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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用人单位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色变的诱因

【实务问题提示】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一方面,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铁饭碗”,千方百计要把劳动合同期限签订为“无固定期限”。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眼中钉”,想方设法拒绝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即没有确立劳动合同终止的期限,但它仍然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实战案例评析】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第二次订立的劳动合同吗?

何某入职深圳某电脑公司,入职后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后,双方续签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何某认为双方已经订立了第二次劳动合同,下次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电脑公司无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此后,他一直抱有既然已经是“铁饭碗”在手,没必要再拼命工作的思想,连续几个月频繁出现迟到、旷工的情况,严重违反电脑公司的规章制度,电脑公司曾多次与其沟通,何某的工作状态也未有改观,无奈之下,电脑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关系,何某认为电脑公司不能单方解除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遂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电脑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双方观点

何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第三次签订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电脑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电脑公司认为,何某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审理结果

审理机关认为,双方虽然签署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公司不能单方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法律并没有限制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因此,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穗劳仲会纪〔2011〕2号)

第十五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双方当事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HR应对有术】

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是没有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用人单位大可不必将其视为洪水猛兽,避之而无不及。另一方面,法律明确了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HR在实际工作中为避免二倍工资支付风险,仍需注意。

(1)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前,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定要求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以防劳动者反悔,转而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认为: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不能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确需解除与该员工劳动关系的,需要注意提前收集劳动者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相关证据。当然也可通过其他途径解除劳动关系。广东省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应注意省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区分一下不同的处理方式。

(3)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提请HR注意的是,必须是连续工作满10年,如果员工工作满3年后,去其他单位工作了1年,又回到本单位工作满7年,不视为连续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应将该员工离职、入职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据留存。

“连续工作”满10年,必须是劳动合同到期时工作年限满10年,如果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工作年限满10年,应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一旦到期,必须马上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即为“双十”规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