自己的目标。他的这个错误目标带来了错误的感知方式,就像一个圈套让他陷入其中而无法自拔,也没有人来帮他。他觉得自己得到了想要的,因为他可以真正地把母亲置于自己的权力范围之中。母亲必须再次全心全意地为他付出,这是他做梦都想得到的。
当我们意识到他的真正处境时,我们必须承认,断章取义地拿出一个错误片段对其进行惩罚是没用的。设想一下,如果孩子忘记了带什么,母亲就要为他操心。这种个人行为绝不是故意的,而是整体人格系统的一部分。当我们在心里接受一个人人格的所有表现都是相互关联的,是整个人格体系中的一部分组成这种观点时,我们就会发现,这个男孩的所有行为完全跟他自己的生活方式相一致。他的行为与他整个人格的一致性也在逻辑上推翻了所有关于他智力有缺陷的假设,即不能完成学校任务就被定义为智力低下的这一假设。一个智力低下的人是无法一贯地遵从自己的生活方式而行动的。
这个复杂的案例还给我们带来了另一种观点,即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所有人的处境都跟这个小男孩的情况相似。我们对于生活的主观看法和解释,从来不会跟我们所接受的社会传统完全和谐一致。过去,人们把社会传统视为不可侵犯的东西,现在我们开始意识到,作为为人类服务的社会制度和风俗,没有什么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并非一成不变。所有的社会制度和风俗都在不断发展、前进,并且其进步的动力就来自社会中的个体努力。社会制度和习俗因为个体而存在,而不是个体因为这些习俗才存在。确实,个体的自我救赎存在于他的社会情感之中,但也并不是说,社会意识就意味着迫使个体变成普罗克汝斯忒斯式(希腊神话里记载的巨人,喜好羁留旅客,缚之在床,体长者截其下肢,体短者抻之与床齐,暗指强求一致的制度、学术、主义等)的社会傀儡和木偶。
思考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个体心理学的基础,如果把这种思考用于学校体系,用于学校对问题儿童的治疗调整上,就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学校必须学着把孩子当作一个具有整体人格的独立个体来看待,当作一块有待培养和发展的有价值的璞玉来对待。同时,学校还必须学着从心理学的视角来分析和判断个人的一些特殊行为。就像我们说过的,学校不能把这些特殊行为视为单一孤立的音符,而要当成整个旋律中的一部分、整体人格中的一部分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