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昙花一现的孵化企业产权报价系统
早在13年前,武汉光谷产权交易所曾经尝试建立的孵化企业产权报价系统,就是受到美国粉单市场的启示,在研究了大量海外OTC市场经验之后的试验性产物。这个系统的设立,就是为了解决孵化企业投融资这个困扰多年的巨大难题。
当时,走在全国孵化器事业最前列的武汉,最先想到借鉴美国纳斯纳克、OTC市场和粉单市场等一系列先进经验——建立一个以孵化器为中心,以在孵中小型科技企业产权或股权为对象,以等份化的孵化企业产权或股权为单位,以各类市场参与的孵化企业产权报价信息系统。
我们可以断言,即便是在今天,科创板和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在一起,也没有办法完全覆盖掉当时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的重要程度。
这一探索的契机,在于东湖创业中心主任龚伟当选为中国高新区协会创业服务中心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们在前面提过,“中国孵化器第一人”龚伟毕生的精力都倾注在孵化器和服务中小企业创业之上,在他当选这个主任委员后,就把推出孵化器融资平台当作其工作的核心内容。
(一)应运而生
当时,龚伟麾下的东湖创业中心声望正隆,号召力可谓是一呼百应。他组建了一批“梦幻团队”——包括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叶永钢领导的学术团队、八个国际企业孵化器(IBI)参与的研发团队,并且放在当时走在国内前列的光谷产权交易所(本书作者之一梁椿彼时就在这里任职,并深度参与这一突破性的研究探索)来操作运行。
孵化企业产权报价信息系统应运而生。由于当时正值全国金融整治的形势之下,“交易系统”一词相对比较敏感,因此在很多场合下都以“报价系统”来代替“交易系统”一词,不过这个叫法也更符合美国粉单市场的本来含义。
孵化器是一个资源集合体,需要全方位地整合人、财、物及信息、技术、项目、市场等各方面的资源,为被孵企业服务。但由于体制障碍,条块分割的状况仍然深深困扰着各种孵化资源的有机融合,难以实现孵化资源的最佳配置。
建立孵化企业产权电子报价信息系统之后,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突破空间限制,促使各种孵化资源的全方位整合,实现孵化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这种孵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既可以大大节约孵化成本,又可以促成孵化器与被孵企业的共同发展,同时还可以为投资者带来相应的增值收入,形成一种多赢的格局。
由于这个报价系统基于孵化器的范畴内,因此和孵化器形成了天衣无缝的紧密对接,从而集技术产权交易与企业孵化为一体,为技术所有者和资金所有者提供融资链接服务,着力于科技成果进入企业后的融资,进行技术入股、产权转化、股权融资、企业并购和孵化,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2002年4月,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在武汉光谷电子技术产权交易所正式亮相路演,5月22日,该系统正式开通,并通过在湖北省内各孵化器的推广和应用,形成一个基于互联网平台,可实现孵化企业产权远程和本地的实进报价交易和清算,为孵化器内中小企业的产权转让提供标准化、电子化交易的专业市场。
这个重大的突破,一度让中国的孵化器从业者和科技企业们兴奋不已,认定中国孵化器产业的春天已经到来。
(二)突破与创新
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有很多的突破与创新,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国内前所未有的大胆尝试。其充分考虑了本地资源的优势,成熟的技术、项目可直接挂牌交易;不成熟的技术、项目,需先孵化,后交易。
该系统还尝试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在交易方式上进行创新,设计出采用报价商报价与集中竞价相结合的交易方式,即由场内的做市商对其持有的某只股权进行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所报出的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做市商制度在交易效率、配置效率、风险处置方面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而且也更加符合高科技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要求。
报价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报出挂牌企业产权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产权与投资者进行交易。报价商以这种不断买卖提供了流动性,创造了市场,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其自身则通过设置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得到一定利润。
可以说,构建以做市商制度与集中竞价交易制度相互补充,有形场所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的综合性、电子化交易方式,是孵化企业技术产权交易的“最优”选择。
同时,该系统也针对做市商制度和保荐人制度的结合进行了探索,这是美国纳斯达克以及OTCBB做市商制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投资理念、上市理念、监管理念都不成熟的客观环境下开展孵化企业产权交易的必然要求。
