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中国3:孵化中国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孵化器流动逐渐松绑

随着孵化器事业的不断深入,如何提高孵化器的流动性、解决孵化器资金沉淀问题和投资者投资孵化器需求已经日渐迫切。国内REITs的放开,股权众筹的火爆以及孵化器集团化趋势的日益显著,都让孵化器流动看到了希望,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看到孵化器真正地流动起来,这将是这个产业走向新一轮真实繁荣的起点。

目前,国内一些城市为了提高孵化器投资的积极性,逐渐开始松绑和释放孵化器的流动性。这其中的典型包括青岛和广州。

青岛是全国首个明确针对科技型孵化器分割转让所需条件和办理流程等操作细则的城市,这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瞩目。

由于担心被进行房地产化的投机炒作,以往孵化器的分割转让一直都是政策禁区,为什么青岛就敢第一个吃螃蟹呢?

青岛方面给出的解释是: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入孵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衍生出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他们购买土地、房屋等资产后,也可以通过固定资产融资进行扩大再生产,从而促进孵化链条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对于孵化器的投资人来说,如果孵化器不能分割转让,投资人只能依靠租金获取收益,回报率低、周期长,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器。随着分割转让政策所需条件和办理流程的落实,孵化器投资人可以通过分割转让的方式获取收益,提升了投资者的回报率和回报周期,投资孵化器不再是“赔本买卖”。

当然,为了杜绝可能存在的投资炒作,文件也规定:“分割转让的受让方,必须是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

广州则是广东孵化器发展的标杆。目前,广州已经形成了由国有孵化器引领带动、以民营孵化器为主体的大孵化器体系。2015年,广州市提出了新一轮孵化器倍增目标:到2016年,全市孵化器达到120家,在2011年基础上翻两番,在孵企业1万家,提供就业岗位10万个,新增毕业企业1000家。

在激进而快速的发展中,广州政府已经认识到,跟民营孵化器相比,国有孵化器公共技术设施完备,但体制机制却不够灵活,表现在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不能对孵化企业持股、国有资金不能对在孵企业持股等。

因此,广州在2015年也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改革为国有孵化器“松绑”。今后广州市将鼓励国有孵化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转制改革,简化国有资金对孵化器或在孵企业的投入和流出流程,对国有孵化器实行与其他国有经营性资产有区别的考核评价体系。

同时,广州开展了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试点。孵化器从业人员经孵化器、在孵企业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以资金、知识产权等形式投入在孵企业,实施个人持股孵化。

据了解,广州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也将设立孵化器发展基金,包括12亿元的引导基金、3亿元的担保基金和5000万元的种子基金,聚集风险资本100亿元,按一定比例参股孵化器设立的种子基金或孵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成立资金池,形成资金的投资、分红和退出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滚动发展,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