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绩效管理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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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力资源是第一战略资源。如何发挥人的工作主动积极性、高效完成组织任务是各个组织必须解决的问题。随着我国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政府和民众对公安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面推进和加强公安绩效管理,无疑是推进公安队伍管理和各项公安业务发展的重要方法,是真正提升公安绩效水平的有效举措,更是科学发展观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绩效管理是对部门、个人工作的价值评价,确定、区分部门或个人对组织目标贡献大小。价值评价有多种办法,如何科学地、富有成效地推进公安绩效管理,真正体现公安绩效管理的卓越功效,达到推动公安各项工作和全面提升公安绩效水平的目的,是各级公安机关决策者思考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自1995年国家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法律规章制度,公安部门的管理有了清晰的依据。1993年,我国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方法和程序、考核结果的使用以及考核机构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1994年3月,国家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至此,我国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的框架基本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实施对公务员考核做了纲领性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五章关于公务员考核规定:我国的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针对公安队伍的特性,本书以“完善公安绩效管理,提高人民警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为出发点,借鉴平衡计分卡中平衡协调、战略统一、目标多元、动态发展、统筹激励等先进理念,构建科学合理的基层公安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从而促进“服务型”公安行政模式的建设。

本书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撇开了“全能型警察”的不现实要求,提出按岗配置人民警察,提出专业化的发展路径,根据岗位要求对人民警察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内容进行分类,并依据公安职能对这些公安业务确定不同权重;二是对绩效管理方案的使用进行编程。

在本书编著的过程中,作者进行了如下分工,第1~3章是由冷勇撰写;第4章和第5章由陈小锋撰写,第6章和第7章由李章森和舒畅共同撰写,第8章和第9章的主要部分由谢碧君撰写,其中9.11节由科泰华软件有限公司李彬撰写。全书由李敏拟定提纲,谢碧君协助李敏统筹全稿,冷勇负责校对。

此书得以完成要非常感谢江西省科泰华软件有限公司朱晓熔、吴非两位先生的帮助,感谢九江市庐山公安分局冯春及相关领导的支持。并对书中引用的文献的创作者表示感谢。

限于作者水平,本书恐难尽如人意,不当之处,诚望读者批评指正。

编著者

2014年3月于蛟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