保荐人通过遴选优质孵化企业、督促上市企业履行有关义务、监督其信息披露行为,成为防范和规避产权交易风险的防火墙。仅以孵化器作为保荐人不足以承担保荐人面临的巨大风险,也缺乏对保荐人的有效监管。如果将保荐人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结合起来,要求一到两名做市商和孵化器联合保荐,共同承担责任和分摊风险;同时,规定保荐人必须为保荐上市的孵化企业提供至少一年的做市服务,让以孵化器为首的保荐人同时也成为做市商,从而防止其虚假包装和欺诈上市,增加上市产权的流动性,达到防范和控制上市风险的目的。
现在看来,孵化企业产权电子报价信息系统在理论上的确是一个全方位整合资源的平台,它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将孵化器、孵化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市场,大家按照市场规律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同时,也共同分享科技创业企业高成长所带来的回报。
在这个系统中,孵化器、孵化企业、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等,都可以被分别定义为保荐人、挂牌企业、报价商、保障会员、投资人等不同角色,并为报价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发挥不同的作用。
龚伟在当时不无得意地指出,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不仅是一套解决资金“供求矛盾”的交易系统,反映在机制层面上,更是一种制度的创新。
第一,站在投资人的角度上看,有了这个系统之后,资金返出机制更加灵活,相较于以前需要等待公司升值、购并、转让的长周期,现在的周期变得较为简短。
第二,在这个系统中,建立了信息发布和评估的方法和制度,能帮助投资人评估在孵公司的发展状况,保证信息及时公正地披露。
第三,系统中设定不定期保荐人制度,以提高诚信度,降低投资风险。
第四,对于被投资的企业来说,一直存在着资金与发展之间的矛盾,现在有了这个系统,他们可以在这个系统中发展创业的“第一桶金”。
而且,以现今的眼光来看,放在中国互联网经济尚未普及的21世纪初期,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就已经定位于“互联网框架下的资源整合与交易平台”,这的确是极为前卫、首屈一指的开拓式探索。
当时参与了该系统重要研发工作的武汉大学商业院教授叶永钢无不兴奋地表示,这个交易系统以互联网为工具,将多种金融手段结合起来,形成了金融工作中的一种新的资源组合方式,这对中国下一步构建二板市场和三板市场,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昙花一现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虽然集合了梦幻团队,承载着无数梦想与憧憬的种子播撒下去,最后却什么都没有收获到。
刚上线的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仅仅在武汉和孵化器领域引起了关注,由于在系统上面跑的资产并不多,交投量非常小,做市商制度基本形同虚设。东创中心作为保荐人,仅仅保荐了“中研医药”(东创中心同时还是其投资人)和“地大信息”这两家企业挂牌。
“地大信息”的全称是“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所以要单独提一下这家公司,是因为它是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上唯一真正意义上有报价并且进行了实质交易的案例。2002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汽车零部件”并购了“地大信息”的股权,只不过,这一并购并不是网上报价成交,而是线下撮合而成的。如今,“地大信息”已经在新三板上市。
就在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还在摸索和挣扎之时,一场全国性的洪流不期而至。2005年,由于技术产权交易在全国呈泛滥之势,为了规范市场,也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央下令将国资系统的产权交易所、科技系统的技术交易所和开发区系统的技术产权交易所合并。
在武汉,湖北省国资委、武汉市国资委、湖北省科技厅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成立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光谷产权交易所也被合并进去。这样一来,由其主导推动的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自然也囊括其中。由于新成立的光谷联交所工作繁杂,千头万绪,加上新任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逐渐湮没,无疾而终。
最终,中国第一个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如转瞬凋零的昙花,只在一小批人的脑海中被默默凭吊,成为令人嗟叹的遗憾回忆。
如今,孵化器的浪潮甚嚣尘上,各类孵化器搭建的诸如技术交易市场、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涉及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多个科技服务领域的创新扶持,都没有脱离当年武汉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的范畴,依然能够看到当年的萌动与激情。
我们也坚信,这个孵化企业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的历史,和那些大无畏探索者的努力与心血不会永远蒙尘角落。终有一天,其宝贵财富会被发掘和发扬,为中国孵化器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增添一股最为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