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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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考点一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指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进行补偿。此原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

考点二 损失补偿的范围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合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例2-9】损失补偿的范围不包括( )。(2011年单选题)

A.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

B.合理费用

C.其他费用

D.预计损失

【解析】D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合理费用和其他费用。不包括D选项。

考点三 损失补偿原则的适用

从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来看,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合同,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人身保险合同,属于定额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考点四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1.代位原则

(1)代位求偿权

① 含义和适用范围。代位求偿权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仅适用于各类财产保险。

② 构成要件。保险标的的损害发生必须是由第三者的行为引起。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保险人须已赔付保险金。不以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得到赔偿为构成要件。

③ 行使。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但不得超过其已经赔付的保险金。

④ 对被保险人过错行为的惩罚。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对于被保险人过错的惩罚,具体内容如表2-1所示。

表2-1 对于被保险人过错的惩罚

(2)物上代位权

物上代位权适用于一般财产保险,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全部财产损失后,可直接取得保险标的物的物权的权利。物上代位权的具体内容如表2-2所示。

表2-2 物上代位权的具体内容

2.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例2-10】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 )。(2012年多选题)

A.代位原则

B.近因原则

C.分摊原则

D.最大诚信原则

E.保险利益原则

【解析】AC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